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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纳税环节,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的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七、纳税与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征税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核定的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款的时间限制
八、纳税地点,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九、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某类纳税人或者某些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一十、违法处理,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于征税机关、征税人员、纳税人以及其他违反税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五、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与作用不同进行划分,我国的税法可以分为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
2、按照征税对象不同进行划分,税法可以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和资源税法
3、按照税法是否转嫁进行划分,税法可以划分间接税法和直接税法
4、按照税法适用的主体不同进行划分,税法可以分为涉外税法和国际税法。
第二章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原则
一、税收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税收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税收基本原则的内容
税收基本原则是税收原则的一部分。
税收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税收活动应遵循的准则。
包括税收基本原则和税收具体原则。
税收基本原则是税收活动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包括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
第二节 税收的基本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指贯穿于全部税收活动,在税务关系的调整中具有普遍价值的,任何税收活动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根本法则或标准
二、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也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律主义、合法性原则等,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2、税法公平原则,是指参加税法活动各个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实质上的平等
3、税法效益原则。
税法效益与税收存在重叠的部分,即税收的经济效益与行政 效益。
第三章 我国税法的沿革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的学习,要求学生
1、重点掌握: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的内容
2、掌握: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的发展前景
3、一般了解:
我国税法制度的历史沿革过程
第一节我国税法制度的建立
一、我国税法制度的建立的背景
我国税法制度建立在借鉴解放区的税法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清理旧政府的税法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二、我国税法制度的建立的过程
1950年我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新的税法制度
第二节我国改革开放前税法制度的历程
一、1953年工商税法的制度的修正
二、1958年的工商和农业税法的改革
三、1973年工商税法制度的改革
第三章改革开放后的税法制度
一、1979年至1982年税法制度的恢复
二、1983年至1992年利改税及其他改革
(一)第一步利改税
(二)第二步利改税
(三)1985年至1992年的税法制度的改革
第四节现行税法制度及其目标
一、建立现行税法制度的必要性
二、我国原税法制度存在的弊端
(一)税法制度不统一
(二)政府与国营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不规范
(三)原税法制度的原则及内容
三、现行税法制度的原则及内容
(一)我国现行税法制度建立的原则
(二)我国现行税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1、流转税法制度的改革
2、企业所得税法制度的改革
3、个人所得税法制度的改革
4、其他税法制度方面的改革
5、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度的改革
四、我国税法制度改革的目标
第四章税务机关组织法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
重点掌握:
税务机关内部组织制度、税务机关内部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机关及地方税务机关的职能;
税务代理机构的组织制度
掌握:
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机构制度
第一节税收基本组织机制制度
一、税务机关的外部组织制度
(一)财政机关与税务机关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税务机关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与税务机关
二、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制度
(一)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制度
(二)各级税务机关的设置
1、税务局
2、税务分局
3、税务所
4、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其他税务机构,是除上述规定以外,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关
(三)税务机关内部的职责分工
1、税务管理机构
2、税务征收机构
3、税务稽查机构
4、税务行政复议机构
第二节国家税务机关组织制度
一、国家税务机关的职能
(一)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二)省级国家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三)市级及其以下国家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二、国家税务机关的设置
三、国家税务机关的机构
(一)国家税务机关总局的机构设置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流转税管理司
4、所得税管理司
5、地方税务司
6、国际税务司
7、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8、征收管理司
9、稽查管理司
10、财务管理司
11、计划管理司
12、人事司
(二)省级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第三节地方税务机关组织制度
一、地方税务机关的职能
(一)省级地方税务局的职责和权限
(二)市及其以下地方税务局的职责和权限
二、地方税务机关的设置
三、地方税务机关的机构
第四节相关税务机构组织制度
一、财政机关的组织制度
(一)财政部机构设置
(二)主要职责
二、国家海关相关组织制度
(一)机构设置
三、税务代理机构组织制度
(一)税务代理机构的基本职能
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和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二)税务代理机构组织制度
(三)税务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税务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其代理人注册税务师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2、注册税务师应按其代理职责履行下列义务
第五章税务信息管理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
税务登记的主体制度、账簿作证的设置制度、纳税的期限和方式制度
税务登记的种类,税务登记的程序、收付作证的管理制度
第一节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一、税收征纳关系制度
(一)税收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
1、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
2、纳税人的法律地位
(二)税收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1、税务机关的权力与义务
(1)税务机关的权力
(2)税务机关的义务
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1)纳税人的权利
(2)纳税人的义务
二、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一)税务登记的主体制度
税务登记的主体包括;
1、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
2、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扣缴义务人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制度
(三)税务登记的程序制度
1、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
2、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
3、填写税务登记表
4、税务登记的审批制度
(四)税务登记的种类制度
1、开业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3)税务登记的种类
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3、注销税务登记
(1)注销登记的范围
(2)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间要求
4、停业、复业登记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
(2)外县纳税人的报验登记
6、纳税人税种登记
(五)税务登记证的使用制度
(六)税务登记的检查制度
1、税务登记证的审验
2、税务登记证的换证
3、税务登记的核查方式
第二节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一、会计账簿管理制度
(一)账簿、凭证的设置制度
1、账簿设置的范围
2、财务会计制度的备案制度
3、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的账号
(二)账簿凭证的使用制度
(三)账簿凭证的保管制度
二、收付凭证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的主体
(二)发票的印制管理
(三)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1、发票的领购管理
2、发票的使用管理
(四)发票的保管
1、专人保管制度
2、专库保管制度
3、专账登记制度
4、保管交接制度
5、定期盘点制度
(五)发票的缴销
1、发票收缴
2、发票的销毁
三、纳税人账户管理制度
1、纳税人人凭税务登记证开立账户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负有登录税务证件号码的义务
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负有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义务
第三节纳税申报管理制度
一、纳税申报主体制度
1、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3、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
4、扣缴义务人作为间接纳税义务人的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申报内容制度
三、纳税申报方式制度
(一)直接申报纳税
(二)邮寄申报纳税
(三)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申报
四、纳税申报期限制度
第六章税款征收管理法
第一节 应纳税款征收制度
一、税款征收管辖制度
税款征收管辖制度是规定纳税主体税款征收分工的法律制度。
目前牭的税收分别是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二、应纳税额核定与调整制度
(一)应纳税额的核定制度
1、核定征收的对象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
(二)关联企业应纳税额的调整制度
1、关联企业的认定
2、关联企业计税依据的调整方法
(1)有形财产购销业务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
(2)对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的利息参照正常利率水平进行调整
(3)对关联企业之间劳务费用参照类似劳务活动的正常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4)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无形财产的作价或收取的使用费,参照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进行调整
三、税款征收的方式制度
税款征收的方式根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入库的方式,以及征收手段等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方法
(一)按照计算方法分类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二)按照缴庫渠道分类
1、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
2、税务机关自收税款并办理入库手续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4、委托代征税款
5、邮寄申报纳税
6、其他方式
(三)按照征收手段分类
1、纳税人自核自缴和自报核缴
2、税务机关强制征收
四、税款征收措施制度
(一)加收滞纳金制度
(二)税收保全措施
(三)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四)欠税清缴制度
1、离境清税制度
2、纳税人变更的欠税清缴制度
3、大额欠税处分财产报告制度
4、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5、建立欠税公告制度
6、税款优先制度
(五)税款延期缴纳制度
1、所谓“特殊困难”即指由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短期资金困难的
2、申请延期的纳税人必须依法提出延期纳税的书面申请
3、纳税人的延期纳税申请须依法经税务机关核准
4、同一个纳税人应纳的同一个税种的税款,符合延期缴纳法定条件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延期缴纳1次;
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
5、纳税人经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在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六)税款的退补和追征制度
1、税款的退还
2、税款的补征
3、税款的追征
(七)减税、免税管理制度
1、减免税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2、纳税人申请减税或者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3、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免税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减免税金统计报告
4、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减免税金,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其减税、免税,并追回已减免的税款
5、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对不报告的税务机关有权追回已相应的减免的税款
五、应纳税款收划制度
(一)应纳税额收划的基本制度
(二)应纳税款划拨的程序制度
第二节 税款征收检查制度
一、税务检查原则制度
1、坚持依法检查的原则。
2、坚持与有关部门配合的原则。
3、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与征收管理部门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专业化分工和监督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税务检查内容制度
1、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2、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缴销情况的检查
3、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执行税收实体法的情况及执行各种税收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税务检查程序制度
(一)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及管辖
1、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
2、税务稽查对象的管辖
(二)税务稽查的准备阶段
1、学习和领会政策法令,熟悉财务制度
2、收集和整理有关的纳税资料
3、审查和分析会计报表
4、掌握和研究企业的经营动态
5、拟定检查提纲,合理组织力量
(三)税务稽查的实施
1、应当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
2、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
3、取得证据
4、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和储蓄存款,应当按照规定填写
5、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令其提交纳税保证金
6、依法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四)税务稽查审理
(五)税务处理决定执行
四、税务检查权利、义务制度
(一)税务机关在检查中的权力和义务
1、税务机关在税收检查中的权力
(1)查账权
(2)场地检查权
(3)责令提供资料权
(4)询问权
(5)查证权
(6)查核存款账户权
(7)要求相关人员提供资料及证明资料权
(8)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权
(9)采取税收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权
2、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1)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2)依法获得许可的义务
(3)检查的内容应与纳税有关
(4)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应为纳税人保守秘密
(5)在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
(二)税务检查相对人在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
1、税务检查相对人在检查中的义务
2、税务检查相对人在检查中的享有的权利
第七章 流转税法
第一节 流转税基本制度
一、流转税的特征
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征收的一类税。
1、征税范围广、税额大
2、收入及时
3、以商品交换和有偿提供劳务为前提
4、征税与商品销售环节和劳务提供过程有密切联系
5、不考虑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的情况,一律采用比例税率
6、税额成为商品的价格或服务收费标准有机组成部分
二、流转税的类型
1、依据计税的依据不同,流转税可以分为以流转总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和以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
2、依据征税的环节的不同,流转科可以分为单环节征收的流转税和多环节征收的流转税
3、依据征税范围的不同,流转税可以分为对商品和劳务普遍征收的流转税、只对消费品征收的流转税和选择部分消费品征收的流转税
4、依据计税的方式的不同,流转税可以分为从价计征的流转税和从量计征的流转税
5、依据行使征税权力的机关的不同,流转税可以分为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流转税和由海关征收的流转税
三、流转税的沿革
四、流转税的优缺点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特征
1、增值税只对流转额中的增值额部分征税
2、增值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3、增值税实行道道征税的原则
4、增值税设置有零税率,对出口商品实行彻底退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提高了本国商品的竞争能力
二、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的增值税
3、消费型的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税率
四、增值税的税额
1、直接计算法
2、间接计算法
五、我国的增值税的制度
(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主要特点
1、征税范围大
2、实行价外税
3、实行生产型的增值税
4、采用税款抵扣的方法计算应纳的税款
5、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
(四)增值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
2、低税率
3、零税率
(五)增值税的税额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3、进口货物应纳税的计算
(六)增值税的征管
1、增值税的减免
2、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4、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5、增值税的退税
(七)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的管理
1、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的印制管理
2、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管理
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开具管理
4、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时,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处理
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
6、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行为的处理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的特征
1、消费税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消费税税率具有差别性。
3、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4、消费税的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5、消费税税负具有转嫁性。
二、消费税的类型
1、从征税是否针对全部消费品可以分为无选择性消费税和有选择性消费税。
2、选择性的消费税按征税范围的大小,可以进一步分为狭窄型的消费税、中间型的消费税和宽泛型的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作用
1、调节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2、引导消费方向,调整消费结构。
3、增加财政收入。
4、寓禁于征,限制一些消费品的生产。
四、消费税的税率
1、社会公德的要求。
2、财政收入的需要。
3、市场供求状况。
五、消费税的税额
六、我国的消费税制度
(一)我国消费税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四)消费税的税率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售应税消费品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六)消费税的征管
1、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2、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
3、征税地点
4、消费税的减免和退补
5、消费税的缴纳办法
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
一、营业税的特征
营业税又称销售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
特点是:
1、征税范围广
2、税负低,调节消费的作用不明显
3、按行业设计科目税率
4、征收成本低
二、营业税的作用
1、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
三、我国的营业税制度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三)营业税的科目与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营业税的征管
1、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3、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4、营业税的减免税
5、营业税的缴纳方法
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的特征
1、关税具有较强的国际性
2、关税征收主体的特殊性
3、关税征收地点和征收环节的特殊性
4、关税计税依据的特殊性
二、关税的类型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关税类别
1、按进出口货物的流向划分,可以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2、关税按照征税科目划分,可以划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3、关税按照适用对象划分,可以划分为优惠关税和差别关税
三、关税的作用
(一)关税的积极作用
1、集中财政收入
2、保护本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3、维护国家主权
(二)关税的消极作用
1、不利于国际贸易的的发展
2、不利于本国经济加入世界经济的潮流
四、关税税则
五、我国的关税制度
(一)我国的关税制度
(二)关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三)关税的税率
1、进口关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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