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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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党委*届*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我团”强牧”战略的实施,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现”以质强牧、以效强牧”的奋斗目标。
根据团《生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团畜牧业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即:
统一防疫统筹,统一品种改良,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草场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统一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第三条:
团属基层单位的连长、厂长(经理)、社区主任是本单位畜牧业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本单位畜牧业发展。
畜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一责任人的政绩和工资挂钩,其考核分占物质文明考核的30%。
第四条:
全民牧业棚圈设施等生产资料实行作价归户。
第五条:
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强化全团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防疫统筹制度。
1、依据《农九师动物防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六五团动物疫病流行动态,确定动物防疫项目如下:
牛:
口蹄疫(2次/年)、布病、出败、气肿疽防疫。
羊:
口蹄疫、布病、羊痘、三联四防苗、疥癣(药浴)(2次/年)、绦虫病防疫。
猪:
口蹄疫(2次/年)、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防疫。
2、兽医站负责全团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负责社区的动物防疫和全团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3、连队的兽医技术人员,在团兽医站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及畜牧兽医业务工作。
由连队按单位业务人员管理。
4、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13、14、15号令精神,对出售活畜实行报检制。
检疫人员对出售的活畜实施产地检疫,并佩带动物免疫标识,出据动物产地检疫证明。
如养殖户不进行报检和出售无免疫标识的活畜,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于抗拒执行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5、养殖户从团外购进的牲畜,必须到单位兽医技术人员处登录台帐,参加团实施的防疫统筹,并向兽医技术人员出示免、检疫证明。
若无证明的,必须报检;如养殖户不进行报检,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于抗拒执行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6、各类疫苗,药浴和驱虫药品必须由团兽医站统一采供,单位兽医从兽医站领取。
对无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私自购买者,一旦发现,全部没收、销毁,并严肃查处;造成疫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团对兽医站按在编人员核定工资,实行定额补贴、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8、实行畜禽防疫建档立卡制度,保证养殖户一户一卡,建卡率达到100%,兽医站负责对《动物防疫卡》的发放、使用和规范工作;兽医防疫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疫卡的填写、登记工作,本着谁管辖、谁填写、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
9、防疫统筹费的收取标准为:
牛6元/头,羊6元/只,猪5元/头。
10、各单位牲畜台帐、报表由单位兽医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每月15日前及时准确向团畜牧科上报《畜禽异动情况统计表》。
第六条:
加大品种改良力度,发挥一六五团品种资源优势,促进数量型畜牧业向质量效益型畜牧业转变。
1、育种站负责全团牲畜品种改良的技术指导、人工授精员的培训和优良种畜的供应工作;并按《种畜禽管理条例》加强种畜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种畜的档案和种畜饲养管理制度。
2、农牧连队负责规划和组织本单位的牲畜品种改良工作,选拔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职工参加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人工授精站(点)。
3、牛品种改良开始时间为5月中旬,羊品种改良开始时间为7月上旬。
各单位年初应做出规划,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及时与团育种站取得联系,以便育种站做好培训和指导计划,适时开展工作。
4、牛羊品种改良收费标准:
牛品改费50元/头;羊品改费5元/只。
5、品改费单位收取后,除支付育种站技术培训费和指导费外,单位留用。
6、团对育种站按管理人员、饲养人员和种畜数量核定费用,实行定额补贴、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7、种畜的防疫由兽医站负责实施,并认真填写、登记《动物防疫卡》。
第七条:
严格执行《草原法》,坚持对草原实行有偿使用和”两权一制”改革,实行长期固定租赁经营,并签订使用、建设、保护合同,核发草场使用证。
按照”轮牧、轮休、封育、补播、灌溉、施肥”的建设方针,坚持”谁建设谁使用,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保护,谁保护谁维修”的原则,实现”建、用、管、修”与”责、权、利”的统一,将草原开发、建设、利用和保护有机结合起来。
1、草场承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团承包到连队(社区),连队租赁承包到户。
并由连队与草场承包户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和草场防火责任书,收缴草场承包费和防火押金。
草原站根据单位承报的草场承包费收缴情况,核发和审验《草场使用证》。
2、草场租赁承包合同的有效期,随《草场使用证》核发、审检年限变动。
无《草场使用证》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未审验的《草场使用证》,为无效《草场使用证》。
3、欠交草场承包费者,必须结清欠款,由所在单位出据票据证明后,方可申请《草场使用证》的审验;否则,单位有权将其所占用的草场收回,进行竞价租赁。
4、共同放牧草场逐步纳入”两权一制”改革,实行联户固定租赁经营。
5、草场承包费的征收标准为:
放牧草场0.8元/亩,割草场5元/亩。
6、团鼓励养殖户进入南山夏牧场和巴依木札以东夏牧场放牧,并免去夏牧场的使用费。
7、宜林河滩草地的使用与承包,按植树造林有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对草场新建的公共设施(如:
围栏等),由草场所在区域的连队管理。
连队按谁使用、谁保护、谁维修的原则,进行租赁承包经营,使用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管护合同,凡损坏者由承包户自行维修,费用自理。
第九条:
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畜牧业科技含量,促进传统的畜牧业向现代化转变。
1、各单位要抓好饲草粉碎加工工作,做到长草短喂,短草精喂。
各养殖户收贮的苜蓿、秸杆,必须全部粉碎,以防火灾发生,确保合理利用饲草。
单位草垛实施联保,如发生草垛失火,损失由全连养殖户共同承担。
2、农牧连队选择1-2户棚舍条件好、饲草料贮备充足、职工科技应用意识强的养羊户,参加全年舍饲试验和绵羊高频繁育、双羔素等技术应用。
为单位提高养殖科技含量作出示范,促进全团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
鼓励职工个人引进大型现代化畜牧机械。
对购进成套大型牧业机械的职工,团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解释权属团。
关于加强乡镇机关建设的九项制度
为加强机关建设,创建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机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九项规章制度,望全体机关干部严格执行。
一、学习制度
1、机关干部政治学习以自学为主,每周不少于7小时,并记好学习笔记。
党委中心组发挥好示范作用,指导好全体机关干部的学习。
2、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由部门负责人召集。
对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者,要提出批评教育。
3、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理论以及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知识等内容。
要结合学习认真开展“学、树、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群众意识、求实意识、纪律意识,发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4、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学习质量。
要充分利用集中辅导、听报告、看录像等形式,开展好各种学教活动。
5对学习情况,每季度督查一次,半年组织一次初评,年终进行总评。
并将学习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考勤制度
1、签到制度:
全体机关干部每天早上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夜间值班由带班领导监督在签到簿上签字。
无故不到办公室签到者,以旷工论处,下午下班前抽晒。
党政办公室负责将全体机关干部的出勤情况按月统计汇总,每月公司一次,年终张榜公布,并按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奖征办法予以奖惩。
2、请假制度:
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如实向领导讲明请假事由。
一天以内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
3、为便于上传下达,联系工作,凡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发要通知党政办公室去向;各部门工作人员出发要向分管领导说明。
三、办公制度
1、例会制度:
无特殊情况,每周一上午召开领导干部碰头会议。
有事不能按照参加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2、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上班后,没有出发任务的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早退。
3、上班时间严禁串岗无事闲聊和看电视、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严肃批评。
第二次,书面检讨。
第三次,停职检查。
4、工作人员上班要衣着得体,待人接物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
对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
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引领到有关部门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态度生硬。
处理公务要迅速及时。
5、机关干部讲话办事要从全局出发,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形象,不说不负责的话,不办违反原则的事。
四、卫生管理制度
每天早上班前清扫一次环境卫生,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一次大扫除。
每周由卫生领导小组对各卫生责任区全面检查一次,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五、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所有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
2、根据车少干部多的实际,派车必须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首先保证市以上召开的各种会议(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是保证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用车。
三是保证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用车,但不设专车。
3、领导干部因公用车,须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根据事情的多少和轻重缓急,适度调度车辆,以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非临时突发情况而向办公室申请用车,办公室不甬安排,车辆问题自行解决。
4、因私一般不派车,因特殊情况急需用车者,须讲明事由及用车时间,由办公室调剂安排。
节假日、双休日车辆动用必须经值班领导批准。
5、行车途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假公济私,以免延误工作。
6、汽车加油,统一由办公室会同财政所根据车况核袜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量,每月月底按实行行车里程和核实的耗油量进行核算,由财政所负责结算,超出定额的费用由司机本人自负。
7、汽车维修或购件,先由司机如实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并出具维修单,维修额在一百元以上的,须经镇长批准,由财政所派出协同到指定修车点进行维修,否则,其修车费用由个人自负,替下的旧部件由财务人员保管。
8、根据上级关于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对司机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并签订临时录用合同,性质为临时工。
乡政府负责对其实施领导、管理和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的司机可随时予以辞退。
六、接待及生活管理制度
1、对上级及外宾的接待,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
2、对上级来人及外宾的招待,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要机关食堂安排就餐。
特殊情况需外出招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招待一律实行派饭单制度。
派饭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印制和管理,按主要领导意见签批,由科技单位领取并按规定的标准予以安排。
财政所根据派饭单和领导审批的意见,负责按月结算。
无派饭单一律不予结算和报销。
3、纳入第二预算的单位按标准自行招待。
上级各部门正局级以上领导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特殊情况需由镇上统一招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办公室不予安排。
4、机关干部调整工作,不得动用公款迎来送往,不准以会议等任何借口巧立名目用公款吃喝。
5、镇机关成立生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具体负责对机关食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及时帮助食堂改进工作,组织就具人员对食堂的工作进行评议。
6、机关食堂工作人员要以“服务好”为宗旨。
做到饭菜可口、价格合理、清洁卫生,要主动征求就餐人员的批评与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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