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应不应该兼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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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而靠打官司来维权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也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我想问对方辩友一句,我们来大学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正如方孝孺有云:
人孰为重?
身为重。
身孰为大?
学为大。
试问在学校还要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吗?
在大学里,我们应该好好把握时间,博览群书,专心学习,充分利用大学为我们提供的各种有用的资源来拓宽自己视野的广度,增加自己知识的深度。
而且我们应该在4年时间里多泡泡图书馆,因为打工以后还可以打,但这样接受文化熏陶的机会却不会再有了。
大学四年的时间是很短暂的,如果我们还利用上大学的时间来兼职,就会减少甚至失去学习那些更深更广知识的机会。
那我们还来上大学做什么?
还不如直接去打工赚钱呢?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
大一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1:
问:
请解释兼职的含义!
答:
所谓兼职即指在本职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从而获得物质和精神的回报!
如果连专业知识都没有学好又如何去做好其他的职务呢?
2.问:
何谓打工?
通过对特定组织或个人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
3.问:
何谓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指:
用参加某些劳动取得的报酬,来得到求学机会或完成学业。
4.正方:
大一学生打工可以积累经验。
反方:
我想积累经验并不一定要出去打工吧?
在学校中我们一样可以得到,学校同样为我们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平台:
青年志愿者协会,毕业实习,素质拓展训练等,通过这些我们一样可以积累经验,而且这样安全系数更高,更能为我们以后工作提供帮助。
5.正方:
两位有同样学历的大学生应聘,优先聘用有打工经验的应聘者!
(1)积累经验,不一定要出去打工,我们也可以参加学校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样做一样可以积累相当多的经验啊!
通过这些在校内我们一样可以进行锻炼的,并且安全系数绝对高!
!
(2)再说了,对方辩友所说的打工经验无非是家教促销员或者是饭店,小型餐馆里给人家,端盘子洗碗这一类的。
干这样的工作,和我们的专业是绝对不对口的,在这样的工作岗位上,我们的知识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这也是我不打工的主要一个原因。
(3)另外还有,我们在校大学生为什么非要去打工,为什么要去打工作才能锻炼自己呢?
我们学校这么大一个学校,有各种各样的社团,有学生会,青年支援者协会,各种实习,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等,通过这些在校内我们一样可以进行锻炼的,并且安全系数绝对高,我认为在校内更能充分发挥我们的一些能力。
(4)现在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因为锻炼以后有的是时间,等你毕业以后,那都是你锻炼的时间,锻炼一辈子。
我觉得你现在要不学点东西的话,以后到社会上你想锻炼了,但是你没有资本去锻炼!
6.问:
打工的利处不可否认的。
你方作何解释?
我方观点并不否认,大学生坚持打工有“利”的一方面,但必须权衡利于弊的程度,影响事物深与浅的程度!
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是从其对大学生的身心,学习,生活多方面谈论的,而正方辩友以偏概全,以点概面,对实际情况考虑不足,这不正表现出他们在论据上的不足,也正反衬出我方论点的正确吗?
7.正方:
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在于它的特殊性;
对大学生的能力提高有一定的限制;
而社会的一般性,恰是对大学的一些补阙,毕竟大家终将走上社会,现在多了解一点,以后再出来就会少走些弯路了。
没错,我们毕业后要走进社会,但我想对方辩友明确一点,事物都是客观的,规律是不可以改变的,凡事都应该循序渐进,如果我们在学校的做不好,又怎么可以保证在社会上能够做好呢?
再说积累经验并不一定就要出去打工,打工可以得到的经验,学校也一样可以得到,学校同样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实践平台,通过这些我们一样可以积累到经验。
8.正方:
社会比大学大,很多东西在大学内学不到!
没错,社会比大学舞台大。
社会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不可掌控性也就越大,而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还不是很强,对某些诱惑不能抗拒,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如果真的发生了,事情谁负责呢?
大学生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9.正方:
现在社会需要综合型人才,因此大学打工可以在社会中锻炼自己,而且十分必要
的确,现代社会竞争激烈,需要综合型的人才。
但这种人才是建立在专业知识基础很棒又能广泛涉猎具有多种实践能力的人才。
而不是那种空有一身“实践能力”却无理论知识的所谓的“综合型人才”。
连自身的专业知识都没掌握好又怎能算一个合格的人才呢?
当然我们也不能对那些兼职的同学持完全否定的的态度。
或许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好心却不一定有好结果!
10.问:
您如何解释一般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有打工经验的应聘者?
答:
用人单位在通常情况下是优先聘用有打工经验的应聘者,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大学生就应该在大学期间去打工啊?
在大学里,学习才是我们的主要矛盾!
父母那么辛苦供你上大学就要你在大学期間打工,积累打工经验吗?
大学期间打工荒废了专业课,流水东逝而技无所长。
试问哪家用人单位又会聘用连基本的专业知识都没有应聘者呢?
?
11.正方:
大学生大多经不得风雨,受不了打击。
打工可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
反方:
我方承认打工可以促使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
但权衡其利弊,大学生毕竟还是学生,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做兼职势必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学习,荒废了学业这是得不偿失的。
兼职工作的形式与真正的职业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真正的职业应具备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外,还要拥有一定的长期与同事交往的能力,与上级沟通的技巧,这些在兼职中很难学到。
就像整天让你去刷碗、扫地能够对你学业有多少促进作用呢?
在学校就应该专心学习,至于挣钱打工,那是将来的事,我们应该先做好自己的本份,再去谈论其他。
12.正方:
对方说要我们举例说明由打工本身的原因导致大学生受伤害或权益受损
我们辩论的题目是大学生打工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所以我们不能把大学生和打工中的任何一个拿出来说它的弊与利,正是由于大学生本身的一些问题,再加上社会对学生打工没有保障,才会有大学生打工有很多弊端之说!
在还没有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修改,大学生兼职打工市场存在法规空白的情况下;
在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打工还存在管理漏洞的情况下;
在职责不明和大学生打工的劳动权益还得不到确实的制度保障的情况下;
我们一致认为:
大学生在校期间打工弊大于利。
"
13.问:
当大学生大四毕业的时候,还是要出去实习,找工作.难道也不要出去实习,找工作吗?
对方辩友,我方一直没有表明反对大学生出去找工作,实习!
我们今晚所所讨论的是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权衡其利弊程度,我方一直坚持弊大于利这一观点!
再说,大学生毕业时,都已经基本學完其要在大学所学的所有课程,心理素质比较成熟,知识储备也比较充足!
这样出去总比在还没有毕业前强吧?
14.正方:
大学生出去打工,可以更早接触社会,融人社会。
反方:
我想对方辩友搞错了吧?
照你这样说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还有什么用,我们小学毕业就可以出去工作了,这样不是可以更早接触社会,融人社会。
15.正方:
你觉得现在的你和大学毕业后的你出去打工有什么区别?
现在的我给自己定义是一个“高中生”,只拥有高中的底子,去社会上打工时没有竞争力的,所以我不会去。
但相信通过四年在学校的认真学习,我会牢牢掌握专业知识,同时在学校社团和学生会活动中锻炼了自己,有了很好的个人素质,以一个成熟的大学生形象走向社会,信心十足地去参与竞争!
大学是我们完成高中学习任务后继续深造的又一学习阶段,既然还是学生主要任务就应还是学习,而且各高校启动助学贷款工作目的就在于保证大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所以在学习好专业技能知识后再走上社会也不迟,还有大学生打工也存在诸多弊端:
一、大学生打工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得不偿失;
二、大学生打工大都没有和用人单位签定合同,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三、大学里的各种社团也能锻炼能力;
四、商人低价雇佣大学生会冲击人才市场,引起不公平竞争,我们大学生说大但还小,社会阅历不够丰富,心理承受能力差,一旦受骗上当,尤其是女生,能否及时调整好心态呢?
再有大学生是受高等教育的准知识分子,将来是民族的精神脊梁,众所周知,知识分子一旦成为金钱的奴隶则会丧失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精神。
现在的大学生打工,都在想怎么取悦招工单位,怎么让经理老板开心,想怎么挣大钱,教授在台上讲节义,学生在台下想生意,这样的大学课堂能指望出现专心做学问的思想家、国学家吗?
无商不奸,大学生打工,涉身商海,焉能洁身自好,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终究要学一些的,而且商海无情,身处其中必须弱肉强食,冷酷无情,这与知识分子应具备的爱心是相违背的。
也有人说,大学生打工不是去学经商,只是去干一些体力活,我不禁想问一句,中国是缺有力气的体力劳动者还是缺有思想的脑力劳动者呢?
就在三四十年前,我们国家曾让知识分子劳动改造,历史已经作出评价称之为文化浩劫,难道我们希望文化浩劫在今天重演吗?
大学生是比价单纯的,所以很多奸商间大学生打工心切,就想出坏点子骗大学生的钱,近来不断曝光的大学生被假中介骗了钱,就是因为成千上万的幼稚学子给了这些骗子带来了广阔的市场。
虽然少数大学生找到了正当的工作,但都是临时性的,要么与所学专业不相干,要么打工所学对将来发展没有多大意义,比如站柜台,一旦真正工作之后就会谋求别的职业,练得再熟练得收钱工作也派不上用场了,不如让那些受中等教育的待业青年长时间从事这些职业,还有现在寒暑假很多外地大学生不回家,告诉家里是在当地打工,其实是做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打工也就成为了欺骗家人的幌子。
人这短短的一生,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要完成的事,我们处于学习阶段专于学习才是根本。
感谢刚才对方一辩慷慨激昂的陈词!
然而,纵使您舌绽兰花,也始终无法颠倒黑白。
对方辩友的论点一个比一个精彩,然而遗憾的是您说得再多也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为您的定义和前提就已经错了。
关于“打工”,《现代汉语词典》第244页是这样解释的:
打工,即是做工,而且多指临时性的。
而对于“做工”,第1830页解释为:
从事体力劳动。
可见大学生打工无论从现实还是从字典上看,大多是从事重复的低级劳动。
再看前提,讨论本辩题的目的在于它的指导意义。
也就是给予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在座的各位一个正确的指引和规劝。
而它的前提应该是我们要指导的对象有权力选择是否打工。
如果以少数不打工就无法继续求学和生存的大学生为对象,那么这个讨论将失去意义,因为条件导致了他们根本就没有选择。
在此前提之上,为了证明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我方提出以下两个标准:
第一,从个人微观角度来看,大学生打工得不偿失。
首先,我们应该把自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合理地配置。
众所周知,大学是人生中最后一个系统接受知识的关键时期,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学习。
知识不足,再能干的人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而如果我们把时间投入到打工中,只是在低级劳动中不断重复积累那些在校内工作交往也能获得的一般经验,而对将来职场交际,专业工作有帮助的特殊经验却是打工大学生所无法获得的。
因此,从投入产出来看,大学生打工,实在不是一个优化时间配置的明智之举。
其次,从人格塑造来看,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在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判断能力较弱的前提下让他们盲目进入社会,很容易导致大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习气和错误意识的影响,从而产生扭曲的心理和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地阻碍了大学生人格的塑造。
最后,大学生打工,权益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在现阶段法律尚不完善,维权成本高,大学生维权意识薄弱,法律贯彻力度不足的背景下,大学生权益遭受侵害后通常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第二,即是从社会宏观角度来看,大学生打工不利于社会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大学生是个特殊的社会团体,他们现阶段的任务是为了将来更好贡献社会而积累知识。
如果让大学生在这个时期从事那些低级劳动,显然是一种对人力资源的浪费,难免会因小失大。
(相信对方辩友也一定不会愿意放弃将来成为一个名律师,好法官的机会而迫不及待的去做一个低价优质的普通劳动力吧!
因此,大学生打工,并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良性,持续发展。
纵上所述,我方在有效选择的前提下,从个人和社会这两个标准出发,充分证明了,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11级药学班
王艳枚
20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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