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失能老人家庭化护理服务连锁营运模式项目计划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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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动标准化建设:
① 定期参加区、镇街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辖区实际,开展工作;
② 做好本区域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册和定期核实;
③ 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工作管理台帐;
④ 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统筹、指导、培训等功能服务,对镇内为老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尤其是分散管理、执行的项目如大配餐服务及星光老年之家等;
⑤ 做好我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提炼服务成效及品牌。
(2)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枢站作用,为社区长者推送适切服务:
① 为社区长者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咨询服务;
② 以个案管理的形式为提出服务申请的长者及镇内有需要的社区居家养老资助对象提供服务,服务包含专业照顾需求评估及服务方案制定、服务申请支持等;
③ 整合社区资源,逐步开展辅具租赁或流转服务,为社区长者提供便捷辅具服务。
④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散居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我镇辖区内散居特困人员提供生照料护理工作。
(二)居家养老服务部
横沥镇居家养老服务部通过服务种类多样化、内容个性化、方法专业化的服务回应长者需求,高质量完成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其本土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提升横沥镇长者福祉。
倡导“社+企+居+义”的联合,聘请专业护理员,为老年人提供以下基础家政、文体娱乐等多样服务,由社工进行管理统筹:
(1)家居清洁:
协助长者进行家居清洁,清理垃圾废物(服务对象为有自主意识长者时需征询其意见再进行处理,如服务对象为无自主意识长者则征询其他家属),以确保基本整洁、无异味的居家环境;
(2)衣被清洗:
协助长者清洗衣物床褥等,定期进行晾晒除菌;
(3)代购:
对于行动不便长者可在其授权及明确要求下代为外出购物,不收取额外购物费用,但所购买物品费用需自理;
(4)助医:
必要时协助服务对象就医,费用由服务对象自理,或向其他为老服务项目提出协助申请,进行导诊协助外出就医等;
(5)个人清洁:
对于半失能或失能的残疾长者,定期协助进行洗浴、剪甲等,保持基本个人卫生;
(6)精神慰藉及陪护:
服务过程中陪伴服务对象聊天、提供一定情感支持,在安全的前提下可陪护服务对象外出。
不定期链接外部资源提供其他志愿服务;
(7)安全确认:
借助定期的家政服务对服务对象进行安全确认,一旦发现突发情况马上联系家属及居家养老管理人员;
(8)不定期服务质量跟进:
由社工不定期电话或上门探访服务对象,监督服务质量并协助进行质量提升,挖掘其他需求
(9)协助就餐:
借助助餐配餐服务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配餐协助,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便捷就餐,提高日常饮食及生活质量。
(10)拓展服务项目:
整合资源,链接提供其他适切服务。
仅依靠传统居家养老的家政服务是不足以为服务对象提供完善服务的,但可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进一步挖掘服务对象的其他安老需求,并进行资源链接,利用正式或非正式资源来为其提供适切服务,例如利用本镇助餐配餐服务提供就餐帮助、利利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残联资源提供居家安全改造等。
(三)日间托老中心服务
1.职能定位
为有需求的60岁或以上社区老人提供日间托老照顾,需制定一套入驻评估流程、服务计划和服务评估。
透过康复训练、护理照顾、起居照顾和社交心理支援服务,以提高长者的活动能力、保持身、心、社、灵健康、发展个人潜能、保持与社会接触、享受群体生活、以及改善生活质量,使长者能够在熟悉的社区安老。
2.服务内容
(1)日间托管:
为长者提供日间照料托老照顾及床位;
(2)膳食供应:
设立助餐点,为长者提供均衡营养的午餐,饮食应保证安全卫生,营养搭配合理,以便长者得到适切的照顾及维持足够的营养;
(3)医疗保健:
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定期评估服务对象需求及健康状况,并制定个人照顾计划,建立服务和对象健康档案;
(4)公益参与:
开展助老志愿服务,组建以低龄老人为主的义工队伍,通过“社工+义工”开展互助养老服务;
(5)休闲娱乐:
每月至少开展一期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娱乐主题活动。
建立老年文体团队,并开展活动。
(四)大配餐服务
助餐配餐服务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便捷、适老、安全的助餐配餐服务,解决社区长者尤其是独居、空巢长者的就餐困难问题。
目前横沥镇有1个助餐集中就餐点(2020年拟增加10个就餐点),但缺乏统筹管理,各餐点服务良莠不齐。
因此大配餐服务主要旨在加强对全镇各个就餐点的服务统筹及工作监管,推动我镇助餐配餐整体服务标准化建设及服务质量提升。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保障特殊老年人助餐需求为重点,发挥现有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助餐服务功能,在现有助餐配餐服务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拓展,采取定点膳食、配送到户乃至邻里互助制餐等方式,通过新增就餐点或扩大服务范围等实现助餐服务的进一步规模化。
重点探索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的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和个人及其家庭共同推进老年配餐服务的合作机制,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1)服务标准化建设:
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已审批通过,待公布实施)及《南沙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标准化手册》中助餐配餐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现有服务站点的场地配置、人员要求及服务内容进行标准化建设,加强统筹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2)服务质量监测:
定期开展对就餐对象的意见收集和对配餐服务的满意度评估,根据服务对象意见和需求,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以提高配餐工作效率和效果;
(3)危机处理工作:
建立完善的危机处理机制,有效处理老人用餐过程的危机事件,比如食物中毒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事件。
(五)星光老年之家
星光老年之家是由国家民政部、省、市福利金资助的,市、区、镇财政投入共同建成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的福利性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
目前我镇有镇一级星光老年之家站点1个,此次购买服务主要用于运营镇一级星光老年之家,并运用服务引进、合作的方式丰富星光老年之家内的文体娱乐活动。
选派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担任镇一级星光老年之家的管理工作。
负责检查协调监督该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正常运作,要注意消防和安全检查,开放寒暑的庇护功能,并充分发挥社区长者福利性集中娱乐场所的功能;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范围
横沥镇
(二)服务对象
1.横沥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工作人员及相关机构、组织;
2.在横沥镇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受资助对象。
(二)服务工作方法
1.行政方法;
2.个案管理、小组、社区活动、工作坊等社工专业工作方法;
3.个性化家政服务等。
四、工作人员配置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社区居家养老平台运营服务外包项目需配备具有资质社工共6人及若干名兼职人员,其中管理员2名,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名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至少1名持有中级社工师资格,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较强,文字功底扎实。
社工师4名,配合管理员开展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居家养老服务部、日间托老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及长者爱心饭堂相关工作,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具有初级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质,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较强;
另根据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按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不低于1:
10的比例配备护理人员。
护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培训背景或从业资格。
为促进本项目更好开展,申报单位还应该具备以下资源作为项目支撑:
1.配备不少于3名的社工督导;
2.组建不少于80名志愿服务团队;
3.配备持有专职养老评估员资格的相关人员;
4.配备持有《心理咨询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量化指标
该采购项目服务接受主管方日常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至少一名养老管理员常驻中心,日常协助统筹管理全镇为老服务及设施,进行平台运营(依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规定镇街养老管理员与资助对象配备比例不低于1:
50,目前横沥镇受资助对象30名)。
另四名社工师配合管理员开展该中心相关工作,每年具体工作指标如下表所示:
服务类型
指标量化
专业指导及服务监测
常规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及调整
日常提供服务常规咨询指导
交流会议
≥4次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镇内为老项目的指导性会议或互动交流会议
评估
≥2次
协助开展中期及末期项目评估工作两次
行业宣传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
≥12次
进行全方位平台宣传工作,提升平台使用率,重点以微信、网页、媒体等形式
为老项目统筹
对镇内为老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尤其是分散开展的项目,必要时时需进行巡查
包含日托、星光老年之家统筹工作等
服务质量抽查
社区活动
邀请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开展服务质量恳谈会,收集服务满意情况及优化意见,形成总结报告
专业提升
培训
包含对为老服务社工、护理员、康复师等人员专业培训及志愿者关于长者服务培训
专业服务
咨询
≥150人次
为长者及其家属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咨询服务
个案
≥10个
以个案管理形式提供专业照顾需求评估及服务方案制定、服务申请协助等服务
辅具租赁、流转
租赁及流转平台打造
≥25人次
第一年重在整合资源,形成租赁及流转平台
行政类
工作
经验材料
≥2篇
总结横沥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经验报告,并且在报刊、杂志、媒体等进行发布
日常行政工作
包含档案整理、文书撰写、外出培训开会等
2.居家养老服务部
(1)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居家养老服务部的管理工作以及居家养老服务部的评估工作。
(2)服务质量管理:
① 每月抽取约部分服务对象进行访视核实,检查服务开展情况,形成监督记录并报送平台。
每月更新整理服务对象花名册,对服务对象情况及服务情况进行总结、记录存档;
② 每年对服务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会谈及评估考核;
③ 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
④ 项目周期结束前填写评估报告。
3.日间托老中心
(1)为辖区内符合日间托老服务条件的长者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包含起居饮食、文娱康乐、健康体检等服务;
(2)开展项目服务座谈会(年度内开展不少于4次);
(3)根据长者需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4)通过个案管理专业方法,服务率建档达100%。
(5)做好横沥镇日托中心的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至少是合格以上的。
4.大配餐服务
(1)大配餐服务管理参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对辖区内助餐配餐服务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
(2)统计就餐人员资料及横沥镇长者爱心饭堂志愿者服务时数;
(3)收取老人自己部分餐费,转交给餐饮企业;
(4)根据市、区的要求管理横沥镇长者爱心饭堂;
(5)运营补贴根据总服务人次进行结算。
5.星光老年之家
(1)运营镇一级星光老年之家场地,保障场室正常开放使用,并可与其他项目合作引入丰富活动,保证项目周期内服务人次不低于1000人次;
(2)根据市、区要求管理横沥镇星光老人之家;
(3)做好横沥镇星光老人之家的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至少是C级以上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符合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非盈利社会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与政府沟通合作的良好经验,能积极回应采购人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水准,提升服务质量。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并能遵从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效利用资金,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4.投标人拥有一支专业技能强、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队伍,具有居家养老实操经验的专家队伍,机构管理规范,运作良好。
5.投标人熟悉该服务区域情况,并承接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在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上,根据社区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树立服务品牌。
6.投标人应具有社区研究、社区培训、社区教育、社区宣传的条件和能力,为服务项目的开展进行经验总结、模式探索,推广普及。
7.该采购项目原有经营者在该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期间因故未能在项目当前的经营期结束前选定该项目中标人,则原有经营者须继续维持该采购项目原有的运营,中标人交接前项目的运营费用依据工作日比对中标年度金额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相应费用。
七、服务经费
1.服务经费一览表
服务费用共80万元,服务期限为1年,该费用包括社工工资福利(不低于服务费用80万的70%,即56万元,并且该项经费只能用于该项目的6名人员工资福利,工资表需每月报送一份至社会事务办备份)、后勤保障、专业支持、活动经费、培训经费、场地费用等项目开展所产生的综合费用,具体分配比例由承接机构进行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项目
项目板块
单价
(万元/年)
经费使用依据
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及居家养老服务
60
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6]16号)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60万元。
另根据广州市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等级发放资助(第一类资助对象每月400元,经评估属重度失能的美誉增加护理资助200元,第二类资助服务对象每月资助200元)
日间托老中心
20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6]16号)中规定,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本区域实际设置的社区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助餐配餐中心等设施,设置单项或综合为老服务功能。
依据《关于资助广州市日间托老建设运营的通知穗民〔2013〕236号》采购服务。
该20万为基础服务费。
根据实际评估等级向承接机构发放以奖代补经费。
根据实际评估等级向承接机构发放以奖代补经费
大配餐服务
《南沙区关于进一步提升长者助餐配餐服务的工作方案》中明确,为鼓励长者爱心食堂社会化运营,对个就餐点按照助餐人次给予每人次1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根据实际助餐人次计算并发放该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星光老年之家
价格总额
八、服务评估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机构每运营满半年需向我镇提交自评报告,由我镇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申请服务评估,评估得分为区第三方服务机构和镇评估,其中区、镇评估得分比例为6:
4。
对承接的服务项目评估定级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我镇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我镇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或服务委托协议,服务机构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镇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
九、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8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55%即44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2、服务合同满半年,通过中期服务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乙方根据评估意见进行调整,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再向乙方支付15%即1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3、项目进行年终评估后,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评估结果出来后的一个月内,支付项目经费的30%即24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余下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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