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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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架子工
严格标准,实施方案;
材质检测,保证质量;
横平竖直,拉接牢固;
搭拆安全,确保防护;
节约材料,保护成品。
6、油漆工
精心操作,严把质量;
涂刷均匀,纤底平整;
文明作业,工完场清;
严禁烟火,防止中毒;
心想用户,保护成品,
7、焊工
遵守规程,确保质量;
焊接平整,切割到位;
动用明火,事前审批;
防火防爆,爱护设施;
厉行节约,工完场清。
8、电气、水卫、暖气工
按图施工,操作规范;
安装产品,合格安全,安装牢固,接头密实;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协调配合,保护成品。
9、小型机械操作工
集中精力,认真操作;
爱护设备,随时保养;
停止作业,断点上锁;
安全用电,确保安全;
文明作业,防止扰民。
10、重驾驶员
严守规程,十个不吊;
鉴别信号,听从指挥;
爱护设备,及时保养;
认真交接,上岗记录。
11、机械驾驶员
尊章守规,听从指挥;
按序施工,保证质量;
运送防晒,定位倾倒;
安全作业,文明施工;
地下施工,爱护文物。
12、打桩工
按图施工,保证质量;
桩序作业,严密合理;
桩基定位,尺寸准确;
定期保养,注意安全;
文明作业,保持清洁。
13、市政(路桥)工人
修路架桥,精心施工;
路桥坚实,管线畅通;
坑槽开挖,红灯警戒;
爱护设备,安全生产;
操作文明,防止扰民。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项目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则:
1、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尊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先教育,再上岗,不教育,不上岗”,“先防护,再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的管理制度。
4、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坚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贯彻实施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控制大气、粉尘、噪声、废水、污水污染、做到施工区道路硬化、场地净化、生活区绿化、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的要求。
3、献身建筑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坚定职业意志,履行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珍惜职业信誉;
重视安全生产,实现文明施工,厉行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珍惜一草一木,做到工完清场;
发扬团结互助,提倡尊师爱徒,努力学习上进,掌握建筑技术,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核后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项目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负责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中的项目、班组二级安全教育、考试以及培训工作。
5、召开项目安全例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项目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单位,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各类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作到四不放过。
三、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2、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
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工人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
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5、准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等,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
坚守岗位职责,不违规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报告。
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建筑工人安全作业须知
(一)一般安全须知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上岗作业前必须先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凡变换工种的,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
2、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在没有防护措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
3、坚持文明施工,落受清理及时,材料堆放整齐,严禁穿拖鞋、光脚等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攀爬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等。
严禁乘坐提升机吊笼上下或跨越防护设施。
5、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和体检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临边、洞口,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挡板,通道口塔设双层防护棚,并设危险警告标志。
7、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动,如需拆动,必须经安全员审查并保项目经理同意,但应有其他有效预防措施。
(二)文明施工须知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围墙(栏),执行门卫纠察制度。
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大门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2、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的控制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施工现场实行作业清扫和卫生保洁制度。
作业区内搞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生活垃圾盛放在容器内,及时清理,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4、建筑材料物件料具,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作业区和,仓储间堆料整齐统一,标示醒目。
5、严禁在在建工程施工楼层内、配电间、厨房间等处住人。
宿舍内保持通风、整洁、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工具放入工具间。
浴室、厕所专人冲洗。
6、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办理健康证,纱门纱窗齐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保持食堂整洁卫生。
(三)高处作业须知
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
3、高处作业的周边环境、通道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
上下传递物禁止抛掷。
5、高处临边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的防护措施,均应挂扣好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
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6、凡未搭设外架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8、登高用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70度为宜,底部必须有人保护,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四)承重支撑架安全作业须知
1、承重支撑架施工前,应根据建筑物结构特点和施工工艺进行承重支撑架设计,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报审。
2、高度超过8米等承重支撑架的搭设施工必须有专业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建筑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上岗证。
必须坚持先教育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3、承重支撑架立杆底部设置的垫块,不得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
4、搭设承重支撑架材质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满堂支撑架四边与中间支架立杆必须设置水平拉杆与纵向见到撑,有底至顶连续设置。
立杆(柱)应保持垂直。
5、承重支撑架应自成体系,并应在支撑架的两端和中间部分与建筑物结构进行连接,严禁与其他非承重架体进行连接。
6、承重支撑架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操作面堆料及设备负荷。
7、承重支撑架拆除必须有工程负责人的批复手续,拆除应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8、拆除较大跨度梁下支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拆除。
确认上面无集中活荷载时方可拆除。
9、承重支撑架的搭设、验收、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范、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
在使用高处中应随时用检测工具检测受力构件情况。
10、严格钢管、扣件的进场检验、监测和验收制度,执行报废制度。
凡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应作报废处理,不得使用。
11、现场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
(五)工程拆除安全作业须知
1、拆除工程必须由有拆除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
采用爆破法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由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
2、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所规定的拆除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拆除。
3、拆除工程拆除施工前,必须将通入该建筑的各种管道及电气线路切断。
建筑拆除过程中,需用照明和电动机械时,必须另设专用配电线路,严禁使用被拆除建筑中的电气线路。
4、拆除工程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拆除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有上至下逐层进行,严禁数层同时交叉拆除。
危险部位要先加固后再拆除。
6、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稳固的结构部位上,当不能满足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拆除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程时,严禁踩在石棉瓦等脆性屋面板上操作,应使用移动式挂梯。
7、拆除的散料应从溜槽中滑落,较大或较重的构件严禁向下抛掷,应用起重设备吊下。
8、拆除时临时停止作业前,应拆除至结构部位,必要时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9、拆除工程建筑物墙体严禁采用掏空底部墙体整体推拉倒法(神仙法)拆除。
10、采用爆破法拆除时,应先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拆除,拆除中应严格遵守GB13349-1922《拆除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六)大型机械设备安全作业须知
1、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高速井架物料提升机打桩机和起重电装机械等)安装前,应严格安装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各类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或拆卸,必须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
机械操作人员塔吊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大型机械设备再安装调试后,需经检测部门的检测,应先经检测部门检测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除按规定允许载人的施工升降机外,其他起重机严禁载提升和降落过程中载人。
5、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对制动器,钢丝縄及安全装置例行检查,各机构进行空载运转发现不正常时,应予排除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做好交班记录。
6、塔吊施工升降机每次升降运行之前,必须鸣铃示警。
7、多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两台塔吊臂架端部之间至少有两米的水平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米。
8、必须按照运输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设备各部位安全装置、通讯联络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维修。
当机械处于工作状态时,严禁保养、维修。
10、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
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拌至零位,断开电源,锁好电箱。
11、垂直运输机械降层后使用前,必须按安装要求进行验收。
(七)人工挖孔桩安全作业须知
1、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严格按挖孔施工工艺、安全注意事项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人工挖孔应有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2、每次下井作业前应先进行井内空气检测,当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应进行处理和用鼓风机送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下井作业。
3、井下作业人员应轮换下井作业。
地面应有安全作业监护人。
4、开挖桩孔应及时浇筑混凝土护壁,第一节护壁应高出自然地面,采用多节护壁时,上下节护壁间宜用钢筋拉结。
5、提升吊具的机构其传动部分及地面扒杆必须牢靠,制作、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人员不得乘盛土吊具上下,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上下。
6、井下作业人员、地面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联系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络。
发现异常情况或险情时,井下作业人员应及立即撤离井底作业区域,排除险情,确认安全后方可下井作业。
7、孔内应设半圆形防护板,随挖掘深度逐渐下移。
吊运物料时,作业人员应在防护板下工作。
8、井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伏防爆灯具。
9、挖孔完成后,应当天验收,并及时将桩身钢筋笼就位和浇筑混凝土。
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10米半径内,其他桩不得有人作业。
(八)市政地下管线工程安全作业须知
1、地下管线(排水、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施工前应先了解原有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及管道气体来源情况后,根据工程特点、作业内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新旧管道接口处理方法,防毒防爆等其他安全注意事项的专项施工方案。
2、地下管线施工涉及地面上树木、电杆以及地面障碍物等时,应请示以后,方可施工。
3、对重要管线或在管线复杂地段时应组织落实管线监护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管线监护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应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4、道路以及风景区施工,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1米。
施工围档应材质坚固,色彩统一。
5、沟槽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及时设置支撑,设1.2米高两道护栏,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
开挖深度超过3米倒5米的沟槽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有明确的监测方式。
6、弃土堆放应距沟槽或基坑边缘不得小于1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并应及时清理。
7、井点降水应实行监测,并明确记录方式,当降水区域有建筑物、地下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线的,必须采取可靠保护措施。
8、采用机械下管时,现场必须安排指挥人员,起重机械离沟槽边缘壁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米,并进行变形检测。
9、沟槽、基坑施工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对涉及的主要道口进行全封闭围护。
夜间施工应有红灯警示及足够的照明。
(九)施工用电须知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不得攀爬、破坏外电防护架体,不得损坏各类电气设备。
人及任何导电物体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
5、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三级保护。
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
相线L1为黄色,相线L2为绿色,相线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
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上等。
6、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严禁使用电缆卷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止倒顺开关。
7、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弃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10、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36伏;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
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不得大于12伏。
11、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设备。
(十)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使用须知
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无听力障碍,无防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物件。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保持施工机械设备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5、不得使用平刨机、圆盘机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
7、机械操作人员要严守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内。
8、施工机械运转工作时,不得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清理。
各转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切割机侧边严禁磨工具和材料。
9、电焊机一次侧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器或触电保护器。
10、机械试运行后应如实填写试运行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在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切勿戴手套。
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类除外)时,必须穿戴符合绝缘性能的防保用品。
(十一)防火须知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下班前必须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3、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油炉、煤气灶、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
4、施工现场除指定地点外作业区禁止吸游烟。
5、严格遵守冬季、高温季节施工等防火要求。
6、从事金属焊接(气割)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焊接时应有防火措施。
7、木工车间及装饰施工区易燃废料必须及时清除,防止火灾发生。
发生火灾(警)应立即向119报警。
8、按消防规定施工现场和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有关器具。
9、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米时,要备有足够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十二)防毒防爆须知
1、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饱食)不食用霉变食物。
“亚硝酸钠”时混凝土的添加剂,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盐使用,以防食物中毒。
2、井下作业、深基础开挖、防爆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人员应具有安全作业资格,并且身体经体检合格。
3、凡进入空气不流通的坑井、洞室、沉箱作业,应有专人监护,采取预防中毒、窒息等措施,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
4、当作业场所空气中同时存在有害气体时,每次作业前都要测定氧气浓度的同时测定有害气体的浓度,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5、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使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或者让作业人员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6、喷涂有毒养护剂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当通风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毒口(面)罩。
7、运输、使用和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
8、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9、经常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下班后应淋浴更衣,工作服等防护用品不得穿戴回家。
10、在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等情况下,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十三)治安防范须知
1、进场作业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严禁使用无证盲流和童工。
2、施工现场建立社会治安综合小组,成立治安巡逻队,认真落实“四防”工作,做到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
3、项目部与新进场班组、班组与个人均应签订社会治安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提倡诚信做人,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自觉遵守社会治安各项管理规定,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5、提倡共创文明卫生、人人爱护公物的道德风尚。
保管好公私财物,柜门及时加锁,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随便带入工具(更衣)间,多余现金存入银行,防止财物被盗。
6、自觉维护食堂、浴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秩序,严禁撬门、爬窗、乱拿别人物品。
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和门卫纠察制度,增强职工治安防范责任意识。
8、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濨事、具众赌博、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偷盗建筑材料和工具设备等。
严禁耍流氓活动和气体违法乱纪行为,严禁男女非法混居。
9、项目部治安巡逻队伍,应加强对警戒范围内的治安巡逻检查,认真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查明。
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应将其扭送或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安全帽: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
帽子的冒壳、内衬、冒带应齐全完好。
2、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坠落。
3、手套及保护工作服:
在焊接或接触有毒有害起化学反应燃烧物质和溶液,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戴好绝缘手套。
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4、工作鞋:
位防止脚部受伤,当工序有要求时,作业人员应穿着合适的工作鞋加以防护。
5、防护眼睛和面罩:
当工作场所有粉尘、烟尘、金属、砂石碎屑和化学溶液溅射时,应戴防护眼睛和面罩,防护眼睛和面部受电磁波辐射。
6、耳塞:
凡工作场所噪音超过85分贝时,员工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呼吸防护器(防尘口罩和防毒护具):
当工序可能出现大量尘土、有毒气体、烟雾等时,必须选择适当的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以防吸入而导致身体受伤。
8、在路边或公路上工作时,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令架车者容易看见。
(十五)季节施工安全须知
1、遇恶劣气候(如暴雨、台风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恶劣天气过后,作业人员应对作业环境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和基坑工程的安全。
安全防护不到位的,应及时整改。
暴雨、台风过后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施工用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在空旷地域建筑物、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接地装置。
3、现场道路应根据季节变化加强检查维护。
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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