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食品生产环节工作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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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食品生产环节工作重点
2017黄岩区食品生产环节工作重点
2017年,全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及配套法规为契机,按照“1223”的总体思路,强化措施,整体推进,要求紧紧抓住保障食品安全一条主线,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生产监管责任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两大基本手段,突出重点监管、能力提升、社会共治三个重点,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提高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主要目标: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率达到100%、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执行率达到95%以上、食品小作坊建档率达到95%以上、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合格率92%以上,小作坊追溯率50%以上。
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依法加强小作坊监管
做好《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宣贯与学习。
结合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中的《“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小作坊定期摸排制度,依托基层责任网络作用,每半年排查一次区域内小作坊,确保应登记建档的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严格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进一步强化小作坊登记建档、日常巡查、抽检监测、隐患排查,以农贸市场和食堂为中心,以农贸市场“双体系”建设为契机,健全与小餐饮、小摊贩与农贸市场的联动联控工作机制,严格小作坊产品的准入管理,实现生产、流通、消费终端的全链条追溯。
强化政策引导,实施综合治理,结合“五百工程”的“百家示范作坊”工作要求,引导、规范提升和打造14家示范小作坊和高桥街道下浦郑米面加工集聚园区,从而促进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实现:
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二、依法加强食品生产取证单位监管
(一)明确监管要求,突出监管靶向。
在明确监管事权的基础上,理清日常检查、监督评审、主体责任核查、随机抽查、体系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手段的异同和要求,寻找共性项目,同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要求等,提升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风险防范。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食品生产获证单位的风险分级信用评价工作,确保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率达到100%,列出产品风险清单与企业生产管理风险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象与重点产品,合理分配有限的人力、精力;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继续推行1235工作法,确保自查报告执行率95%以上,试行自查报告电子化,召开一次主体责任评议会;试点监管方式创新,结合企业HACCP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查之机,实施日常检查和主体责任核查“三并轨”,并以A级企业为龙头示范带动作用,提倡和引导规模上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按照体系要求进行内部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风险联防联控;抓好重点食品和重点主体监管,结合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计划和“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继续抓好肉制品、酒类、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地产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欠缺的小微企业监管,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计划组织召集炒货、糕点生产者进行约谈、宣贯。
三、依法加强监督抽检,做好核查处置
要着眼于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提升效率,依法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加强对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抽检,确保全覆盖,并在经费允许的前提下争取对不同季节下的小作坊产品增加监督抽检频次;根据上级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确保地产食品监督抽检企业覆盖率达100%(剔除全年停产企业),做好抽检后续核查处置工作,地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完成率达100%。
四、依法加强队伍建设
2017年,加强和搭建3支队伍,即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社会共治队伍、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努力构建食品生产监管检查和保障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
(1)继续加强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根据上级安排,在原有检查员队伍基础上,扩大和充实队伍,利用交叉检查、监督评审以及现场核查等手段,不断提升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和日常监管水平。
(2)加强和壮大社会共治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离不开社会共治,国家食药总局《2017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指出,各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要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因此,要继续发挥和加强黄岩区食品行业商会的作用,积极利用黄岩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打造一支以行业协会、协管员、信息员为主体的社会化共治队伍,提升监管能力。
2017年,计划与行业商会组织1-2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
(3)推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因此,依法建立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库,加强其培训和考核是年内必做之事。
五、依规推进“智慧监管”和信息公开。
主动适应智慧监管、互联网+、信息公开的工作新常态、新要求,努力做好:
1、“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在日常检查等监督检查时,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做好监管“痕迹化”;2、推动小作坊食品安全追溯平台试点工作,积极向上级汇报,做好经费保障、奖励政策等后勤统筹工作,有序推动小作坊食品安全追溯平台落地生根,确保城区农贸市场内小作坊食品电子追溯实现“100%”(二维码电子追溯),全区小作坊追溯率50%以上;3、在市局统一安排下,积极搭建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实行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网上提交,监管部门核查情况现场录入,最终实现资产报告执行情况精准统计,隐患消除及时提醒,监管痕迹有据可查的智慧监管模式;4、继续做好和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权威发布注册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研究创新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和流程,结合监管信息公示,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以此推动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建设,实现“五公开”。
六、依职做好工作,寓服务于监管,强化服务产业发展。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生产许可督查工作。
结合市局生产线工作重点安排,做好服务监管自选动作:
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指导辖区3家红糖农合社做好红糖产品取证,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黄岩红糖”产业化、正规化、合法化做好引导与支持工作;大力推进区域集聚发展。
继续加大对高桥下浦郑米面加工集聚园区的帮扶指导力度,在品牌培育、区域性问题专项治理、文化建设、市场营销等方面为小作坊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提升区域食品生产优势和发展水平。
附件:
1.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统计表
2.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和不合格后处理情况统计表
3.食品生产环节2017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统计表
序号
辖区所
调查建档数
申报登记(许可)情况
监督抽检情况
备注
调查数
建档数
建档率
登记数
许可数
许可登记率
总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城东所
2
城南所
3
城西所
4
城北所
5
宁溪所
6
头陀所
7
院桥所
合计
填表说明:
一、指标解释:
调查数是指二次清查后调查掌握并经审核的小作坊总数,建档数指纳入规范管理并正式建档的小作坊数,建档率指已建档小作坊占调查数的百分比;登记数是指已经完成申报登记的小作坊数,许可数是指已取得许可证的小作坊数,登记许可率是指已申报登记和生产许可小作坊占建档小作坊的百分比;总批次数指统计期内监督抽检小作坊食品批次数,合格批次为监督抽检结论合格的批次数,合格率为合格批次占总批次的百分比。
二、填报要求:
各所要确定专人负责填报;本表每年填报二次,每年6月10日前填报1-6月份情况,12月10日前填报1-12月份情况。
附件2: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和不合格后处理情况统计表
序号
辖区所
获证企业总数(家)
监督抽检情况
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
任务完成情况
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检
企业覆盖情况
监督抽检不合格件数
已实施现场检查家数
已立案调查家数
经调查不予立案处理家数
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家数
封存食品数量(kg)
召回食品数量(kg)
罚没款(万元)
计划批次数
已完成批次数
不合格批次数
已覆盖企业家数
未覆盖企业家数
全年停产生产企业数
抽检覆盖率
省局
市县合计
省局
市县合计
省局
市县合计
省局
市县合计
省局
市县合计
省局
市县合计
省局
市县合计
省局
市县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填表说明:
一、指标解释:
1、任务完成情况中的任务指的是县局组织实施的任务;包括组织实施的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任务。
2、企业覆盖情况是指监督抽检企业覆盖率情况。
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检未被抽检的食品生产企业为未覆盖企业。
全年监督抽检覆盖率为1-未覆盖企业数/(获证企业总数-全年停产企业数)。
全年停产企业数以各县局上报市局(加盖公章)企业数为准,市局年底前会向省局上报全年停产企业名单,以让省局在监督抽检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覆盖率与停产企业名单。
3、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中省局不合格件数为市局转发下来的省局在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件数,罚没款以处罚决定书数额计算。
二、填报要求:
各所要确定专人负责填报;本表每年填报二次,每年6月10日前填报1-6月份情况,12月10日前填报1-12月份情况。
附件3:
黄岩区2017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1:
食品生产者(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许可证编号
取证产品类别
2016年风险信用等级
计划年监督检查频次
企业主体责任报告次数
备注
1
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S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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