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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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要在9月中旬前完成对接种对象摸底、登记。
对散居儿童在摸底登记的同时,向群众宣传动员,预约接种时间、地点。
托幼机构、学校结合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摸底登记,并将摸底情况报至所属的疾控中心或接种单位。
摸底人数、时间、范围等内容登记在表1上(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工作记录表),应补种儿童相关信息登记在表2上,汇总表3、表4进行上报。
(二)现场实施
1.接种方式。
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入户接种等方式。
在保证常规免疫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单位的服务时间。
对于在托、在校儿童的接种,按照《太原市托幼机构、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目标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2.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
由当地已经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和取得预防接种资质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承担接种任务。
3.现场接种和登记。
各地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接种对象的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和登记等工作,并正确掌握接种禁忌。
减毒活疫苗如未能同时接种,要间隔≥28天再接种。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询问、告知、登记,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为其接种麻风疫苗。
接种完成后,除在附表2登记外,还应登记到接种卡、证和山西省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上,作为入托、入学时查验和之后评估考核的依据。
接种时如发现未摸底登记到的目标儿童,应进行登记、接种,并按照“应种+1,补种+1”进行统计。
4.现场接种后工作。
清理接种器材。
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设备,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使用后的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接种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剩余疫苗处理按相关规定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
接种资料登记与上报。
各接种单位应认真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及时上证、上卡(簿),确定未接种的人数和名单,再次通知补种。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保存本次登记接种原始记录。
各级要按要求逐级统计汇总上报接种资料。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处理与监测
各地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报告。
及时做好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中AEFI的处置工作,对严重AEFI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及时、规范、系统的治疗。
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AEFI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公开、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评价工作。
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查漏补种工作。
各级疾控中心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按规范做好疫苗的储运、分发、接种率评估和总结等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查漏补种工作,严格落实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摸清本机构目标人群的漏种情况,并配合卫生计生部门预防接种人员实施补种。
(二)疫苗储运和后勤保障
本次查漏补种所用麻风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分发,各级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配使用计划,保证及时下发,避免浪费。
疫苗的接收、储存、分发和运输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三)信息填报
本次活动所用表格和通知单等资料由市级统一提供模版,各县(市、区)自行印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填报。
五、工作评价和总结
各级在接种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同时将本次查漏补种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各县(市、区)于2017年9月27日之前将以县为单位的摸底数据(附表3),11月10日之前将以县为单位的接种数据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含附表3、附表4)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
附表:
1.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补种工作记录表
2.山西省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情况登记表
3.山西省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统计表(市、县、乡各级通用)
4.山西省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分年龄组统计表
5.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接种通知单(样本)
附表1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补种工作记录表
摸底范围[1]
摸底时间
摸底形式[2]
摸底人数[3]
应补种人数[4]
实补种人数
合计
-
[1]摸底范围:
以村、社区、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为单元
[2]摸底形式:
1、接种卡2、接种证3、山西省免疫规划信息平台4、入户5其他(请注明)
[3]摸底人数:
2003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内出生的辖区内所有应管辖儿童数
重点县2000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内出生的辖区内所有应管辖儿童数
[4]应补种人数:
2003年01月01日~2016年03月31日不足2剂次者,2016年04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不足1剂次者;
重点县2000年01月01日~2016年03月31日不足2剂次者2016年04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不足1剂次者
附表2山西省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情况登记表
市县(市、区)乡(街道)村(居委会)幼儿园/小学/中学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年月日接种员:
编
号
家长
姓名
儿童
出生日期[1](年/月/日)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居住状态[2]
既往麻疹疫苗免疫史(剂次)[3]
本次
接种
日期
本次未种原因[4]
备注
本地
流动
≥2
1
不详
[1]出生日期为公历。
[2]居住状态根据户籍是否在本县区作为判定标准。
本地划√;
流动者,本市外县=1,本省外地市=2,省外=3;
[3]既往免疫史以接种证为准,无证者以接种卡或既往补充免疫记录为准,以上均无者视为不详;
包括各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在相应栏内打“√”。
[4]未种原因:
接种时外出=1,接种禁忌=2,缓种(临时接种禁忌)=3,家长拒绝接种=4,其他=5请注明。
如在其它门诊接种,请在备注说明。
[5]为便于接种时的查找、登记和后期统计汇总,摸底时在同一村(居民委)可将相同出生年份的儿童登记在一起。
附表3山西省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统计表(市、县、乡各级通用)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村/乡/县(区)
摸底登记数
应接种数
实际接种数
本地儿童
流动儿童
乡级人员从附表1、2统计数据填写于本表,乡以上逐级汇总上报,县级汇总上报市级,市级汇总县级资料报省级。
附表4山西省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分年龄组统计表(市、县、乡各级通用)
儿童出生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附表5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接种通知单(样本)
各位家长:
您好!
麻疹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甚至死亡。
风疹是一种常见的急性传染病,以低热、全身皮疹为特征,常伴有耳后、枕部淋巴结肿大。
接种麻风疫苗是预防麻疹和风疹最有效的办法。
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2017年9~11月,我省对2000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开展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18月龄以上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不足2针次或免疫史不详者及8月龄至18月龄无麻疹类疫苗免疫史者,凡无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均免费补种1针次麻风疫苗。
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风疫苗: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4)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留下观察30分钟!
麻风疫苗的安全性很好,少数儿童接种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注射部位轻微红肿、疼痛,多数情况下2-3天可自行消失;
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可自行缓解;
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如出现较严重的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风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
(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
(3)查漏补种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请您带孩子于2017年____月____日,带本通知单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种麻风疫苗。
如有接种证,请携带好接种证。
1.同意接种2.不同意接种如同意接种,预约接种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________疾病预防控制中心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通知单由接种单位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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