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23 依法行使财产权教学设计 新人教版选修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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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23依法行使财产权教学设计新人教版选修5
2019-2020年高中政治2.3依法行使财产权教学设计新人教版选修5
(教师用书独具)
●课标要求
引述有关财产权的相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财产权的典型案例。
●课标解读
课标要求了解财产权的有关法规及具体表现,解析公民维护民事权利的典型案例;选择相关案例,讨论有关土地占有、使用方面的权利与义务问题。
●落实策略
课前:
自主学习,调查搜集。
学生阅读教材、搜集典型案例,提出困惑的问题。
课上:
合作探究——自悟总结——体验践行。
用谈话法、案例分析法、思维迁移法等,让学生合作探究,教师总结提升、走进生活、学以致用。
(教师用书独具)
●新课导入建议
话题导入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一个关于兔子的例子,表明了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
名分定与未定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财产权问题。
●教学地位分析
本框所涉及的就是我国民法的财产权制度。
尽管在初中阶段已经介绍了有关财产权的内容,但在这里介绍更为全面系统,知识点也更为丰富。
●教学流程设计
课前预习安排:
1.①看教材22~24页“定分止争——所有权”,完成知识1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2.①看教材25页“物尽其用——用益物权”,完成知识2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3.①看教材26页“增强信用——担保物权”,完成知识3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步骤1:
导入新课,简要说明本课时教学地位。
⇒步骤2:
教师通过提问,检查预习效果。
注①⇒步骤3:
师生互动完成探究“正确认识财产权”互动方式可以利用问题导思1、2、3由浅入深地实施。
注②
⇓
步骤7:
先让学生自主总结本课时内容,然后对照“课堂小结”内容进行简要归纳总结。
根据时间引导进行。
根据时间让学生处理课堂练习、布置课后练习。
⇐步骤6:
处理“课外生活感悟”,教师根据教学时间和内容灵活掌握,最好交由学生自主处理,参照探究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注③⇐步骤5:
教师要求学生完成“题组训练”1和2,巩固探究成果。
然后根据背景材料,让学生自己提出其他探究问题,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解决方式、方法和结果。
最后,根据“当堂双基达标”设计变式练习,学生交流完成并互相评价。
⇐步骤4:
教师通过对知识外引内联,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注①:
建议教师对【课前自主导学】中比较基本的知识点多提问几个学生,使80%以上的学生都能掌握该内容,以利于下一步对该重点知识的探究。
注②:
建议教师除已有“题组训练”和“探究问题”之外,再变换一下命题角度和问题提出方式,让学生设置一些变式习题和问题以拓展学生的思路。
注③:
在探究过程中可以让学生从生活实际中再找一些体现本知识的事例加以说明,在探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学生的视野。
课 标 解 读
重 点 难 点
1.了解财产权的分类,知道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2.明确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取得方式及财产共有形式。
重点:
选择相关案例,讨论有关土地占有、使用方面的权利与义务问题。
3.了解担保物权的含义及种类。
难点:
深刻认识有关财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
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1)含义: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2)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3)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
国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2.所有权
(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2)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财产都是国有的吗?
【提示】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1.含义:
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2.内容:
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用益物权是一种所有权吗?
它有哪些基本特征?
【提示】 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其基本特征包括:
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增强信用——担保物权
1.含义:
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2.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现在,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都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客户所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从法律角度看,“按揭贷款”体现了哪一种财产权?
【提示】 担保物权。
1.教材P22探究问题
【提示】 市场上的兔子,其所有权已被人拥有,如果擅自去拿,必引来纷争;而对野地里的兔子,其所有权未被人拥有,谁追逐抓到,其所有权就属谁,所以众人竞而逐之。
由此可知,财产权制度是极其重要的。
2.教材P23探究问题
【提示】
(1)①在房屋买卖中,房屋是不动产,须以产权登记为其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
所以刘阳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②在轿车买卖中,轿车虽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重大,其所有权的取得或变更也必须进行产权登记,因此该轿车仍属李义所有。
③在电脑买卖中,电脑作为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从其价格过低应能判断电脑是赃物,电脑所有权是失主,而不是陈平。
由以上可知,买方付钱并不是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最终条件,因此,买方尽管付了钱,但并没有合法取得所购物的所有权。
(2)在生活中,要根据法律规定,依据自己财产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其所有权。
3.教材P24探究问题
【提示】
(1)表中所列物品中,课本、手表、自行车、木头是动产;房子、土地和树木是不动产。
分清动产和不动产,其法律意义在于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并为其产权取得、变更提供法律保障。
(2)其他的动产如:
食品、服装、桌椅、电视等;其他的不动产如:
桥梁、公路、建筑装饰等。
4.教材P25探究问题
【提示】 在本探究活动中,王钦家享有房屋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权,另外,王钦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5.教材P26探究问题
【提示】 镜头一中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是抵押,其特点是抵押的财产并不交给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
镜头二中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其特点是质押的财产必须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质押的财产通常是动产。
区分抵押和质押的关键在于担保物是否交由债权人占有。
正确认识财产权
【问题导思】
赵某与钱某是大学同学,因找工作双方于xx年3月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价值6788元。
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
孙某得到电脑后,因一时大意将电脑丢失。
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
后武某在使用该电脑时被孙某发现,并就电脑的归属发生了冲突。
1.孙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为什么?
【提示】 孙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本案中,钱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孙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取得该所有权。
2.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为什么?
【提示】 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
动产的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占有人所转让的必须是动产;第二,转让人的占有必须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表示;第三,善意第三人必须是有偿地从转让人处取得占有;第四,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
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3.结合材料说明:
财产权与所有权是一回事吗?
【提示】 不是一回事。
财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财产权
(1)含义:
在民法上,财产权是与人身权相对应的。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2)财产权体系图
财产权
(3)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①抵押权和质押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而留置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自动产生的,是在特定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动存在的。
②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在于,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押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
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押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
(4)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所有权
(1)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2)分类:
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
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重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4)在生活中,还可能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5)法律特征
①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
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
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②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和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
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不特定第三人,都是该所有权的义务人。
③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3.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异同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
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通则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财产权是公民拥有或实现物质利益的权利。
相对于姓名、肖像和人格尊严等精神利益而言,财产权表达的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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