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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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样本
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
中国泉州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初 步 设 计
第一册 初步设计说明书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二OO七年十二月(福州)
总院院长:
杨远东
总工程师:
李树苑
分院院长:
赵红兵
项目负责人:
陈傲
主要参加编制人员:
工艺:
赵红兵周林凡袁尚
张小刚詹键陈傲
建筑:
胡建华李 涛
结构:
李必正谢立中何远园
电气:
王英豪贾 瑟
工程经济:
徐久红 张俊
总 目 录
第一册 初步设计说明书
第二册 工程概算书
第三册 设计图纸
目 录
1.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地点及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中国泉州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
泉州市出口加工区
业主单位:
福建广汇投资有限公司
1.1.2建设规模
项目总规模:
2万m3/d
近期:
1万m3/d;远期:
2万m3/d。
1.1.3主要建设内容
(1)污水处理厂工程
①总规划控制用地面积22.56亩,近期工程用地22.56亩;
②厂内近期实施主要构筑物
按1万吨/日规模建设:
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房、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紫外线消毒池、综合楼等;
1.2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1.2.1编制依据
(1)泉州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02
(2)泉州出口加工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12
1.2.2编制原则
(1)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的法规、规范及标准;落实“福建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规划”,及“福建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
(2)在总体规划指导下,以《泉州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根据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的方针,本着需要和可能相结合、近期和远期相协调原则,使工程建设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效益;
(3)采用先进、可靠、高效、经济合理的处理工艺,选择国内外先进、可靠、高效、运行管理方便、维修简便的排水专用设备。
(4)采用现代化技术,实现科学自动化管理,做到技术可靠,运行稳定,经济合理。
(5)合理进行高程设计和设备选型,节约能源,减少动力消耗,以降低运行成本。
(6)污水厂总平面布置力求在便于施工、安装和便于维修的前期下,使各处理构筑物尽量集中,节约用地,并留有发展余地;污水管网工程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特点,尽量减少管道埋深,以降低施工费用及减少日后养护工作的困难。
(7)妥善处理处理污水收集、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栅渣,避免二次污染。
(8)排水干管在平面布置方面,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河道,主要道路及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交叉,少拆迁及破路面,减少工程造价。
(9)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把污水厂建成一个现代化的清洁式工厂。
1.2.3编制范围
本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范围为泉州市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以总体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的要求,就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方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编制本文件。
本工程初步设计按照上述有关原则和工作范围,包括下列研究内容:
(1)对泉州市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服务范围内的近、远期污水量与水质进行调查预测,确定近、远期处理规模、处理程度与建设年限;
(2)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论证;
(3)污水、污泥处理的各工艺技术方案比选,推荐优选方案;
(4)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
1.3规范和标准
(1)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2)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3)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5)GJ31-89《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6)CJ3082-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7)CJ3025-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8)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9)GB/T50265-97《泵站设计规范》
(10)GB5031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11)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12)GB5001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3)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14)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5)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6)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7)GB50016-《建筑设计防水规范》
(18)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19)《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
(20)《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91;
(21)《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23)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24)GB50054-95《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25)GB50055-93《通用用电配电设计规范》
(26)GB50062-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27)GB50052-95《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8)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9)GB50046-95《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
(30)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31)TJ19-750《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2)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33)《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34)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4工程建设产业化政策
9月,受省建设厅委托,中南市政设计院会同省规划院编制了《福建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规划》。
规划制定了福建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战略,确定了“十五”“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和建设规模,并对城市处理污水厂的布局和建设时序进行了安排,选择了适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和处理工艺,进行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场的投资和运行成本分析,提出了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的投融资渠道,建设管理体制以及实施规划的政策保障措施。
该规划对于福建省污水处理产业化推动具有指导意义。
9月,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31号文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以闽政办[]96号文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补充意见》,为污水处理产业化提供了政策依据。
这些文件明确了我省城市污水处理目标为:
至,全省设市城市至少应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
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并确定了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原则:
污水处理厂部分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向市场,面向社会经过招投标确定投资和运营主体。
城市污水管网的投资仍主要由政府承担,也能够在国有控股建设经营的前提下引入多元化投资。
2.工程概述
2.1项目开发建设的背景
泉州面积10865km2,人口728.08万,是中国著名的侨乡和台胞主要祖籍地,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宋元时代“海上丝绸之路”东端起点,历史上亨有“东方第一大港”的盛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泉州市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已发展为福建省三大城市之一,人均GDP已达13722元,比增长了近10个百分点。
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扩大出口,国务院于6月3日批准设立泉州出口加工区(国力函[]53号,见附件1)。
泉州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加工区”)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是由泉州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前身为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更名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在全省开发区清理整顿中,福建省人民政府把泉州经济开发区列为保留与重点建设的省级开发区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闽政[]14号)。
开发区已经经过国土资源部土地规划审核,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泉州出口加工区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片区,即晋江市紫帽、磁灶两个镇交界处,南接324国道,北抵紫帽山,东临紫帽镇驻地(接新建的高尔夫球场),西至磁灶镇驻地,南北长约2700米,东西宽2480米,规划总用地面积3.994km2,其中出口加工区生产用地2.958km2。
2.2工程服务范围的确定
根据《泉州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服务范围为位于泉州市市区西南的泉州市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为3.99km2,其中用于出口加工区2.95km2,配套区1.04km2。
该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2.3水量预测及工程规模
根据《泉州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泉州出口加工区东至泉州远期规划外环路,西至磁灶镇井边村曾岭自然村,南至324国道,北至紫帽镇霞茂村。
场地南北长约2700米,东西宽2480米,规划总用地面积408.7374公顷,合6131.06亩,其中出口加工区生产用地254.9827公顷(围网面积),规划一期围网203.7486公顷。
二期围网51.2341公顷,配套区118.2172公顷。
规划片区经过围网隔离形成南、北两大片区布局,即关内与关外,关内依据出口加工区的特点用围网与外界不间断隔离,主要规划用以建设标准厂房、物流保税仓库以及海关监管等。
用地性质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关外为配套服务区,主要为出口加工区提供居住、商业、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配套设施。
其中工业用地占地37.51%,公共设施用地占地2.81%,仓储用地占地3.92%,道路广场用地占地18.36%,绿化用地占地12.94%,居住用地占地7%,其余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储备用地或暂不建设用地。
污水量预测一般采用两种方法:
(1)综合指标法:
即将居民生活污水量、工业废水量及公共建设污水量统一归纳为人均综合污水量指标,根据城市污水量综合定额和规划人口进行预测污水量的一种方法。
(2)分项指标法:
即将总污水量划分为居民生活污水,宾馆、饭店、行政办公、商业贸易等公共建筑污水,工业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工业废水、地下水渗入等四部分。
由于泉州出口加工区用地主要以工业为主,加工区内人口数量受区内企业数量及企业性质的影响比较大,采用综合指标法的误差比较大,本方案主要采用分项指标法预测污水量。
2.3.1水量预测
区内用水量按照《城市给水规划工程规范》包括:
工业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公共设施用水量,其它用水量(交通设施、仓储、市政设施、浇洒道路、绿化、消防、特殊用水)。
用水量测量主要依据加工区规模,产业结构特点采用单位面积用地用水量进行预测,并参照泉州实际情况,计算结算如下表(表2-1):
表2-1泉州出口加工区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用水标准(立方米/日/公顷)
用水量(立方米/日)
工业用地
139.38
110
15331.8
公共设施用地
10.43
60
625.8
仓储用地
14.57
20
291.4
居住用地
24.55
110
2700.5
道路广场用地
68.24
20
1364.8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78
25
94.5
绿化用地
48.09
10
480.9
储备用地
36.41
50
1820
暂不建设用地
29.07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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