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交通局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397275
- 上传时间:2022-11-23
- 格式:DOCX
- 页数:46
- 大小:47.21KB
莆田市交通局Word文档格式.docx
《莆田市交通局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莆田市交通局Word文档格式.docx(4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评选出文明出租汽车50辆,文明驾驶员10名,文明出租汽车企业1家。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文明出租汽车”和“文明驾驶员”的候选名单。
由驾驶员个人向所属企业提出申请,各出租汽车企业对本企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自评,推荐候选对象;
2、确定“文明出租汽车”和“文明驾驶员”的名单,由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查确定。
3、对审查确定的“文明出租汽车”和“文明驾驶员”名单进行公布。
4、“文明出租汽车企业”的名单,由企业申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考评。
(四)奖励办法:
1、被评选为“文明出租汽车”荣誉的出租汽车,授予特别标志顶灯,给予该车奖励3个月的经营权使用期限。
所奖励的经营权使用期限属企业所有,用于受奖励的出租汽车,并计入该车档案,待该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后予以延长许可。
2、被评选为“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授予“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荣誉称号。
3、已被评为“文明出租汽车”,因违章违规一次被记5分(含5分)以上的,取消奖励给该车辆3个月的经营权期限,收回配发的“文明出租汽车”专用顶灯标志。
4、被评为“文明出租汽车企业”的,授予文明企业牌匾。
5、在全市召开表彰大会对各类文明先进对象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0年4月份)。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任务目标、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
要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内部简报、宣传单和GPS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出租汽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良好情况,营造创建活动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
1、出租车企业每月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考评,把考评的情况结果进行建档并上墙公布。
日常做好好人好事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上报创建小组办公室。
2、行业协会向社会发放文明考评对象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
3、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明查暗访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
4、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评对象的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公示7天。
(三)总结表彰阶段:
(2010年12月中旬)
召开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文明出租汽车、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出租汽车企业进行表彰。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2010年12月下旬)
全面总结评选活动经验,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探索长效机制,研究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开展长效评优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可长期应用推广的评选办法,力争把出租汽车评优工作打造成交通行业文明创建的品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出租汽车市场规范经营,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又是赢得广大市民信赖的一项民心工程。
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切实加大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投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措施落实。
企业要按照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创建方案,责任到人、到岗。
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工作,采取全面检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评,把创建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要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有效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出租汽车企业是评优工作的关键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一些有针对性、容易接受的特色活动,激发出租车从业人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通过开展评优活动,切实帮助广大从业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树立典型。
要加大对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简报等方式,宣传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浓厚的创建氛围。
要在评优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培养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泛利用交流会、座谈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和交流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附表1:
文明出租汽车评分标准表
附表2:
文明驾驶员评分标准表
附表3:
文明出租汽车企业评分标准表
(此页无正文)
二0一0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
出租汽车文明创建活动意见
抄送:
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经委办,市财政局,市运管处,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各出租汽车企业。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2010年4月9日印发
附表1:
文明出租汽车评分标准表
序号
考评
项目
基础分值
评分标准
每项得分
1
车容车貌
25分
1、空调不能制冷、车门不能开启锁止的,各扣2分;
车窗不能开闭自如、企业名称或监督电话不清晰的,各扣1分。
2、车身凹陷、锈斑、脱漆、补漆色差明显的,各扣1分;
凹陷面积超过10平方厘米或锈斑、脱漆面积超过5平方厘米的各扣2分;
牌照号码不清晰或保险杠、灯罩有破损的,扣1分。
3、车身脏、车内有积尘、车内有异味的,各扣1分;
座套有污渍、出现移位或滑脱现象的,各扣1分。
4、不按规定张贴公益性标语或标语破损不及时更换的扣1分,擅自张贴广告或未清除过期标识的扣1分。
5、不按规定放置的或支架内摆放其它物品的,扣2分。
6、未按规定张贴或缺少运价标签的,扣2分。
2
车辆档案
15分
1、行车和营运证件要齐全有效,少一样该项目不得分。
2、经营合同、协议必须齐全,没有与企业签订《出租汽车更新协议书》扣2分,没有签订《经营合同》的该项目不得分;
《经营合同》中车辆产权、经营权和车辆运营证的归属问题不明晰扣3分,违约责任不明确扣3分。
3
安全管理
30分
1、车辆要定期保养和维护,未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的扣10分;
不按期二级维护一次扣2分,技术档案项目缺一样扣1分。
2、驾驶员应按时参加企业、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未参加一次扣2分;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得6分。
违法违章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发生亡人交通责任事故的该项目不得分。
4、未履行规定的车辆保险制度扣6分。
4
经营行为
1、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未按规定位置摆放一次扣1分,车辆运营证没有随车携带或丢失的各扣2分,车牌破损或车牌不全的各扣1分,遮牌一次扣2分。
检查时发现车辆行驶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服务监卡等营运证件缺少的,一样扣2分。
2、不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该项目不得分,被投诉、举报的一次扣10分,被投诉、举报经查违规情况属实的一次扣30分,被行业管理部门计分一次的扣50分。
3、行车时,驾驶员要着装整齐,系好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零食,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备注
每个考评项目按基础分值得分,按照评分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附件2:
考评项目
资格条件
参加评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证件不全、使用假服务监督卡或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服务监督卡取消该驾驶员的评选资格。
文明服务
1.定期参加所属企业组织的学习培训,每次加0.5分,最多加4分。
2.确立“乘客至上”的服务观念,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受乘客赞扬的一次加3分。
3.粗暴待客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4.衣着不整洁扣2分,举止不文明扣2分,不热情、不主动为乘客排扰解难一次扣2分。
1.行车营运时使用无效证、照、卡等证件一次扣5分,不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2.旅客投诉违规违约情况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3.行车时没有系好安全带、打手机、吸烟、吃零食等不良现象发现一次扣2分。
4.妥善保管单车营运证件加3分,丢失一样扣1分。
5.使用废票、过期票或不出具有效票据发现一次扣3分。
安全行车
1.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无事故的加10分。
发生亡人负同等以上(含同等)交通责任事故的取消评选资格。
2.自觉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接受企业管理和调度,遵守和执行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营服务纪律,积极履行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加5分。
5
职业道德
1.见义勇为事迹被新闻媒体表扬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的加10分;
2.助人为乐行为被新闻媒体报道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的加5分;
3.拾金不昧行为被新闻媒体报道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的按价值每1000元加2分;
4.尊老爱幼行为被新闻媒体报道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的加5分;
5.积极主动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经公安部门认定属实的加10分;
6.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定稳定表现突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的加10分。
每位出租汽车驾驶员基本分60分,获得基本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证件齐全;
2、与所属企业签订经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3、自觉接受企业管理和调度;
4、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行业公约,无违规违约行为。
附件3:
企业资质
10分
1、拥有的出租车经营权(含纳入企业管理的个人经营权)按投标书承诺兑现的,未兑现的一个扣2分。
2、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未符合规定的,一项扣2分。
3、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少1名的扣1分。
4、企业没有全资购买新增的出租汽车,查到一辆取消评选资格,并按规定收回该车经营权。
4分
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检查所属车辆顶灯标识不清、广告破损、车身不整洁、车内脏、乱、差,发现一辆次扣0.1分,扣完为止。
经营管理
20分
1、建立合理科学的经营机制,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收费合理,并依法与驾驶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未公开收费标准的扣5分,企业与驾驶员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未理顺清楚的扣5分,
2、新增投放的出租车按承诺使用“公司化”模式经营方案:
车辆由公司统一全资购买,其产权属公司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核算经营成本,驾驶员工资由企业发放的得10分。
行业管理
1、按照要求参加行业会议。
迟到一次扣0.5分,未参加的扣1分。
2、按要求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提供准确、完整的企业经营情况统计(季)报表。
未及时提供相关报表的扣1分。
3、积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上路稽查和车辆自查。
未按要求参加的一次扣1分,不参加的一次扣2分。
驾驶人员管理
1、公司按《劳动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扣2分。
2、驾驶人员未统一着装的扣2分。
3、未定期组织对驾驶员教育培训的扣2分。
4、所属驾驶员未办理服务监督卡上岗每查处一人次扣0.5分。
6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落实
1、未设立企业服务质量保障机构及制定管理制度的扣2分。
2、企业各项收费标准未公布的扣2分。
3、企业必须达到基本服务质量要求,未按照《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落实的,扣6分。
4、未及时处理旅客投诉案件通报一次扣1分。
5、车容车貌及车辆保洁方案未落实的扣3分。
6、积极主动提出减少企业及驾驶人员违法违章经营的具体措施(可操作上切合实际)加2分。
7、未及时上缴履约保证金通报一次扣1分。
8、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驾驶员年度服务目标责任书》。
未签订或签订率不足80%的扣2分。
分值
7
1、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的,该项目不得分。
2、企业与每位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95%-99.9%的扣1分,签订率90%-94.9%的扣2分,签订率85%-89.9%的扣3分,签订率80%-84.9%的扣4分,签订率80%以下的扣5分(以上签订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3、制定驾驶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有详细培训记录,无详细培训计划、内容和记录的扣1分。
4、企业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学习会不得少于1次,并有详细记录。
未组织召开安全学习会议的扣0.5分;
无详细记录的扣0.5分。
5、企业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专题会不得少于1次,并有详细记录。
未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专题会的扣0.5分;
6、每月对本企业内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内容要有详细记录。
无记录或排查内容记录不全的扣1分。
7、企业每月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并有详细记录。
每月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少于2次的扣1分;
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1分。
8、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节假日每天有一定数量的人员值班,充分利用GPS系统,加强车辆的动态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有值班安排的得1分,有GPS动态记录的得1分。
8
文明创建
6分
1、制定企业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未制定一项的扣1分。
2、开辟各类宣传行业动态及好人好事宣传栏或板报,典型事迹可向行业管理部门和协会投稿。
未开辟宣传栏或板报的扣1分,报送典型事迹被行业管理部门和协会采纳的每篇加1分
3、将企业文明创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将创建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未制定工作计划的扣2分。
4、积极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加2分。
5、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的加2分。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文件
莆运管道运〔2010〕6号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关于
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通知
各县(区)运管所: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09]134号)和《莆田市交通局关于出租汽车新增经营权投放及旧车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莆市交运[2009]4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广大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车容车貌
从事营运的出租汽车要保持车身整洁,禁止乱张贴广告,车牌号要齐全清晰;
保持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无异味;
车内座椅靠背的布套要按规定换洗,保持干净整洁;
安装统一标准的顶灯和营运的标志标识。
二、规范车内装置
出租汽车内必须统一装置使用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计价器,计价器要定期检定,不得擅自调校;
必须装置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空车标志灯完好、清晰;
统一装置隔离网;
车上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计价器、GPS卫星定位系统、服务监督卡等车内装置一经安装,不得随意改动。
三、规范使用服务监督卡
由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出租汽车企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按照《莆田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教育培训教材》的内容,进行岗前学习培训,由市运输管理处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一人一卡,要按规定位置放置,以便乘客监督和执法人员检查。
四、规范文明用语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的流动名片,驾驶员的一言一行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状况。
为构建一个和谐、文明的出租汽车市场,树立城市文明窗口形象,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务必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多用“您好”、“谢谢”、“再见”等用语,为乘客营造一个温馨的出行环境。
五、规范经营行为
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企业必须全资购买新增的出租汽车;
(二)不得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三)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四)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
(五)持有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岗;
(六)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六、处理办法
对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内营运设施破损的,由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按照《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对违反上述经营行为的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由运管机构按照《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
在春运前,务必要组织召开一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经营行为和运输安全教育,引导驾驶员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印制分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扩大宣传面,将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宣传到每一位驾驶员,提高驾驶员的规范经营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路面稽查。
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大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管理力度,每天有组织地安排相关执法人员开展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检查,重点检查出租汽车营运证件,查处和及时纠正不打表、无服务监督卡、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对出租汽车乱涨价违章经营行为的,移交给物价部门进行处罚;
对无服务监督卡违规经营行为的,给予计分,并由协会按照《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进行违约处理。
(三)加强行业自律。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要组织各出租汽车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行业自查,对出租汽车在经营过程出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并按《公约》督促当事人履约,同时还要积极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所属违章违规经营行为出租汽车。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莆运管道运〔2010〕7号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关于出租汽车
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运输管理所: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建设出租汽车企业及其驾驶员诚信体系,根据《莆田市交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莆市交运[2009]44号)(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精神,特制定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依法监管、长效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为原则,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行业安定稳定,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的量化考核,促进我市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遵章守纪、文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乱涨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无服务监督卡等违章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好转。
通过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行业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文明的出租汽车行业。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市运输管理处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文明办科长、市交通局监察室主任和市交通系统行评代表等参加,成立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蒋荔山
副组长:
黄开太局监察室主任
戴鸿琰出租车管理科科长
成员: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文明办、局监察室、市交通系统行评代表、县(区)运管所所长及抽调人员、出租车管理科成员、协会成员、出租汽车企业代表。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暂行规定》执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的组织领导;
分析掌握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动态,制定整改措施;
裁定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领导小组下设内勤组和外勤组。
内勤组组长由出租车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出租车管理科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出租汽车企业执行《暂行规定》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每月将各类考核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建档,并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考核周期,汇总和通报企业的考核情况。
外勤组分两个组,第一组负责出租汽车市场日常管理,由各县(区)运管所负责组织开展,重点查处出租汽车的营运证件、营运标识标志、车内设置是否齐全,车容车貌是否整洁,其中对未持有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岗的,必须给予计分,同时通知所属企业按照《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整改,月底把计分情况汇总上报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一并列入考核。
第二组由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抽调一位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县(区)运管所抽调的运政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一是专门组织对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行路检路查及投诉案件的查处;
二是抽调企业代表、协会人员,必要时邀请市文明办人员及新闻记者参加,对出租汽车市场进行暗访检查。
稽查时,要做好稽查日记和必要的取证工作。
三、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一)企业没有全资购买新增的出租汽车,计10分;
(二)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计10分;
(三)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计5分;
(四)不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的,计5分;
(五)未持有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岗的,计5分;
(六)不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计5分。
四、考核周期
(一)企业考核周期:
第一个考核周期为201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第二个考核周期为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自2011年起每年的1月1日至每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
(二)驾驶员考核周期:
自2010年起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期。
五、考核办法
(一)对获得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经营行为的考核办法。
1.企业出现上述考核内容
(一)、
(二)项之一的,按照计分标准对企业实行计分后,由市运输管理处无偿收回违规车辆经营权,并收回《车辆运营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莆田市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