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汇编缩编版.docx
- 文档编号:1635000
- 上传时间:2022-10-23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5.20KB
事故案例汇编缩编版.docx
《事故案例汇编缩编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故案例汇编缩编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事故案例汇编缩编版
2012年国网系统事故汇编
生产人身事故
1.2月26日,江苏送变电公司在无锡香楠220千伏变电所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进行CT一次冲流变比试验,造成一名员工被电弧灼伤。
事故经过
2月26日,调试工作人员查俊、赵俊、张庆贺等6人到达工程现场。
根据现场工程进度情况,调试工作负责人查俊将试验人员分为2组,分别进行220kV、110kVCT、CVT试验,其中查俊、赵俊、张庆贺三人进行220kV、110kVCT试验。
查俊为小组负责人。
12时30分,查俊等三人进行扩建110kV荆同II线CT试验。
查俊负责试验操作,赵俊负责试验记录,张庆贺负责测试二次侧电流。
12时40分,在完成三相CT变比试验后,三人准备做伏安特性试验。
12时45分,查俊用绝缘杆拆除P2接线,身体失去平衡,手持绝缘杆倒向邻近的运行管母,发生放电。
查俊被电弧灼伤。
事故暴露出问题
1、作业现场风险辨识和防控不到位。
现场使用的工作票内容填写不规范,危险点分析流于形式,防范措施描述笼统,人员责任界面不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不够细致,无法有效指导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工作人员作业前没有细致开展现场勘察,对地面条件较差,工作地点临近带电部位等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没有相应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人员安全素养有待提高。
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年限短,企业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缺乏事故敬畏心理和风险辨识能力。
工作负责人违反安全规程规定,未履行安全监护职责,直接参加工作,导致现场失去监护;工作班成员对不安全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没起到安全互保的作用。
3、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力。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对电气试验工作不熟悉,未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未进行现场试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对各作业点的安全管理不到
位。
建设管理单位未能及时掌握现
场施工状况,特别是对邻近带电体
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掌控不够,对
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不力。
2.5月18日,宁夏超高压分公司
变电检修部进行石嘴山供电局
220千伏落石滩变电站110千伏三
个间隔修试工作,一名工作人员误
入正常运行间隔,造成电弧灼伤。
事故经过:
2012年5月18日,宁夏电力公司
超高压分公司变电检修部人员在
石嘴山供电局220千伏落石滩变
电站按检修计划进行28114、
28122、28113三个间隔断路器、
电流互感器预试,热工仪表校验,
隔离开关检查,保护定检工作,下
午17:
44分,在未经工作指派和工
作许可的情况下,李××(伤者)
擅自误入带电28101断路器间隔
(相邻间隔为停电的28114间
隔),造成人员电弧灼伤,坠落在
28101断路器下部。
事故原因分析
1.伤者李××为了核实28114断
路器A相发热缺陷,在不办理任何
手续和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擅自工
作,误入相邻带电的28101间隔,
造成人身电弧灼伤,违反了《电力
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第
3.2.10.5条“熟悉工作内容、工
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
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的
规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误入带
电间隔是造成此次事件的直接原
因。
2.设备隐患排查和检修工作脱
节,缺陷管理未闭环是此次事件的
重要原因。
3.现场管理混乱,工作
人员注意力不集中,工作现场无
序,是此次事件的次要原因。
事故暴露出问题
1、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工作
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
薄,业务素质较差,自我保护能力
差。
2、工作人员未能自觉遵守安
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现场作业文
本执行流于形式;工作人员有章不
循、执行力不强、安全素养不高。
3、安全布防标准不高,不能有效
地阻止工作人员误入带电间隔。
4、
检修单位和运行单位沟通协调不
够,工作配合不畅。
部分工作人员
处于失控状态。
5、设备缺陷管理
存在漏洞,缺陷发现、上报、下发、
消缺、验收环节脱节,未形成闭环
管理。
农电人身事故
1.6月16日,蒙东赤峰市喀喇沁
旗农电局一名农村电工,进行10
千伏上瓦房线16号变台进行低压
配电箱的移位工作时,触电后高处
坠落,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经过
6月15日,赤峰市喀喇沁旗农电
局旺业甸供电所农村电工张××
(死者,男,39岁)口头向抄表
班班长提出工作请示,对10千伏
上瓦房426线16号变台安装位置
不符合规定的低压配电箱进行上
移,抄表班班长同意。
6月16日7
时,抄表班班长电话通知张××,
强调施工作业前要请示运检班班
长(兼安全员)和供电所所长(兼
工作票签发人)批准,批准后要办
理工作票手续并做好相关安全措
施。
6月16日10时30分,张×
×没有听从抄表班班长的叮嘱,便
带领农村电工李××和秦××到
达该变台准备开展工作。
张××用
10千伏绝缘杆拉开三相跌落式熔
断器,李××将低压配电箱内隔离
刀闸拉至分位后,张××、秦××
在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未系安
全带的情况下,便登台作业。
10
时45分,张××右手触碰变压器
高压套管,触电后高处坠落,经抢
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一是该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B相
连接瓷柱绝缘击穿损坏,致使变压
器在断开高压侧跌落式熔断器时
仍然带电,配电设备存在重大安全
隐患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是
作业人员登杆前未对工作范围内
停电设备进行验电,导致停电范围
内设备仍然带电未被发现,是事故
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是作业人员张
××、李××、秦××严重违章,
无票作业,未对停电设备验电、挂
接地线即开始工作,高处作业未使
用安全带,互相不关心安全、没有
1
及时制止违章,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暴露问题:
一是工作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
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要求,无票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作业成员不仅没有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还参与违章作业。
二是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监督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反违章工作开展不深入。
三是未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要求,私自存放绝缘拉杆等安全工器具。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致使设备带病运行。
2.8月26日,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所属万年县供电公司青云供电所一名员工,进行35千伏青云变电站出线10千伏清和线史桥支线停电过程中,在10千伏青和线开关还未断开的情况下,带电拉开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1杆隔离刀闸,产生弧光短路,造成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
7月30日,赣东北供电公司一集体企业向万年县公司提交了10千伏线路配合停电的申请,因正值度夏未得到批准。
8月25日,该项目部负责人与10千伏线路所属供电所取得联系,供电所所长在该线路无停电计划的情况下,擅自安排供电所人员配合现场勘察。
8月26日,供电所高压班班长指派工作负责人姚×(死者,男,45岁)到现场配合进行停电工作。
8月26日5时48分左右,姚×在无停电计划,无操作票、无监护、无调度许可指令的情况下,登上电杆进行10kV青和线史桥支线停电操作。
姚×带负荷先拉开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1杆#FK015刀闸B、C相,然后在拉开A相刀闸时,产生弧光导致A相瓷瓶(靠电源侧动触头处)击穿并通过电杆接地,姚×从约2米高处赶紧下杆,下杆后人身触电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操作人员姚×严重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姚×带负荷操作10kV青和线史桥支线#1杆FK015刀闸的B、C相时,
产生操作过电压,致使同一变电站
并列运行母线段上的另一条10千
伏青齐线支线#02杆B相针式瓷瓶
炸裂,导线烧断掉落形成B相接
地。
姚×带负荷拉FK015刀闸A
相时,产生弧光导致A相瓷瓶击穿
通过电杆单相接地,由于10千伏
青齐线B相接地,就形成了A、B
两相异地同时弧光接地短路。
姚×
在发现A相对电杆放电后立即下
杆,由于电弧使水泥杆打穿一个洞
需要一段时间,即流过事故杆内部
钢筋的电流有一个逐渐上升的过
程;可能在姚×的脚落地时流过电
杆内部钢筋的电流还不是很大,接
触电压不至于致命,因此姚×在下
地时并没有被电击倒。
姚×在下杆
后准备离开时,左肩胛不幸触碰到
已带电的水泥杆,而此时水泥杆上
部的洞已被电弧打穿,通过事故杆
钢筋的电流已达125A,钢筋上高
达4100V的电压作用于电杆潮湿
的混凝土层和人体与地面之间,使
人体经受了致命的接触电压,从而
造成人身触电死亡
(二)主要原因1.操作人员姚×
×无计划作业,无操作票、无监护、
无调度许可指令,严重违章操作。
2.集体企业改造工程项目部负责
人绕开生产组织流程,直接与供电
所联系停电。
3.供电所高压班班长
未履行工作职责,擅自违章指挥班
员进行停电操作,布置任务时未交
代开操作票和操作注意事项。
4.
供电所所长工作履责不到位,在无
停电计划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操作
前的现场勘察。
5.万年县公司生产
技术部主任未严格执行月度生产
计划流程,而是叫项目部直接与供
电所联系。
暴露出问题:
1.员工严重违反两票三制,安全意
识淡薄。
2.施工项目部绕开生产组织流程,
不严格执行计划审批手续,直接联
系供电所停电,扰乱正常生产管控
流程。
3.事故供电所日常安全管理松
懈,生产作业组织管理混乱。
对员
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缺位,对班
组现场作业安全管控不到位,对倒
闸操作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工作随意性
大,无生产计划私自开展工作。
外包施工人身事故
2012年5月19日,怀远县供电公
司一个农网配电台区改造工程施
工中,外包队施工人员擅自攀登运
用中线路杆塔接火,发生了农电外
包工程施工单位的人身伤亡事故,
造成一人触电死亡、一人坠落受
伤。
事故经过
5月19日,怀远公司10kV双(桥)
褚(集)05线路进行消缺工作,
地点在线路26号杆处,工作内容
为更换分段开关,按照程序办理了
停电申请和工作许可等相关手续。
工作票显示,签发时间10:
15分,
计划工作时间为13:
30至18:
30
分,16:
34分许可工作,17:
18
分工作结束,17:
33分恢复供电。
17:
48分,怀远公司95598接
到用户电话反映有人触电。
后经调
查,上述线路69号杆处(距离消
缺作业地点7kM)有一人触电死
亡、一人坠落受伤。
死、伤人员钱
某某、朱某某均系安徽省皖正电力
工程有限公司怀远项目工程队临
时聘用人员。
事故前,褚集供电所
池庙新建1号配电台区改造工程
主体工程已完工,等待验收接火,
因工程负责人曾答应待工程送电
接火后付其工钱,两人便欲乘供电
公司停电机会私自接火。
得知当天
的停电消息后,在没有向供电公司
报送任何申请、计划,也没有履行
任何手续且未通知供电部门的情
况下,两人擅自进行登杆接火作
业,作业现场没有工作票、没有监
护、没有挂接地线,造成线路消缺
完成后送电时,杆上接电作业人员
钱某某触及10kV带电导线死亡,
朱某某在下杆过程中从杆上坠落
摔伤。
事故后的现场情况表明,当
事人已在杆上完成了一边相导线
并接,在实施中相导线并接时,发
生触电。
事故原因分析
1、配电台区改造工程施工方安徽
省皖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怀远项
目工程队违反安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事故 案例 汇编 缩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