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安全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368870
- 上传时间:2022-11-23
- 格式:DOCX
- 页数:104
- 大小:118.33KB
钢厂安全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钢厂安全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钢厂安全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0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5、安全管理网络……………………………………….....………….
二、AAAA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1、AAAA公司各通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通则…………………………………………………………….
3、棒材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机制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5、质计科安全操作规程……………………………………..…..…….
6、汽车队安全操作规程………………………………..……..……….
7、经营部安全操作规程……………………………………………….
8、煤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9、保卫科安全操作规程……………………………………..…….…..
10、行政科安全操作规程………………………………………………..
11、厂办安全操作规程…………………………………………………..
一、AAAA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厂生产经营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职责。
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是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中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工业卫生应当加强,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全体职工应加强工业卫生知识,达到群防群治。
5、搞好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的原则,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的领导责任,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3、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与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检查各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安环部门工作。
(三)、设备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全公司设备、建(构)筑物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即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3、负责解决组织和审批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同时审定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4、按权限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质量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质量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本单位安全工作水平。
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质量问题。
3、参与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落实重大质量隐患的整改方案。
4、审查公司各种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供公司总经理考虑。
5、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审查防范措施。
6、质量上,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五)、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对所领导车间安全工作和对车间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2、每月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符合者不能上岗独立工作。
特种作业等负责经常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能单独操作。
6、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组织制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步进行检修的工程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同时的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8、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找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险肇事故要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措施改进,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分别提出奖励和处理意见。
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要保持相对稳定。
(六)、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和工段长、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临时工等)进入车间和复员安全教育、考试。
2、检查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对任何违章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深入现场,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措施和防护用品,对坚持不穿戴或不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者,责令其离开生产岗位,按旷工处理。
4、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5、参加各责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经常向车间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7、具体抓好车间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工作,大力推广和健全现代化安全管理网络。
(七)、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厂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督促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保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并注意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事故预知活动等。
6、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8、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八)、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做好“三不伤害”。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4、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5、积极参加每周班组安全活动。
三、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分析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6、负责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7、组织协调特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环部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抓好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和标准,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请厂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4、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尘毒危害,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在生产中遇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负责组织安全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安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作和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危险源点、易燃易爆炸区域、结合部区域等安全监督工作。
7、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冶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建议有关部门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种。
8、负责编制并组织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的实施并参加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9、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等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10、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基建会议,提出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11、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及处理,并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
12、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审批保健、清凉饮料,并监督实施。
13、检查、监督各车间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工作,及时推广先进经验。
(三)、综合部安全职责
1、对劳动组织、人员分配不合理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未予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组织对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外包工)及代培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本单位的内调整和外单位进来的人员,也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3、对特种作业工种的录用和调动,应符合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及通知到安全和保卫部门,生产岗位使用临时工、外包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并符合安全管理等规定。
4、安排女职工工作应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5、根据职业病的禁忌要求做好生产人员的分配和调整工作,对矽肺病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6、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及个人档案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录用。
7、工人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不执行安全规定的,应予以制止、处罚。
9、参与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工伤鉴定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11、每月向安环部提供各单位平均职工人数,每季度提供各工种人数变化情况。
(四)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厂部,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3、及时掌握厂内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小蕉罗源分公司领导,通知安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
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生产调度会议应同时汇报生产和安全两方面的工作,重点协调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作业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指挥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或重大的险肇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五)质计部安全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试制必须同时考虑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六)、经营部安全职责:
1、严格按设计部门或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及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组织进库,对因出库的设备、材料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设备、伤亡事故负责。
2、新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许可证、检验证等,符合质量标准,锅炉压力容器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厂进货。
3、对因器具、材料、个体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因发放超期储存失效的器具、材料备件等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4、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同时,应将职业安全卫生保健等所需的工具设备、材料(含劳动防护用品)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6、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有关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习。
7、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职责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环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三.奖惩:
1、各级、各部门领导和职工,必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规及本制度,以保持长期安全生产。
2、对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工作上、技术上有较大贡献的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工人、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避免重大伤亡;
事故发生时,防止事故扩大抢救有功者;
以及为安全生产作出较大贡献的职工给予表彰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部门)或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不予调资升级和评选先进,严重的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附则:
1、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职工如不执行本制度和不履行自己职责而发生的事故即谓失职,根据党和国家及本厂有关规定精神处理。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修订和解释。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一)、安全检查组织:
1、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全检查由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委会成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车间分管安全副主任和车间安全员参加。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与技术人员组成。
3、工段班组安全检查由工段班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小蕉罗源分公司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厂性安全大检查,每适逢季节交替,如雷雨、冬季和重要节假日等都得进行专项大检查。
2、车间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二次全车间范围的安全大检查。
3、工段(班组)检查组每天班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具体内容:
1、查思想:
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岗位职工是否存在不良情绪。
2、查制度:
检查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查隐患:
检查各种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场地文明卫生,房屋建筑设施,要害部位、结合部位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问题。
4、查事故:
查一切人身、设备事故的过程、原因,对责任者的处理以及改进措施等情况,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四)、安全检查基本方法:
采取“四结合”为主的基本方法。
1、查思想与查现场相结全合,以查思想为主。
2、经常查与定期查相结合,以经常查为主。
3、自检查与互检查相结合,以自检查为主。
4、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以整改为主。
(五)、专业性安全检查:
1、专业性检查必须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三者结合进行,并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分门别类进行细查,发现隐患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2、通常专业性检查以下若干类:
电气、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电焊切割工具、易燃易爆物品、防尘防毒设备、堆料、车辆建筑物、煤气系统等。
(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各级检查发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不得违章指挥强行作业。
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的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和参加生产劳动的其他人员)进入厂后,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小蕉罗源分公司进行一般的安全知识及本厂生产情况和安全要求的教育或培训;
车间要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班组要进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经常性安全生产指导教育,同时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才能发放劳保用品上岗位作业,教育卡和试卷要存档。
(二)、复工教育
凡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进行复工三级安全教育,均需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未接受复工安全教育者不准上岗。
(三)、调换工种岗位教育
凡调换工种、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特殊作业工种必须经企管办认可后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更换劳保用品后,才准上岗工作,未经教育合格者不准上岗。
(四)、特殊作业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工种系指:
压力容器工、空压工、起重机械工、煤气工、车辆驾驶、电工、焊工、气割工等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凡脱离半年以上再复工的,必须到安全科进行教育,并将考试成绩汇入操作证内盖章备查。
(五)、小蕉罗源分公司每年对生产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考核,并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六)、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或重复发生事故者,由车间报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全科举办安全学习班,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列为下岗对象。
(七)、设备新建或改造后,投产前必须由车间组织,由技术人员对本岗位工人进行详细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建立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八)、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九)、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岗位工人,须经操作新方法、新规程的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
(十)、来厂施工作业的工程队或外委检修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承接项目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进入现场。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以达到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进行预防预测,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定义:
系指职工在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中规定的情形均应认定工伤。
(二)、事故管理: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立即报告调度、厂领导和安全科,由安全科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转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有关部门勘察后方能清除,为抢救受伤者需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3、轻伤事故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应由所在车间填写“职工工伤申请审核表”或“重大人身肇事故登记表”报送安全科。
4、轻伤事故由车间领导会同安全科及有关科室人员调查,拟订改进措施,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结果报安全科备案。
5、重伤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由小蕉罗源分公司会同车间和厂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6、工亡以上事故,小蕉罗源分公司领导应及时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工作。
7、事故分析应根据事故调查材料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并视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8、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分析后,应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所负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9、事故发生地所在车间针对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予以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安全科并备案。
10、车间填写的“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调查后两天内报送安全科,由安全科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11、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全科建立伤亡事故档案,充分利用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采用数理统计及事故控制原理,找出事故原因、规律,并制定预防措施,进一步达到预防预测事故、控制事故的发生。
12、各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事故调查、登记、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故意拖报的除责成补报外,还应与年终考核相联系,并追究车间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惩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13、各级部门应将事故向广大职工通报,从而引起广大职工重视,引以为戒。
动火管理制度
(一)、在禁火区范围内严禁烟火,应按规定作好防火、防爆工作。
如确实需要动火时,严格执行各项动火规章制度,具备各项防火措施。
禁火区范围:
1、净高炉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备。
2、加热炉炉壳、加热炉煤气支管及其附属设备。
3、其它各类煤气支管(如烘炉专用煤气支管)及其附属设备。
4、距煤气输送管道与有煤气设备外壁10m以内的范围空间。
5、各类液压机构及油管,现场液压站及储油仓库。
6、煤气站。
7、油库。
8、其它可能会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钢厂 安全 规章制度 岗位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