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职成3号附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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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拟增设专业的理由
和基础
[包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专业筹建基础、专业师资队伍、专业教学条件、专业规划等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处室意见
负责教师工作处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总体意见: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高专院校
□新增专业□新增专业方向
□目录内□目录外
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专业大类:
所属二级类:
修业年限: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目录
1.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申请增设专业简介
3.学校基本情况表
4.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5.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6.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7.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8.申请增设专业师资情况
9.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10.办学条件情况表
11.校企合作方案
12.实训基地情况
13.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各专业应分别装订成册)。
2.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代码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若目录外专业属《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1号)附件1中公布的专业,请使用文中指定的专业代码。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代码请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公布的专业,请使用文中指定的专业代码。
3.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处请选择中等职业学校或高职高专院校;
新增专业或新增专业方向(指原开设专业新增专业方向);
目录内或目录外。
4.专业方向请在专业名称后用括号注明,如专业名称(×
方向)。
原开设专业新增专业方向的,只需填写表1(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表6(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表8(申请增设专业师资情况)、表9(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表10(办学条件情况表)和表11(校企合作方案)和表12(实训基地情况)。
5.申请表封面所填“专业负责人”指该专业内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等工作的人员。
6.所有表格均可另加页。
7.本表内容应真实、准确。
(专业方向)
修业年限
所属专业大类
所属二级类
所在院系(部门)名称
专业招生面向
拟首次招生时间及招生数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本校已设的相关专业信息
开设年份
在校生人数
校学术委员会(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
意见
(主任签字)
学校审批
(盖章)
注:
无学术委员会的学校可组成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论证专业设置。
专业培养目标(<
100字)
专业核心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
150字)
就业面向
其他
目录外专业填写此表
校园网址
在校学生总数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
已有专业
专业大类
高职高专院校
□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
□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
□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财经□医药卫生
□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公安□法律
中职学校
□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
□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
□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
□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其他
专任教师
总数(人)
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教师所占比例(高职高专院校)
专任教师中中级及以上职
称教师所占比例(中职学校)
学校简介和
学校办学定位
(300字以内)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年专科招生数÷
学校现有专业总数
4.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被批准设立的新增专业情况
设置时间
上年度
招生数
现有在校
生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校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
序号
拟首次招生时间
首次招生数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专业筹建情况、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的方面的内容)
申请目录外专业只填写表13,可不再填写此表。
6.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应提交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素质要求、能力要求、知识结构要求)、修业年限、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教学计划表等内容
7.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一)
姓名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最后学历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
及获取时间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教学时间累计(年)
主要学习培训经历
起止时间
学校/培训单位
所学专业/培训项目
近3年主要教学工作经历
工作单位
所从事教学专业领域及岗位
年教学时数
相关产业领域主要工作经历
所从事专业领域及岗位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需填写两至三人,每人一表。
7.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二)
7.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三)
序
号
教龄
职称
(或职业资格证书)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企业或行业工作经历
拟任课程
专职/兼职
11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其中理论学时
其中实验学时
授课教师
开课学期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0.办学条件情况表
开办经费
可用于新专业的
教学图书(万册)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台/件)
总价值
(万元)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高职高专院校)
其中该专业专职在岗人数
其中校内兼职人数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申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中职学校)
主要教学设备名称
(限20项)
型号
规格
台(件)
购入时间
教学用途
11.校企合作方案
12.实训基地情况
申报专业现有实训基地数
其中校内实训基地数
其中校外实训基地数
实训指导教师数
其中校内实训指导教师数
其中校外兼职实训指导教师数
校外
实训
基地
名称
建设
情况
或
计划
本表只填写解决专业核心实训环节的专业实训基地情况或建设计划。
应包括拟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分析、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
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专业办学条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人员签名,并标明单位、专业领域、行政和专业职务)
年月日
申请目录外专业须填写此表。
附件3
2015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
高职高专院校名称(或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方向
修业
年限
师范专业标识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意见
备注
1.师范专业须在“师范专业标识”栏中注明。
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S”,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J”。
2.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撤销专业、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业、原开设专业新增专业方向。
3.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年招生数÷
学校现有专业总数。
4.毕业生就业率:
以当年9月份统计的就业数据为准。
5.请各校认真填写该表格,若出现错误,则所报专业不予受理。
附件4
______________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成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职称/职务
学历
从事专业
联系方式
校内、外专家
校外行业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成员的三分之一。
抄送:
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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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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