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通报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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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6日,省政府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了安全教育月活动,5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教育管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9〕35号),6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暑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9〕52号),今天又召开全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省教育厅等部门多次就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特别是预防溺水事故作出具体部署。
但是,近期连续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表明,管理乏力,落实到行为个体不到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认识仍需要进一步提升,措施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健全。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对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减少和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二、把握规律,落实措施
初步分析各地的上报信息,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区域上看,绝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
二是从事故发生地点来看,全部发生在校外,85%以上发生在家庭周边水域;
三是从年龄特征来看,小学生死亡比例高于中学生;
四是从时段上看,多数发生在节假日、休息日,少数发生在学生上学、放学途中;
五是从性别上看,死亡学生中男生占了90%以上。
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准事故发生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一,要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我省地域广阔,水系众多,当前又正值盛夏,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处在关键时期。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单纯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单靠教育部门一家也是完成不了的,必须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各级政府、各级教育、公安、水利、交通、安全监管和塌陷区、水库等水域的权属主体都要重视起来,履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联防联动,群防群控,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各水域权属主体要设立警示标志,加强水域管理,落实防护责任。
二是建立预警检查机制。
针对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在溺水事故多发时段,各级教育、宣传部门要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引起家长和学校注意。
各乡镇、村委会要派出人员对事故多发地加强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教育、警示牌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的要补缺补差,堵塞漏洞,做好防范。
各市、县要加强督查指导,提供必要支持。
三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要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死亡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和瞒报。
要规范信息报送内容,不仅要注明发生意外学生的所属学校,还要写明所属乡村地址;
既要报果,也要报因。
同时,对事故发生较多的地区,省教育厅要将信息发送给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引起高度关注,并通报全省。
四是建立原因调查机制。
从现在开始,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教育、公安部门都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措施,提高预防效果。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清责任主体,追究相应责任。
对宣传教育不到位的、未设立警示标志的、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要加强宣传教育。
一要确保宣传教育的知晓率。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上狠下功夫。
针对学生的教育层次和生理特点,通过班(队)会、宣传栏、专题报告、播放安全教育光盘以及身边的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自觉远离危险地区。
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在无监护人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在上学与放学途中不要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并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
特别是在暑假期间,各地中小学校要动员和发动教师,进村入户,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各村、各户,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要让每一名学生及家长都能了解暑期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宣传教育的知晓率。
二要确保宣传教育的到位率。
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妇委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让每一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都知道自己的义务和防范重点,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暑假期间等学生离开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的责任,确保宣传教育的到位率。
三要确保宣传教育的覆盖率。
宣传部门要协调各新闻媒体尤其是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段,通过热点栏目、滚动字幕,播出溺水事件情况,各乡镇、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家长和公众注意安全,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认识到学生溺水的严重性、危害性,确保宣传教育的覆盖率。
第三,要坚持重心下移。
针对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实际,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起来,充分发挥村委会熟悉人头、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根据辖区内的水域特点,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江边、河边、湖边、水塘边、水沟、塌陷区、取土施工形成的水坑都要设立安全警示牌。
预防农村地区学生溺水的关键在于管理重心下移,重心下移的关键在乡镇和村委会,各县政府一定要采取强化考核等有效措施,将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让乡镇和村委会真正动起来,真正发挥作用。
要督促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巡回检查,防止学生私自下水,确保学生安全。
同时,要坚持疏堵结合。
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组织学生集体学习游泳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三、加强领导,严格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职责。
因此,各有关方面务必明确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第一,要落实党政的领导责任。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落实,明确管理责任,研究部署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学生安全。
第二,要落实教育部门的宣传教育责任。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重在预防,重在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和新闻宣传部门要承担起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落实监护人的监管责任。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重在监管。
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特别是在暑假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对学生进行教育与监管,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
第四,要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关爱责任。
公安、水利、交通、安全监管等各相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自渠道,纳入关爱未成年人内容,组织动员义务巡查员开展巡查、志愿者进行宣讲和提供活动支持等多种方式,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少先队、学生骨干、班干部以及学生之间宣传教育作用,配合学校、家长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学校也已陆续放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广大中小学生预防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安全。
程艺同志的发言(摘要)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工作。
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今年以来,通过多种形式,扎实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召开了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今年年初,召开了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对中小学安全工作作了部署,特别要求各地各学校认真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二是发出了预警通知。
先后印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1号预警通知》、《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2号预警通知》,专门对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作了强调。
三是下发了文件。
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预防自然灾害、火灾、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的紧急通知》等多个文件,要求各地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生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四是开展了“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从5月5日开始,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了“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学校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推动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构建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五是开展了专项督查。
自5月份起,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先后到安庆、淮南等市进行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的专项督查。
六是编写了学生安全教育读本。
邀请省公安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的专家编写印发了《防灾避险二百招》和《新时期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帮助各级各类学生掌握包括防溺水知识在内的各种安全知识和提高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二、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我省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严峻形势。
虽然全省教育系统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但是各地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仍然多发。
一是夏季来临,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增多;
二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学生溺亡事件都发生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和上放学途中的池塘;
三是溺水死亡的多数是男生;
四是农村中小学生占溺水死亡学生的绝大多数。
溺水已成为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在社会上也有不良影响。
作为教育部门,我们要承担起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的避免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到位,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高度和对国家、对人民、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工作重心转移到提前预防和加强管理上来。
当前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在暑假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再进行强调,并明确要求学生做到不在无成人带领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二是印发有关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知识问答。
要发到每个学生手中,并要求他们认真学习。
三是向所有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
让家长了解学生私自外出游泳的极大危险性,提请学生家长尽到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四是对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请有关方面在有可能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水面和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制作提供各种宣传资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制作和提供适合在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出的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的宣传资料,并促请他们及时播出。
六是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学校要分片将教师和学生组织起来,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经常到学生数较多的社区、乡、村巡视,提醒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在家度假学生的安全工作,并随时准备协助当地政府处理有关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
七是进行逐户家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暑假期间,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干部、教师对本校所有学生的家庭进行一户不漏的家访,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维护学生安全知识,使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预防孩子溺水的责任。
八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我厅,要具体说明溺水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要区分学生溺水事件和其他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不同。
郎涛同志的发言(摘要)
中小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牵动着千千万万家长与老师的心,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
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今年入夏以来,全省各地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也严重威胁着同学们的生命安全,这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也说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丝毫不能放松。
现在我在这里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两点意见: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大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力度,配合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灵活多样,新颖活泼、学生易于接受的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和社会、家长对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通过播放专题教育片、张贴宣传标语、组织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人人参与学校安全,人人关心学校安全”的良好氛围,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也通过学生—家庭—社会这个传播途径,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二、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党和政府高度关心重视青少年安全成长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宣传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好的做法和经验。
当前特别是要把防溺水和交通事故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引起全社会和学生家长的高度关注,共同联手遏制和避免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电台、电视台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播放公益广告、插播滚动字幕和在学生喜欢的节目里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的画面等形式,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增强避险自救能力。
王琦同志的发言(摘要)
近期,我省发生了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引起了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
全省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安全教育、事故预防工作。
一、继续加大青少年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团队组织,要采取立体交叉的形式,进一步延伸手臂,扩大覆盖面,不仅要联合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预警,还要在网络上开辟专栏发布预警;
同时动员组织全省各级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展“防中小学生溺水预警活动”,通过开展热线互动、12355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加大青少年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宣传教育力度。
二、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把宣传贯彻《未保法》和《未保条例》,作为加强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作为暑期开展系列团队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重点就青少年家长如何依法履行好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职责,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引导;
同时,要通过普法宣传,推动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切实负起责任,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努力丰富青少年暑期文化生活
全省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继续推进“共青书屋”和“红领巾书架”建设,引导青少年多读书、多学习;
继续加强“留守未成年人之家”和“留守小队”建设,努力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舒适的活动、学习场所;
继续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城乡少年好书传递”活动,搭建城乡少年互动交流的桥梁;
继续举办体验教育、主题团队日等主题教育活动,努力丰富青少年暑期文化生活。
四、深入开展青少年志愿者行动
广泛动员组织全省广大青年志愿者,特别是离校返乡的大学生志愿者,在家乡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散发溺水事故预警宣传单和《游泳安全须知》等材料、开展暑假游泳安全保障等培训,举办中小学生自护教育知识讲座、开辟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栏等形式,帮助青少年增强自护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高莉同志的发言(摘要)
每年暑期,农村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由于独自在家,缺少父母照看,安全监管容易出现“真空”,一些意外伤害和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广大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各级妇联组织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主体,要把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暑期安全事故的防范纳入工作重点,切实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家庭、社会一道,共同担当起中小学生在暑期安全工作中的重任,共同构筑一道“安全防护网”,消防安全隐患,尽量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既愉快又安全的暑假。
一要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努力使家长和留守儿童从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
要通过各级家长学校,利用暑期毕业典礼、家长会、家长培训会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帮助家长从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积极预防中小学生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通过各级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站(点)向家长发放暑期安全防范的相关宣传资料、开办暑期安全教育壁报专栏、面向家庭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把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雷击等作为暑期安全教育的重点,提高他们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
二要坚持活动阵地为主,努力拓展中小学生的暑期生活渠道。
目前,我们在全省共建立了1540个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命名了300多所示范家长学校,同时还有众多的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站(点)、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留守儿童关爱中心以及留守儿童托管所等留守儿童活动阵地。
各级妇联要加强对这些活动阵地的工作指导,根据暑期中小学生空闲时间多、家长无暇管、安全隐患多的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暑期安全教育和读书成才等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教育中成才、在快乐中成长、在安全中度夏。
三要坚持家庭监管有责,努力帮助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各级妇联组织特别是村妇委会和社区妇联,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开设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各位家长及亲属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要在安排好自己工作的同时,务必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应签定假期中小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
也希望广大家长把孩子的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严密关注孩子假期的去向,对孩子的暑期生活要做到“四个知道”——知道孩子去哪里,去干什么,和谁去,什么时候回来。
同时还要安排好孩子假期的作息时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作业,培养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要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和自我防卫常识教育,尤其不能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让孩子私自到任何水域玩耍、洗澡或游泳。
四要坚持联防防控,努力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
2008年以来,我们通过“共享蓝天”行动,共培训了5000多名班主任和临时监护人,聘请了15000名党员、妇女干部、“五老”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爱心家长,招聘了17000多名志愿者。
各级妇联组织要有效发挥这些爱心家长和志愿者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共享蓝天”行动,特别是在较为偏僻的山村,要定期组织志愿者采取巡视的方式,对私自下水游玩的留守儿童加以监管,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聂皖辉同志的发言(摘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个家庭希望所在。
孩子的事,比天大。
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全省各级关工委组织的一份社会责任。
喜欢戏水游泳是孩子特别是农村孩子的天性。
目前正值盛夏季节,高温天气,学校已经放假,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问题,更要引起特别关注。
各级关工委特别是乡、镇、村、社区、学校关工委,要积极行动起来,协助当地学校、家庭、共青团、妇委会做好工作:
一、多做正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宣传各种安保工作知识,如游泳、交通、预防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教育青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要听学校老师的话,听父母亲的话,听爷爷、奶奶的话,注意安全,珍惜生命。
二、充分利用现有集体活动场所,特别是父母亲长年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的活动场所,包括各地老同志业已建立的“留守儿童之家”和“留守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孩子喜爱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比如唱歌、跳舞、写写画画,做做暑假作业等活动。
三、要组织“五老”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妇委会、团组织一起,为当地的湖泊、河边、塘边(特别是野塘),插上警示牌,告诉青少年此地不宜游泳或要注意事项。
同时,要参与做好湖、河、塘边的安全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制止。
四、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要切实负起孩子监管的责任。
要注意引导、教育孩子。
鉴于农村的男孩子爱水的特性,要在专人指导下让孩子学会游泳,但一定要关爱、教育他们在学习游泳中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希望各级关工委在炎热的夏季,更多地关注孩子的人身安全,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多操一份心,多付出一点爱,让孩子们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在幸福的环境中成长,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发:
各市、县(区)教育局,委厅有关处室、单位。
抄:
省人大办公厅、教科文卫委,省委办公厅、政研室二处,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室,省政协办公厅、教科文卫体委,各市委宣传部、团委、妇联、关工委,省人大教育界代表、省政协教育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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