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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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
维护及时率考核
3
设施完好率考核
40%
三项满分100
100%
2、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项目权重分配表
社会责任考核(A1)
20%
设施巡查考核(A2)
25%
维护及时率考核(A3)
4
设施完好率考核(A4)
四项满分100
A=∑[(A1×
μ1+A2×
μ2+A3×
μ3+A4×
μ4)]/3
A为3、6、9月季度考核的平均分,即季度考核得分
Ai为考核各项目实际得分
μi为各项目权重系数
3、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项目权重分配表
社会责任考核(B1)
设施巡查考核(B2)
维护及时率考核(B3)
设施完好率考核(B4)
B=B1×
μ1+B2×
μ2+B3×
μ3+B4×
μ4
B为年终考核得分
Bi为考核各项目实际得分
4、年度考核结果
C=A×
60%+B×
C为年度考核总得分
七、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
各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市路桥经营公司为独立受考核单位。
市道路桥梁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道桥处”)划分为维护一、二所两个受考核子单位,考核内容与其他受考核单位相同。
市道桥处考核得分取一、二所得分的平均值。
(1)日常考核在1、2、4、5、7、8、10月的21日-24日(遇休息日顺延)进行。
由各个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市道桥处、市路桥经营公司根据本考核办法自行组织对本辖区的道路桥梁养护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做好自行检查考核相关资料的统计、记录,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城管局市政处备案。
备案资料包括:
日常考核计算表、日常巡查考核表(日常)、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考核汇总表(日常)、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考核表(日常)、日常考核情况。
(2)每月考核的设施由各单位随机抽取产生。
受考核道路根据道路养护等级分别抽取Ⅰ等养护道路1条、Ⅱ等养护道路1条、Ⅲ等养护道路1条(只有Ⅰ、Ⅱ等养护道路的,抽取Ⅰ等养护道路2条、Ⅱ等养护道路1条;
只有Ⅱ、Ⅲ等养护道路的,抽取Ⅱ等养护道路1条、Ⅲ等养护道路2条)共3条道路进行考核;
市路桥经营公司管理的三环路抽取两段进行考核。
受考核桥梁,各区抽取1座;
市路桥经营公司抽取3座;
市道桥处抽取4座(一、二所各抽2座)进行考核。
(1)季度考核在3、6、9月的21日-24日进行,检查考核前由市城管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市道桥处、市路桥经营公司。
(2)考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资料考核:
对各养护单位的各类内业资料(台帐)进行考核,对各养护单位的社会责任履行以及设施巡查责任落实、维护及时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现场考核:
对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状况进行集中现场考核。
(3)受考核道路根据道路养护等级分别抽取Ⅰ等养护道路2条、Ⅱ等养护道路2条、Ⅲ等养护道路1条(只有Ⅰ、Ⅱ等养护道路的,抽取Ⅰ等养护道路2条、Ⅱ等养护道路3条;
只有Ⅱ、Ⅲ等养护道路的,抽取Ⅱ等养护道路2条、Ⅲ等养护道路3条)共5条道路进行考核;
市路桥经营公司管理的三环路抽取三段进行考核。
受考核桥梁,各区、市路桥经营公司抽取1座;
市道桥处抽取2座(一、二所各1座)进行考核。
(1)年终考核在每年的11月20日-28日进行。
检查考核前,由市城管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市道桥处、市路桥经营公司。
(2)根据本考核办法,各被考核单位准备好相应养护维修工作总结。
(3)考核组成人员及考核要求按照季度考核办法执行。
(二)考核程序
季度、年终考核工作组由各相关单位9名具有考核资格的人员组成。
市道桥处派两名技术人员,各区、市路桥经营公司各派一名人员参加考核打分。
考核人员分为两个小组,各组由市道桥处一名技术人员及其它单位人员组成。
两组同时对资料及现场进行考核。
考核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对本单位的考核打分。
季度、年终考核设施由市城管局市政处从市、区设施统计表中随机抽取。
长度100米(含100米)以下的道路不论宽度均不考核。
检查单元按照道路宽度划分。
凡是道路宽度小于25米(含25米)的,以1000米为一个检查单元,任意自道路一端为起点,连续检查1000米;
若抽取的道路长度在500~1000米(不含1000米)的,整条道路为一个单元;
若抽取的道路长度在100~500米(含500米)的,再抽取一条长度100~500米(含500米)的道路,合并计算完好率。
道路宽度25至80米(不含80米)的,以500米为一个检查单元,任意自道路一端为起点,连续检查500米;
100~500米(不含500米)的,整条道路为一个单元。
道路宽度大于80米(含80米)的,以500米为一个检查单元,检查宽度的一半,即以道路中线为界,只检查长度范围的一侧。
季度考核检查过的道路、桥梁设施,年终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城市道路检查单元划分表
道路宽度A(m)
整条道路长度L(m)
检查长度(m)
检查宽度
备注
A≤25
L≥1000
1000
全宽
任意自道路一端为起点连续取量
500<
L<
整条路长
100<
L≤500
两整条路长之和
25<
A<
80
L≥500
500
A≥80
500m
一半宽度
任意抽查一侧
考核外业打分结束后,由市城管局市政处组织考核工作组成员集中进行分数统计。
各单位得分在统计完成后当场宣布。
八、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见《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养护维修考核表》)进行评分:
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
90~95分(含90分)为良好;
85~90分(含85分)为合格;
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市城管局将每次的评比情况通报到五城区、高新区政府及所有被考核单位,对养护管理工作突出的将通报表扬。
九、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见附件)
十、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
1、《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2、《设施日常巡查工作考核内容》
3、《日常养护维修及时率考核细则》
4、《设施完好率考核内容及标准》
5、《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表》
附件1
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社会责任主要有:
道路桥梁的突发事件应急、各类投诉处理(含社会来信投诉、市长及局长信箱投诉等)、重大活动配合、媒体舆论、相关督察发现问题及处理、数字城管系统派遣问题处理、领导批示完成情况七类。
项目总分为100分。
一、道路、桥梁应急事件处置20分
建立各类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设置专项应急值班记录,记录齐全真实。
接通知后半小时内应到现场查看,提出处置意见,落实处置措施,并向市城管局报告,处置完毕后立即向市城管局通报信息。
二、各类投诉处理20分
认真落实社会投诉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热线,收到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做到特事特办,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督查、及时回复,办结率100%,对投诉的事项回复率100%。
三、重大活动配合10分
配合省、市大型活动,做好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
四、媒体舆论情况10分
不发生有责媒体报道事件,不发生有责新闻曝光事件。
五、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问题处理20分
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处理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问题并按时限要求进行回复。
六、相关督察发现问题及处理10分
及时处理、回复相关督察中发现问题。
督察到的问题如属管理责任的,则要扣分。
七、领导批示完成情况10分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2
设施日常巡查工作考核内容
设施巡查工作主要有:
道路桥梁设施总量与巡查人员相匹配;
巡查责任落实,时间、路段明确;
巡查记录完善、内容准确;
巡查人员发现和处置问题及时。
项目总分100分。
一、巡查人员的配置20分
各养护维修单位应根据养护设施量合理安排巡查人员,安排好线路和时间,做到在时空上不断档,使市政设施始终置于巡查人员控制之下。
二、落实巡查责任30分
所有道路桥梁的巡查责任都必须落实到个人。
应明确道路桥梁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时间、巡查周期、巡查发现问题报告及追踪解决的程序等。
重点路段,中心城区商业繁华路段、党政机关所在地等一类管理路段的巡查人员每天必须进行徒步巡查两次;
其它路段可每天巡查一次。
桥梁的巡查周期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的规定执行。
三、巡查记录20分
巡查人员每次要将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做好巡查日记备查。
要求做到内容真实无误,并有专人监督检查。
四、巡查问题处理20分
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并且做到项目、位置、数量准确无误。
同时,对危及车辆和行人安全的问题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对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的,应追踪报告,直至解决。
五、汛期巡查10分
遇大、暴雨三十分钟时,巡查人员应及时到责任路段巡查,并按规定报告巡查情况。
附件3
日常养护维修及时率考核细则
通过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以原始记录和送达维护班组的信息通知回复为依据进行考核记分,满分100分。
一、车行道设施35分
坑凼面积在0.04m2以上、明显沉陷、网裂、松散、裂缝、烂边、井座沉陷、唧泥、拥包、错台、缝料散失、砼板块松动的,接到信息通知起,根据养护等级2至5日内修复完毕,其中Ⅰ等养护等级2日内修复完毕,Ⅱ、Ⅲ等养护等级5日内修复完毕。
(如遇雨或沥青炒拌机停机可顺延;
如遇道路塌陷等影响交通及安全的突发性特殊情况,均必须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二、人行道设施25分
人行道方砖松动、缺失、烂边,路沿石或嵌边石缺失、明显移位、倾斜等。
发现上述问题,根据养护等级必须在2至5日内修复。
三、桥梁设施25分
桥面坑凼、拥包;
人行道方砖松动、损坏;
墩台混凝土剥落、露筋;
防撞墩、防撞墙、搭板、挡墙、翼墙、护坡等损坏要求在发现之日起2日内完成。
墩台编号损坏、限高、限载牌遗失等,要求在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
水箅子、井盖等遗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在当日内通知产权单位处置,属桥梁泄水孔的水箅子应在当日补安。
四、掘路修复工程15分
掘路施工完成后当日应进场修复路面。
附件4
设施完好率考核内容及标准
设施完好率考核项目总分100分。
一、道路(包括砼路面、沥青路面、桥面)
修补形状应规则,边线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中线,接头平顺;
铺筑平整、密实,路面平整、无明显沉陷、网裂、松散、错台、拥包、裂缝、烂边、唧泥、缝料散失、砼板块松动等现象;
井框高差不明显,路面不积水。
二、路沿石、嵌边石、平石
表面接头平整、线型直顺、接缝均匀、勾缝饱满、安砌稳固。
三、人行道方砖
道面平整、安砌牢固、纵横缝均匀、直顺、灌缝饱满、无残缺。
四、桥梁及附属设施
桥面泄水孔、排水管应完好、畅通,防撞墩砼表面无破损,桥体无牛皮癣及污秽、桥梁清洁。
桥铭牌、标志、标牌应完好、干净,安装牢固、正确。
附件5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表
表一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养护管理年度考核汇总表
二〇〇年度
受检单位:
考核时间
得分
平均得分
权重
加权得分
季度考核
三月
60%
六月
九月
年终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
100%
计算人员:
计算日期:
200年月日
复核人员:
表二
日常考核计算表
200年月
考核项目
单项得分
维护及时率
月得分合计
200年月日
表三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季度、年终)
200年月
考核内容
满分
单项考核得分
社
会
责
任
应急事件处理
20
各类投诉处理
重大活动配合
10
媒体舆论情况
数字城管派遣问题处理
相关督察发现问题及处理
领导批示完成情况
日
常
巡
查
巡查人员配置
巡查责任落实
30
巡查记录状况
巡查问题处理
汛期巡查
维
护
及
时
率
车行道设施
35
人行道设施
25
桥梁设施
掘路修复
15
完
好
车行道
人行道
路沿石、平石、嵌边石
合计
考核人员:
检查时间: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注:
季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使用时,在相应的词语上划“√”。
表四
社会责任考核表(季度、年终)
考核
考核标准
扣分
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未建立预案,扣1分;
无安全保障措施,每处扣0.5分;
应急事件未处理,出现一次扣3分;
应急事件未向市城管局报告,一次扣0.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
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对存在问题不推诿扯皮,尽快落实解决。
处理率100%,记录详细规范。
存在问题尽快落实解决,处理率达100%,推诿扯皮,每处扣0.5分。
处理率每下降1%,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
重大事件配合好,交办任务能及时完成。
发生有责事件,每次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
不发生有责媒体报道事件,不发生重大有责新闻曝光。
发生有责媒体报道事件,每次扣0.5分;
发生重大有责新闻曝光事件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分。
5
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问题处理
对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道桥问题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并回复。
有责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处置率80%以上。
对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问题100%进行现场核实并按时回复,每少核实一件扣0.2分;
有责问题处置率达80%以上,处置率每降低1%扣0.1分,统计以回复的为准。
直至扣完该项分。
6
对相关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
市领导督察(其他相关督察)发现有责问题每次扣0.2分(0.1分),未按要求整改每次扣1.5分(1分),整改后未及时回复每次扣0.1分。
7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
对领导批示,有条件落实而未落实的一次扣2分。
落实情况差,每次扣1分。
未及时回复每次扣0.2分。
合计
100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表五
日常巡查考核表(日常、季度、年终)
扣分标准
按每5公里配一名巡查人员的要求,配足巡查人员。
未按要求配足人员,每缺1人扣1分。
巡查责任必须落实到个人,中心城区及重要路段必须进行步行巡查,要求做到定人、定路段、定时间进行巡查。
未达到本条要求者,每处扣2分。
巡查记录
巡查工作每日有记载,内容准确,应做到项目、位置、数量准确无误,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有记录。
处理完毕后,记录处理结果,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未达到本条要求者,每次扣1分。
巡查问题处置
养护维修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等安全隐患、危急情况,及时通知维护部门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并做好记录。
未达到本条要求者,每次扣2分
汛期防汛巡查遇大、暴雨半小时后巡查员应将各负责巡查片区的基本状况报知维护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
未达到本条要求者,每次扣1分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使用时,在相应的词语上划“√”。
表六
日常维护及时率考核表(日常、季度、年终)
坑凼面积在0.04m2以上、明显沉陷、网裂、松散、裂缝、烂边、路框差、唧泥、拥包、错台、缝料散失、砼板块松动的,接到信息通知起,2至5日内修复完毕。
如遇道路塌陷等影响交通及安全的突发性特殊情况,均必须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
凡未达到本条要求,一处每超期一天,扣0.5分。
人行道方砖无松动、缺块、烂边、路沿石或嵌边石缺失等问题。
发现上述问题,必须在2至5日内修复。
桥
梁
设
施
护栏损坏要求在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凡未达到本条要求,一处每超限一天扣0.5分。
水箅子、井盖等遗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在当日内通知产权单位处置,泄水孔水箅子应在当日补安。
凡未达到本条要求,一处每超限一天扣1分。
凡未达到本条要求,一次,扣1分。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表七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考核汇总表
(一)
(日常、季度、年终)
200年月
考核道路
考核得分
考核平均得分:
考核人员
市城市管理局:
区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市道桥处、市路桥经营公司: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表八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考核表
(二)
考核道路:
沥青混凝土
35%
水泥混凝土
路沿石、嵌边石、平石
10%
总分:
100分合计:
考核时间:
200年月日
表九
道路设施完好率分项考核表(沥青混凝土)(三)
处数
道
路
面
修补形状不规则,每处扣1分
明显裂缝,每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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