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级规划编制导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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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推进重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规范村级规划编制工作,依据《重庆市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重庆市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评审基本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村级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2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新农村建设“千百工程”确定的示范村和推进村村级规划编制,重庆市辖区内其它行政村编制村级规划时可参照本导则,也可因地制宜进行适当简化。
1.3村级规划编制应以区县(自治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为依据,并与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级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1.4村级规划是综合性规划,包括本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建设等各个方面。
其中空间规划上应包括土地利用、社会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风景名胜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1.5村级规划应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及“生态良好”的方针,坚持“简洁明了、浅显易懂,具体实在、操作性强,突出特色、避免雷同,尊重民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
“千百工程”确定的示范村和推进村还应按“三建、四改、五提高”、“四有、三通、三化”、“一池三改”、“一校三室一园”及“一楼一场”等要求(见附注)编制。
1.6行政村的规划期限为近期(2010年)、中期(达到示范村标准的时间)、远期(2025年);
“千百工程”确定的示范村和推进村规划编制期限近期2008年,中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其近期内的规划布局、项目资金安排是规划的重点,近期内的规划实施应达到《重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见附件7)要求。
2现状及发展条件分析
2.1现状基础资料收集包括全村和重点村落两部分。
2.2全村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收集、整理所在镇(乡)的总体规划、农业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对本村的要求,包括本村村自然地理情况(位置、地形、地貌、气候)、人口状况(总户数、总人口、总劳动力、性别比等)、土地状况(幅员面积、耕地面积、基本农田、旱地、水田、林地、草地等)、农业生产条件(村级公路、水利设施、有效灌面、农机化水平、电力状况等)、资源条件(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产业状况(主要农业产业名称、面积、品种、产量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等)、经济发展水平(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民收入水平、劳动力转移及务工收入等)、农民住房(主要院落情况、农民住房结构、住房面积)、人居环境(有独立厨房、厕所、圈舍和院坝的农户数等)、公共服务设施(学校、村办公室、村卫生室、村文化室、五保家园建设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等)和其他情况。
2.3重点村落现状调查包括各类建筑质量、公共配套设施和各类基础设施状况、村民发展意愿等内容。
2.4发展条件分析包括对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条件进行研究和综合评价,判断本村发展的潜力与优劣势,找出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按照“千百工程”要求,提出规划期内本村发展的思路和总体定位。
3经济发展
3.1人口估算:
结合近几年全村人口的迁入、迁出情况,估计规划期内全村总人口和重点村落人口数量。
3.2经济目标:
提出规划期内(近期分年度)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农产品和二、三产业的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项目构成测算;
应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产值、效益等规划内容。
3.3产业发展与定位:
应对全村的产业发展水平进行预测,制定产业发展目标,搞好中低产田改造、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机械化、林业生态等基本农田建设的规划布局,明确全村的主导产业和一至二个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包括区域布局、年度目标、增长速度以及规划期末的发展规模、工作措施等),逐步形成优势产业。
提出全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计划,对村内加工业、工商服务业、观光旅游等行业发展进行规划。
同时应注意适度集中,为产业集聚创造条件。
3.4基本农田建设:
明确全村基本农田的保有数量、田块分布范围和按人均基本农田标准要求需要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整治的面积等;
提出需要配套建设或整治改造的水利工程、渠系建设、提排灌设施、机耕道建设等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明确农业机械推广、生态林建设及“四旁”林木栽种规划。
3.5围绕产业发展,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层组织机构提出规划建议;
对市场组织化程度高、符合国内外市场准则要求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类专业协会、综合服务社、中介组织等)建设,提出名称、种类、规模和农民参合率的规划建议。
4土地利用及公共设施规划
4.1土地利用规划:
应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用地、主要经济林地、生态林地和农田林网等各种农业空间的分布,以及村落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农业适度集中的产业化要求,明确各主要农产品、农副业的发展用地。
明确主要发展的农田水利设施位置和主要渠系走向。
4.2对乡村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保护措施和要求,确定禁止建设区域:
划定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文物古迹保护区、高压输电、输油、输气等各类工程管线保护走廊、各种自然灾害易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地区的范围和管制措施。
4.3相对集中的重点村落规划:
村落分布应符合镇(乡)总体规划和区县行政村布局点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产业类型、生产特点、耕作半径、耕地经营规模、机械化程度等因素,对村落迁建和撤并提出建议。
对不具备集中新建条件的村落,应量力而行地进行整治和改建规划。
应明确规划集中村落位置、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合理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设,逐步形成新型农村社区。
4.4公共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
应合理确定各种公共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明确各类设施规模。
4.4.1“一校三室一园”规划布局:
按照农村中小学布局和建设要求,进行村小学布局规划;
规划宜集村办公及会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医疗计生、农经商贸和公共安全服务等功能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篮球场(即“一楼一场”)位置和规模,其中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控制在200M2左右,篮球场面积控制在420M2左右,其功能可与村小运动场或村民公共院坝混合使用;
按全村人口0.1~0.3m2/人的标准建设“五保家园”。
4.4.2新增社会服务设施应主要安排在规划相对集中发展的村落。
为避免乱埋乱葬,应与相邻村、社协商共同利用荒山、荒坡规划公墓位置。
4.5基础设施规划:
应结合区县(自治县、市)域城镇体系、镇(乡)总体规划,适度集中布置基础设施,尽量实现共建共享,并注意保护和预留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和走廊。
4.5.1确定村公路(主村道、次村道)、步行道的走向和建设标准,确定起止点、走向、错车带位置。
规划重点发展的村落间应通主村道。
4.5.2划定水源保护区,确定水源及输水线路、增压泵站、主要水池的位置,并示意走向。
有条件地区应尽量纳入统一规划建设,合理预测用水量,形成区域集中供水系统。
明确解决村民饮水问题的时间表。
有条件的村应统筹安排电力、电视、电信、广播、宽带等各种通信设施和干线网络。
4.6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确定需要重点整治的污染源和防治措施,明确垃圾收集和转运点位置;
提出应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的区域和措施。
5村落建设规划
5.1村落建设用地应综合分析自然环境条件、建设用地条件,避开各种禁止建设区域。
根据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合理确定相对集中居住村落的户数,布局和用地规模。
5.2集中村落规划布局要求:
5.2.1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尽量集中紧凑建设,避免无序扩张;
5.2.2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挖掘地方建筑文化内涵,体现地方特色;
5.2.3扩建村落时要与原村落在社会文化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建筑朝向等方面有良好衔接。
5.2.4提出改厨、改厕、改圈、改院坝、房前屋后绿化、垃圾污水处理等改造整治要求和典型农户整治方法及示意。
5.3建筑规划布置:
对村落内的各种建(构)筑物进行合理布置,按有关政策标准和户人口数分类划分宅基地。
对村落内的生产、仓储建筑等相对集中设置。
有条件的村落应规划相对集中的牲畜托管建筑,实行人畜分离。
5.4公共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要求:
5.4.1根据村落规划布局,布置位于本村落的社会服务设施,相对集中村落宜有可供村民交往、休憩的公共院坝,也可结合篮球场布置。
5.4.2道路规划:
确定道路走向、车辆停靠点、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大致位置和用地范围。
人行便道应实现户户通达。
5.4.3给水排水工程:
村落的集中取水点应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
给水工程规划包括预测村落用水量,明确水质标准、供水水源等,明确人畜饮水工程中未通自来水或未饮用安全水的户数和需要建设集中供水点、铺设自来水管道的里程、建设地点、建设时间等建设规划内容;
因地制宜地布置集中或分散的输配水设施,保障集中村落内每户通水;
利用水库、山平塘、蓄水池和山泉水等饮水水源的村落,应建设管道自流引水工程;
利用地下水、江河水等饮水水源的村落,可建设水泵供水设施或蓄水设施。
村落可因地制宜地进行排水工程规划,包括预测污水量、明确污水处理及排放方式。
污水可采用结合建设化粪池、沼气池等方法处理,也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5.4.4电力工程:
应确定电源及变、配电设施的位置、规模,确定供电线路走向和高压线保护范围。
配电设施应保障村落道路照明、公共设施照明和夜间应急照明需求。
5.4.5有条件的村应合理确定广播、电信、电视、宽带等各种通信线路走向,尽量实现户户通达。
5.4.6能源供应:
确定居民点能源供应方式,有条件地区的应积极发展沼气发酵池、天燃气或石油液化气。
通过建设沼气池,带动村民改厨、改厕、改圈。
5.4.7环卫设施:
确定村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的位置、容量。
受条件限制只能采用填埋方式的,填埋场应远离人畜饮水源,并距村落边界500m以外的下风向,同时还要防止污水渗入水塘。
5.4.8防灾设施:
根据条件组建义务消防队伍,按考虑消防安全布局,配备消防设备及消防室(可纳入村级公共活动中心内),明确消防水池、截洪沟、排洪沟等防灾设施位置和规模。
5.5村容建设规划
5.5.1村落建筑风格宜整体协调统一,体现地方特色;
确定改(扩)建农民房舍的数量,对其建筑风格和色彩提出建设要求;
对村内各种文物保护点、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提出村容整治措施,可采用标准图集、建筑环境设计草图、渲染图等方式,对重点地段建筑、景观建设或改造提出设想。
5.5.2做好房舍绿化。
充分利用零星边角地块栽种植物。
植物宜选适合本地生长的地方树种。
5.5.3尽量保持现有河道水系,并加以整治和疏通。
河道驳岸宜尽量保持岸线自然走向,采用自然斜坡绿化。
河道两侧应尽量布置成公共休闲绿地。
5.6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包括总户数、人口、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规划每户宅基地及前院后坝的用地面积。
5.7建设项目估算:
列出规划的主要项目、规模、投资估算,对建设时间、资金来源提出规划意见。
6农民素质培养和社会事业规划
6.1结合本村产业特征开展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提出涉及劳动力转移(包括劳动力输出)的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和目标。
6.2行政村应建立图书、资料室,建设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培养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文明程度。
6.3应将乡规民约、民主管理、法律道德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规划,并将义务教育计划纳入规划。
6.4以提高农村的社会保障能力为目标,明确农村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殡葬事业等各项事业发展的规划目标和实施措施。
7附则
7.1本导则由重庆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7.2本导则自正式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录1:
村级规划编制成果格式和内容建议
一、规划说明书
(一)前言
说明规划目的、承编单位或人员、委托单位等。
(二)现状
1、规划范围(位置、辖区面积、周围相邻的村名称)
2、规划期限(如近期到2008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2020年)
3、现状社会发展(人口、农户数、社数量、驻村单位)
4、现状经济发展(地理、气候、水田数、旱地数、林地数、近年工农业总产值、人均收入水平)
(三)经济与产业发展
1、人口估算(近几年村人口、规划期人口)
2、经济目标(村工农业总产值、人均工农业总产值、人均纯收入水平,集体经济的项目、产值、效益)
3、村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提出项目、目标、规模、布局、措施)
4、基本农田建设规划(主要农作物分区、水利设施、林地、农地等基本农田建设的数量和途径)
(四)村组织建设(合作组织的名称、种类、规模、参合率)
(五)土地利用规划(规划集中村落分布、产业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用地、主要经济林地、生态林地及各类禁止建设区的位置、面积)
(六)社会服务设施规划(“一校、三室、一园”“一楼一场”等的位置、面积)
(七)基础设施规划(村公路、环卫、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起止点、长度、标准、建设时序)
(八)村落建设规划
1、规划集中村落功能(名称、位置、人口、现状面积、交通条件、村落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区范围)
2、建筑规划布局(建筑功能、位置、名称、规模)
3、村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道路、环卫、给水、排水、供电、电信、广播、电视、宽带等设施位置、线路长度,设施的位置、面积、功能)
4、能源规划(能源提供的方式、比例)
5、村容建设规划(对建筑风格、绿化和公共空间控制提出要求)
6、其它相关内容的规划(如地质灾害、防洪、防震、消防、人防)
(九)农民素质培养和社会事业规划
1、新型农民培训规划(文化活动场地、义务教育普及率、中等职业教育、法律道德、劳动力输出培训率)
2、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文化体育、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养老保险参保率、最低生活保障参保率、计划生育率、社会治安满意率、义务消防队伍建设、乡规民约、民主管理制度)
(十)成果装订格式
1、装订顺序
(1)封面
署明项目名称、承编单位或人员名称和编制日期。
编制日期以报批日期为准。
(2)封二
成果目录
(3)说明书正文
(4)规划建设项目表
(5)规划附图
(6)封底
2、成果规格
统一采用A4幅面,规划附图如采用A3幅面,应折叠成A4规格装订。
二、村现状图
(一)建议在地形图上编制,其工作地形图比例建议为1:
5000~1:
10000
(二)图纸表达内容:
1、村辖区范围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参照《村镇规划标准》分类划出包括村落建设用地、特色农业、林业、工副业(集中)用地、河湖水系等各类用地的范围;
2、过境道路、主村道、次村道、步行道走向及码头、站场等设施位置;
3、农田水利、给水、电力、电信等主要基础设施位置、管线走向;
4、示意村主要社会服务设施的名称、位置;
5、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遗存保护区范围;
6、现状主要单位和主要村落位置与名称;
7、村所在区位、村界、社界及其它需要在现状图上表现的内容
8、具体图例参见附录5:
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图例(示例)。
三、村规划图
1、村辖区规划土地利用情况,参照《村镇规划标准》分类划出包括村落建设、特色农业、林地、工副业(集中)用地、河湖水系等各类用地的范围;
标明主要村落的名称、位置;
明确区分新建(迁建)、改造(整治)的村落;
2、标示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建设区的位置、范围;
3、规划道路、农田水利、给水、电力、电信、燃料等基础设施的位置和走向,标示码头、取水点、变电房等基础设施的位置名称。
标示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重要设施的位置及保护范围;
4、标注“一校三室一园”、“一楼一场”等主要社会服务设施的位置。
四、村落建设规划图
500~1:
5000
1、确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园绿地、河湖水面等各类用地或建筑的性质、范围,以及主要公共建筑的功能或名称,应区分保留建筑与规划建筑;
2、示意道路及市政工程管线走向、标准,道路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市政、环卫、消防等防灾设施和构筑物的位置和范围;
3、村落主要建筑的设计或选型方案,现状典型建筑整治方案;
4、主要技术指标,及其它应标明的内容;
5、根据规划内容和本村条件可适当增加设计图纸。
五、规划建设项目参考表(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项目)
区县(名):
镇乡(名):
村(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类型(新\扩\改)
建设时间(规划目标)
投资估算
备注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10年
2020年
投资总额
农民自筹(含投劳)
政府补助
1
优势产业
2
3
4
基本农田建设
整治农田
林地
水利(灌渠)
农机(台)
公共设施
村小学
村办公室
村卫生室
文化活动室
村五保家园
村公共院坝
村公共活动中心
道路工程
村公路
主村道
次村道
步行便道
5
人畜饮水工程
集中供水点
给水管
加压泵站
6
农房改造工程
新建住房
旧房改造
沼气池
改厨房
改厕所
改畜圈
7
环境整治
公共院(或篮球场)
排污池
垃圾收集点
绿化面积
8
电力工程
设备
线路
9
通讯工程
10
新型农民培训
合作经济组织参合率
中学生继续培训率
农业技术培训率
劳动力转移培训率
11
社会事业
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养老保险参保率
合作医疗参合率
低保参保率
计划生育率
12
农民人均纯收入
13
其它项目
附录2:
村土地利用汇总表(示例,有条件的可列出)
用地名称
现状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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