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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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各地监管机构与部分施工企业到山东济南调研、观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样板示范工程;
让相关工作人员直观了解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示范工程涉及的内容、相关做法、工序标准等要求,提高感性认识;
通过观摩、收集相关资料,为我省相关企业制作用于指导正确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技术措施、标准、图册和影碟提供参考,指导我省创建一批住宅工程质量防治开裂、渗漏等常见问题示范工程。
(二)实施阶段
(2014年3月至12月)
1.在全省各市州创建一批(每地区不少于2个)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质量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
2.组织全省各地观摩在长沙先行创建树立的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工程。
3.在各市州本级新开工住宅工程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治理工作,并将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季度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4.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编写出台《AA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用于指导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控设计与施工,并负责组织《AA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宣贯与培训。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1.在全省各市州继续开展创建、树立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工作。
2.在全省所有住宅工程全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治理工作,对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分阶段进行专项检查,并作为季度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3.积极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工程质量保险范畴,通过费率浮动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切实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图审等住宅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认真履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职责,保证住宅工程质量可控。
1.建设单位职责:
(1)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提供保证工程投资和合理工期及能作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的必要资料。
(2)按规定择优选择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
组织招标时,应将裂缝、渗漏防治列入任务委托和竞标的范围;
不得压缩正常合理工期。
专项防治措施费用应纳入工程造价。
(3)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
组织参建各方成立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管理和督促落实实施等工作。
(4)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应将裂缝、渗漏防治作为专题会审,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督促参建各方制定相关的裂缝、渗漏防治专项方案,并审核与监督落实。
(6)在施工现场分阶段公示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措施及检查情况。
(7)做好主体、分户及竣工验收组织工作,加强对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的验收控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得予以验收。
(8)对施工现场已出现的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应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措施,按照程序处理,予以消除。
(9)交房时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
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范围和制度,向用户说明裂缝、渗漏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勘察单位职责:
(1)建立并落实地质勘察质量责任制度,根据相应的技术标准,应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对住宅工程所在位置的地质岩土情况进行勘探,查明地质的状况及承载能力、周边已有建筑(构筑)物的基本情况、所在位置地下管线、电缆等,对工程项目基础设计提出建议,为工程建设提供工程项目所在位置真实、详细、准确、能满足工程项目设计及施工与安全使用的地质勘察报告。
(2)参与与地基基础有关的工程裂缝、渗漏质量问题的分析,并对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等原因产生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裂缝、渗漏,提出相应的地基基础技术处理措施,并承担因勘察原因造成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等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
3.设计单位职责:
(1)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进行设计。
要成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设计措施的研究及技术措施的制定,督促并协调落实各专业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设计责任,对本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篇设计工作审核管理。
(2)项目设计应针对易产生裂缝、渗漏的部位和环节,分
析原因并提出具体的设计优化、细化措施,设计深度须满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的施工需要,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应有明确的构造节点详图,明确对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工序等要求。
(3)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治理,对裂缝、渗漏防治的设计进行技术交底。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明确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治理设计、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4)参与工程裂缝、渗漏问题的分析,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裂缝与渗漏,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并承担因设计原因造成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
4.施工图审查单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2)对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3)对住宅工程施工图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篇设计深度能否满足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治理要求进行审查;
对没有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或设计专篇针对性不强、设计深度不够等不能满足专项治理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5.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成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承建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管理。
负责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施工技术措施的研究及技术措施、标准的制定,确定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目标,督促本单位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各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总承包单位应审核分包单位提出的裂缝、渗漏防控方案,并负责检查其实施情况。
(2)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应在项目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对分部工程常见裂缝、渗漏问题防控、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及建设单位申报分部工程验收。
(3)项目部在开工前应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裂缝、渗漏防控、专项治理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4)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严格实施进场检验制度。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审查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的技术标准;
必要时,应进行相关的检测与论证工作。
(5)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裂缝、渗漏防控、专项治理的样板示范和技术措施的编写工作。
项目部应建立书面技术交底和可视化培训制度,应将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做为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
(6)要按照季节性施工特点要求,做好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不盲目赶进度;
同时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的培训,严格工序质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7)做好住宅工程结构安全检验试验及其它各专业功能性检测。
(8)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会同设计、监理等单位制定处理技术措施,按照程序处理,予以消除。
(9)做好裂缝、渗漏防控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0)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内容自评总结报告》,并将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控工作内容纳入《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裂缝、渗漏防控、专项治理方案;
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裂缝、渗漏防控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分部工程、分户、竣工等验收前质量常见裂缝、渗漏问题防控、专项治理情况检查验收方案,确定具体验收内容、部位、时间、数量和方法、要求及验收参与人员等。
(2)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裂缝、渗漏防治工作例会。
对已出现的裂缝、渗漏,总监理工程师要召集参建各责任方,组织进行裂缝、渗漏原因分析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有效措施。
(3)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工作。
对容易产生裂缝、渗漏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
做好裂缝、渗漏防治部位的隐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做好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监理工作记录,填写《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工作评估报告》。
7.质量监督单位职责:
(1)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审查各方责任主体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与措施,并在质量监督技术交底时强调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
(2)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内容及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结合分部工程及分阶段、分专业的分户验收进行监督把关。
(3)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监管工作应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竣工验收后,要将专项治理的监管工作情况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予以体现,纳入竣工验收备案归档资料。
(4)建立住宅工程质量抽检信息披露制度。
利用监管信息平台、报纸或新闻媒体,定期对住宅工程采用的预拌混凝土、钢筋等主要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检情况及基础、主体、装饰、水电安装、建筑节能施工阶段过程中存在的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向社会公示(各阶段不少于一次)。
(5)对未按要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弄虚作假、工程实体质量差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停工,并对履职差的项目部相关人员及相应企业上报不良行为。
(6)对参加分部、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验收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因上述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较多质量常见问题,特别是出现裂缝、渗漏质量问题的相关人员和企业上报不良行为。
8.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现场、市场联动机制,牵头组织工程造价、建筑业协会等单位制定相应的激励与诚信约束措施。
9.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应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定期对勘察设计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勘察、设计专项治理,存在弄虚作假、工程设计质量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应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上报不良行为。
附件:
2014—2015年AA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重点专项
治理具体内容
附件
2014-2015年AA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重点专项治理具体内容
(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
1.主要表现形式:
现浇板产生贯通性裂缝或上表面裂缝;
现浇板四角四周部位产生斜向裂缝;
现浇板沿预埋线管部位产生裂缝。
2.产生原因分析:
现浇楼板厚跨比不够、钢筋位置不准确、混凝土配合比不合理、掺加的外加剂未通过实验室试配、水灰比过大、坍落度过大;
混凝土保养不及时,保养方式不准确,湿润不足,养护时间不够、环境干燥或风大、水分蒸发过快;
厚大构件温差应力引起收缩变形大;
现浇混凝土拆模过早;
板上施工堆载超重、模板支撑变形大等原因导致板开裂。
3.主要防控措施:
(1)楼板厚度设计时不宜采用规范中板厚的最小取值,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
当预埋线管交叉、布置集中时板厚不宜小于120mm;
在建筑平面转折处的现浇楼面、现浇板屋面应采用双层双向布筋,钢筋间距宜取150-200mm。
对不规则现浇板阳角、建筑平面外转角处有墙约束的现浇板板角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数量不少于7Φ,长度应大于板短边净跨的1/3,且不小于1.5m。
角部房间如有转角窗时,该角部房间板厚不宜小于120mm,板角应设置联系窗端混凝土墙、柱的板内暗梁,并设置放射形钢筋。
(2)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要提前优化,对掺合料总掺量应控制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40%。
(3)现浇楼面、屋面等水平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拆模时间未达到设计要求时,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4)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l000mm。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宜在主体结构浇筑60d后进行。
后浇带处现浇梁板底模应采用独立支撑体系,以保证梁板拆模后的楼盖受力状态符合设计要求,独立支撑体系应符合高宽比的要求;
后浇带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未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处的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5)现浇梁板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工作马道防止人为踩踏钢筋,应采取使用通长钢筋马镫筋等必要措施,确保现浇楼面、屋面板负弯矩钢筋的正确位置。
(6)预拌混凝土应严格按照实验室配合比进行配置,不得超量掺加外加剂,确保混凝土凝结时间符合要求;
在运输、浇筑过程中,严禁二次加水,混凝土在进场浇筑前应进行坍落度检测试验,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7)现浇板上的安装洞口,必须按图纸要求正确预埋预留,杜绝后期剔凿。
(8)现浇板浇筑时,应振捣密实,在混凝土终凝前应进行二次压抹,压抹后应及时覆盖和湿润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2周。
(9)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时,不得在板上上人进行后续施工。
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宜在板上吊运材料。
如需要吊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混凝土不受冲击而影响强度增长或者引起开裂。
(10)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1.5m范围内宜设置一处,浇筑过程应进行插签检查厚度。
混凝土楼板成型后厚度的检测应按分户验收要求执行;
板厚超过规定允许偏差、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处理意见,整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人,督促返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及验收。
(11)现浇板内电气及智能等线管应避免交叉与过度集中布置,禁止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间,线管直径应小于1/3板厚,在板采取分离式配筋且无上层钢筋的区域沿管线方向应增设Φ、宽度不小于450mm钢筋网片。
厨厕现浇板内不宜预埋管线和预留接线盒。
(12)严禁板内水平埋设水管。
(二)墙体开裂、渗漏问题:
现浇混凝土墙体、外墙角部位、沿预埋线管处、框架结构填充墙、抹灰层饰面、保温墙面等开裂;
外围护砌体、高层建筑的外墙、门窗洞口处开裂且渗漏;
厕浴间墙体渗漏。
(1)设计选材不当、忽视建筑的细部(例如窗台坡度设计、滴水槽、外墙装饰、穿墙管以及门窗与墙体之间的接缝部位等)设计,或设计时未明确施工要求和相应说明。
在设计外墙面砖时,没有设计分格缝,使得面砖因温差原因而脱落。
为追求外墙的立面效果,把外墙面砖设计成了细缝拼接,密封材料无法很好地嵌入,导致渗漏。
(2)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开裂;
(3)超长建筑物因温度效应作用和墙体材料收缩引起墙体开裂。
(4)外围护砌体端部无约束、未按规范要求设构造柱且未采取其它可靠拉接措施;
墙上脚手眼、穿墙洞未及时按要求处理;
抹灰层与基层粘结不牢固导致脱层、空鼓、开裂;
不同基体材料如砌筑填充墙与现浇混凝土梁柱交接处未采取可靠抗裂措施等。
墙体保温材料易变形,抗冲击性差,施工工艺控制不严、外保温未设置防水层且砌体砌筑质量差等造成保温墙面开裂渗漏;
(5)用水房间的防水翻边、楼面高差控制及泛水处理、地漏设置不符合要求等。
(1)对于高层建筑外墙、基本风压≥0.50KN/㎡地区的外墙、基本风压≥0.30KN/㎡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设计,其它建筑外墙应进行节点构造防水设计。
当房屋结构单元长度超过40m时,设计采用应加强墙体抗温度效应作用和墙体材料收缩的有效措施,并对施工工艺提出明确要求。
对宽度超过8m的钢筋混凝土墙体,设计宜设置高跨比较大的连梁将其分成宽度较均匀的多个墙或加密配筋间距,水平纵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
混凝土外墙要考虑混凝土抗渗要求;
宜增加外墙防水构造层或找平层,其水泥砂浆宜掺防水剂、抗裂剂、减水剂等;
且对于表面较光滑的混凝土墙柱梁应采用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处理,以增强与粉刷砂浆的粘结力。
采用非混凝土基体材料砌块砌筑时,外填充墙与现浇混凝土梁柱交接处,一定要设置钉钢丝网等抗裂措施,防止温度变化造成墙体裂缝;
钢丝网与不同基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小于200mm。
当外墙采用空心砖或加气混凝土等新型墙体材料时,应全墙满挂钢丝网;
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不应大于20mm×
20mm,其钢丝直径不应小于0.9mm,应采用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并宜采用先成网后镀锌的后热镀锌电焊网。
钢丝网应用钢钉或射钉加铁片固定,固定点间距不大于300mm。
钢丝网应设垫块,不得将网紧靠墙面固定,确保钢丝网的抗裂作用。
(2)外墙不宜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如果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作为外墙填充墙砌筑材料的应采用专用砂浆砌筑,应增加外墙防水构造层或找平层,其抹灰材料应选用抗裂防水砂浆以防墙面开裂,粉刷三遍成活,以保证防水效果;
且每层抹灰厚度应不大于10mm,当抹灰厚度≥35mm时应有挂网等防裂防空鼓措施。
(3)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
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灰缝砂浆应饱满密实,嵌缝应嵌成凹缝。
当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间,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外墙的补砌砖灰缝,应先进行清理后,再用水泥砂浆嵌填密。
填充墙砌体根部应砌筑不小于200mm高水泥砖或烧结实心砖,当填充墙砌筑材料抗裂性能较差,墙面超过3m高或4m宽时,其中部位置宜设置实心砖带等抗裂措施。
(4)填充墙砌体临时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预留2Φ拉结筋,补砌时应润湿已砌筑的墙体连接处,补砌应与原墙接槎处顶实,并外挂钢丝网片,两边压墙不小于200mm。
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剔凿,其背面的抹灰层应满挂钢丝网片,钢丝直径不应小于0.9mm。
(5)外围护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应按抗裂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与墙梁或采取其它可靠拉接措施。
构造柱钢筋宜采用预埋,上下钢筋应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
拉结筋应与墙、柱连接牢固,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拉结筋设置可采用预埋和植筋的方式。
(6)外围护填充墙上不宜留设脚手眼、穿墙洞等。
对墙上留设的孔洞,应有防治渗漏开裂的专项施工方案,孔洞填塞应采用微膨胀防水混凝土分次填实,不得用砖和普通砂浆一次填塞。
(7)外围护结构应严格控制门窗预留洞口,外围护填充墙门窗洞口应留置砌筑混凝土实心砖,设计时应明确门窗与墙体之间采用嵌缝材料及密封要求,不得使用混合砂浆嵌缝。
窗下口应做混凝土压顶,窗台应做10%排水坡度。
(8)外窗制作前必须对洞口尺寸逐一校核,保证门窗框与墙体间有合适的间隙;
组合外窗的拼樘料应采用套插或搭接连接,并应深入上下基层不应少于15mm。
拼接时应带胶拼接,外缝采用酮密封胶密封。
外窗进场后应对其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达到要求方可使用。
(9)外窗固定安装:
窗下框应采用固定片法安装固定,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固定片宜为镀锌铁片,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
固定点间距:
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300mm。
窗侧面及顶面打孔后工艺孔冒安装前应用密封胶封严。
窗框与结构墙体间应清理干净,施打聚氨酯发泡胶,发泡胶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形,填充饱满。
外窗框四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应在外墙粉刷涂料后完成,打胶要保证基层干燥,转角处应平顺、严密。
外窗台上应做出向外的流水斜坡,坡度不小于10%,内窗台应高于外窗台20mm,防止倒泛水或积水。
窗楣上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外窗排水孔位置、数量、规格应根据窗型设置,满足排水要求。
突出外墙的结构构件如遮阳板、雨篷等水平构件应做向外排水坡度,坡度宜为3%~5%,与墙面接触根部宜处理成泛水圆弧角,防止倒泛水或积水。
门窗洞口上部和突出建筑物的装饰腰线、女儿墙压顶、遮阳板、雨篷等有排水要求的外墙部位应做滴水线。
(10)外墙外保温施工前应作出防治开裂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应坚持样板引路的原则,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施工。
外墙保温层需设置分格缝的,应由设计明确位置及处理措施。
(11)粘贴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条粘法需用工具锯齿涂抹,涂抹面积应达到100%;
点框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50%。
涂料饰面时,当采用EPS板做保温层,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宜采用以粘结为主,锚栓固定为辅的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3个;
当采用XPS板做保温层,应从首层开始采锚栓在墙体转角、门窗洞口边缘的水平、垂直方向加密,其间距不大于300mm,锚栓距基层墙体边缘应不小于60mm,锚栓拉拔力不得小于0.3MPa。
保温板之间应拼接紧密,并与相邻板齐平,胶粘剂的压实厚度宜控制在3-5mm,贴好后应立即刮除板缝和板侧面残留的胶粘剂。
保温板间残留缝隙应采用阻燃型聚氨酯发泡材料填缝,板件高差不得大1.5mm。
门窗洞口四角聚苯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板切割成型,拼缝离开角部至少200mm。
在外墙保温系统的起始和终端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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