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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坚持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全面开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
坚持“立足海西、面向全国、面向世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理、工多学科专业融合,特色鲜明,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
努力实现博雅教育、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二)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
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与未来发展,不断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构建“突出应用、强调能力、注重个性、实行开放、推进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
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人才。
(三)坚持渗透融合,提升综合素质
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教育、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将创新创业教育渗透融合到学校人才培养的每一个环节,在注重知识传授的同时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课程教学与实践实训过程,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充分发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为学生创业实践打下坚实基础。
(四)坚持协同育人,强化实践训练
要加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和个性培养教学)累计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0%。
积极寻求与其他高校、政府以及社会相关机构间的协同合作,推进各学科专业间的协同互补,建立结构完善、多样合作、交叉培养新机制。
3、建设目标
力争用2-3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厦门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博雅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有厦门工学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确保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数量显著增加。
4、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双创”意愿
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和引导活动,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对创新创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让全校师生正确而全面的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和思想。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贯穿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全过程,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二)建立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双创”素质
以教学为中心,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逐步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多学科支撑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在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增设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特点,设置符合学生和社会需要、有时效性、有操作性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开发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精神指向,建设选修必修、理论实践、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优化教学方法。
鼓励教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改革中,在课堂上要引入互动教学、情景仿真、模拟训练等教法,注重观念引导、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的有机结合。
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
开设创业特色班。
创业班以培养具有优秀创业品质、创业精神、经营管理和企业领导能力的创业型拔尖人才为目标。
在创业班实行导师制,为每个创业项目配备创业导师,实行精英式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竞争力。
(三)完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营造校园“双创”生态
发挥第二课堂课外活动作用,为学生搭建各类实践平台。
健全各级各类覆盖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活动。
进一步丰富创新创业教育载体。
引导并带领学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壮大过程,扶持各类创业团队,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创办、经营企业。
加强学校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客坊的建设,逐步向学生开放各类实践基地、工程坊等创新资源和平台。
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多方合作,赢得多方支持,形成校内校外相融合的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搭建良好的创业实践平台。
一是重点建设一批有内涵、有特色的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场地;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加大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专业教学与创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实践基地;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合作,依托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习基地,建设大学生创业教育孵化基地,为学生从事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创业服务等提供有效帮扶。
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通过集中展示校内优秀成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树立创新创业典型等形式,逐步形成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四)建设创新创业师资队伍,领航学生“双创”道路
依托我校已有的省优势学科和品牌专业,在现有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基础上,在学校内根据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跨学院跨专业配齐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
同时,继续在全校各专业选聘一批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引领作用的专业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通过申报相关研究课题,鼓励创新创业教育的创新试点工作,确保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多元化、专兼职结合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五、保障措施和经费支持
为保证我校各项大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机制有效实施,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要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投入与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统筹协调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科竞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学处、创客坊、学生处、人力资源处、计划与财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规划。
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苏涵
成员:
王加贤、王克明、王菲、刘岩民、朱日丽、汤伟明、张丽琴、李春晖、柯晶莹、赵祥洪、曹鸣喜、梁宏、黄国良、游荣义
(二)管理制度
学校出台了《厦门工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厦工教〔2017〕38号),《厦门工学院关于制订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厦工教〔2017〕31号),明确培养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机制环境。
(三)专项资金
为加快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建设步伐,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在指导大学生创新实践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及管理单位,每年投入资金100万,并制定《厦门工学院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工综〔2017〕65号),以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团队建设、日常创新创业活动及创新创业竞赛,并对优秀学生团队及优秀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四)奖励机制
为激励我校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学活动、鼓励我校创业团队积极参加大赛,制定了《厦门工学院2017年度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及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厦工教〔2017〕37号)等文件,把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把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作为教师教学工作成绩,在职称评定及岗位聘任时列为基本条件并量化加分。
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一)增设必修课程
在公共通识教育课程中设立创新创业必修课,主要课程有创业学、创业基础、创新创业实训、就业与创业指导、创业投资项目分析;
在部分思政类课程、信息技术基础类课程中增加创新创业学时,注重意识和精神方面的养成教育,锻炼自主研学的能力;
在学科导论中要求课程从学科专业的角度对新生创新思维、科学方法加以引导和训练;
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指导思想;
在专业综合实践模块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强化专业核心内容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打通专业选修课程
强化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实验技能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内容的建设。
(3)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通过开设创新创业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个性化课程模块、开发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引入在线开放课程、设计多样化的实践教学环节、建立科学的学分认定制度等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四)开展“双创”训练活动
与其他各类高校、众创空间联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每周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堂,邀请知名企业家进校园分享创业经验;
邀请创客坊优秀入驻企业与在校生分享创业故事;
邀请商界精英、企业HR等负责人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分享成功、创业、求职、面试等经验技巧;
为广大学生搭建交流思想与拓展人脉的平台。
积极组织推荐学生参加市、省、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形成“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事选培模式;
形成“以赛促学、以学促教、赛教结合”教学模式。
(五)学分奖励
1.学生每学期全程参加“创业训练营”或“创业大讲堂”且通过考核的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
教师进行组织管理或课程讲授的,按照公共选修课课程类别核算工作量。
2.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者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可予以计算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各院系根据赛事安排为准。
3.学生获得专利证书或发表论文的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
4.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客坊”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
教师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客坊”的,每个项目按指导2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标准计算工作量。
5.设立“优秀创业导师”奖项,学年考核后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奖项一同评选,在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选拔过程中享受同等优待。
附件1:
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一、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类别
学分要求
组成课程
备注
公共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课
1
就业与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与职业指导
(限、任)选修课
2-3
创新创业导论(方法)等。
学科通识教育课程
学科专业导论
各专业要求安排“学科专业导论”课,1学分。
选修课
1-2学分
相关学科基础拓展类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含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确定,不少于4学分
专业基础、核心课程等
专业选修课应包含(融入)不少于4学时含有创新创业内容的课程。
专业方向、前沿课程等
集中性实践课程(含创新创业类课程)
实践实习课
专业确定
实训实习类课程
融入新创业内容的课程。
创新创业实践
4学分
结合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如果必要,可拆分2门课。
建议以项目形式实施教学,制定好课程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
竞赛类项目参照《厦门工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课外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学分
以专业实践为主
安排在各学年寒暑假进行
二、通识选修课中主要“创新创业”课程
通识选修课中的主要“创新创业”课程,旨在培养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基本素质。
典型课程如下:
课程名称
学分
创新创业大讲堂
2
创业精神与实践
创业心理学
创业创新领导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降龙十八讲
大学生创业基础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导论
探索创新思维的奥秘
经济预测与决策技术
网络创业理论与实践
三、第二课堂和其它“双创”训练活动开展和参与的“双创”相关的活动如下:
1.创新创业大讲堂
2.厦门高校路演PK赛
3.暑期社会实践
4.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创客沙龙
7.创新创业协会
8.海峡两岸青年创新创业邀请赛
9.厦门市高校创新创业大赛
10.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1.全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开办“创新创业训练营”
“创新创业训练营”以培养具有优秀创业品质、极强创业精神、较强经营管理和企业领导能力的创业型拔尖人才为目标。
在创业班实行导师制,为每位学生配备创业导师,实行精英式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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