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与安装服务招标文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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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正式的答疑回复文件也按上述方式处理留存。
7.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
8.招标过程接受学校纪委办监督检查。
二、对投标人及投标报价的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能力、信誉和资质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为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19年6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19年6月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1.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产品须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通过“3C”认证的品牌;
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有良好业绩的会议系统及配套组件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系统集成的专业厂商(广告公司或装饰公司报名无效);
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或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
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单位近半年(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被委托人)、项目经理、现场管理或施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不少于3人)。
3.投标单位如对本项目品牌产品提前向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报备,垄断货源,一经核实,则取消该投标单位报名及投标资格。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投标单位在上述两个网站截止开标前一天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法,具体资格条件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在评审时审定。
三、投标人应按最新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每一项目只有一个报价,不应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报价中应明确所投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品牌和型号,每一项目的报价应附有该项目的技术性能、材质、主要附件的详细描述和材料分析表等。
四、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工程、货物(含服务)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报价。
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场费、管理费、合理利润、运输费、上下力费、各项措施费(施工围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特别应包含完成拆除后室内建筑与装修、设备、物资的保护费用,如保护不当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与修复。
一旦确定中标,不得另行提出其它费用要求。
特别强调:
机械进场费不分批次,一次性全部计入报价。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五、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
本项目不属于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不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苏建价〔2016〕154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并按最新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计税,中标后不予调整。
六、工程最高限价为45万。
七、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按正规清单计价软件版式编制,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
应充分考虑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按现行规定要求的对工程实体或有关材料检验、抽样检测费等。
特别是赶工措施费、环保检测费。
中标后将不再另行结算支付。
(2)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购的材料,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招标工程技术方案及实体项目工程量等要求,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
(3)报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格式填写。
内容和数量以图纸、清单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要求为依据。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工程施工所需的明示的和隐含的一切费用。
(4)投标报价执行最新的相关规范,本工程规费中不计取建筑管理费。
(5)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
否则,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6)环境保护费中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若由业主代交,则在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回。
(7)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未报价的措施项目费视同含在其它措施项目内工程结算时不另行增加,对已报价的措施项目也不予调整。
(8)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必须勘察现场,分析施工条件(水、电、路等)。
建设方对于现有的施工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涉及到的(水、电、路等)须增加投入的因素,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时不得调整。
(9)根据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各种现行文件规定、质检部门要求执行的而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的施工内容,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到相关子目中进行报价,施工时不另行签证。
(10)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格由投标人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以及市场竞争的风险等综合因素自行报价。
所有材料报价中含价差,且为固定价,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11)因该项目为在场地改造,施工期间有可能产生的相关配合费、临时设施费等,所有人机材自行考虑并综合到相关子目中报价,施工中不另行签证。
(12)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相关规范。
(13)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需按规定由注册造价师或造价编审人员加盖有效的执业印章。
(14)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请各单位自行考虑满足后期施工可能发生的各类工程量增减。
与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如招标文件、图纸等)约定工作内容不符的事项均须办理工程及设计变更;
所有涉及到隐蔽施工或拆除工程、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均应办理工程量签证,签证数量通过《工程量签证单》进行确认;
同时变更部分须参照我校《AA信息工程大学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实施办法(修订)》(南信大校发〔2019〕128号)。
(15)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参照投标报价水平重新组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参照同期《江苏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按投标文件报价水平同比优惠,无信息指导价的由发包人、监理、审计与承包人按市场行情和投标报价水平核定。
(16)现场产生的土方与垃圾必须运至校外,建筑垃圾校外弃置场地自行解决,严禁堆放或弃置在校园内,相关费用报价时计入总价。
(17)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用根据国家、学校、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在审计处结算审计时扣除。
八、审计条款
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按下列规定支付审价审计费用,审减费率按审价审计核减额3.5%计取:
(1)工程核减率超过5%及以上的,其审价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核减率在5%以下的,其审价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核减率按审价审计费用最终核定额与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额之间的差额除以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额计算。
三、项目需求及技术指标
1.项目要求:
本项目是为满足我校行政楼529会议室正常使用对显示系统、会议系统、控制系统和会议通知系统的需求。
2.本项目中标单位设备布线、安装施工必须与装饰改造中标单位对接,提前做好装饰改造过程中设备安装、布线的过程同步协调施工工作。
3.技术指标及参数:
所用材料均由中标人按标书质量要求自行采购,品牌的规定详见项目清单的编制说明。
(见附件3)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人根据我校招标公告向我校财务处提出报名后,从我处取得正式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正、副本均须列出目录,内容不得有插行、涂抹、粘贴等,并打印装订成册。
3.投标文件用档案袋密封,档案袋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代表姓名、手机号码。
4.为便于唱标和减少浪费,请将1份正本单独封装,另外4份副本可叠加封装在一个大的档案袋中(4份副本无需分别封装在4个档案袋中,一个大档案袋封装不下的除外)。
每家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只需交2个档案袋即可,即1个正本档案袋,1个大的副本档案袋。
5.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所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经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函(附件2格式,为便于唱标,此函件请务必放置在投标文件内页的第一页);
(2)300元报名资料费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此函件请务必放置在投标文件内页的第二页);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5)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及供货及报价明细表(附件3格式);
(6)技术响应情况表
(7)企业情况简介、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均需复印件);
(9)近三年(2017年1月1日合同签订以来)会议系统及设备的销售及安装相关业绩表;
(10)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性的声明,如有失信,自愿接受我校的相关处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11)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管理及售后服务承诺(参照格式文件,附件4);
(12)投标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13)《现场勘察登记表》(附件6格式);
(14)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材料,如:
产品相关资质、检测报告等);
(15)对所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的声明,如有失信,自愿接受我校的相关处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6.投标文件补充要求
(1)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拟中标单位的相关原件在中标公示期间备查。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对如下内容已完全理解,如不承诺,视为认可:
(1)在参与我校相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2)不向项目主管单位、使用单位、招标主管单位、评标专家等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好处等;
不与招标采购项目的主管单位、使用单位(用户)、招标管理部门、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干扰学校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3)不向学校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各种虚假应标方式进行投标竞争;
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参与投标;
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5)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学校的利益;
本项目所明确指定的物品名称、规格、品牌(产地)、性能,或明确提出其他各项要求的,投标单位保证中标后按要求执行;
特殊情况下,做任何更改必须经我校书面认可,否则本校有权酌减直至拒付货款;
(6)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由本校评标工作小组按规定程序确定;
(7)未能中标单位,本校对其原因不作解释;
(8)投标单位对本文件其他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承诺一经中标即严格按合同执行,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开标程序
1.招标文件给出评标办法(见附件5),供投标人和评标小组参考;
2.在开标前2—3小时,由校相关部门按照评委产生办法,从校招标和验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组成评标小组。
涉及学校发展等重大项目,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临时组成综合评标小组。
对专业技术特别的项目,经一定程序批准后,从省市招标专家库中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评审专家。
3.由财务处根据政府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招标工作经验,在起草招标文件时提出建议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传阅过程中,相关部门可对建议评标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投标人也可以在答疑过程中对评标办法提出修改建议。
经过上述程序确定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4.本项目无需送样品也无需评标现场演示(或讲解)。
我校对需要送样品或演示的项目,由评标小组组长抽签确定样品或演示编号顺序,评委在不知样品或演示单位的情况下,对样品或演示情况进行独立评判并打分。
5.由招标委托单位代表和财务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的见证下唱标。
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在唱标结果上签名确认。
如投标人均未参加唱标,则由财务处工作人员和招标委托单位代表共同签名确认,重要项目另请纪委办代表签字。
6.评标小组按照确定的评标办法,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样品、工作方案设计、产品或服务质量以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资质、业绩、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打分和综合排序,确定拟中标单位。
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财务处根据评标小组综合排序,在学校网站和财务处网站对拟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确定中标单位。
六、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应盖投标单位公章未盖章的(含投标函、承诺函),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盖章签字未盖章签字的,或投标文件正(副)本整本均未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3.投标文件少项漏项,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服务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或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报价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的(无最高限价的除外);
6.无300元报名资料费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的,或银行转账回单中无“ZWC*******资料费”字样;
7.报价时必须注明或说明品牌中具体投标品牌,否则为无效标;
8.加★项为必须满足核心指标项,加★项如有任何负偏离视为无效标;
9.招标文件中虽没明确,但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符合无效标情形的其他条件。
七、评标办法
本着“质量第一、价格合理、服务优异、保障有力”的原则,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从质量、价格、服务和服务保障能力四个方面提出评标办法(见附件5)。
八、合同、履约及结算等事项
1.合同:
(1)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及时缴纳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并前来我处领取的《中标通知书》(一式二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若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中标单位须在接《中标通知书》起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我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总务处签订施工和服务合同。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签合同;
中标单位拒不签订合同的,我处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到我处从事任何招投标活动。
2.服务地点:
3.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全部结束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后,付至其他项目合同价的80%。
(3)完成结算并经审计处审价审核后,支付至其他项目审定价的90%。
(4)完成审计处审计后,付至项目审定价的95%。
(5)三年质保期满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具体按照合同执行。
4.资料费:
300元/家。
(1)我处不接收现金或支付宝等方式交费。
各投标人务必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提前将资料费汇至我校以下账号:
(2)招标科定期到我处财务科对账(时间约半个月),打印出正式发票后,投标人可到招标科认领。
5.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
中标价的5%。
为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避免交、退投标保证金带来的麻烦,本着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的原则,努力构建诚信社会,本项目投标时各单位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后,仅中标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
中标公示后,请中标单位自行将履约保证金汇至学校财务账户后先到财务科开具缴款收据,凭缴款收据到财务处招标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再与总务处签订施工合同。
5%履约保证金交款账号同300元资料费。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无质量问题后,由中标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人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报告,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同意退还后,再到财务处财务科办理退还手续。
(3)履约保证金交退咨询:
财务处财务科(体育馆北面,南气宾馆东侧的大学生创业中心3号楼二楼财务大厅)。
(4)如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A.中标单位未能按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
或签署合同后未能履约、单方撕毁合同等;
B.中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等违规或舞弊行为;
或中标单位借用其他公司相关资质的;
C.出现其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情形的。
如出现上述情形,除了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外,我处将其列入招投标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到我处从事任何投标活动。
6.验收:
项目合同是验收的主要依据。
九、日程安排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招标信息发布后。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投标人自行下载。
3.勘察现场及技术交底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若投标人希望进行现场勘察,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现场勘察只介绍大致改造内容、改造物周边情况、三通一平情况。
不接受任何咨询,不集中签到、不填写签到表,现场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的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
中标人若提出此类要求,招标人不予采纳。
4.答疑
(1)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2020年2月10日13:
30前将问题以word格式或txt格式发至**********@******(因财务处人手少,为减少所提问题的文字二次输入工作量,质疑函请勿以JPG或PDF格式,对JPG和PDF格式的附件一律删除,不予采纳,敬请谅解).
(2)我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将通过财务处向各投标人统一进行书面(或电子版)答疑回复。
5.投标文件
(1)送达地点:
(2)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2020年2月18日09:
00—09:
30;
投标文件必须按以上规定的投标时间送交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受理任何投标文件。
6.开标、唱标和评标
(1)开标、唱标时间:
2020年2月18日(周二)09:
30,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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