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评估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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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制定爱国卫生管理的规定。
设立了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投诉渠道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和答复率≥85%。
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85%。
抽查市民投诉的处理,
随机抽査2条以上记录的调査和处理结果
湖北省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评估细则(二、健康教育部分)
2.健康教育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健康教育机构、人员、设备、经费、职责能否达到《湖北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范》要求;
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规范,年度计划、措施、考核、总结等;
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的情况;
开展控烟活动的计划、措施、效果等。
抽查市健庚教育机构,两类工作场所,中、小学校各1所,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所,车站、商场、影剧院各1个,电台、报社、电视台等。
2.1组织机构
查阅上级批文、人事档案卡,财务和财产账目。
健教机构有主管部门批文;
人员和设备达到《湖北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要求;
经费占市卫生事业费的5%。
2.2学校健康教育
抽查中、小学校各一所,中专、职校、高校根据当地情况抽查其中一所。
中小学校查阅课时安排表、备课本和教材;
中专、职校、高校,查阅相关资料。
中小学校有课时安排表,并且能达到课时量;
有备课本和教材。
中专、职校、高校有开展各种形式健康教育的相关资料。
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
知晓率检查方法:
检查相关调查资料,包括调查方案、照片、问卷、分析报告等。
知识问卷内容应包含爱卫条例主要内容和艾滋病预防基本知识。
2.3医院健康教育
抽查一所综合医院,查阅当年工作计划,医疗、护理考核资料,健教人员岗位职责,到门诊、住院部实施察看。
抽查2个科,各询问住院病人或家属。
有健康教育科,有兼职健教人员;
将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工作计划,融入医疗、护理工作之中一并考核;
门诊、住院部有健教专栏,定期更换内容;
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注:
如被查医院已获省级健康教育示范医院该项视为合格。
相关知识:
根据住院病人病情决定其内容。
2.4社区健康教育
抽查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制定有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大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全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6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次,设置宣传栏2个并定期更换,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2次。
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80%。
问卷内容为爱卫条例主要内容和艾滋病预防基本知识。
2.5工作场所健康教育
抽查机关事业1家、生产性企业1家。
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有健康教育宣传栏。
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
2.6媒体健康教育
抽查电视台、电台、报纸各1家,查阅近3个月的节目单、报纸。
明确1个职能部门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和广泛宣传;
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普及健康知识。
2.7控烟健康教育
查阅市人大或市政府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文件,抽查3处公共场所(车站、商场、影剧院等),抽查3条主要道路,1个广场。
有禁止吸烟的文件;
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明显的禁烟标志;
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医疗卫生单位带头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2.8公共场所健康
教育专栏
3处场所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
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湖北省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评估细则(三、市容环境卫生部分)
3.市容环境卫生
查阅资料,明察暗访,随机抽查。
重点检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公厕卫生、环卫设施、绿化指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以及相关文件资料。
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背街小巷4条,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收集或中转站10座;
公厕5座(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没罝的公厕2座),农贸市场3个,建筑工地2个,城乡结合部2处,若干环卫设施。
3.1市容环卫管理
3.1.1管理制度与机构经费
制定了适宜本市的市容、环卫监督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
环卫经费保障落实。
1、规章制度目录
2、机构编制
3、人均环卫经费
3.1.2环卫专业规划
有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查文件,要求有资质的规划部门正式编制,经过专家评审,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1、环卫专业规划文本
2、是否报建设厅备案
3.2市容环境
抽查2条大街、2处建筑工地、4条小巷、3处集贸市场、2处城乡结合部。
1、路面平整,路边沟渠畅通,无污水坑凹,无残墙断壁。
2、路面整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瓜果皮壳、痰迹、污水、暴露垃圾。
3、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
4、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抽查5个单位)。
5、市容整齐、美观,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挂衣服、乱设摊点。
6、户外广告、标牌、霓虹灯等设置规范、安全,无残漏字、无污渍。
7、城区无违章饲养畜禽。
8、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5%以上。
3.3清扫保洁
查数据、查现场
3.3.1清扫、清运、保洁
1、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
2、环卫设施定期保养、清扫、保洁、消毒。
3、清扫保洁率达100%。
4、道路机械化清扫率(P)≥20%,
5、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1、环卫专用车辆数(辆)2、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万平方米);
3、清扫保洁率(%);
4、机械化清扫面积(万平方米);
机械化清扫率(%);
5、清扫车(辆);
3.3.2垃圾、粪便运输车辆车容卫生状况
1、现场检查垃圾、粪便运输车辆的车容整体水平。
车容整洁,车体无损。
2、随机抽查垃圾运输车若干辆;
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3、随机抽查粪便运输车若干辆;
1、垃圾运输车辆总数(辆)
其中机动车总数(辆)
2、粪便运输车辆总数(辆)
3.4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建设和管理
资料说明及现场查看
*3.4.1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1、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垃圾无害化处理:
凡采用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及焚烧等标准方法处理城市垃圾的列入无害化处理范畴。
(垃圾卫生填埋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GJJ17–2004,高温堆肥按照GB7959–87标准;
垃圾焚烧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并经过鉴定的为合格)。
2、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
粪便无害化处理:
凡建有标准化粪便处理场,或者采用垃圾、粪便混合高温堆肥、厌氧消化沼汽池、三格化粪池和密闭贮存等方法处理粪便的,列入无害化处理范畴。
(粪便无害化以《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GB7959–87为标准)。
1、垃圾日清运量(吨/天)
2、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天)
3、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4、日清运粪便总量(吨/天)
5、日无害化处理粪便总量(吨/天)
6、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3.4.2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
1、有处理场工程的主项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资料。
2、有月份、年度的关于垃圾、粪便处理的卫生监测资料
1、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卫生监测资料上年度到检查前所有档案
3.4.3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建设与管理
检查垃圾、粪便处理场各1~2座。
1、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
2、地点适宜,与居民区有500米以上卫生防护距离。
3、有专人管理和工作用房,有垃圾进场记录。
4、环境卫生良好,基本无蝇。
5、填埋场有排气,监测井等环保、安全设施。
6、垃圾卫生填埋按规定程序实施垃圾消毒覆盖,压实。
7、垃圾卫生填埋建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并排放达标。
8、粪便处理场卫生监测数据合格,达标排放
1、垃圾处理场数(座);
2、粪便处理场数(座);
3、垃圾处理场情况简介;
4、粪便处理场情况简介;
5、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情况介绍。
3.5环卫设施
3.5.1果皮箱、垃圾收集站及转运站设置及卫生管理
1、抽查果皮箱若干,大街、小巷的垃圾收集站和垃圾中转站10处。
2、数量、间距合理,地点适宜。
3、容器密闭、周围环境整洁、无蝇蛆。
3.5.2公厕设置
1、城区水冲式公厕比例≥70%。
二类以上标准公共厕所比例达20%。
2、按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城市实际需要,设置足够公共厕所,布局合理;
要求数量足;
选址布局合理。
公厕分类按建设部CJJ—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评定。
1公厕布局图
2、公厕数量
水冲式公厕(座),
二类以上标准公厕(座)
3.5.3公厕卫生管理
1、按建设部的规定设置公厕图形符号和设施标志,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
2、公厕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的材料建筑,大便器之间设隔断(高1.2米以上)。
3、公厕无蝇蛆,无臭。
4、公厕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
5、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3.6集贸市场管理
1、建立卫生制度,落实到位。
2、设置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
3、商品划行就市,摊位摆放整齐。
4、给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
5、经营食品的摊位,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6、摊位整洁,市场周围环境洁净。
7、市场秩序良好,无临时摊位和占道经营。
3.7建筑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
1、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不擅自倾倒和处置。
2、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3、由有资质的运输车辆按规定的时间、线路、地点运输、倾倒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倾倒;
4.工地环境整洁,场内材料、机具摆放整齐。
5、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围档(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适度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
3.8绿化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
2、建成区绿地率≥31%。
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5平方米。
4、主干道建栽植行道树,树行整齐,有绿化带。
5、主次干道树无缺株。
6、中心区建有街头绿地和供人游乐的小游园,植被,设施完好,印象良好。
1、建成区绿地面积(平方米)
绿地率(%)
2、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3.9水域坡岸卫生
1、有责任单位和规章制度。
2、有清扫保洁和打捞清运设施。
3、有专人保洁和清捞
湖北省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评估细则(四、环境保护部分)
4.环境保护
重点检查生活污水处理厂;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空气、水环境、环境噪声达标情况;
饮用水源地的管理情况。
抽查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饮用水源地1处,无功能区划的水体一处,生活污水处理厂1处。
4.1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
调阅原始监测记录,核实数据统计结果。
抽查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不能有效获得有效日均值的,视为API指数大于100。
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
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平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API指数≤100的天数
占全年天数比例
*4.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调阅原始监测记录,随机抽查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情况。
重点察看饮用水源地有无设立保护标志牌,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无违规设立的排污口或污染源。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率%
调阅经认证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布点图及原始监测记录,核实数据统计结果。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
值分贝
4.4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调阅城市政府关于水环境功能区的批复文件,查阅原始监测记录及监测点位统计表,核实数据统计结果。
随机抽查其他水体情况。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4.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现场检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转状况,核实是否按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调阅污水处理厂运行原始记录台帐,根据运行台帐核实污水处理量。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50%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4.6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相关证明和记录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查阅近三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查处记录。
查阅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凡记录在案,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城市不得分。
湖北省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评估细则(五、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部分)
5.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及“五病”调离情况;
保洁设施和顾客用品用具;
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及控烟措施;
水质监测情况、二次供水设施;
相关文件资料。
抽查中、低档旅店、理发美容店各2个,娱乐场所2个,游泳场馆1个,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1个,自来水厂1个,居民区二次供水设施2个。
5.1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5.2公共场所监管
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
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城区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池、游泳场馆从业人员前一年卫生知识培训率、体检率分别达95%以上。
5.3艾滋病防治
宾馆、饭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应当备有供顾客自取阅读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和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画。
宾馆、饭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和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游泳场(馆)等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5.4公共场所卫生
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抽查10名从业人员体检档案,传染病患者调离率100%,抽查传染病患者调离文书。
有茶饮具、拖鞋、卧具等基本卫生消毒设施(使用一次性拖鞋的拖鞋消毒设施免查)。
A.体检率(%)
5.4A
B.调离率(%)
5.4B
C.培训率(%)
5.4C
5.4.1旅店业卫生
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4.2理发美容店
理发美容店消毒措施完备
5.4.3公共浴池及游泳池
公共浴池及游泳池(包括桑拿浴室)供顾客用的衣裤、毛巾、茶具、卧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5.4.4歌舞厅
厕所清洁,设有洗手设施和机械通风装置。
5.4.5机场、港口、车站公共卫生管理
重点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环境卫生、地面清洁、无污物、设有配套的垃圾、果皮箱;
有卫生宣传栏,禁烟标志,工作人员劝阻吸烟。
厕所为水冲式,有机械通风设施、洗手设施。
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无“三证”,查定型包装食品。
5.5经营场所卫生
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检查有效的卫生检测报告
5.6市政供水、自备供水
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水厂直接从事供水人员(包括从事净水、取样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有卫生管理制度及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抽查自来水厂1个
出厂水水质合格率%
5.7二次供水卫生
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次供水单位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资料齐全。
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每年不少于2次),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检验报告。
抽查居民区二次供水设施2个。
湖北省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评估细则(六、食品安全部分)
6.食品安全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重点检查有效证照、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及五病调离情况;
餐具的消毒、保洁设施;
食品是否生熟分开;
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
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
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卫生管理制度;
抽查餐饮店2个,饮食摊点1个,宾馆酒楼1个,学校食堂1个,食品生产企业1个,超市、副食店各1个,集贸市场1个、屠宰厂(点)1个。
6.1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
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资料齐全。
6.2监督、监测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
6.3生产经营单位
应取得有效证照,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
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
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违法添加现象;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制售食品应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
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齐全;
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布局合理;
制作凉菜应有冷荤间,冷荤间应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6.4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应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生产与销售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销售部门应有索证制度。
6.5餐饮业
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
食品保藏、餐具容器存放、加工工具保洁等设备设施及消毒间、冷荤间、粗加工间、库房、卫生间及垃圾收集、存储设施等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6.6饮食摊点
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有有效证照,无占道经营。
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
6.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违法添加现象;
6.8屠宰(厂)点
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
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6.9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集贸市场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能提供监管和检测工作有关记录。
集贸市场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按类别实行划行分区;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者应持有有效证照、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亮证经营;
熟食经营者应具有专门房间、三防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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