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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学前比较教育是比较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以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当代世界各国学前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揭示学前教育发展的共同规律和发展趋势,以改进本国学前教育的一门教育学科。
学前比较教育的三个明显特征:
开放性、跨科学性、可比性。
二、学前比较教育的意义
三、学前比较教育的研究方法
(一)学前比较教育的方法论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最普遍规律的科学,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正确的方法论,也是学前比较教育的方法论基础,它规定了学前比较教育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以系统的、整体的观点全面考察学前教育,而不是以孤立的、片面的观点研究和分析问题;
2、以动态的、发展的观点考察学前教育,而不是以禁止的、凝固不变的观点研究和分析问题;
3、用实践的标准来验证学前教育理论,而不是以主观想像来分析和判断问题。
汉斯说过:
“建立比较的方法论是比较教育学家特定的任务。
这样做部分是为了促进这一过程,部分是为了避免滥用概括和任意借鉴。
”
(二)学前比较教育研究的分类
1、区域研究
区域研究是指以国家或地区为单位,对学前教育的制度和实践进行研究。
按研究内涵的大小,可以分为整体研究和局部研究。
(1)整体研究
整体研究是对某个国家或地区学前教育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的、纵横交错的研究。
(2)局部研究
局部研究是对某个国家或地区学前教育的某个方面进行个别的、深入的、剖面的研究。
2、问题研究
问题研究是对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学前教育制度和学前教育实践进行的比较研究。
按比较内容,可以分为专题比较和总体比较。
(1)专题比较
专题比较是把各个国家的同一类学前教育问题并列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就这一类问题从比较中找出各国的不同点和共同趋势。
(2)总体比较
总体比较是对世界各国学前教育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作全面的综合比较研究,提示各国学前教育制度和学前教育实践的总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三)学前比较教育的研究方法
1、调查法
(1)参观访问法;
(2)现场研究法;
(3)问卷法。
2、文献法
3、比较法
(1)纵向比较;
(2)横向比较。
4、分析法
第一章英国学前教育
第一节英国学前教育沿革
一、17世纪末——19世纪末英国学前教育概况
1816年,欧文在新拉纳克创办幼儿学校,1820年,怀尔德斯平在伦敦创办一所幼儿学校。
从1840年开始,英国政府对幼儿学校实行国库补助政策。
自福禄倍尔幼儿园引入以后,英国幼儿教育机构出现了双轨制的局面。
一种是以收容工人阶级和贫困家庭的子女为对象的幼儿学校,另一种则是以中上层阶级子女为对象的幼儿园。
二、20世纪初至战前的英国学前教育
1913年,麦克米伦姐妹在英国创立保育学校,在这所学校以确保贫民和工人家庭子女的健康、预防流行疾病为宗旨,在此基础上,以福禄倍尔和蒙台梭利的方法教育儿童,该学校在1919年开始接受国库补助。
1918年,英国国会通过《费舍法案》,正式将保育学校纳入国民教育制度中。
1933年,颁布了《哈多报告》(即《关于幼儿学校以及保育学校的报告》),这是推动英国幼儿教育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文献。
该报告提倡设立麦克米伦式的保育学校、幼儿学校和幼儿部附设的保育班,主张对7岁以下的幼儿实行一贯教育,成立以7岁以下幼儿为对象的独立的幼儿学校。
三、战后英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1995年,英国教育和就业大臣谢泼德公布了一项耗资为7.3亿英镑的“幼儿凭证计划”,规定发给家长1100英镑的凭证以支付幼儿教育费用,使全国每个愿意进学前教育机构的、年龄在4岁以上的儿童都能接受3个月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凭证计划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不能帮助4岁以下的儿童。
第二节英国学前教育现状
一、英国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类型
在英国,由于举办部门的不同,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有社会福利部门举办的;
(2)有教育部门举办的;
(3)有卫生保健部门举办的;
(4)有私人或团体举办的。
(一)保育学校
英国各郡在保育学校和附设在初等的保育班为儿童提供免费的保育。
保育学校的成人和儿童的比率是1:
10。
(二)日间托儿所
在英国,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的托儿所,都必须在地方当局的社会服务部登记。
保育儿童的年龄从出生以后8-10周岁到5岁。
二、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英国学前教育在宏观管理体制上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
英国小学附设托儿所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地方教育当局、社区中心、各种募捐活动和家长捐款等。
三、英国学前教育课程
由于英国的课程一向以自由著称,课程有各地方教育当局及学校自行确定,并无全国统一的课程与教材。
四、英国学前教师的培养
在英国,有两种从事儿童教育工作的职业群体:
教师和托儿所保姆。
(一)教师
凡年满18岁的青年人,有两门功课成绩达到A级以及社会上已就业人士或将要就业的成年人都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第一,年满18岁的英国青年,至少有两门功课(主要是数学和英语)得了A级,经过任何学科的3年学位学习,再加1-2年的本科学位后的教师专业教育资格证学习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这种途径最为普遍。
第二,大学4年教育学本科学习。
第三,教师证书学习班学习,学制为3年。
(二)托儿所保姆
五、英国学前家长参与及家长教育方案
第二章法国学前教育
第一节法国学前教育沿革
一、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法国学前教育
(一)编织学校
1770年,法国新教派牧师奥柏林创立“编织学校”,照顾和教育4-7岁的学前儿童。
(二)从日间看护中心到母育教育学校
1826年,巴黎第12区的区长柯夏创立了法国第一所日间看护中心,招收那些年龄在2-6岁太小还不能上学,又因其父母太穷或太忙而不能受到照顾的儿童。
1853年,颁布了《关于在各县设立初等教育的特别视学官的规定》,指出视学官有视察和监督日间看护中心的权力。
这是法国政府正式管理这种机构的开端。
1845年,德瑞要求为日间看护中心组织一个更好的管理制度她对当时学前儿童教育质量的低劣感到惊讶,于是第一次提出了对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训练的要求。
另一位被认为是新型的学前教育机构“母育学校”的先驱的教育家凯果玛也持相同的观点。
她具体领导了19世纪80年代法国学前教育机构的改革,促使政府将日间看护中心改造为母育学校,并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188年8月2日,法国政府发布政令,将各种教育机构的名称统称一为“母育学校”,并沿用至今。
(三)托儿所
1844年,第一所婴儿日间看护中心由巴黎政府官员马尔波设立。
(四)福禄倍尔幼儿园方法传入法国
19世纪中叶,由于德国福禄倍尔幼儿园运动领导人别劳夫人的努力以及法国政府的支持和协助,福禄倍尔方法传入法国。
幼儿园的设立,福禄倍尔方法在母育学校被采用以及福禄倍尔的思想为指导,是法国福禄倍尔幼儿园运动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三、战后法国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郎之万¬
—瓦隆方案首次提出了“教育民主化”的思想,并强调教育必须照顾儿童的个别差异,要求根据儿童的年龄、能力和心理特点来设计学校,因而被称为一个真正“一儿童为中心”的可以改革计划。
20世纪60年代末,法国在初等教育阶段全面推行合科教育以取代传统的分科教学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法国教育改革全方位展开,涉及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职业教育和社会职业培训等各方面。
第二节法国学前教育状况
一、法国学前教育机构
法国学前教育机构和初等教育机构都归教育部学校司管辖。
法国的学前教育机构有公立和私立之分,都不属于义务教育。
法国的当今世界上幼儿教育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入园率很高。
1970年,5岁儿童入园率已达到100%。
二、法国母育学校的课程和方法
(一)母育学校的目标
1986年,法国国民教育部发布了《对母育学校的方向指导》
该文件明确指出:
“法国母育学校的教育总目标在于儿童的各种可能性得以发展,一便使他们能够形成自己的人格,并且为他们提供在学校和生活上取得成功的最佳机会”。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母育学校的具体目标有三方面:
(1)使儿童接受学校教育,
(2)使儿童社会化,(3)使儿童进行学习和练习。
(二)母育学校的课程
1.体育活动
2.交流、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活动
3.艺术与审美活动
4.科学技术活动
第三节法国学前教育改革动向
一、法国学前教育的特点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法国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教育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过多,以至形成了所谓的“文山”。
2.法国队学前教育的研究不够重视。
3.法国学前教育尚存在着供不应求的问题。
二、法国学前教育的对策及未来趋势
第三章德国学前教育沿革
第一节德国学前教育沿革
一、近代德国学前教育的创立和发展
19世纪德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的最初20年,其中最早且最负盛名的是侯爵夫人巴乌利美开设的保育所。
它招收母亲从事日间农业劳动并已断奶的1—5岁的婴幼儿,重点在于保护其健康。
1819年幼儿教育家德切克设立了柏林最早的常设托儿所,以城市劳动阶级的子女为对象,招收9个月至2岁的婴儿。
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德国幼教设施,具有一下特点:
(1)以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和解决父母因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的问题为主,教育是附带的。
(2)幼教设施的费用主要靠慈善捐款,在未能捐款时才由地方公费负担。
(3)这些幼教设施没有统一的名称,并且多无固定场所。
(4)担任保育的工作的人多半不是正规保育员和教师,而通常是孤儿院里年长的女孩子或失业居民及老妇人。
第二阶段,20世纪中期以后至40年代末,在英国幼儿学校的影响下,德国也出现了以佛利托娜为代表幼儿学校运动。
这一时期德国政府的幼儿教育政策的基本倾向是:
(1)政府并不设立幼教机构,而是采取鼓励私人开办并加以监督管理的政策。
(2)认为这些幼教设施不应像英国的幼儿学校那样进行读、写、算等方面的正规教学,而应以护养为主要目的,鼓励室外活动。
(3)强调宗教和道德教育,以培养守法劳动者。
第三阶段,19世纪下半期福禄倍尔幼儿园运动的发展。
1873年,福禄倍尔在德国创办了一所学前教育机构。
1840年,将其命名为,“幼儿园”。
与德国以为的幼儿保育机构不同,福禄倍尔幼儿园以教育而非看护为主要任务,并以中上层家庭的儿童为对象。
由此,德国幼儿教育机构的发展逐渐呈现出双轨的趋势。
二、20世纪初至战前德国学前教育
这一时期,政府还颁布了幼儿园条例,提出了建立各种各样的学前教育机构;
指出凡招收2-5岁儿童的教育机构,均可称幼儿园。
三、战后德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联邦教育审议会公布的全国教育制度、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领域,并把幼儿园3-4岁的儿童的教育纳入了教育体系中的初等教育部分:
把5-6岁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第二节德国学前教育状况
一、德国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类型及其管理
德国教育机构名目繁多,形式各异可归纳为三种:
(一)传统幼儿园,
(二)幼儿俱乐部或游戏所、儿童店,(三)根据不同的教育家名字来命名的幼儿园,如裴斯泰洛齐和福禄倍儿幼儿园、蒙台福禄倍尔幼儿园和瓦尔多夫幼儿园等。
德国幼儿园分公立和私立两种。
公立幼儿园主要是由联邦各州的青少年福利局或其他相应的组织直接主办的。
私立幼儿园分两种:
由教会或社会福利组织主办的幼儿园和由工厂、大学、医院或个人开办的幼儿园。
在德国,上幼儿园是自愿的,不是义务教育。
幼儿园与学校不同,德国的学校几乎都是公立的,不收费的,但所有的学前教育机构要根据家庭收入的多少来收费。
在德国幼儿园实行双向管理。
其一,从主办部门和政府的关系来看,其一,从家庭和幼儿园的关系来看,两者的关系的通过合同来体现的。
二、德国学前教育课程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一)学前课程理论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德国政府确定了初级教育改革的目标后,在学前教育研究方面,出现了以功能论、学科论和情境论为代表的学前课程理论
1.功能论
功能论的目的在于运用所编制的程序或联系材料,使儿童获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促进学前儿童的智力发展。
2.学科论
学科论的宗旨在于:
以科学本身固有的结构为基础,来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促进学前儿童的智力发展。
3.情境论
情境论起初以滋么尔为首的穆尼黑青年研究进行的“社会学习”课程研究和莱茵兰—法尔茨和黑森两个州进行的“模式幼儿园”研究为发展的基础。
在理论上则以德国教学改革倡导者鲁宾逊和巴西现代民族教育家费瑞尔的教育思想为理论思想基础。
情境论的主要特点是:
(1)以儿童的生活情境为中心。
(2)社会学习和知识学习相结合。
(3)建立混合组以取代传统的同龄组。
(4)家长、邻里和其他成人的积极参与。
(5)教学活动不应只局限于幼儿园,教学活动也可以在其他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中进行,从而充分发挥非专业教育者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
(6)灵活的教学安排。
(7)将幼儿园变成儿童的生活环境,即儿童的活动场所的设置要符合开放式教学原则,使每个儿童的个性得到发展。
四、德国学前教师训练有三个不同的层次:
训练学院、技术学院和大学。
第四章美国学前教育
第一节美国学前教育沿革
一、19世纪美国学前教育发展历程
美国最早的学前儿童的教育机构是在欧文影响下出现的幼儿学校。
在欧文的幼儿学校引入美国之前,裴斯泰洛齐的家庭式教育流行。
1825年欧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创办共产主义公社“新和协村”的教育机构中,设有幼儿学校。
在他的影响下,许多州都建立了幼儿学校。
19世纪50年代,德国移民将福禄倍尔式的幼儿园传入了美国。
1855年,玛格丽特.舒而兹在威斯康星州的瓦特镇创立了美国最早的幼儿园,招收的都是德国移民的孩子,教学用语也是德语。
1860年,美国妇女伊丽莎白.皮博迪在波士顿创办了美国的第一所英语幼儿园。
在美国人看来,她才是美国幼儿园的真正奠基人。
1868年,在波士顿出现了美国的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
1873年在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出现了美国的第一所幼儿园。
二、20世纪上半期美国学前教育
(一)进步主义幼儿园运动
运动目的是要摆脱幼儿教育中福禄倍尔正统派的形势主义,弘扬福禄倍尔理论中的合理因素,加强幼儿教育与社会生活及儿童生活的联系。
希尔是这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
他还依据霍尔关于大肌肉群比小肌肉群先发展的理论,设计发明了一种后来叫被称作“希尔积木”的大型积木。
(三)昙花一现的“蒙台梭利热”
1910年。
,意大利女教育家玛利亚。
蒙台梭利得新教育方法传入美国。
(四)保育学校的传入
在20世纪的第一十年,美国出现了保育学校运动。
和慈善幼儿园有所不同的是,这次运动的主要对象是中产阶级的母亲河儿童。
1915年,第一所保育学校在美国建立。
1919年美国第一所公立常设保育学校成立。
在20世纪年代,主要有三种形式的保育学校:
家庭托儿所,儿童福利托儿所和研究性的学前教育机构。
三、20世纪下半期美国学前教育
(一)50—80年代初的学前教育
1.先行计划的实施
1965年秋,美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先行计划,这是实现学前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的一项重要计划。
联邦政府明确规定,先行计划至少要以90%以上的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的3—5岁的儿童为对象。
先行计划的目标是:
(1)改善儿童的身体健康和体育技能。
(2)增进情感和智力发展。
(3)改善认知能力,尤其是运用语言和概念方面的技能。
(4)建立能使将来的学习获得成功的态度和信心。
(5)帮助儿童与其家庭建立联系,反之,亦然。
(6)帮助儿童和他们的家庭发展对社会有责任的态度,同时鼓励社会帮助穷人。
(7)增进儿童和家庭的自尊和尊严。
第二节美国学前教育现状
一、美国学前教育机构类型及其管理
二、美国学前教育课程模式
目前,美国学前教育的课程模式包括:
海伊斯科普认知取向课程模式、银行街模式、直接指导模式、发展适宜性课程、显性课程和零点计划课程。
零点计划课程是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的一个项目,其课程研究的主要依据是加德纳和费尔德曼的多元智力理论,课程使用范围是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
根据加德纳的观点,人至少有七种智能:
语言的、逻辑数理的、音乐的、空间的、身体运动的、人际关系的、人格的。
在零点计划中,各个活动都是在不同的学习区域中完成的,如自然区、木工区、美术区等
零点计划试图建立以下三个桥梁:
在儿童的好奇心和幼儿园课程之间和外部世界之间。
三、家长参与与家长教育
幼教机构家长工作的内容包括:
家长参与、家园联系和家长教育
四、美国学前儿童教师培训
美国托幼机构的教师要求中学毕业人教育学院接受3-4年的专业培训,学院所要求的3年课程并获得教师合格证以后才可以当教师,然后再学习第四年的课程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节美国学前教育改革动向
一、美国学前教育发展特点
1.美国联邦政府与国会对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加强立法,不断增加投入。
2.美国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也日益增加
3.美国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但其教育并非全部市场化,托幼机构也并非全是私人办的。
第六章日本学前教育
第一节日本学前教育沿革
一、战前日本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1872年明治政府颁布了《学制》,这是日本近代学校制度的发端,标志着日本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是日本近代教育史上的第一教育改革。
1876年,文部省决定成立以培养幼教师资为目的的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并建议女子师范学校内建立附属幼儿园。
于是,日本第一个学前教育机构——东京女子师范附属幼儿园正式开办。
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实际教育工作完全受德国教育家福禄倍尔德观点的影响,以“恩物”为教材进行教育,按科目分类教学,开设的科目有:
生活、美感和知识等。
1890年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的第一间托儿所在新泻市成立。
1899年在东京的一个贫民区设立了“双叶幼儿园”,这个幼儿园历经百余年,至今仍然存在,但改名为“双叶托儿所”。
早在1882年文部省就规定幼儿园的保姆必须是“具有小学教育资格的女子,或是得到其他府县知事许可者”而到了这时期,出现了三种类型的保姆培养机关:
一是以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开设的保姆练习科的方式进行培养。
二是利用类似保姆见习生的简易方法进行培养。
三是基督教系统创办的保姆培养机构。
二、战后日本学前教育的普及与提高
日本幼儿园和保育所在战后的废墟上得到迅速普及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法规的保证
《学校教育法》确认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环,规定幼儿园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一满3岁至小学就学前的幼儿为教育对象。
二是经济上的保障
1946年公布的《生活保护法》规定保育所得费用由国库负担80%,由府县负担40%。
1974年制定公布的《儿童福利法》强调保障所有儿童的福利,宣布将战前的“托儿所”改名为“保育所”,受厚生省管辖,并规定保育所是受保护者之委托,以保护婴幼儿为目的的福利机构。
要求保育所继承战前托儿所的特点,收容家庭保育有困难的贫民婴幼儿。
三是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大大增加
随着学前教育的迅速恢复和普及,1948年文部省颁发了第一个由国家制定的幼儿教育指南—《保育大纲》的指导思想来自美国流行的以儿童为中心的自由教育思想,主张实行综合教育,注重幼儿的本能需要,从儿童的兴趣和要求出发,强调自由发展和自发活动。
《保育大纲》在教育方法上主张儿童在幼儿园的生活应以游戏为主,不做课程安排,不要求将一天的时间分为各特定作业的活动时间,但要求教师必须细心观察每个儿童,给以必要的启发和适当指导,保证儿童在身体、情感、社会等方面得到合理的发展。
1948年,厚生省同时公布了《儿童福利法施行令》和《儿童福利法实施规则》,规定称保育所的保教人员为“保姆“,保姆的就任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或是普通大学、短期大学和保姆养成所得毕业生。
2.或是高中毕业生后,经都道府县举行的保姆考试合格者。
3.或是经厚生大臣特批者。
1949年,文部省公布了《教谕许可法》及《教谕许可法施行令》,将幼儿园的保姆该称为“教谕”,与小学教师是同级人员,并对“教谕”的任免作了具体规定。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文部省于1956年将《保育大纲》作了修改,并改称为《幼儿园教育大纲》。
1964年日本开始实行第一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旨在提高5岁幼儿入园率,明确要求使一万人以上的市、镇、存幼儿人员园率达到60%。
结果,1971年的幼儿入园率达到了63.5%,振兴计划完全实现。
1971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向文部大臣提交了《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综合扩充整备的基本政策》,提出了“政府基本政策实施计划”,要求从1972年开始实行第二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
旨在提高4-5岁幼儿的入园率,要求到1982年实现4-5岁幼儿全部入幼儿园或保育所。
第二节日本学前教育现状
一、日本教育行政和学前教育机构
日本现行的教育行政制度是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立的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教育行政部门分为国家行政和地方公共团体两个层次,前者称为中央教育行政,后者称地方教育行政,中央教育行政和地方教育行政相互合作。
日本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和保育所。
幼儿园归文部省,是根据文部省颁布的《学校教育法》设立的,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
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进行教育,保育所则隶属厚生省,是根据厚生省颁布的《儿童福利法》设立的。
国立幼儿园的经费由国家负担,公立幼儿园由地方政府支持,私立幼儿园则由设立幼儿园的团体或个人负责。
由于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父母必须负担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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