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二轮征求意见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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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2)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电子信息类特设专业有:
080707T
广播电视工程
080708T
水声工程
080709T
电子封装技术
080710T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2T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713T
电波传播与天线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注:
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15T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716T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特设专业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本标准主要适用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参照执行。
3.培养目标
3.1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培养目标
电子信息类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3.2学校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各高校应根据电子信息类专业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在对区域和行业特点以及学生未来发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多样化人才培养需要,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作为对全体毕业生的要求,应能反映毕业生主要的就业领域、竞争优势及毕业后5年左右事业发展的预期,指导培养进程。
专业须通过有效的途径保证培养目标面向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的有效公开,教师和学生要将培养目标作为教学活动的具体追求。
专业要建立必要的定期评价制度,检验和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一般四年)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确保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电子信息行业或企业参与。
4.培养规格
4.1学制
基本学制:
4年,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3~6年弹性学制。
4.2授予学位
电子信息工程:
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授工学学士学位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信息工程:
4.3参考总学时或学分
建议140-190学分。
4.4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4.4.1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
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4.4.2业务方面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和设计所需要的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2)掌握电子信息类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与初步的计算机软件应用与开发能力;
具有系统的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和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在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初步能力;
(6)了解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政策、法津、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境、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与合作能力;
(9)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4.4.3体育方面
*5.师资队伍
5.1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新开办专业需满足)
电子信息类专业要建立一支有专业负责人领衔的规模适当、整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要求、适应学科与专业长远发展和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
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专业生师比应低于26:
1。
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60%,博士学位比例≥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0%;
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比例≥20%;
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人以上,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25%。
5.2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
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专业负责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于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硕士博士学位属于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学科之一;
(2)已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者;
(3)已获得电子信息相关行业的国家或国际资质或认证。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所有专任教师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教师应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毕业设计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5.3教师发展制度环境
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吸引与稳定合格教师的制度,支持教师进修和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教师从事教学、学术研究、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和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6.教学条件
6.1教学设施要求
6.1.1教学实验室
(1)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5000元。
(2)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近五年年均更新仪器设备值≥10%,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
(3)基础和专业基础课实验提倡一人一组,特殊情况下每组不超过2人;
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及独立操作能力。
(4)实验室应提供开放服务,满足学生课内外学习要求,提高设备利用率。
(5)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齐全。
实验室建设有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
既要注重专业基础实验,又要注重新方向、新技术的发展,还要结合本专业特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实验室。
(6)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管理、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有效利用、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6.1.2实践基地
(1)因地制宜建设校内实习基地,能为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提供充分的设备使用时间,并设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跟踪和指导。
(2)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的就业去向,本着“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与科研院所、学校、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具有特色的校外实践基地,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为全体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和环境,满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6.2信息资源要求
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图书馆服务设施建设。
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保证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投入,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
图书资料包括文字、光盘、声像等各种载体的中、外文献资料。
具有一定数量、种类齐全的专业相关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和国内外常用数据库(如:
知网、IEEE、EI工程索引库等),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
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
具有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完善的图书流通、书刊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视听资料、文献复制等服务体系。
能够方便学生学习网络课程与精品共享资源课程,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
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6.3教学经费要求
教学经费有保证,能满足专业教学、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对于新办专业,应保证充足的专业开办经费,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300万元,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5000元;
年均更新教学仪器总值不小于设备总价值的10%;
有充足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满足日常实验教学需求。
对于已办专业,除正常教学运行经费外,应有稳定的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满足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维护更新、图书资料、实习基地建设等需求。
7.质量保障体系
各专业应在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质量监控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通过对影响教学质量的要素进行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质量监控、质量评估、质量分析,保障教学质量的持续性改进。
7.1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要求
(1)具有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教学计划的管理规定,对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实验与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全面有效的制度保障。
(2)具有定期修订培养方案的机制,一般四年对培养方案进行研讨和全面调整。
修订工作有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专家参与,并综合考虑各方反馈意见和专业发展情况,确保专业培养定位和规格适应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建立完善的评教、评学制度,有分级教学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有专业学情调查和分析评价机制,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和综合发展进行有效测评。
7.2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要求
(1)有针对应届生就业情况的年度分析制度,有针对毕业生职业发展的跟踪评价机制,有学校内部、第三方评价机构及社会有关方面参与的综合评价机制;
(2)评价信息包括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理论和实践课程教学等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和建议,及对毕业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评价;
(3)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使评价信息能有效用于指导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7.3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要求
(1)定期开展由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对本专业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估,及时解决专业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有健全的持续改进机制,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使质量监控结果、毕业生跟踪反馈结果及时用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培养的人才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
(3)每年对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成效和进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形成各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确保持续改进机制的有效性。
注:
“*”表示在该条目中要明确专业设置的要求。
附录
电子信息专业类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
1.专业类知识体系
1.1知识体系
1.1.1通识类知识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和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和艺术等内容由各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包括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基本内容。
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
1.1.2学科基础知识
学科与专业类基础知识,须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教学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基本要求。
各专业除上述共同的学科与专业类基础知识,还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专业应包括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通信电路与系统、信息理论基础、信息网络、工程图学等知识领域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应包括理论物理基础、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器件物理、微波技术、物理光学、光导波技术、激光原理与技术、光电子学、工程图学等知识领域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应包括量子力学、统计物理、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微电子器件、微电子工艺、工程图学等知识领域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应包括物理光学、应用光学、光电子学、光电检测技术、激光原理与技术、信息光学、工程图学等知识领域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1.1.3专业知识
不同专业的课程须覆盖相应知识领域,各专业可根据学校情况进行选取和适当补充。
(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专业知识领域包括:
语音信号处理、数字图像处理、多媒体技术、数字信号处理专用器件、数字通信、通信网技术、现代交换技术、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天线技术、无线通信、雷达技术、电子测量技术、导航定位等。
(2)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光通信技术、光电子器件、天线与电波传播、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激光技术、红外技术、光纤技术、微电子器件、微电子机械系统、集成电路工艺、固态电子元器件、传感技术、电子材料、现代材料分析技术等。
(3)通信工程专业
数字通信、通信网理论基础、现代交换技术、多媒体通信、无线通信、宽带接入与互联网通信、天线与电波传播、光通信与光网络、移动互联网与终端、射频与微波技术、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等。
(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
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电子设计自动化、半导体材料、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器件、微波器件与电路、微电子机械系统、片上系统、射频集成电路、专用集成电路等。
(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光电子器件、光电仪器、非线性光学、光通信、集成光学、量子光学、光电成像技术、图像处理、光电显示技术、光纤传感技术、光存储技术、微光机电系统、现代光学测量技术、光谱分析与测试技术、生物医学光电子技术、遥感技术、光电制导与跟踪、光电目标探测与识别技术、光学制造、薄膜技术等。
(6)信息工程专业
数字通信、微波工程基础、信息安全、VLSI设计、数字图像处理、雷达技术、语音信号处理、电视原理与数字视频、电子测量原理、统计信号处理、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天线技术、信息可视化技术、无线互联网、光纤通信与数字传输、移动流媒体技术、IPTV技术等。
1.2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实践活动。
(1)实验课程:
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
(2)课程设计:
至少完成2个有一定规模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3)实习: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可选择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工程技术训练、专业相关的制作实习、生产实践等。
(4)毕业设计(论文):
需制定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学生有效指导。
选题要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一般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专业类核心课程建议
2.1课程体系构建原则
课程设置应能支持培养目标达成,课程体系须支持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1)通识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40%左右。
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约占总学分15%;
②数学与自然科学学分,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约占总学分的15%;
③经济管理学分,④外语学分,⑤计算机信息技术学分,⑥体育学分。
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分。
思想政治教育利于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文社会科学类教育能够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数学和自然科学教育能够使学生掌握理论和实验的方法,为学生将相应基本概念运用到工程问题的表述、恰当数学模型的选择当中,并能进行分析推理奠定基础。
(2)专业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学科基础和专业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3)综合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10%左右。
①心理与健康教育,②学术与科技活动,③文体活动,④跨专业选修课,⑤社会实践及自选活动等。
(4)总学分中,实践与实训教学学分(含课程实验折合学分)应不少于20%,各学校可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进行确定,专业类实践环节应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和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2.2核心课程体系示例
核心课程体系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
各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将上述核心知识领域的内容组合成核心课程,将这些核心课程根据学科的内在逻辑顺序和学生知识、素质能力形成的规律,并适当增加本校研究或应用特色内容,形成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核心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以及课程顺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确定,本标准不做硬性要求。
2.2.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示例
(1)示例一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48)、电路分析基础(64)、模拟电子线路基础(64)、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48)、信号与系统(64)、电磁场与电磁波(48)、高频电子线路(48)、通信原理(64)、数字信号处理(48)、信息论基础(32)、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64)、算法与数据结构(48)。
(2)示例二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48)、电路分析基础(48)、模拟电子线路基础(64)、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48)、信号与系统(56)、工程电磁场(48),高频电子线路(48)、通信原理(48),数字信号处理(48)、微机原理(48)、数据结构(40)。
(3)示例三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48)、电路原理(48)、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48)、信号与系统(48)、工程电磁场(48)、通信电路基础(48)、通信技术(48)、数字信号处理技术(48)、微机原理(48)、数据结构(40)。
2.2.2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示例
电子学基础课组(96)、数字电路基础课组(96)、计算机基础课组(96),信号与系统(64)、量子与统计(64)、固体物理基础(48)、电动力学(48)、激光原理(48)、物理光学(48)、固态电子与光电子(48)。
电路分析基础(64)、信号与系统(64)、模拟电子技术基础(64)、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48)、电磁场与电磁波(48)、量子力学(48)、固体物理(48)、半导体物理(48)、物理光学与应用光学(80)、电子材料(48)、固态电子器件(80)、光电子技术(48)、激光原理与技术(48)、电介质物理(48)、电子元器件(48)。
电路分析基础(48)、信号与系统(64)、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64)、量子物理(64)、电磁场理论(32)、激光原理(48)、固体电子导论(64)、物理光学(48)、光电子学(48)、半导体器件物理(48)。
2.2.3通信工程专业示例
电路分析基础(32)、电子电路基础(48)、通信电子电路(32)、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48)、C++高级语言程序设计(48)、数据结构(48)、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64)、信号与系统(64)、随机信号分析(32)、数字信号处理(64)、通信原理(64)、电磁场与电磁波(48)、通信网理论基础(32)、现代通信技术(64)。
电路分析基础(72)、电子线路基础(72)、高频电子线路(64)、数字逻辑电路(64)、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64)、计算机通信与网络(32)、微型计算机原理及接口技术(72)、信号与系统(72)、数字信号处理(56)、通信原理(72)、电磁场与电磁波(64)、通信网(32)、通信概论(32)、移动通信(32)、光纤通信(32)、通信系统集成电路设计(32)。
电路分析基础(64)、模拟电子电路基础(64)、通信电子电路(48)、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64)、高级语言程序设计(56)、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及C++(32)、数据结构(40)、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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