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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机具的检查及试验周期13
4.19指标和统计13
4.20施工生产主要机具分类表14
1范围
本制度规定对构成固定资产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淮器具及量具、衡器等)机具进行管理。
2引用文件
电力工业部电建(电力集团公司)(1996)38l号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四个规定:
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职责
3.1机具科科长主要职责
3.1.1全面负责履行机械设备管理科室的职能。
3.1.2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分工并进行考核。
3.2机具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3.2.1参与制订机械装备规划,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机械化施工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
3.2.2组织编制实施各项机械定额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3.2.3负责组织机械选型、自制、改造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报废机械设备的鉴定。
3.2.4组织研究并负责解决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和机加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修理、试验、检验和验收工作。
3.2.5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等,并组织编制、分解、健全实施细则等。
3.2.6组织做好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3.2.7组织总结、鉴定、引进和推广交流机具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
3.2.8组织各类机具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3.3工程处专职机具管理员的职责
3.3.1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机械经济技术指标,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3.3.2熟悉工程处所用机具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具记录,他好年度机具清仓工作,保持帐、档、物一致。
3.3.3建立工程处机具总账和技术档案,做好总账、档案的变更记录,做好年度机具清仓工作,保持账、档、物一致。
3.3.4做好机只使用台班、检修、事故处理、机具调度等原始记录,及时统计上级《主要施工机械利用、完好报表》。
3.3.5负责工程处机具调度,提出机具大修项目,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落实大修,做好验收。
3.3.6提出工程处机具添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配件计划和报废申请表。
3.3.7负责机具的保管、维修、保养、计划检修,检查机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负责机具事故的分析。
3.3.8负责机具的租赁,参与机具的经济核算。
3.3.9负责上机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推广机具管、用、养、修、保等方面的经验。
3.4班(队)兼职机具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班(队)机只的领用、清点、登记、保管、维修。
3.4.2检查督促机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
3.4.3做好机只使用台班、检修、事故处理等原始记录。
3.4.4参与本班(队)机具事故分忻。
3.4.5根据班(队)施工生产的技术,提出对施工机具的改进意见。
4程序
4.1同定资产构成的原则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施工机具构成固定资产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使用期限超过一年:
b)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
c)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
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均构成机械固定资产。
4.2机具划分规定
4.2.1机具科管理的机具为大型牵张设备,16t以上汽车起重视以及其他特种机具(如:
液压提升装置,高空作业车等)。
4.2.2工程处管理的机具为一般施工机具(如,机动按摩、搅拌机、对讲机以及输变电、土建专用机具、仪器仪表工器具等)。
附机具受控划分表—份。
4.3机具的建帐立档
4.3.1符合4.1条的机具从购置或调入之日起,都要分类建帐。
4.3.2每年年终对机具进行全面消点,达到帐卡物相符,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办理财务手续。
4.3.3主要机具应建立技术档案,每机一份。
4.4机具的购置,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
4.4.1各单位根据年度施工需要提出机只购置申请。
4.4.2根据年度施工生产任务和公司中长期技术进步计划,由工程师会同施工技术部门提出购置计划,填写施工机具申购审批表。
4.4.3主要机具在购置前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要讲究经济效益,以安全适用、先进高效、经济方便、机种配套、简化机型为原则,适应流动性大,露天作业特点。
4.4.4由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主持审定年度计划,在审定计划时应根据公司现有的技术装备情况和自有资金情况统一平衡,由机具科制定购置计划表。
4.4.5由机具科执行年度购置计划,在购置前应了解供方的质量信息,掌握所选用的机具的各项技术性能,试验数据、实际使用的效果,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用”。
4.4.6进口机具的购置,则经上级主管部门批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4.4.7机具订货时必须详细注明质量要求;
新型的机具到货前,应安排好在厂家的技术培训。
4.4.8公司自制非标准机具时,应由总工程师审定设计图纸后,方可制造;
自制的机具经试验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公司固定资产。
4.5.1新购的机具到货后,应立即开箱,进行外观检查,检查规格、数量、备件应齐全;
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应齐全。
4.5.2决有条件的情况下,验收时应进行试机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厂家提出或退货。
4.5.3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立帐,填写供方资信及产品质量评估表,将厂家资料入档,建立合格供方名册。
4.5.4对进口的机具应会同海关、保险公司技国家商检验收后要及早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内向厂家提出索赔。
4.6机具的审批
为了改善机具技术性能,恢复和提高装备能力,应该进鼓励对现有机具进行更新、改造;
凡后改造的,应先提出改造方案,经总工程师论证审批,报经理批准。
4.7机具标识的规定
4.7.1为规范公闻所属机具的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4.7.2公问所属机械、没备、专用工具、物资、材料、配件及文件资料必须作出必要的标识。
4.7.3机具应有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编号,并具备合格证,机具科签发的标有“合格”、“在修”、“封存”和“报废”字样的状态标识。
4.7.4机具状态标识牌分为“合格”、“在修”、“封存”和“报废”四个项目并设置大小两种规格。
4.7.5机具及配件状态标识分为小型机具、配件,多种同类,使用小牌技多台件共挂—牌标识;
主要机具一机一牌标识。
4.7.6凡属下列情况者,需挂“合格”标识:
a)机具及配件经检验或试验满足使用要求者;
b)经维修后的机只及配件符合原使用要求者。
4.7.7凡属下列情况者,需挂“在修”标识,
a)机具及配件的在修过程或待检验、试验过程;
b)新购机具经检验、试验有缺陷者。
4.7.8在使用过程中待办理鉴定报废手续,成已办理报废手续者:
需挂“报废”标识。
4.7.9完好、合格的机具、配件半年以上时间不使用者、需挂“封存”标识。
4.7.10配件应有原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并做出识别标签,存放于仓库,建帐、立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合。
4.7.11专用材料(如钢丝绳)应具备详细的到贷记录、铝牌、合格证,质保书必须齐备。
仓管人员应按有关资料做出识别标签、用边、数量,标记于专用材料上面,并保存铭牌、合格证、质保书直到该材料不再使用为止。
4.7.12文件资料的标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但有关物资、材料的说明、保证文件保存到该物资材料不再使用时才能予以销毁。
4.7.13机具必须的定期更换件,应按具体操作规程规定,具备明确的时间标识,本次更换时间,下次更换时间,并在更换过程中更改新的标识。
4.7.14必须充电的机具,应按具体操作规程规定的时间间隔作出标识,标明上次充电的时间,下次充电的时间,并在充电过程中更改新的标识。
4.7.15仓管人员在工作调动之前,必须将齐备的文字资料、帐卡及可追朔性的所有说明、保证文件做详细的移交,以确保仓管工作的连续性。
4.8机具的调拨、转让
4.8.1机具在公司内部无偿调拨,调拨时应将固定资产登记卡片转移,调出单位应保持机具能正常工作,如机具需重新修理,修理费由调出单位负担:
调拨时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调入单位负责。
4.8.2机具的转让要进行资产评估、按质论价、有偿转让(有偿转让的变价收入纳入机具的更新改造资金内使用),并办理机具固定资产产权转移手续和帐面清理工作3
4.9机具的租赁
4.9.1为了节约资金,提高机具利用率,公司的机具应在公司内部和外部开展租赁业务。
对于利用效率较低的机具,也应减少购置,采取租赁的办法来解决。
4.9.2机具对内对外租凭时,租赁费用按国家规定计算,对内可适当降低收费。
4.9.3租赁机具应签订租赁合同,标明机具名称、台数、租赁时间及费用标准,使双方都信守合同、履行义务。
4.10封存和退库
4.10.1长期不使用的机具,由机具科提出报告经公司主管经理批难可以封存;
退库的机具应该技术性能良好、附件齐全;
如有毛病,退库前应修理完好。
4.10.2封存的机具要进行必要的维护,为防丢失和锈蚀,长期封存的机具应努力向外调拨和转售。
4.11机具的报废
4.11.1属于下例情况之一的机具应予以报废。
a)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和损坏,再经大修其性能己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b)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c)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d)凡属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机型的。
e)非标准专用机具,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4.11.2机具报废手续
a)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送交机具科。
b)机具科向总工程师请示,经专业小组鉴定,上报经理签批。
c)由财务科向省局财务处、建行申t6报废,根据上级批文处理。
d)回收的残值交财务科,并清理财务和机且帐面。
4.12建立机具大检查制度
4.12.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机具大检查,由拉工程师牵头,会同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机具等科室组成检查小组,在现场安全大检查中同时执行。
4.12.2机具大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a)各使用单位的机只台帐、档案、卡片是否正确,帐、卡、物是否相符。
b)机具的保管是否堆放有序,是否经常保养维护,在用的或库存的机具的否保持完好状态。
c)使用单位有没有执行机具管理制度,有没有专人负责,有没有建立岗位责任制。
d)机具的使用情况和机具利用率。
e)有没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已发生的机具事故有没有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4.12.3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应提出措施,填写整改意见书,通知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4.13建立技术培训制度
4.13.1机具科的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使技术理论水平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本工种、本等级的相应水平。
4.13.2对常用的施工机具,应组织工程处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维修、养护的技能。
4.13.3对于大型的施工机具(如牵张机械、液压提升装置、大型真空滤油设备)应在使用前组织工程处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13.4没有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4.14机械事故的处理
4.14.1单纯的机械设备事故,由机具科单独负责处理:
由于机械设备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火灾、停工、停电等.应由机具科与质量安全监督科共同处理;
由于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而设备末受损伤的,则由质量安全监督科单独处理。
4.14.2机械设备事故划分
根据机械设备损坏程度按其损失价值大小划分为:
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2000-50000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个足以上数额性质严重的未逐事故。
b)一般机械设备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50000-1500000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15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c)重大机械设备事协直接经济损失1500000-10000000元以下的事故或不足以上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成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和安全水平的事故。
d)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0000元以上的事故。
e)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虽不足10000000元,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4.14.3关于机械设备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程度划分按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划分。
4.14.4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按损坏的机械设备修复达到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时,材料等修理费用。
4.14.5当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告工程处主任、质安员、机具管理员以及公司有关部门到现场组织抢救,分析原因,确定事故等级。
b)特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于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上报公司机具科、质量安全监督科;
事故报告应于事故后7天内上报公司。
c)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应于当日报公司机具科,事故报告应于10天内报机具科。
d)机械设备记录事故,发生事故的工程处应在3天内报机具科。
4.14.6组织事故分析会,按“二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处理。
4.14.7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主管领导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罚款。
4.15使用、保养和修理
4.15.1机具应做到合理配置、正确使用、讲究经济效益,严禁“拼机具”和超负荷使用;
机具科负责对各使用单位检金、监督,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4.15.2建立健全机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4.15.3机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简单机具应执行班长负责制,主要机只应执行专人负责制,重要机具应执行机长负责制。
4.15.4对于大型起重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要建立相对固定的安装(拆卸),维修和检验队伍并取得相应资质。
4.15.5大型起重机具(设备)没有出厂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和安全准用证者,不得投入使用
4.15.6制定健全机具(设备)枪查制度(包括日检、定捡、巡检和专检等),应设立现场机具(设备)监督检查员,并给予其对违章操作者以必要的惩罚权力。
4.16机具的使用
凡新购、自制或重新改装、改造、大修的主要施工机具,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经过技术试检;
未经试检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被投入使用。
4.17机具的检查及试验周期
4.17.1使用中的机具应注重保养,养修并重,水允许只用不养或以修代养,使用单位应编制保养计划,定期进行保养,机具科要检查、监督使用单位的保养情况。
4.17.2机且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参照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中第十一章的要求进行检查,如发现机具有缺陷或异常,严禁使用,并将缺陷或异常情况上报公司机具科。
4.17.3机具的试验周期参照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中附录九的标准,每年试验一次,按总致的30%随机抽样试验。
钢丝绳的试验负荷内大于或等于额定载荷的2倍,其他机具的试验负荷应大于或等于额定载荷的1.25倍,且试验持荷时间不少于10分钟;
试验不合格的机具由机具科会同总工、安监、工程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4.18修理是保证机只技术状况良好及保证安全施工生产的重要技术措施,机具修理可分为故障修理、项目修理和大修理。
使用单位应负责故障修理和项目修理工作,机具发生故障应立即修理。
机具虽可运行,但其精度和性能变劣,必须进行局部的修理以恢复机具的精度或性能,这种预防性的项日修理十分重要。
大修理由公司机具科统一安排,各使用单位在每年年来上报需要大修的项日,并严格执行。
4.19指标和统计
4.19.1机械完好率:
反映报告期内的机械设备技术完善的指标。
报告期制度台日数日完好台日数+例假节日加班台日数
完好率=
报告期制度台日数+例假节日加班台日数
4.19.2机械利用率:
反映机械设备实际利用情况的指标。
报告期制度机械实作台日数+例假节日加班台日数
利用率=
4.19.3机械装备率:
反映施工企业机械装备水平的指标
a)按动力计算
年末机械总功率
动力装备率=千瓦/人
年末全体职工数或全体工人数
b)技价值计取
年末机械装备净值
技术装备率=元/人
4.19.4统计要作为机具管理反馈的主要内容,各使用单位都要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指标。
a)各施工队兼职机具员应统计本队使用的主要施工机具每月的作业、闲置的台班数以及机具完好、修理、故障的情况,按单机报给工程处机具管理员。
b)工程处机具管理员应把各队的报表与处本部的主要施工机具的作业\闲置台班和完好情况按机具类型汇总按月上报机具科。
c)机具科每月(年)汇总全公司各单位的机具完好、使用情况的报表,及时上报预算合同科,机具科有责任检查督促基层的统计报表,并正常给予业务指导。
4.20施工生产主要机具分类表
类别:
线路工程类类别:
张力放线设备
1、汽车吊机1、大张力机
2、大货车2、大牵引机
3、人货车3、小牵引机
4、导线压接钳4、小张力机
5、地线钳5、汽车吊
6、铝合金紧线钳6、导线液压钳
7、千斤头7、网套
8、钢丝绳8、旋转器
9、起重滑车9、抗弯联接器
10、旋转器10、铝合金紧线钳
11、机动绞磨11、地线钳
12、抗弯联接器12、牵引绳
13、手扳葫芦13、导引绳
14、双钩
15、弧度仪
16、通讯设备
17、测量仪器
18、验电器具
19、安全用具
类别:
大型设备运输类类别:
加工类
1、奔驰拖车头1、钢筋调直机
2、拼接式平板车2、弯筋机
3、汽车吊机3、校直机
4、液压平推千斤顶4、半自动气割机
5、机动绞磨5、电动葫芦
6、大货车6、交流电焊机
7、人货车7、直流电焊机
8、起重活卒8、冲床
9、钢丝绳9、车床
10、千斤头10、刨床
11、铣床
变电工程类类别:
土木建筑工程类
1、氩弧焊机1、混凝土搅拌机
2、交流电焊机2、钢筋弯曲机
3、导线压接钳3、提升铁塔
4、真空泵4、平面刨床
5、油油机5、发电机组
6、串联谐振试验装置6、磨地平机
7、汽车吊机7、大货车
8、人货车8、人货车
9、人货车
10、试验设备
11、电动卷扬机
12、钢丝绳
23、千斤头
5质量记录
5.1P9.4-R002(B0)机具进库验收单
5.2P9.4-R004(B0)牵张机运行日报表
5.3hR9.4—001(B0)公司施工机具(固定资产)调令单
5.4hR9.4—002(B0)固定资产验收单
5.5hR9.4—003(B0)机械技术装备档案卡片
5.6hR9.4—004(B0)主要机械季度检查表
5.7hR9.4—005(B0)机器、具故障维修记录表
5.8hR9.4—006(B0)公司主要机械设备事故报告表
5.9hR9.4—007(B0)施工现场机具检查表
5.10hR9.4—008(B0)拉力试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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