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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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
法定文件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 2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地块编码 2
第四章五线控制 2
第五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3
第六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6
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6
第八章生态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9
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规范潮州市湘桥片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保证中心城区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顺利实施《潮州市湘桥片区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制定本法定文本。
第2条规划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稿)(2005)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号)(2006)
《防洪标准》(GB50201—94)(1994)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
《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潮州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
《潮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
《潮州市城区河湖水系专项规划(2012-2020)》
《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6-2030年)》
《潮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3-2020)》
《潮州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22年)》
《潮州市“十三五”电网建设规划》
第3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内的D26、D27管理单元位于湘桥区意溪镇北部,相距7km,相对独立。
D26东至宁莞高速以东意溪镇行政边界,北至意溪镇行政边界,西以X074县道为界,南至宁莞高速。
D27东以金凤公路为界,北至意溪镇行政边界,西以沿江东路为界,南以外环北路为界。
X05、X08管理单元涉及凤新街道、城西街道、金山街道、西湖街道,两管理单元相连,东以韩江为界,北以外环北路为界,西以银槐北路-新洋路为界,南以潮枫路-西河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为界。
四个管理单元规划总面积4639.95公顷。
第4条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潮州市湘桥片区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照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5条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潮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规划如需调整或修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
第6条空间结构
形成一核、三廊、五片区”的整体空间结构。
一核:
借助潮州古城影响力,形成西湖文旅生态核。
三廊:
依托韩江、桂坑水、文祠水组成的滨水生态廊道。
五片区:
分别为产城融合发展区、军事管理区、城镇提升优化区、生态旅游服务区以及城市更新先行区。
第7条功能定位
D26管理单元:
以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教育拓展为主要功能的复合型山乡旅游服务区;
D27管理单元:
以休闲娱乐、居住、商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更新区域;
X05管理单元:
以商贸、居住为主导功能的产城融合新区;
X08管理单元:
以文化旅游、商业办公、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更新区域。
第8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规划建设用地958.2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37.5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1.31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14.84公顷,特殊用地149.42公顷,采矿用地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6.14公顷。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地块编码
第9条地块划分
由道路或者其它自然物划分为地块,规划范围共划分21个街坊、483个建设用地地块。
第10条地块编码
规划范围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办法,即“规划管理单元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如X11-01-01在表示X11规划管理单元01街坊01地块。
每一地块代码表示地块并不一定代表实际开发的用地红线范围。
在具体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地块进行细分或对细分地块合并。
第四章五线控制
第11条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82.01公顷。
城市蓝线的管理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执行。
第12条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59.87公顷。
城市绿线的管理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执行。
第13条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9.62公顷。
城市黄线的管理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执行。
第14条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49公顷。
城市紫线的管理按《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执行。
第15条城市红线
城市红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64.84公顷。
城市红线的管理按《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执行。
第五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第16条土地使用性质
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至小类,其中居住用地、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按中类划分。
本规划区内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详见法定图则的规定。
第17条土地使用兼容性
法定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原则上不能改变,如实际开发需要进行调整,必须符合法定文件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要求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表5-1土地使用兼容性表
可相容用地类型
用地类型
二类居住用地
中小学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及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水域及农林用地
R2
A33
A1
B1
A2,A4
A5
A3
W
S1
G3
S42
U
G1
G2
E
二类居住用地
R2
●
△
△
△
△
△
△
×
×
×
△
△
△
×
△
中小学用地
A33
△
●
△
△
△
△
△
×
×
×
△
△
△
×
△
行政办公用地
A1
△
△
●
△
△
△
×
×
×
△
△
×
△
×
△
商业设施用地
B1
△
△
△
●
△
×
×
×
×
△
△
△
△
×
△
文化设施及体育用地
A2,A4
△
△
△
△
●
×
×
×
×
△
△
△
△
×
△
医疗卫生用地
A5
△
△
△
×
×
●
×
×
×
×
△
△
△
△
△
教育科研用地
C6
△
△
×
×
×
×
●
×
×
×
△
×
△
×
×
物流仓储用地
W
×
×
×
×
×
×
×
●
×
×
△
△
×
×
×
城市道路用地
S1
×
×
×
×
×
×
×
×
●
△
△
×
×
×
×
广场用地
G3
×
×
△
△
△
×
×
×
△
●
△
×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S42
△
△
△
△
△
△
△
△
△
△
●
△
×
△
×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U
△
△
×
△
△
△
×
△
×
×
△
●
△
△
×
公园绿地
G1
△
△
△
△
△
△
△
×
×
△
×
△
●
×
△
防护绿地
G2
×
×
×
×
×
△
△
×
×
×
△
△
×
●
△
水域及农林用地
E
△
△
△
△
△
△
△
×
×
×
×
×
△
△
●
注:
●为允许设置;△为经批准后允许设置;×为不允许设置。
第18条规划土地利用构成
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构成及规模详见“各类土地利用构成一览表”。
表5-2各类土地利用构成一览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所总用地比例(%)
建设用地
958.25
20.65
其中
H11
城市建设用地
737.54
15.90
H14
村庄建设用地
11.31
0.24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14.84
0.32
H4
特殊用地
149.42
3.22
H5
采矿用地
9.00
0.19
H9
其他建设用地
36.14
0.78
非建设用地
3681.71
79.35
其中
E1
水域
332.27
7.16
E2
农林用地
3349.44
72.19
总用地
4639.95
100.00
第19条用地布局
本规划区主要布局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留白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41.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76%,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2.97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47%。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53.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82%。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2.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80%。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0.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7%。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83.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85%。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7.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74%。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37.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02%,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4.96公顷。
规划留白用地面积18.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8%。
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使用情况见“规划土地利用统计表”。
表5-3规划土地利用统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241.63
32.76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230.91
31.31
R3B1
村居商业混合用地
10.72
1.45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2.97
4.47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7.34
1.00
A2
文化设施用地
0.49
0.07
A3
教育科研用地
14.80
2.01
A4
体育用地
3.79
0.51
A5
医疗卫生用地
0.37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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