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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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规划区西南,以宏源化工为龙头,主要发展医药化工、精细化工等产业。
3、化工组团二:
位于宏源路以东、开发区大道以西,主要发展医药化工、精细化工、供热等产业。
1.3规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对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与国家相关行业规划、湖北省及地方相关发展规划的相符性以及与同级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罗田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与《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等基本相符。
1.4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1.4.1环境空气
根据罗田县近六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结果:
PM2.5年均浓度范围28-50μg/m3,整体呈下降趋势,2018-2019年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35μg/m3)。
PM10年均浓度范围43-91μg/m3,整体呈下降趋势,2016-2019年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70μg/m3)。
颗粒物变化趋势与近年实施一些列烟粉尘污染控制措施相关。
SO2年均浓度范围7-31μg/m3,均满足二级标准(60μg/m3)要求,整体呈下降趋势。
NO2年均浓度范围10-21μg/m3,均满足二级标准(40μg/m3)要求,整体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
CO保证率日均浓度范围0.9-1.2mg/m3,满足二级标准(4mg/m3)要求,整体呈一定程度上升趋势;
O3保证率日均浓度范围98-151mg/m3,满足二级标准(160μg/m3)要求,呈现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NO2、O3变化趋势主要由于工业发展及交通机动车化石燃料消费增长相关。
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罗田经济开发区区8个检测点位的特征污染物:
TVOC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表D.1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浓度限值要求。
1.4.2地表水
朱家河、义水河执行Ⅲ类标准水体:
W1~W7水质指标中除总氮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超标原因主要受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影响。
1.4.3地下水
监测结果表明:
根据GB/T14848-2017《地下水环境标准》,D1#栗林咀村水井、D2#栗子坳村水井、D3#合家贩村水井、D4#阎家湾水井、D5#许家冲村水井、D6#高家咀水井、D7#下西家坳水井7个点位的水质监测因子均能满足GB/T14848-2017《地下水环境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经分析评价区内地下水化学类型为HCO3-Ca·
Mg型。
1.4.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现状评价可知,开发区内318国道交通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县污水处理厂(北边界)、罗锦织造(西南厂界)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其余监测点位的声环境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综上,规划区域内的总体声环境质量较好。
1.4.5土壤环境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监测点位S1栗子坳小学、S2庙下湾位于一类用地,S3康威科技、S4大自然商贸、S5广惠化工、S6名羊科技、S7仓上湾位于二类用地,S8伍家湾、S9栗树坪、S10十里铺村、S11太明湾位于一类用地。
S8、S9、S10、S11监测点位位于本次规划区以外。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知,S3康威科技、S4大自然商贸、S5广惠化工、S6名羊科技、S7仓上湾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及管制值要求;
S1栗子坳小学、S2庙下湾、S8伍家湾、S9栗树坪、S10十里铺村、S11太明湾六价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及管制值要求。
罗田经济开发区的土壤监测点均满足相应用地类型的筛选值要求。
1.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5.1地表水
本次评价引用《罗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暨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2018年7月批复)预测计算结果:
正常工况下游10m处,距离河岸10m处,COD和氨氮浓度均可以满足III水质要求。
事故排放时,下游2.0km范围内COD浓度将超过III水质标准,下游5.2km范围内氨氮浓度将超过III水质标准,故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水生生物群落、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排出的尾水对下游有轻微影响;
但非正常排放情况会对下游有较大影响,因此污水厂应杜绝事故性排放情况的发生。
在最不利情况下(枯水期),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排放情况下,COD和氨氮排放量均小于环境容量。
1.5.2地下水
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
规划区域基础土层为粉质粘土层,岩质均匀,厚度大于1m,且分布连续、稳定,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
若废水或废液发生渗漏,可降解性污染物在废水入渗过程中,通过包气带对污染物的吸附、截留及降解作用,将使污染物浓度进一步得到净化。
从当地地质条件可以看出,包气带地层岩性为粘土、亚粘土,对地下水有一定的防护作用,在废水污染物下渗过程中,包气带对污染物具有吸附、降解等作用,但当形成稳定的污染源,经长时间入渗及雨水淋溶作用下,对地下水有可能产生潜在影响。
由于规划区的开发建设,随着区内地面硬化率的提高,对地下水涵养带来了负面影响。
因此,建设一定规模的生态绿地是解决雨水下渗补充地下水资源的有效途径。
绿地不仅渗透能力强,而且植物根系能对雨水径流中的悬浮物、杂质等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
此外,区内硬化地面、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可使用透水方砖或植草砖铺设,下面用透水材料铺垫,孔隙间种植草本植物,这样既增加了绿地面积,又增加了雨水下渗量。
规划区域布局医药化工产业,在非正常情况下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
非正常工况下,污酸处理站及硫酸系统,存在跑冒滴漏、管道破损等风险事故下,废水可能会污染地下水。
一般情况下,污染物很难透过防渗层进入到地下水中,建议在污酸储罐等罐区设置围堰,拦截泄露液体。
围堰内排水通过雨污切换阀灵活切换,正常情况下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后期雨水排入雨水系统。
建设污酸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污酸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出水不能达标时,将污酸引入事故应急池暂时存放,修理故障设备后,将事故池污酸重新导入处理系统处理。
事故应急池建成后既应方便生产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还应方便污酸处理设备发生故障临时贮存废水,建设时事故池已采取防渗、防腐、防漏措施。
在日常生产中应保持事故池留有足够容量和事故废水导流沟的畅通,满足事故废水收集要求。
1.5.3环境空气
(1)常规污染因子:
规划实施后,SO2、NOx、PM10、PM2.5的日均浓度贡献值均未出现超标,SO2、NOx、PM10、PM2.5的年均浓度贡献值均未超过30%;
叠加背景值后,SO2、NO2保证率日均浓度值和年均浓度值均未超标,PM10保证率日均值和年均值均未超标,PM2.5年均浓度值未超标,PM2.5保证率日均值除最大落地浓度点超标外其他点位均达标;
区域二次PM2.5年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后年均浓度出现超标情况。
(2)特征污染物:
TVOC叠加本底浓度后,日均浓度均达标。
(2)建议PM2.5背景值进一步改善。
从本规划区层面,建议持续推进锅炉和工业炉窑的燃料清洁替代,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加大机动车尾气控制。
同时,从区域层面考虑,国家和省市“大气十条”,加强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从区域层面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源头管控、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深化烟气废气治理、强化面源治理、深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等,以期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1.5.4声环境
根据罗田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方案,噪声源主要包括工业区工业生产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其中工业生产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大。
园区内工业生产噪声是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性固定式生产设备或辅助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能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随行业不同而不同,包括空压机、各类泵、冷却塔等,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从园区规划平面布置来看,位于工业区外居民点与工业园之间均以道路或绿化隔离带相隔,因此在企业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规划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布局调整建议,园区内工业企业基本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1.5.5固体废物
⑴生活垃圾:
规划区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采取循环经济手段使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剩余一般工业固废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⑶危险固体废物:
入驻的工业企业除采取措施杜绝固废、废液在厂区内的散失、渗漏外,还应采取措施加强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各环节的管理,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置,处理率应达到100%。
可以达到减量化、无害化的目的。
⑷建筑垃圾:
通过回收用于加固软土地基、分拣提出可再生资源等方式合理处置,再将剩余的建筑垃圾以堆山造景和填埋的方法处理,可有效降低其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综上所述,只要罗田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建成完备的垃圾收集系统,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则园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园区及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1.6规划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
一、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建议
建议正视工业园区现有企业空间分布和产业类别分散布局的现状,加强区内产业布局的组团式管理,严格规范新入区产业的布局,逐渐引导现有企业向相应产业组团集聚,对于工业园已经停产或不符合园区产业类型的企业,建议提出合理利用现有占用土地的措施,应在现有入园的此类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控制用地规模。
现状入驻或建设的不符合本轮产业划分的企业,要加强管理,控制其发展规模,必要时实施搬迁或用地置换,各产业集群规划范围内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功能定位的企业。
二、用地类型调整建议
本次评价建议建议集中居民区周边设置污染较小的企业,同时设置好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可考虑布置办公楼等非生产车间。
罗田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引进企业厂界与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三、基础设施调整建议
(1)水资源供给
规划对县三水厂实施改造扩建,供水规模达到6万立方米/日;
远期规划新建四水厂,初步选址于大河岸镇两河口,规划供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
凤凰关水厂经过一期二期改造,供水能力达到了4.1万立方米/日,规划区用水未来将由三水厂、四水厂、凤凰关水厂联合供水。
总供水能力16.1万立方米/日,供水规模可以满足经济开发区用水量需求。
区域水资源能够承载本次规划的实施。
规划区采用统一给水管网系统,生活、生产和消防共用一套管网。
消防给水采用低压制,市政管网末端的压力不小于0.16兆帕。
供水管网主要沿义水南路、义水北路、大别山大道、大别山西路、凤山大道、丝绸大道、徐寿辉大道等主要道路布置。
给水干管管径为DN600-800毫米,给水支管管径为DN200-500毫米,形成完善的环状给水管网,保证供水安全。
该供水规划尚未实施完成。
本次规划建议,规划实施近期须加快三水厂改造扩建、四水厂新建及规划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建设,保障规划区域内企业及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
同时,规划区域内企业应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循环水的使用率,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损失的水耗,节约水资源。
(2)污水处理厂建设
罗田县长源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一期和二期共5万吨/天规模建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根据现状进水量,目前已利用一期处理量为2.5万吨/天。
二期2.5万吨/天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但因进水量不够,未能投入运行。
根据统计及预测分析,罗田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规划实施后,生活污水产生量27.4万t/a、生产废水产生量398.5万t/a,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量共计425.9万t/a(1.215万t/d)。
随着规划区域项目不断入驻,完全实施后现有罗田县长源污水处理厂5万t/d处理规模满足处理需求。
同时近期入驻工业园的企业应提高循环水的使用率,减少污水量的排放。
(3)雨水收集系统
雨水收集系统规划引入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实施低影响开发,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区域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4)环卫设施
环卫规划需完善开发区化工企业集中区现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情况,并应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路线分析。
同时还需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后按规定的路线转运至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采用压缩式密封垃圾车进行运输,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规划的垃圾转运站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GJJ47-2006)中有关规定,要远居民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在其他区域选址时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和绿化隔离带要符合规范要求。
五、绿化规划调整建议
规划中已明确绿地系统规划中涵盖公共绿地、防护绿地两类。
考虑到相关产业之间的绿地设置的必要性,故针对绿化用地调整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工业用地周边与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卫生防护距离内进行绿化。
六、拆迁安置规划调整建议
考虑到规划区域东侧现状居民点较多,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上述居民区的居住居民将会受到工业企业废气污染影响。
建议结合产城一体化等相关指导精神,临近居住用地的产业区不宜引进污染物排放量大、有恶臭气体产生的企业。
若引进污染物排放量大、有恶臭气体产生的企业,建议制定拆迁安置专项规划,拆迁工作过程中成立专门的拆迁工作指挥部,与各部门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和再就业工作。
组织并加强对动拆迁居民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以帮助他们尽早落实工作岗位,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推动开发区建设的进程。
七、环境保护规划调整建议
固体废弃物:
规划提出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80%,远期达到95%。
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75%,远期达到90%以上。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偏低,难以达到风险防范的要求。
远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由95%调整为达到100%,远期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的处理率达到90%调整为达到100%。
1.7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本次评价主要从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最小化对策和措施方面提出开发区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具体见表1.7-1。
表1.7-1环境影响减缓和对策措施清单
分类
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产业
园区环境管理体系
1、设立开发区环保机构;
2、确定环境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职责;
2、制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
1、风险管理措施
2、社会风险防范措施
3、事故应急预案的体系定位
4、开发区应急预案
3、实施环境准入
环境影响最小化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加快修建并扩大污水处理厂管网规模
2、建设各产业园中水回用设施
3、科学合理的确定工业园远期废水处理和排水方案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制定区域烟尘削减方案
(1)加大工业烟粉尘治理力度;
(2)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淘汰燃煤锅炉;
(3)综合治理粉尘、扬尘污染问题;
(4)切实加强监管,减少烟粉尘排放。
2、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1)工业大气污染源控制措施
(1)调整能源结构,提倡清洁能源;
(2)强化污染源治理,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3)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措施;
(4)总量控制。
2)生活大气污染源控制
提高开发区燃气气化率,建立以天然气为主,其它燃气为补充的燃气供应系统。
贯彻多种气源并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的方针,实现城市燃气化。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2)防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
(3)防治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
4)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措施
(1)大力发展城镇公共交通的建设,对其实行优惠优先政策,使其具有发展的活力和足够的发展空间。
(2)认真执行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新标准,实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源头控制,确保汽车尾气抽样检查排放达标率在90%以上。
(3)积极推行“绿色交通”,淘汰燃油残疾车和燃油助动车,,鼓励发展电动车和使用天然气(CNG)的机动车。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
(5)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监测工作。
各项目在建设前,应对场地条件作进一步详细的勘测,采取严格、可靠的污染防范措施,如场地条件不满足要求,需重新选择建设地点。
2)工业园内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易受到污染。
因此危废企业、炼钢企业等需合理布局,做好防渗。
3)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实行总量计划控制,严格限制超采,并限期关闭一批污染水质、浪费严重的开采井,重点搞好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避免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地质灾害。
4)对于工业园内现有其他水井,建议工业园进行详细调查,制定相应的关闭计划,实施供水规划后,封闭工业园内的自备水源。
5)区域地下水保护的综合管理体系。
配合黄冈市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使地下水开发利用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使其所造成的负效应减至最低,达到资源与环境的统一协调。
(1)源头控制
项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为清洁的原辅材料,对生产的全过程阶段进行控制,对产生的各类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积极开展水循环使用和中水回用,从源头上减少废水的产生。
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工艺、制造、设备、污水池和处理建筑物等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降低污染物的泄漏流失,降低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
(2)分区防渗措施
按照物料或者污染物的泄漏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区域:
重点防渗区(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一般防渗区(浊循环水池)、简单防渗区(食品生产车间、净循环水池和其他区域等)。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工业噪声综合治理
(1)合理布局;
(2)控制噪声源;
(3)加强管理;
2)公路交通噪声综合治理
(1)完善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
(2)调整路边建筑布局;
(3)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3)施工噪声综合治理
(1)限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
(2)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工业园应设独立的垃圾转运站,居民日常垃圾先收集到园区内移动垃圾点,垃圾点的垃圾由管理人员及时收集送到转运站,再由环卫部门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工业园应结合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园区内部消化处置率。
工业园企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量均较小,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进行综合利用,既无利用价值也无毒性的废物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必须实现固体废物100%处置。
在开发区已建和待建项目中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提高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做到工业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3)危险废物
按照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园的要求,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一般交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再利用,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不能利用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企业应有暂存设施,统一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率须达到100%。
4)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目前主要用于开发区内填方。
在开发区建设末期,填方量也逐渐减小,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逐渐减小。
若产生量大于填方量则可将开发区内的建筑垃圾用于区外其他地方进行填方,或分拣后进行综合利用。
环境影响修复补救措施
园内部绿化与生态修复园内部绿化与生态修复
①排放烟尘、粉尘的车间与堆场附近,考虑到树木单位面积的滞尘能力与绿化面积,可以选择种植枝繁叶茂、总叶面积大、叶面粗糙多绒毛、能分泌粘性油脂或浆汁的物种,如臭椿、侧柏等,并在周围铺设草坪、花坛,减少地面扬尘;
危险性厂房及公用设施的绿化带应留出一定净空,保证与外界畅通。
②排放有害气体的车间或装置区附近,为保证空气流通及净化作用,以相对低矮的绿篱和草坪、花坛为主,可种夹竹桃、大叶黄杨等;
外围则选择一些抗污染性强、树干较高的树种,如:
杨树、悬铃木、樟树、松树、柏树等组成隔离带。
③区内主干道可以建设合适距离的生态隔离带
④园区的干道网两侧要栽种一些既能吸收有害气体又能兼顾景观结构的树种如夹竹桃、悬铃木、樟树、松树、柏树等,绿化带宽度在12—20m才能起到净化污染的作用。
具体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
目前园区拟引进的企业包括医药化工企业、机械电子企业、绿色建材行业、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农副产品加工、生物科技和智能制造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采用“二级(-15℃)冷冻盐水冷凝”回收溶剂,冷凝处理后的不凝气由冷凝器顶端的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氯化氢废气经两级水吸收,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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