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制度建设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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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财务公开制度
财务预决算制度
三、工作(岗位)职责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各委员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文书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一、会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例会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办公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主要是汇报、检查和研究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两次。
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1.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每户派代表参加,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2.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
3.会议的主要内容:
选举、撤换、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本村重大经济开支,《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4.村民会议的决定由全村村民或户的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
每10-15户左右推选1名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与村委会同时换届选举,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会议,村民代表有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的义务,有对村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村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村民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
各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传达、贯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意见,研究村委会布置的任务和本职业务的落实方案。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
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召集并主持,本组村民或农户派代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主要传达党和政府有关政策,落实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1.议题的提出。
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收集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整理后向村民委员会提出。
2.议案的提出。
村民委员会收到议题后,根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村实际制定初步的解决方案,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形成议案。
3.议案的表决通过。
对需要表决的议案,提前三天通达应到会人员。
表决通过实行“双过半”即:
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同意的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表决方为有效。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规范村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人员:
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参加,会议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有效(无故缺席作弃权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镇驻村干部列席会议。
二、召开时间:
一般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1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召开。
三、基本内容:
按职责分工先由班子成员汇报近期村务工作中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然后研究讨论涉及本村有关重大问题。
具体包括:
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办法措施;
制订本村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措施;
研究制订集体工副业承包、工程项目预决算、工程承包等政策;
审批、审定财务预决算,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一次性购买1000元以上的集体资产;
需要提交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其它应提交村两委会讨论的有关村务事项。
四、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
会前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碰头协商确定,并就议题形成统一意见。
镇驻村干部必须列席碰头会。
2、集体研究。
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一般为书记或村主任)在会上提出。
3、组织讨论。
与会成员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
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下次会议再研究;
必须形成决议时,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4、进行表决。
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等形式,也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决议方可生效,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不得违反。
五、会议纪律
1、凡在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表联席会议。
2、凡未经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不得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3、村两委成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讨论情况。
4、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按村两委成员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由具体分工者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负责检查监督。
5、执行中发现与政策、法律法规不符的情况,要及时向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汇报,并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
6、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纪录,由村党支部书记审阅后并经与会人员签字后存档。
六、注意事项
1、党内事务应由村党支部讨论,不属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的范围。
如确有必要,可向村两委联席会议通报情况。
2、联席会议讨论后,凡需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村日常事务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委托书记或村主任处理,但须定期在两委联席会议上通报。
4、两委联席会议必须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对于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议,上级党委、政府有权纠正。
1.本制度所指公章包括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发或核准自行刻制的印章。
包括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其下设机构的各类印章。
2.公章刻制。
村委会印章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刻制,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
村委会撤销或合并,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申请补发。
使用已儿废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3.公章管理。
公章要由专人保管,村党组织的印章由组织委员管理(只设书记不设支委会的由书记保管),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由村文书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
村委会印章保管人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其他公章由相关负责人管理。
4.公章使用。
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章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
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要使用村委会印章时,村委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5.公章移交。
换届选举后,上一届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要在10天内将公章移交新一届组织。
拒不移交的,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追缴。
村委会全体成员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镇人民政府暂时代管。
6.对违反印章使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
为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转,建设好高效、廉洁的村民委员会,特制定本制度。
1.村民委员会在换届及村级区划范围调整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品、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分类别、项目逐项造册登记,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2.届期未满如有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离任、罢免、调任、异动等情况,应在10日内将原负责的工作及时移交给村民委员会。
3.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由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主持,在村党组织的监督下进行。
4.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
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及人民政府或责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依法处理,确保移交工作及时到位。
二、民主监督制度
1.村民委员会的审计工作在县、乡(镇)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的指导下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拔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和“强村并组”过程中任何资产的处置、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每年审计一次。
2.村、组干部的离任审计在离任前1个月内进行,由所在乡镇的党委决定,由乡财政和农经站负责审计。
3.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开。
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组织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2.审计内容
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
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3.审计程序
(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
(3)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
(4)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5)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6)审计组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
4.审计方法
(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
(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集体资金专用领条。
(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
(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
(二)帐实审核
(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
(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
(3)审核各项支出票据,经查证为虚列或重报的票据另行登记造册。
(4)按项合计年度,做好被审计单位收支决算,是否对照核准的债权、债务,盘点现金和存款。
(5)整理有关报表和资料,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民主评议村干部的工作由村党支部召集并主持,村委会成员及全体村民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评议的内容:
村委会班子和村干部的工作成绩,公仆意识,勤政廉洁,履行职责以及办理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考核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听取村民对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村民对村干部进行民意测验。
评议结果要以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
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村组干部勤政廉洁制度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8个坚持,8个反对”,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必须为政清廉,努力为村民造福,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带领村民勤劳致富。
3.不搞有碍公务的请客送礼,不收受贿赂,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敢于同歪风邪气、不良倾向作斗争。
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监督。
维护集体,团结同志,执行会议决定,齐心协力搞好工作。
1.村级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财会人员审核记帐。
2.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3.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村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要管好现金和实物。
1.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并主持。
2.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大会每半年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1.村级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由村文书负责。
2.村级档案的收集范围。
凡是村民委员会工作中形成的,对工作有参考价值的,及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报表、图像等资料。
3.村级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
村级档案按年度和保管期限、类别、保密程度进行收集整理,在工作中随时收集,并于每年的12月底前进行分类整理,村级档案的分类大纲按照党群类、政务类,财务类,基础设施建设类等进行分类。
村级档案的保管期限由村档案分类大纲确定(档案保管期限表),一般分为5年以下、5--25年、25年以上三种。
4.村级档案的立卷归档。
村级档案收集整理后,编制好卷内目录于次年的1月底前立卷,既装订完毕形成卷宗并存入村委会档案室。
同时,村文书要编制好案卷目录,以便档案的查找利用。
5.村级档案的保管。
村级档案的保管要做到:
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避光。
档案要有专门的保管室和装具。
档案保管室要保持通风和适宜的温度和空气湿度。
6.村级档案的利用。
非保密档案,本村村民凭居民身份证即可查阅、复制;
非本村村民,凭居民身份证和介绍信即可查阅、复制。
保密档案,本村村民凭居民身份证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即可查阅、复制;
非本村村民,凭居民身份证和介绍信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即可查阅、复制。
7.村级档案的要求。
资料收集齐全、完备,分类合理,保管期限准确,保密期限正确,立卷规范。
8.村级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和保密时限已满的档案要及时鉴定,进行销毁。
1.每个村民代表要联系5—15户农户。
2.村民代表要即时了解所联系农户的生产生活,农户对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建议、要求,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呼声。
3.村民代表要即时向所联系的农户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4.组织、协调所联系的农户配合村、组完成乡镇下达的各项任务。
1.凡是决策失误给村民个人、集体或其它组织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2.凡是决策失误造成村民(其它人员)死亡、残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和直接责任人,应当辞职,不辞职的应当启动罢免程序进行罢免。
3.凡是决策失误造成村民(其它人员)重伤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述职,直接责任人应当辞职,不辞职的应当启动罢免程序进行罢免。
4.凡是决策失误给村民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给集体或其它组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应当进行赔偿。
直接责任人赔偿20%,第二责任人赔偿10%,第三责任人赔偿5%,其余部份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赔偿。
5.凡是决策失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集体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进行罢免。
村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
第一条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规定凡有下列情形的,相关村干部及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应引咎辞职:
1、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强,对本村出现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失察,处理突发性事件不力,导致集体和群众利益重大损失的;
2、“两委”班子不团结、战斗力不强,群众公认程度低,在年度考核中,班子不称职票超过50%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不能按时完成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所在村各项工作连年处于落后状态,经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
4、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连续6个月不参加村委会工作,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5、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而给村民或村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6、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致使国家、集体或村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本村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
7、对村里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解决不及时,甚至激化矛盾,导致村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任期内违反廉洁自津有关制度和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多次上访的;
8、因其他错误行为而受到党纪处分,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村民代表评议严重不称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责令辞职的。
第二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按照规定权限及程序进行批准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条有关村干部如果不肯主动辞职的,采取组织劝辞,对组织劝辞无效的,就地免职或进行罢免。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三)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四)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六)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七)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八)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十一)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十二)税费收缴情况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十三)招待费支出情况;
(十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十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
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一)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二)通过村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一)一般每年定期四次。
每季度的前一个月公布。
(二)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
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5、水、电费收缴每月公布一次。
(三)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
1、经济项目承包;
2、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
3、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4、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一)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三)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四)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备查。
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五、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组成一个(5-7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同时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公开时间是否及时;
公开形式是否科学;
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三)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四)在村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听取和接受村民群众的意见和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落实情况;
(五)接受上级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对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于纪律处分;
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财务公开的内容
1、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2、上级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
3、村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4、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项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5、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6、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款的收缴和报帐情况;
8、村干部误工补助及办公经费的开支情况;
9、应向村民公开的其他财务情况。
二、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财务以公示栏为主,重大决策在实施前必须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开;
其他内容召开村务会议进行公开。
财务公开的内容须交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村主任、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公开。
财务事项应当按季度公开,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但其他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应及随时公开。
村财务预决算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有利于及时掌握本村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并有计划地筹集和合理安排资金,特制订本制度。
1.编制原则。
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禁赤字预算。
年终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全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报告。
2.编制内容。
财务预决算内容包括财务收和财务支出两部分。
财务收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务支出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支出、农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编制程序。
财务收支预算需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共同讨论提出,报镇(街道)农经部门审核,再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镇(街道)农经部门备案,抄送镇(街道)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并在村财务公开栏中公布。
年终要在对全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要对收支定额的招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和分析基础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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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委员会 制度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