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度考核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632915
- 上传时间:2022-10-23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1.45KB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度考核办法.docx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度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度考核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度考核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年度考核办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粤人社发[]号)、《广东教育学院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粤教院人[]号)和《广东教育学院院内岗位津贴制度试行方案》(粤教院党[]号)的要求,结合我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制定年年度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时间:
年月至年月。
二、考核范围:
年月底在编的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着重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年度考核的重点在于教职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有所侧重: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侧重考核完成教学、科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
、党政管理岗位人员:
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在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
、工勤岗位人员:
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二)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以教职员工所受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不同系列岗位、不同职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各类系列的岗位职责及工作量档级的具体要求,详见我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合同中所附的《岗位说明书(试行)》及《广东教育学院院内岗位津贴制度试行方案》(粤教院党[]号)。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各类人员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标准
优秀: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精通业务,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能力强,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协作精神好,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教学、科研、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具体标准包括: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量达到档的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达到分或以上(从高到低,在评优指标内确定)。
合格: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负责,熟悉业务,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无责任事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具体标准包括:
()完成工作任务及工作量达到档,或者高于档的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达到分或以上。
基本合格: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工作态度、出勤率、协作精神一般,业务水平提高较慢,勉强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具体标准包括:
()完成工作量仅仅达到档,或者接近档的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为—分。
不合格:
政治表现不好,组织纪律性较差,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具体标准包括:
()完成工作量达不到档的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在分或以下。
、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标准
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组织管理能力强,有全局观念,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具体标准包括:
()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完成工作量高于档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达到分或以上(从高到低,在评优指标内确定)。
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为教学服务,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具体标准包括: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工作量达到档,或者高于档的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达到分或以上。
基本合格:
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与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基本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勉强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具体标准包括:
()完成工作量达到档的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为—分。
不合格:
政治或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为教学服务观念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违反纪律。
具体标准包括:
()完成工作量达不到档的要求。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在分或以下。
、工勤人员考核各等次标准
优秀:
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服务育人,精通岗位业务技能,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达到分或以上(从高到低,在评优指标内确定)。
合格:
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政策法令和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熟悉业务技能,工作负责,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达到分或以上。
基本合格:
政治思想及工作态度表现一般,能遵守劳动纪律,业务水平一般,无责任事故,基本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勉强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为—分。
不合格:
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岗位的工作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年度考核量化测评在分或以下。
四、考核办法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办法:
、在编人员分成三类: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对应填写本系列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本部门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
()表)进行民主测评;
、管理人员按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
()表)进行民主测评;
、工勤人员按照《工勤人员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
()表)进行民主测评。
、一般干部教工考核的测评分,由本部门干部群众及领导测评分和本部门考核小组测评分组成,比重为:
∶;处级干部考核的测评分由本部门干部群众和学校领导班子测评分组成,比重为:
∶。
、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
()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用人部门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非事业编制人员参照考核办法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用人部门提出评鉴意见,不占用部门考核等次的指标,考核情况作为续聘的依据。
()本年度新调进的工作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扶贫或参加其他专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原单位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其原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旷工连续超过天或累计超过天,但未达到辞退期限的,其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发生教学事故的,按照《广东教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条例》(粤教院[]号)的规定办理。
发生工作事故的其他工作人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当年对其进行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确定为不合格,因其他错误而受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的情况可作为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二)考核程序:
、一般干部教工考核基本程序:
在本部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测评(包括本部门同事与领导的评议测评,占%)→本部门考核小组评议测评(占%)→统分排序后本部门考核小组审核,按%优秀指标上报拟评优秀名单→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公示。
、处级干部考核基本程序:
在本部门向全体干部群众述职测评→被部门推荐为优秀侯选人的考核材料,由人力资源处集中挂网述职→中层干部考评会集中投票评选(占%)→学院领导评议测评(占%)→由纪委、组织、人事组成的统分组统分→以分数排序为依据,按%优秀指标上报拟评优秀名单→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公示。
五、考核优秀指标的分配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以内。
不同系列岗位的人员应分别计算优秀等次的比例,本着互不相占的原则,各层次和部门人员的优秀指标,统一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以内的比例下达(小数超过的单位,如确有表现突出、符合优秀条件的人员,可推荐一名候评人选由学校统一评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根据省人事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给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人员发放奖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号)和《广东教育学院院内岗位津贴制度试行方案》(粤教院党[]号)文规定,凡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发给本人当年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差)数额的奖金,并按档发放岗位津贴。
(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作为提职、增加薪级工资、评奖的基本条件。
(三)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该年度按档或档以下计发院内岗位津贴,下年月不增加薪级工资。
对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如果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任为非领导职务。
(四)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五)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不发院内岗位津贴。
已经预发的,在次年扣回。
、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下年月不增加薪级工资,并延迟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年限。
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本单位的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七、考核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校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
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处。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谢练高
副组长:
肖建彬
成员:
韩东才曾小龙张路刘波郑炽钦
赵丹凌黄庆鸿黄文潘正星
、各部门设立考核小组(人数少的部门联合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由本部门的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一般由—人组成,人数少的可由人组成,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也可多设一名副组长)。
各部门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要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八、考核工作要求
、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本年度的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评议,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 第二 师范学院 年度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