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382594
- 上传时间:2022-11-23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9.63KB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造价:
4.5亿元
施工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工期:
2013年4月1日到2014年11月18日
结构形式:
本工程为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73085.60m2,总建筑面积约为169314.74万m2(含地上约13.15万m2,地下约3.68万m2)其中六栋18层住宅,二栋22层住宅,二栋24层住宅,一栋26层住宅,一栋二层商业,两个地下室车库。
设计与控制等级:
抗震类别:
标准设防类,烈度6度;
建筑安全等级:
二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乙级;
桩基设计等级:
混凝土环境类别:
地上室内一般环境为一类;
地上厨卫、地上室外及地下为二类;
剪力墙、框架柱、梁抗震等级:
四级,楼梯梁板柱抗震等级:
三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
Ⅰ级,耐火等级:
地下一级,地上二级;
回填土密实度﹥0.94
质监单位:
苏州市新区质量监督站。
12.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a、地下室顶板高支模板工程;
b、塔吊、悬挂平台及物料提升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c、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深基坑工程:
地库(-6.50m)住在区地下室3.85m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人防地下室高支模板工程,层高4.2m板厚400mm,梁主要截面为300×
700,300×
900,350×
1100,350×
1000,400×
1100,550×
1050,550×
1100。
监理工作的流程: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
施工现场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规定,未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发包给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a、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程序:
b、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人编写;
c、遇风险性较大工程,在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后,应组织专家论证,经专家论证的安全技术方案应落实相应的应急预案。
d、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e、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f、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项目监理组采取巡视、平行检查、抽查等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监理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发现不按批准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或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时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工程施工前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1)工程开工前,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阐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要求有关各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地建设主管部门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按规定提供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企业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论证,提交专家论证审查意见,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补充修改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仍需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审查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已办理向建设主管部门的安装(或拆除)备案手续;
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已落实;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1)已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到位,特殊工种均持证上岗;
(3)本方案所属的材料、设备的质保资料齐全有效并均已检验合格;
(4)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或拆除,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是否到位;
(5)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过程监控和整改的力度。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应及时向项目总监汇报: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g出现安全事故时。
(6)及时与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7)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情况严重的,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并上报当地建设性行政主管部门。
3、安全目标为: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市文明工地,争创省文明工地”。
四、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模板支撑系统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a审核方案中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审核模板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示大样是否清楚齐全;
c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d检查钢管、扣件的产品许可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和厂家标识是否齐全有效;
对承重构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当外观检验不合格时,必须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并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e在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过程中,使用扭力扳手测定螺栓拧紧扭力矩,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对梁底扣件须进行100%的检查;
f检查钢管立柱顶部是否设置可调支托,支撑体系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要求;
g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
支撑系统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h高处作业:
临边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i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是否齐全完整;
j混凝土浇筑前,确认模板支撑系统符合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验收合格,应急救援预案中各项措施和安全条件均具备后,方可下达浇筑令;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应在现场监控,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
k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应检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相应审批签字手续;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控制要点及措施:
(1)塔吊安装前已向项目监理组申报以下资料,并经项目总监审查通过:
a、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方案;
b、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c、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印章)1份;
d、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租单位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的合格证明;
e、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f、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g、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h、安装单位安装结束后的自检合格证明;
i、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J、使用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组织各方验收的合格证明。
k、使用、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L、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是否严格执行苏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安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通过后挂牌使用(江苏省(苏州)建筑施工机械使用登机牌)。
(3)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保养工作是否到位,塔身结构件除锈是否及时,塔吊基础内积水是否及时排除,滑轮钢丝绳防跳槽装置是否缺失、小车断绳保护装置是否失效,限位装置是否损坏或缺失、开口销销口是否打开、标准节螺栓是否松动、滑轮有无脱槽保险,有无小车防坠保险,钢丝绳是否完好、有无钢丝绳防跳槽装置、吊钩保险是否失效、绳卡是否扣反,有无力矩限位等。
(4)、检查塔吊指挥及司索工配备是否到位,是否持证上岗。
(5)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6)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3、物料提升机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1、审查架体制作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并有经审查批准的计算书,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2、检查限位保险装置:
吊篮有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是否形成定型化,
有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不得采用断电方式,
高架提升机有无下极限限位器,有无缓冲器或超载限制器,
3、检查缆风绳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缆风绳必须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直径应大于9.3MM或角度符合45度-60度,地锚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与建筑结构边连接是否规范。
连墙杆的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是否符合要求,连墙杆连接是否牢固,严禁连墙杆与脚手架进行连接。
5、检查钢丝绳质量是否完好无损,磨损是否已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是否锈蚀、缺油,绳卡是否符合规定,钢丝绳有无过路保护标志,严禁钢丝绳拖地。
6、检查楼层卸料平台防护情况。
卸料平台两侧有无防护栏杆、防护是否到位平台脚手板搭设是否严密、牢固,有无平行防护门并起作用,防护门是否采用定型化、工具化的产品,地面进料口有无防护棚,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吊篮安装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吊兰的安全门是否为定型化、工具化产品,高架提升机必须使用吊笼,严禁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严禁使用单根钢丝绳。
8、检查架体安装质量。
拆除有无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是否超过规定的要求,架体与吊篮间隙是否超过规定的误差,架体外侧有无立网防护或风戽不严的情况,摇臂把杆是否经过设计、安装是否符合要求,保险绳设置是否到位,井字架开口处是否进行加固。
9、检查传动系统。
检查卷扬机地锚是否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是否整齐,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不得小于15倍卷筒宽度,滑轮翼缘不得破损,不得与架体柔性连接,卷筒上有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滑轮与钢丝绳必须匹配。
10、检查联络信号的方式是否正常、准确。
11、卷扬机操作棚的必须符合要求。
12、防雷保护范围以外必须有避雷装置且其设置符合要求。
13、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对物料提升机的安装进行验收(验收单有无量化验收内容),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齐全、有效。
4.深基坑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本工程地下1层,基坑开挖深度3.20-6.00米,基坑开挖面积43900平方米,基坑周长1890米(基坑开挖深度详见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第5页);
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条件和基坑开挖度等因素,共分设6个围护剖面,采用“土钉墙挂网喷浆”的围护方案。
(1)、事前控制
1)熟悉地质勘察报告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导致边坡土体滑坡的各种因素,对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和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2)施工方案审查
①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基坑维护施工方案经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后,还须经专家论证并按专家论证审查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和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并报安监站备案。
③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方案重点、难点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并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从严认真落实。
④认真审查承包商的基坑工程专项安全组织设计,要求组织建全,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同时做好各种应急抢险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抢险器材物资和电源供应应急使用。
⑤尽力保护环境,对场区及周边环境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将各种噪声、粉尘、浆水等降到最低。
⑥严格审查基坑开挖、支护全过程将委托的专业监测单位的资质,要求专业监测单位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并由苏州市建设局审核批准。
(2)、事中控制
深基坑支护重在过程控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事后纠正和补救比较困难。
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施工质量。
1)、严格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锚杆位置、长度、型号、数量,钢筋网间距,加强筋范围,放坡系数等。
设计方案变更时必须重新经专家评审。
2)、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随时对基坑的开挖尺寸、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进行检查,随时注意基坑的变化。
3)、钻孔结束后,应将孔内松土、泥浆等清除干净,方可送入锚杆。
锚杆孔内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且不小于3天,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4)、基坑支护单位要与挖土单位紧密配合。
遵循时空效应原则,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减少开挖过程中土体的扰动范围,缩短基坑开挖卸荷后无支撑的暴露时间,对称开挖,均衡开挖,合理利用土体自身在开挖过程中控制位移的能力。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挠动基底原状土。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可继续挖土。
5)、基坑开挖完成后,应提醒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等部门进行验槽,及早开始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基坑回填前,支护层不能破坏,特别是坡脚部分。
6)、注意地下水、水患或环境的影响
水患无穷,很多支护事故都是水的影响造成的。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土层滞水、砂土中的微承压水、裂隙水、承压水、管道漏水、地面排水、雨水等处理不当,都会给边坡支护和周围建筑、管线带来危害。
①在选择地下水的处理方式时,要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周围环境,决定采取降水还是防渗措施,以免引起地面沉降,给周边建筑及管线造成破坏。
②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
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7)、地下管道漏水,极易造成边坡失稳。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如发现地下管道有漏水现象,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如使地下管道改道,对漏水管道进行修补、防渗、将漏水及时导出等,防止边坡含水量过大引起滑波。
8)、推行信息化施工
信息化施工包括预测、信息采集与反馈、控制与决策等方面的内容。
由于深基坑开挖过程中,边坡稳定存在很多潜在的危险和破坏的突然性,地下工程受各种水文、地质、雨水等复杂条件的影响,特别在基坑旁有基础埋置较浅的建筑,或有重要的地下电缆和市政管线,很难从理论上预估出现的问题。
因此,必须加强观测,进行信息化施工,根据土层位移的时空效应,及时掌握土体变形特性、边坡的稳定状态和支护效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边坡失稳和周围建筑沉降等事故发生。
A.加强对支护结构倾斜变形及周边建、构筑物的沉降和倾斜变形观测。
B.
建立工地监测信息反馈制度,加强监测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加大巡视及平行检测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信息化施工的动态控制与管理。
C.保障现场各测点数值的准确、真实、可靠,真正对基坑支护的质量与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化指导。
D.针对出现的突发性不利情况,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制订相应的抢险措施。
E.基坑支护、开挖之前,会同有关单位对场区的障碍物、管线及临近建(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拍照,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法律争执,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9)、加强对基坑的管理
基坑设计与施工一般情况下都没有问题,但在运行管理期间,施工单位在基坑周边附近堆放重物超载、施工过程破坏了边坡整体面或基坑周边来回跑车时,也极易造成基坑失稳事故。
因此,支护完毕后,应要求支护施工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办理阶段验收和文字移交手续,将基坑支护情况、监测结果、注意事项等书面转交总包单位,同时要求继续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加强监测,以便出现问题时界定责任。
5、脚手架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5.1搭设前的质量监控
1.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2.审查脚手架搭设人员的证书,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3.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向脚手架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对进场钢管脚手架、扣件、扭矩扳手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1)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b、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c、钢管外径、壁厚的偏差不得超过为-0.5mm,钢管两端面切斜偏差为1.70mm;
e、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2)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经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b、扣件的外观检查,对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c、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d、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
m时,不得发生破坏。
(3)扭矩扳手应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标定后方可使用,扳手的数量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5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b、竹脚手板以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5.2搭设过程中质量监控
1工艺流程控制。
脚手架搭设的工艺流程为:
场地平整、夯实→基础承载力实验、材料配备→定位设置通长脚手板、底座→纵向扫地杆→立杆→横向扫地杆→小横杆→大横杆(搁栅)→剪刀撑→铺脚手板→扎防护栏杆→扎安全网。
2搭设过程控制
(1)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2)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b、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c、垫板以采用长度不小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3)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b、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c、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d、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b、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个高度内,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4)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纵向水平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b、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当使用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5)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口接且严禁拆除;
b、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c、当使用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d、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e、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立柱一端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6)剪刀撑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b、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
~60°
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c、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d、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7)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子型连续布置,斜腹杆以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b、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8)斜道的设置:
a、立柱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采用之字型斜道;
b、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斜道宽度不小于0.6m,坡度采用1∶1;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c、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20cm;
d、斜道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cm;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
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危险性 较大 分部 工程 安全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