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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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五)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相关条件要求;
(六)学生确有兴趣或专长(通过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有能支撑兴趣、专长的相关证书等),通过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经转入学院组成专家组认定;
(七)转专业(转入)学生,需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
二、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
(一)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或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不能转;
(二)艺术类、体育类、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四)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类专业不能互转;
(五)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转;
三、具备下列特殊情况,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审批,分管教学校长(或副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一)因身体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
(二)休学后复学或降级学生,原修读专业已被取消或修读专业无对应年级;
(三)休学创业、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四章转出转入计划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对学生转专业(包括转出、转入)的比例实行严格控制,转出、转入学生数分别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新生总数的10%以内,如果申请转出、转入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0%,学院根据学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五章考核方式、内容及录取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分“基础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二、考核内容(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一)基础测试60分
1.形象气质(必测)20分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仪表端庄自然、衣着得体大方、举止稳重朴实、精神面貌良好。
2.思维及口语表达(必测;
朗读短文并回答问题)40分
逻辑思维清晰,表达完整流畅;
语音、语调、语速适中;
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
(2)专业测试40分
1.学前教育专业测试
(1)谈谈你对幼儿教师要“以学生为本”、“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几方面内容的理解;
(学生观,教师观,学习观)
(2)演唱一首歌曲或使用乐器弹唱歌曲;
(考核:
嗓音条件,音准节奏,乐感)
(3)自编一段舞蹈;
动作协调)
(4)现场作画一幅;
线条与色彩基础)
(5)其他。
(特长展示)
以上内容中
(1)为必选,
(2)、(3)、(4)、(5)自选一项,内容自定。
2.小学教育专业测试
(1)谈谈你对小学教师要“以学生为本”、“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几方面内容的理解;
(2)背诵、板书并解释唐诗或宋词一首;
表达与书写)
(3)其他。
(音、体、美等特长展示)
以上内容中
(1)为必选,
(2)、(3)自选一项,内容自定。
三、录取要求
(一)考核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按拟接受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认转入名单
第六章转专业程序
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公布方案、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审核名单、组织考核、审定结果及名单公示等时间节点按《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本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19]13号)(附件3)执行。
第七章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一、获准转入新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参加原专业学习及一切教育教学活动。
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秋季学期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报到注册后,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三、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一)在转出专业获得的课程成绩、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
转出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
不符合课程计划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
(二)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应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三)转入专业前领取的教材不得退回。
(四)进校时原编定的学号不变,校园一卡通、学生证等信息应作变更。
(五)涉及调整宿舍的,由后勤处协调。
(六)涉及党、团组织关系变化的,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七)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八)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九)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补修转入专业相关课程。
第八章附则
本方案解释权归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入学时间
学号
转出
学院
转出专业
转出年级
转出班
转入
转入专业
转入年级
转入班
申
请
转
专
业
理
由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意见
学院院长: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教
务
处
意
见
处长:
(处公章)
年 月 日
学
校
分管校领导: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1、本表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院、教务处、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2、本表所含内容必须逐项全部如实填写,不留空项,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2
六盘水师范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补修课程所在学期
20—20学年第学期
补修
原因
□转专业原专业班级;
□复学休学起止期;
□留级原专业班级;
□其它原因。
补修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教学班
上课时间
开课学院
学分
1
2
3
4
5
6
补修课程总学分为
学生确认签字
本人申请并已确认上述选课,且已核实课程上课时间与本学期已选课程无冲突。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学生所在学院
分管院长签名:
(院公章)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分管处长签名:
说明:
1.补修申请办理时间:
办完学籍异动手续后二个星期内。
2.所选课程不得与本学期已选课程有时间冲突。
附件3:
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周次
工作内容
2019年3月4日至10日
第1周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通知
2019年3月11日至24日
第2-3周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向学生公布,报教务处备案
2019年3月25日至4月7日
第4-5周
各学院受理、审查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学生已参加专业分流的不得转专业)
2019年4月8日至21日
第6-7周
学生所在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统一交到转入学院进行审查,转入学院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材料审查;
2.组织考核(笔试或面试等);
3.公示综合考核成绩或排名;
4.做好学生咨询,解释工作。
2019年4月22日至28日
第8周
转入学院将考核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复核
2019年4月29日至5月5日
第9周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校长办公会审定
7
2019年5月6日至12日
第10周
转专业名单公示
8
2019年5月13日至19日
第11周
公示期满,下发正式文件。
9
2019年7月21日至8月19日
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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