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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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工程招标文件
德化县南门路口高清电子警察工程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德化县南门路口高清电子警察工程。
2、招标人: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建设地点:
德化县南门路口。
4、建设规模:
高清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5、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必须具备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法人注册地必须是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或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已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非本市企业;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施工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
3、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拨款方式:
基础及立杆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余10%在维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
如有增补,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5、工程结算办法:
本工程按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验收。
6、工程最高控制价:
本工程设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在截标后,由招标人研究确定,在开标时公布。
7、投标押金:
开标书时应预交投标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应交现金,银行支票、存折等不予参加投标),未中标者开标后当场退还,中标者在合同签定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8、招标单位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实地勘察,对工程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视为无异议。
9、投标截止期限:
2011年4月15日,下午15:
00时。
10、开标时间:
2011年4月15日,下午15:
00时。
11、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楼会议室。
12、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0天。
三、工程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9-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例》GA/T496-2009、
《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0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10,代替GA/T445-2003)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329.3第3部分)
《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GA648)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870-2010)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J074-2003)
《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
等国家、省、市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等。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四、技术和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德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推进城市化建设,现将在德化城区南门路口设置高清电子警察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此处地理位置特殊、车流量大,是构建“平安德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增强路口的防控功能,本次招标的高清监控系统,要求在看清晰车牌、车身的同时,并对机动车在境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黑名单布控及处理。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能实时记录过往车辆,图像传输流畅,能看清车牌、车身及司机和行人的面貌特征,为加强交通及治安管治,打击违法行为提供证据,为深化“平安德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项目要求
2.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2.2本次招标的抓拍机为500万像素及200万像素高清数字摄像机,应为CCD图像传感器和实际有效像素应达到要求。
2.3车辆图像捕获应符合招标需求,闯红灯捕获率≥98%,记录有效率≥97.9%。
2.4系统抓拍机应具有车牌自动识别功能,车辆车牌自动辨识率为白天>95%,夜间>90%。
2.5公安交警电子监控图像证据处理系统软件必须与德化县公安局现有使用的公安交警电子监控图像证据处理系统软件V1.0相兼容。
2.6中心管理软件与与德化县交警大队现有使用的海康威视电子警察管理软件相一致。
2.7公安交警电子监控图像证据处理系统软件必须与德化县交警大队现有使用的公安交警电子监控图像证据处理系统软件V1.0相一致。
3.总体要求
高清电子警察前端系统采用高清一体化摄像机替代模拟摄像机+工控机模式,500万像素(分辨率为2448*2048)高清画质可同时覆盖3条以上车道,清晰的车辆车牌号码、停止线和红灯状态同时反映在一张照片中,系统前端具有车牌识别功能。
3.1要求总体设计方案合理,建设目标明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通用标准、协议和规范、国家与部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要从技术和机制上保证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电子警察系统的操作平台、数据格式、通讯接口与协议等必须是开放(标准或公开)的,可实现互联互通并支持社会治安监控实战应用平台和卡口、电警联网平台的应用,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3.2方案设计应确保系统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3.3投标人所投的高清晰电子警察系统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且检测的系统指标描述应不低于以下指标:
闯红灯捕获率≥98%,记录有效率≥97.9%标。
3.4投标人所投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5投标人的公安交警电子监控图像证据处理系统软件须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必须与德化县公安局使用的公安交警电子监控图像证据处理系统完全兼容性,如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方式、访问方式等兼容,能实现在取得授权下用同一平台软件相互调用数据,以满足德化县公安局统一管理的要求。
3.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原厂正品,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保修服务,在中标公示期内,中标人需提供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与公安交警电子监控图像证据处理系统软件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免费维保服务承诺书,未提供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4.前端电子警察系统技术要求
4.1考虑到系统软件必须具备代码效率高、无软件的知识产权隐患、数据安全、公安网络安全等要求,本项目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必须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作为系统的操作系统,以满足项目关于系统软件在数据安全、系统可靠性以及产权归属等问题;投标人所采用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2为了满足现场安装调试、维护的要求,投标人的系统还必须提供LINUX操作系统下的图形界面,以方便用户进行现场操作及维护。
4.3投标人提供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具备本地数据保存以及远程传输能力,可在与中央系统通信中断条件下,将抓拍图片保存在本地,再通信恢复以后继续上传,保证通信中断条件下数据不得丢失。
4.4投标人提供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其系统软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纯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平台下的数据库系统,避免出现在现场配置大型数据库系统而带来的系统可靠性降低的问题。
②系统需采取纯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监控软件以及数据库系统文件存放于电子盘,而具体的卡口业务数据则存放于硬盘的双盘机制,杜绝系统因为卡口业务数据长时间写硬盘而带来的系统崩溃问题,可靠性高。
③为方便现场调试、系统维护,系统应提供LINUX操作系统平台下的图形界面设计,用户可以直接在现场即可完成各种操作,既有像WINDOWS平台软件一样便利的图形界面,又具有比WINODWS系统平台更高的可靠性。
5.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功能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必须提供以下功能:
采用高清技术标准,地感检测方式捕获闯红灯车辆,前端采用不低于200万有效像素的CCD高清网络摄像机作为采集单元。
卡口功能:
卡系统具有卡口功能,非红灯状态下系统对所有通过该路口的车辆进行抓拍,识别,记录。
卡口的数据会记录如下信息,两张车辆的图,一张车牌彩色小图,一张车牌2值图,一个车牌识别结果。
车辆附加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有效帧数,车辆检测时间,车辆类型,车道号,行驶类型,是否违章,是否逆行。
停止线前红绿灯状态。
停止线后红绿灯状态。
路口名称,路口方向。
电子警察抓拍功能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四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
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绿灯状态、机动车位于停止线前的情况;
第二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压在停止线上的情况;
第三和第四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并且至少有两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图片的左上角叠加如下信息“车辆检测时间,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道号,行驶类型,是否违章,是否逆行。
停止线前红绿灯状态。
停止线后红绿灯状态。
路口名称,路口方向”作为违章处罚依据。
在监控区域内对5km/h~160km/h行驶的车辆图像捕获率应达99%以上,其中车辆通行数据库应符合行标格式要求。
车辆图像捕获时应不受雨、雪、雾等天气、环境光和相临车道通行车辆的影响而出现误记录。
车辆号牌识别
系统在实时记录通行车辆图像的同时,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其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即应能识别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号牌,至少包括GA36规定的号牌(除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临时号牌、拖拉机号牌外)、武警汽车号牌和军队汽车号牌等。
白天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5%;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
自动报警
应具有布控缉查车辆自动报警功能,其数据库格式应符合公安部相关要求,当系统识别出来的车辆号牌结果符合条件时,能实现平台报警。
流量统计
能够按车道和时段进行车辆流量统计,并以报表形式输出。
数据传输和远程维护
能通过网络实现数据传输、远程访问和远程系统维护。
每个200万CCD高清抓拍摄像机上传带宽不小于10M。
采用标准的H.264编码,高清网络摄像机上传高清视频图像帧数不小于15帧每秒,分辨率不低于1600X1200像素。
每个500万CCD高清抓拍摄像机上传带宽不小于10M。
采用标准的H.264编码,高清网络摄像机上传高清视频图像帧数不小于9帧每秒,分辨率不低于2448*2048像素。
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ISO/IEC15444:
2000的要求。
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如采用图片加密、水印等技术。
可自动生成闯红灯违法车辆的地点与方向、日期与时间等字符信息并叠加在拍摄的图片上。
每个机动车违法记录的原始图片数量不应超过四张,且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应精确到0.1s。
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
时间、地点、方向和车道等信息。
合成的图片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且不应出现因红灯信号泛白、光晕等颜色失真而影响人工对红灯信号的判断。
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
在“绿灯”通行状态下,机动车通过时要求记录1个位置的信息,要求为不低于200万有效像素的图片分辨率1200x1600,500万有效像素的图片分辨率不低于2448×2048像素。
应能清晰辨别通行时间、车辆类型、号牌号码。
前端系统在公安部行业标准中标注的测试条件下,单车道的机动车闯红灯捕获率应不小于98%,闯红灯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97.9%。
复位校时功能
前端系统在公安部行业标准中标注的环境条件下能够正常使用,前端系统具有死机自动复位和自动校时功能。
系统具有死机自动复位和自动校时功能。
数据检索
应提供按车辆信息检索的应用平台,按不同权限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并提供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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