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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的内容上看,劳动生产率与价值及价格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这部分的内容是《经济生活》教材的核心知识,重视这一内容的教学的做法是无疑是正确的。
价值理论在经济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劳动生产率与价值之间的关系本身又是一种数学关系,因此,用数学方法考查这部分内容的知识的必要性就不容置疑了。
我多次质疑高考试卷中的计算题错误,并不代表本人否认价值量计算题存在的积极意义。
我们知道,经济学的内容是不可能脱离计算的,学好经济学需要一定的数学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考查计算的经济学试卷,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试卷”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因此对于价值量计算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可以肯定的是今后这类试题还会继续存在,那种以高考试题中的失误太多,或者以试题难度太大为借口,认为应该取消价值量计算题的考核及训练的观点是缺乏科学性的。
其次,从我国高考文理分科的现状来看,文科生的数学素养将影响我国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整体素质(目前社科工作者令人堪忧的数学素质,第五部分专门分析),培养他们运用数学知识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部分
二.价值量计算题的现状
纵观历年来高考试卷中的价值量计算题,可以用“高”、“大”、“多”来概括:
(一)出现频率高
恢复高考制度以来,价值量计算题进入高考试卷是从1981年开始的,在高考试卷中频繁出现开始于2005年,自2005年起,除了2006年没有出现以外,每年都有此类试题。
据我的统计,在这期间的8年里,至少有18套文综(含政治单科)试卷设计了价值量计算题(《2005-2012年高考试卷中的价值量计算题一览表》)。
如此的频率,相对于其他知识点明显是较高的。
(二)试题难度偏大
近几年高考试卷中的价值量计算题,教师们普遍的反映是难度较大,以致有些教师表示“一看计算题就头疼”,教师尚且如此,学生就可想而知了。
近几天我还在一个群里见到诸如“政治题成了考数学了”之类的抱怨。
(三)命题失误多
对近几年来的高考试卷的中的价值量计算题,命题者有明显的失误,人们对此的争议颇多。
较之早期的此类试题,虽然有所创新,但总体效果不佳,甚至与早期的价值量计算题相比还有了有了明显的倒退。
18套试卷中的此类试题,至少11道是不严密的,要么不符合经济学基本理论答案不成立、要么试题的数据自相矛盾与实际不符。
关于命题者的失误,下面将详细介绍。
第三部分
三.试题存在的问题例析
根据我的的跟踪研究,发现命题者存在的失误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混淆“社会劳动生产率”与“国家劳动生产率”两个概念;
其二是忽视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能源等(物化劳动)的耗费,把商品的价值误解为一个环节的劳动创造的。
(一)第一类失误:
混淆“社会劳动生产率”与“国家劳动生产率”
高考试卷中存在此类失误的共有5道试题,即2008年四川卷文综卷第24题、2008年海南政治卷第2题、2008年宁夏文综卷第12题、2009年全国文综II卷第24题,2010年全国文综新课标卷第12题。
这类试题的一个共同点是:
试题中的这两个概念是可以互换的,命题者的答案也只有在偷换“社会劳动生产率”与“国家劳动生产率”两个概念才能计算出来。
本人曾经就这类试题存在的问题先后撰写了《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的价值成反比吗?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9年第10期)、《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格》(《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0年第8期)和《价值量计算的一个常见失误》(《思想政治课教学》2012年第2期)三篇文章,其中《价值量计算的一个常见失误》是对此类失误的较为系统的总结性论证。
在上述三篇文章中,分析了存在失误的5道试题中的4道试题,只有2008年四川文综卷第24题外没有涉及(该题还存在其他失误,详见柴天令老师在《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9年第5期的《其他条件不变“真的能够成立吗》,笔者分析的失误与柴老师的观点无关),为避免重复,现在我们就以该题为例,分析命题者的此类失误。
2008年四川文综卷第24题原题如下:
假设某国2007年生产M商品10亿件,单位商品的价格为10元,M商品的价值总额和价格总额均为100亿元。
如果2008年从事M商品生产的劳动者数量增加10%,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10%,其它条件不变,则2008年M商品的价值总额和价格总额分别为(
)
A、100亿元和110亿元B、110亿元和110亿元C、110亿元和121亿元D、121亿元和121亿元
答案:
C
该题提高的条件是“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10%”,并没有说明题中的“某国的劳动生产率”是否发生变化。
而命题者的答案“价格总额121亿元”却是按照“某国的劳动生产率提高10%”计算得出的:
10×
(1+10%)×
(1+10%)。
在命题者的意识里两个概念是没有区别的,因此可以断定:
此题的命题者把“社会劳动生产率”与“某国的劳动生产率”这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当成了一个概念。
混淆“社会劳动生产率”与“某国的劳动生产率”两个概念,如果不涉及国际贸易是不易被我们发现的,因为世界市场形成之前,各国在各自封闭的状态下,各国商品的价格与本国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是能说得过去的。
但这种混淆概念的理解一旦涉及国际贸易,就无法自圆其说了,这类错误也就暴露无遗了,因为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是不可能与商品的国际价值成反比的。
这类失误先后出现在2008、2009、2010年的高考试卷中,2010年全国新课标卷第12题的出现终于使这类错误试题走到了尽头,因为该题把这种失误带进了国际贸易领域。
按照2010年全国新课标卷第12题的答案,中国生产某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25%,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就下降为原来的1/(1+25%),这是明显与实际不符、与经济学理论不符的,因此该题也使得此类失误走到了尽头,此题也就成了价值量计算题此类失误的“终结号”。
从2012年全国文综(大纲)卷第24题可以看出,命题者已经注意到了这类失误,因为该题中特意用了“全社会”一词,避免了这类失误,今后再出现此类失误的可能性不大了。
24.2010年生产一件A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8小时,价值80元,全社会A商品的产量为10万件。
如果2011年生产一件A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为4小时,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11年A商品的全社会总产量、单位药品的价值量和社会价值总量分别是
A.10万件、80元、800万元
B.10万件、40元、400万元
C.20万件、80元、1600万元
D.20万件、40元、800万元
(二)第二类失误:
忽视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消耗
存在这类失误的高考计算题有6道,分别是2005年广东大综合卷第13题、2007年全国文综II卷24题、2009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2010年全国文综I卷第24题、2011年全国新课标文综卷第12题、2012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
这类失误的共同点是命题者忽视了企业生产产品所耗费的生产资料(原材料、能源等,经济学称之为物化劳动)的耗费,把企业新创造的价值当成商品的价值、把企业耗费的劳动时间当成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事实上企业耗费的劳动时间只是商品个别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如图)。
原材料、能源等耗费的劳动时间
企业耗费的劳动时间
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
这类失误隐蔽性较强,不仅仅是命题者,很多教师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的理解也存在偏差。
笔者先后撰文《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不是反比关系》(2011年第11期《中学政治教学参考》)和《商品价值量计算的误区》(2012年第9期《教学与管理》),对这类存在这类失误的试题进行了分析论证。
虽然在笔者质疑存在第二类失误的两篇文字中,对存在失误的6道试题中的3道都有比较详细的分析,但目前还不为广大教师所熟知,甚至不认可,有必要在此做进一步论证。
没有论证过的3道试题分别是2009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2010年全国文综I卷第24题、2012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
其中2007年全国文综II卷24题与2010年全国文综I卷第24题极为类似,这里也不再重复了,我们就以2009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和最新的存在这类失误的2012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为例,来分析这类错误。
(1)2009安徽文综卷第3题
该题的错误比较明显,命题者把一个企业(生产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理解为全部是该企业创造的,原题如下:
某商品生产部门去年的劳动生产率是每小时生产1件商品,价值用货币表示为260元。
该部门今年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30%。
假定甲生产者今年的劳动生产率是每小时生产2件商品,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甲生产者1小时内创造的价值总量用货币表示为。
A.364元
B.400元
C.520元
D.776元
B【即:
260÷
(1+30%)×
2=400(元)】。
该题命题者把2件商品的价值说成是甲生产者独自创造的,2件商品的价值都是甲生产者创造的吗?
我们能说一双皮鞋的价值都是皮鞋厂创造的吗?
该题只在一个条件下成立,即该商品的生产既不需要原材料也不耗费任何能源,而现代社会的商品生产(题中说的很明确是“去年”)是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的,因此可以推断出命题者忽视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价值(经济学称之为物化劳动的转移)。
(2)2012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
该题是出现最晚的一道存在第二类失误的高考试题,也是错误最为隐蔽的一道试题,该题如下:
读表1,假定其他条件不变,2011年某企业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比例和价值总量分别是
年份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时间
M商品总产量
2010
4
10万
2011
2
20万
A.5%
40万B.5%
80万
C.100%
D.200%
160万
该题答案C的解题思路是,2011年M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变,仍然是4(个单位),某企业2011年生产了20万件,故价值总量为4×
20=80万;
根据该企业2010年总产量10万件增加到2012年的20万件,得出劳动生产率提高100%。
命题者的解题思路及其答案,应该是成立的。
可是分析题中的表格的数据就会发现,“个别劳动时间”与答案“劳动生产率提高100%”是自相矛盾的,因为:
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与企业创造的价值成反比关系,而不可能与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成反比关系。
我们可以根据题中的数据,假定题中的企业生产的商品是棉纱,来说明该题表格的数据是自相矛盾的、表中的“个别劳动时间”并不是企业所生产的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企业耗费的劳动时间:
首先,如果企业生产的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由4(个单位)缩短为2(个单位),2011年的产量就不可能由10万件增加到20万件,劳动生产率就不可能提高100%
假定2010年生产1件棉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4小时,其中棉花、机器、能源等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1小时,纺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3小时;
2010年某企业的生产的棉纱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致也是4小时,2011年该企业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所纺棉纱的个别劳动时间为缩短2小时,棉花、机器折旧、能源耗费不变,计算该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百分比是多少?
生产1件棉纱所需的棉花、能源等耗费的社会劳动(1小时)
2010年某企业纺1件棉纱耗费的劳动时间(3小时)
2010年该企业生产的1件棉纱的个别劳动时间(4小时)
A
B
D
2011年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200%后纺1件棉纱耗费的劳动时间(1小时)
2011年该企业生产的1件棉纱的个别劳动时间(2小时)
企业不负责棉花、机器折旧、能源等的生产,2011年生产1件棉纱所耗费的棉花、机器折旧、能源耗费的劳动时间不变,还是1小时。
如果2011年该企业生产的1件棉纱的个别劳动时间2小时,则该企业纺1件棉纱所用的时间为2-1=1(小时),即每小时纺纱1件;
2010年该企业纺1件棉纱所用的时间是3小时,即每小时1/3件,2011年每小时1件,提高了1-1/3=2/3,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比例为(2/3)÷
(1/3)=200%
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00%时,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才能由原来的4(个单位)缩短为2(个单位),而生产率提高200%,2011年产品的总产量就应该是10×
(1+200%)=30(万件),而不是表中的20万件。
其次,我们同样也可以证明:
如果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100%,总产量由10万件增加到20万件,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就不可能由4(个单位)缩短为2(个单位),只要看看下面的图示就可以,证明过程就不用写出了。
2011年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100%后纺1件棉纱耗费的劳动时间(1.5小时)
2011年该企业生产的1件棉纱的个别劳动时间(2.5小时)
企业劳动生产率与企业耗费的劳动时间成反比,而不是与企业所生产的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成反比。
以上两种结果说明,表格中的“个别劳动时间”其实是企业耗费的劳动时间(笔者在《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不是反比关系》中称之为“环节劳动时间”,相当于经济学理论中的“活劳动时间”),而不是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表中的数据是命题者在忽视了原材料等的耗费的情况下设计的。
如果命题者的本意就是指“某企业的劳动时间”,那就无法解释表格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表格告诉我们:
“社会劳动必要时间”与企业的“个别劳动时间”一致都是4(个单位),如果表格中的“个别劳动时间”只是“某企业耗费的劳动时间”,说明表格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只能是加工原材料的时间,而不是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此题的价值总量也就无法计算了,答案中的80万也就不能成立了。
第四部分
四.2005年以来价值量计算题命制的得失
如果本人的分析成立,2005年以来高考试卷中的18道价值量计算题至少有11道试题存在失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对命题者及其试题全盘否定,命题者的成绩是不能抹杀的。
如2009年全国文综I卷第25题,既考查了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能够深化学生对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的积极意义的认识,是值得称道的一道试题。
其实,就是存在失误的试题也有很多有可圈可点之处,如2010年全国新课标文综卷第12题:
按照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协议,成员国90%的贸易商品实行零关税。
如果以前一件10人民币元的M商品出口到某东盟成员国N国的关税为5%,本外币间的汇率为l:
8。
2010年该商品实行零关税,中国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5%,其他条件不变,则一件M商品在实行零关税之前和之后出口到N国的价格用N国货币单位表示分别为
A.80,84
B.84,80
C
84.64
D.84,100
公布的答案是C
尽管存在失误,把“中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当成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是命题者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实际,以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为背景,考查价值(价格)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是一道很有创意的典型试题,该题也只需修改两个字,把“中国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5%”修改为“全球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5%”,就是一道很成功的试题了。
反观一些并不存在失误的价值量计算题却显得太缺乏创意了,如2009年江苏政治卷第7题,该题高度模仿1992年的高考政治卷(理工类)第13题:
(2009江苏政治卷第7题)假定原先1台电脑与4部手机的价值量相等,现在生产电脑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而生产手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到原来的一半,其他条件不变,则现在1台电脑与(
)部手机的价值量相等。
A.2
B. 4
C .8
D.16
(1992年全国政治理工类卷第9题江苏政治卷第7题)如果1双皮鞋=2件上衣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现在生产皮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一倍,而生产上衣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却减少一半,那么1双皮鞋可以换()
A.1件上衣
B.4件上衣
C.8件上衣
D.16件上衣
当然,并不是说命题者不能参考过去的高考试题,借鉴过去的高考试题对命题者会有所帮助的,如2009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出现的错误,把某生产者生产的2件商品的价值说成是该生产者创造的价值,如果命题者参照一下1981年的高考试题,或许是能够避免这类错误的:
(1981年全国政治卷第3题)解放前某工厂,机械设备37万元。
每年机器设备损耗1万元,原材料消耗20万元,工人工资总额3万元,工人一年生产的产品总价值30万元。
试求该厂一年内……
命题者说的很明确:
30万是工人一年生产的产品的总价值并不是工人创造的总价值。
这至少可以说明,该题的命题者是知道生产者创造的价值只是商品价值的一部分的。
在本文第二部分中,我们分析了2009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该题命题者把2件商品的价值说成是甲生产者独自创造的。
假定我国某企业组装苹果电脑,一台苹果笔记本的价值为1000美元,我们能说这1000美元的价值都是由该厂创造的吗?
假定服装厂生产一件服装的售价为40元,我们能说40元都是服装厂创造的吗?
如果学生认可这种答案,学生还会相信价值理论的正确性吗?
可以说2009年安徽文综卷第3题相对于1981年全国政治卷第3题,是个明显的倒退。
第五部分
五.价值量计算题真的很难吗?
高中文科师生普遍反映计算题有难度,尤其是价值量计算题更难,笔者以为出了了学生对价值理论的理解不到位的原因之外,数学知识和能力的“短板”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价值量计算重要运用小学的比例知识,怎么会难呢?
从常理上看,比例知识是小学数学的基础知识,再差的高中学生不会连小学数学知识都不过关吧,可是事实上不但是高中学生小学数学不过关,而是包括一些经济学界的理论工作者小学数学也是不过关的-------严格讲是小学比例知识不过关。
其原因是小学阶段的比例知识在后来接触到方程之后,人们的思维开始有了惰性,习惯于用方程分析,使得已经掌握的比例知识逐渐被丢弃了。
我们不妨来看看那些曾经因为比例知识出错的专家学者:
(一)、因比例知识不过关栽跟头的经济学家
张忠任教授是日本国岛根县立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被称为数理经济学家,有《数理政治经济学》《百年难题的破解:
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形问题的历史与研究》等专著出版,并认为《百年难题的破解:
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形问题的历史与研究》破解了经济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张教授在他的网址中介绍他说:
“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形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著名难题。
因为这一问题与数学密切相关,有人曾经把它比做经济学中的费尔马大定理,也有人把它喻为哥德巴赫猜想,从而也被称为是一个数学关。
”
张教授过了“经济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的“数学关”,却没有过得了比例知识这个“小学数学关”。
请看:
张教授在《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关系的微观法则和宏观特征》第二部分第3自然中的文字:
“……其含义是说,如果今年的劳动生产率比去年提高了1倍,那么今年1单位的劳动价值量就相当于去年劳动价值量的两个单位;
如果今年的劳动生产率比去年降低了1倍,那么今年1单位的劳动价值量就相当于去年的半个单位。
我们知道,数学中有“提高1倍”“提高2倍”的表述,可是从来不存在“降低1倍”“降低2倍”的说法。
以张教授文中的例子来说,“如果今年的劳动生产率比去年降低了1倍”之后是多少?
难道今年的劳动生产率为零了?
显然是无法解释的。
张教授的论文探讨的是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成反比”的理论,小学阶段的数学知识告诉我们,成反比的两个量,其中的一个量扩大到原来的多少倍,另一个量就缩小为原来的多少分之一。
张教授的“降低1倍”的本意应该是“降低为原来的二分之一;
也就是说,张教授极有可能是把成反比理解为其中的一个量扩大几倍,另一个量就要降低几倍,因为只有按照这样的思路,才会有“降低1倍”的表述。
在张教授的另一篇论文《基于价值“差异性”理论的人力资本认识及其现实意义——基于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表述,下面该文第一部分第2自然段中的文字:
“如果今年的劳动生产率比去年降低了1倍,那么今年1单位的商品价值量就只相当于去年的1/2个单位。
这与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值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思想是一致的……”
两篇论文中出现同样的错误,说明不是偶然的表述错误,因此说他,没过“比例关”没有冤枉他。
(关于张忠任教授缺乏比例知识而提出的错误观点,笔者有专门论证,由于还没有发表,只能介绍到这里了)
(二)、比例知识不过关的经济学学者(
1.康秀华《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传统观点的质疑》(署名单位:
大连水产学院)
该文刊登在《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上,该文还获得了“大连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三等奖。
该文一处极为明显的数学错误与张教授的理解基本一致:
“劳动生产率暨科技进步的变化不仅使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发生变化,而且也使单位时间内生产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发生变化。
具体说来,劳动生产率暨科技进步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但是并不像传统的观点所认为的那样,劳动生产率提高1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降低一倍。
如上表所示,劳动生产率提高1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不足1倍。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的幅度小于其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
在上面这段文字中,至少有两个个明显的数学知识表述错误:
第一,数学中从来不存在“降低几倍”的表述。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降低一倍”,这应该是一个小学生都能发现的错误,因为数学里有“提高若干倍”却从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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