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病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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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上年度通过鉴定的患者,要在新一年度继续享受特殊慢病补偿的,须自愿提出复审申请。
2、申报程序
(1)申请人到辖区乡镇卫生院合疗科领取《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病申请审批表》,由辖区乡镇卫生院合疗科进行初审(对确因疾病特殊、行动不便的参合患者可委托家属办理或乡镇卫生院上门进行身份、所患病种基本情况初审)。
(2)初审合格后,在《申请审批表》中填写意见并盖章,连同申请人提供的病历资料一并装入档案袋,每季度月末20日前统一上报县合疗经办中心鉴定审批。
3、鉴定程序
(1)县合管办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病鉴定技术小组,定期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特殊慢病患者进行分类鉴定和确认,并根据鉴定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个人档案。
(2)对于通过鉴定,确定为特殊慢病的患者,其用于鉴定疾病的门诊检查费用及日常相关检查费用直接纳入补偿范围。
对于未能通过鉴定的,鉴定疾病的门诊检查费用及日常相关检查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由鉴定技术小组在申请人《特殊慢病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原因,由县合疗经办中心通过乡镇卫生院返还申请人,履行解释、答复义务。
(3)鉴定为特殊慢病对象后,患者在特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凭特殊慢病证,按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慢病费用报销待遇。
(4)县合疗经办中心每年年初组织对上年度通过鉴定的、在新一年度自愿提出复审申请的人员进行复审,对于所鉴定疾病康复、死亡的参合患者或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取消特殊慢病门诊补助待遇。
4、申报起止时间
随时接受参合农民提出的特殊慢病鉴定申请,县合管办每季度组织特殊慢病鉴定一次,鉴定有效期限为参合本年度。
五、特殊慢病医疗费的补助办法
1、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
特殊慢病统一按50%补偿比例补助,特殊慢病Ⅰ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特殊慢病Ⅱ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为1200元,并与住院补助累计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万元。
2、补偿办法
特殊慢病实行年度凭票定补的办法进行补偿。
(1)患者就医诊疗必须在当年统筹期限内及特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处方所开药物必须是所鉴定疾病的治疗用药,对于所鉴定疾病的外购用药必须另开处方。
(2)患者就诊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补助时凭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发票、门诊病历、特殊慢病证、合疗证、身份证件等,每季度在辖区乡镇卫生院申请补助一次。
(3)报销时先核销家庭账户费用,家庭账户全部使用完后,剩余部分的费用按比例支付,并在患者合疗证第8、11页进行登记。
(4)乡镇卫生院与县合疗经办中心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时须提供患者特殊慢病证复印件、合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票据、门诊病历和特殊慢病结算表、汇总表。
3、报销范围及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凡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目录》(2005年版)范围内,针对所鉴定疾病在门诊使用的药品费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2)就医诊疗必须在当年参合期限内,并在特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3)特殊慢病用药应遵循:
单一病种口服药原则上为同类药品二种,最多不超过三种,合并症状不得超过四种。
4、不予补助范围
(1)超出《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目录》(2005版)以外的药品费用。
(2)与所鉴定疾病治疗无关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用药、治疗所发生费用。
(4)鉴定疾病的并发症在门诊使用的药品费、治疗费不纳入补助范围。
(5)不在当年参合期限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六、本办法由县合管办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原《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周政办发[2007]156号)同时废止。
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病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地址
合疗证号
个人编号
申报特殊慢病名称
申请理由(病史及检查结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结果(附原始诊断证明)
乡镇卫生院合疗科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技术鉴定小组鉴定结论:
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批意见:
(盖章)
说明:
1、审批表后需附贴定点医疗机构的化验、检查报告单、疾病证明原件,方予审核,每季度组织审核一次。
2、申报材料和申请表于年月日前报送县合疗经办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附件2
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
序号
病种名称
定额收费标准
农民个人交费
大病基金
补助(元)
备注
乡级(元)
县级(元)
1
正常分娩
260
450
60
250
200
2
稽留流产
350
480
70
280
3
剖宫产
1700
2350
300
950
1400
手术治疗
4
宫外孕
1550
2100
850
1250
5
卵巢良
性肿瘤
2000
800
1200
单侧
1900
2500
380
980
1520
双侧
6
子宫肌瘤
1800
2300
400
900
子宫次全切术
1850
2450
1500
子宫全切术
7
功能性
子宫出血
2200
880
1320
8
桡骨骨折
2600
1000
1600
切开复位+内固定
9
胫腓骨
骨折
3300
4100
700
10
胫骨骨折
3200
4000
11
取除骨折内固定
12
锁骨骨折
13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慢性阑尾炎
1780
320
1080
14
结石性胆囊炎
340
1040
1560
15
睾丸鞘膜积液
180
720
(单侧)手术治疗
240
640
960
(双侧)手术治疗
16
腹股沟疝
1300
520
780
17
甲状腺良性
肿瘤
18
输尿管结石
19
膀胱结石
20
乳房良性肿瘤
1100
140
460
21
混合痔
22
急性肾小球
肾炎(成)
1150
210
660
940
23
急性肾盂肾炎
24
细菌性痢疾
500
100
急性单纯性
25
急性胃肠炎
600
120
26
支气管肺炎(成)
440
560
27
急性支气管炎(成)
28
白内障(单侧)
750
单纯摘除
650
摘除+人工晶体
29
青光眼(单侧)
1380
270
550
830
30
副鼻窦炎
31
小儿(支气管)肺炎
32
小儿支原体肺炎
33
小儿病毒性
脑炎
(轻度)
34
婴幼儿腹泻
630
130
35
小儿上呼吸道感染
410
80
220
330
说明:
1、上述病种为无合并症和严重并发症疾病患者的诊疗费用,有合并症或严重并发症按非单病种规定执行;
2、内固定、晶体材料等均以国产普通材料为准。
附件3
陕西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单病种定额标准
住院费用总定额(元)
患者自付费用定额(元)
补助定额(元)
先心病
室间隔缺损
10000
6000
修补术
15000
9000
封堵术
房间隔缺损
18000
10800
7200
动脉导管未闭
5400
3600
结扎术
心脏病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37000
22000
一个支架植入术
50000
35000
增加一个支架
风湿性心脏病并二尖瓣狭窄
24000
14400
9600
二尖瓣膜置换术
严重心律失常
射频消融术
颅内
脑垂体瘤
21000
12600
8400
开颅手术治疗
脑膜瘤
脑胶质瘤
17000
10200
6800
各类
癌症
宫颈癌
手术为主综合治疗
肺癌
19000
11400
7600
乳腺癌
胃癌
卵巢癌
直肠癌
贲门癌
26000
15600
10400
甲状腺癌
14000
5600
子宫内膜癌
16000
6400
1、室缺、房缺、动脉导管未闭先心病单病种定额标准适用于5-18周岁患者,其他此类病患者按非单病种执行。
2、各类癌症的“综合治疗”包含手术后一个疗程的化疗或放射治疗。
附件4
陕西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结核病单病种定额标准
原发性结核
2400
血型播散型肺结核
16170
9700
6470
继发性肺结核(处治)
8580
5150
3430
继发性肺结核(复治)
结核性胸膜炎
11000
6600
4400
结核性脑膜炎(初治)
30300
18180
12120
胸壁结核病灶清除术
14970
8980
5990
颈淋巴结核病灶清除术
12100
7260
4840
结核性脓胸胸廓成形术
18830
11300
7530
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
29350
17610
11740
脊柱结核植骨固定术
38040
23040
髋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术
26680
16010
10670
膝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术
25500
15300
肺结核消除术(肺叶、肺段、全肺)
31000
18600
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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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至县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特殊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