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自查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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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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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自查报告3篇
第一篇一、基本情况2014年3月开始,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通过整理查看内业资料和深入工程现场检查,对2011年以来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梳理,重点检查政策和制度执行、工作流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逐项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整理规范档案资料。
自查情况如下一项目概况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县是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年度为2012-2014年。
《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及201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12〕357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拔付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批复》财农〔2012〕1212号文件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2973万元。
项目区位于吴家店镇,涉及古堂、松子关和吴家店三个行政村。
项目区总面积3252,137万人,耕地10080亩。
项目建设计划整修塘坝111座,新建引水堰44座611,农渠8325条,排水沟8215条,斗农门4座,节制闸4座;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新建项目标志牌1处。
《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三、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13〕218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农〔2013〕2292号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05万元。
项目规划在白塔畈镇的楼冲、街道、光慈、刘冲4个行政村实施。
规划治理面积13万亩,新建配套整治塘坝81座,拦水堰10座,配套改造斗渠140、农渠171,配套渠系建筑物215座,配套改造排水沟7,新建泵站2座,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喷灌70亩,标志牌1处。
概算项目总投资为2105万元。
《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修订已完成并上报省水利厅。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2011年度省下达我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资金660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清淤整治220口,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012年度省下达我县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23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699万元,共计922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156口、沟河堤防整治15处、堰渠15处。
2013年度省下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1248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300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4824万元,共计20304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340口、沟河清淤及堤防整治28处、堰渠维修57处、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处365千瓦、建设水利站1个、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创新改革试点3处。
二进展情况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2012年项目已按计划完工,共修塘坝103座,新建引水堰47座615,农渠7523条,排水沟7814条;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
完成投资213073万元。
目前已通过县级自验,工程审计已完成,积极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
2013年项目于2013年10月下旬开工,工程施工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5,计划4月底全面完工。
2014年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2011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12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
2012年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13年4月底前所有项目均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013年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已基本完工,正在组织县级验收,计划4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三主要成效1、经济效益。
2011年以来,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全县农田排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累计改善灌溉面积96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2万亩,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灌溉节水技术和措施,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手段,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劳动用工,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通过项目的实施,体现党和国家重视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现了水利、财政部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更加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塘堰坝渠及喷灌、滴灌节水灌溉工程,采用了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节约了水资源,降低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少水体面源污染和土壤有毒物质的积聚,减少地土壤养分流失,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改善,从而达到稳产、高产和优质。
同时,在项目实施中,注重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农村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力求达到水清、岸绿、河沟畅、景美,发挥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二、建设管理情况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立了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和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指挥部和规划委组成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合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
先后制定了《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整合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和手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建设模式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机制。
组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规划、审报、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
业主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鉴定合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合同的方式将建设管理目标与责任关系分解并延伸到施工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形成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对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对国家负责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我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方式进行建设,对集中连片、相对集中的项目,由乡镇或村实行打捆招标。
三质量监控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针对重点县项目单项工程规模小、施工分散等特点,县水利局编制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和群众监督质量管理体制执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在组织实施中,派代表常驻工地。
监理单位成立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部,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对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并对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协调管理。
施工单位成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部,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队伍五大员,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设计单位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派代表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施工,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施工设计。
县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质量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对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过程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由乡镇和水利站进行逐个工程现场设计,核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建设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或打捆招标等方式进行建设,水利站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
同时,每村选派3-5名村民代表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跟踪监管,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使用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每年均能足额及时到位,县级配套资金每年年初列入财政预算配套到位。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农民投劳筹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到位。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2011年至2013年我县农田水利财政奖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县级报账制,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经县水利部门经办股室、领导分别签字后,方可到县财政部门报账,没有通过验收、资料不齐的,不予报账,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五工程验收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我县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工作细则》和《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验收程序,严把验收关。
单元、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单位工程由业主组织验收,县级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组织;三年总验收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共同组织。
目前,我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通过县级初验,正在准备竣工验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严把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关。
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申请县水利、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县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填报工程验收单。
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到位进行整改落实,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三、建后管护情况近年来,我县不断探索和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推行建前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签订工程管护协议,并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监管监督,起到了良好效果。
积极稳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2013年全县成立水利灌溉服务合作社3家,今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
四、实际运行情况从自查情况看,近年来所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部分都落实了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工程能够正常运行,发挥了较好的工程效益,群众满意程度较高。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从自查情况看,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项目监管服务力量较为薄弱。
由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点多面广线长,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在质量监管、技术指导服务上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的现象。
2、项目建设群众自筹资金难以筹措到位。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相当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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