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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单位控烟巡查制度………………….45
24、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
登记本(样本)………………………………………………46
25、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登记本
(样本)……………………………………………………….52
26、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本(样本)….56
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的规定,本单位实行食品安全法人代表(总经理)负责制,并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承担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各部门实行部门主管责任制。
一、食品安全责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事务)
三、食品安全联系人(负责通讯、文书处理等文秘工作)
四、食品安全部门(岗位)负责人
部门
姓名
职务
职责
联系方式
采购部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食品仓库
进货查验、台账
厨房1
操作规范管理、餐用具洗消保洁、中转仓管理
厨房2
人事部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
物业部
餐余垃圾、废弃油脂处理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
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推动本单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对本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台账登记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五、对餐具的消毒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登记。
六、对场所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七、对餐厨垃圾处置及流向进行登记。
八、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情况报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食品安全员发现本单位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有权向本餐饮监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十一、其他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制度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实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入职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实行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每年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期举行食品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范培训,每人不少于20个学时。
四、实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别培训制度,采用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集团组织、餐厅派遣等多种形式进行,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资质上岗。
五、所有培训均要做好记录,派员参加其他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培训应保存培训通知、培训教材等;
自行组织的培训应保存计划、实施方案、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内容(PPT、书等教材)、考核的试卷、考试合格名单、培训的照片、总结等资料形成档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均经体检合格、持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操作卫生,特别是直接入口食品专间(凉菜间)和备餐操作人员卫生情况如洗手消毒、二次更衣、佩戴帽子、口罩等)。
六、专人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检查证件有效期,建立健康记录本;
做好“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及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调离”记录。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向广大消费者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好食品的运输、贮存、加工等环节,保证食品安全。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四、本承诺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广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分局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在采购、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顾客或员工大量发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三)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
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五)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电话: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值班电话:
(二)职责
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测预报
食品安全事件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
各相关部门要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定期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重点监管。
(二)责任报告人
1、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顾客(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报告时限要求
有关部门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同时按要求上报政府其他相关行政部门。
(四)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领导小组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五、应急响应
应急领导小组得到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尽快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并尽可能说明原因和发展趋势等。
(二)将病人送往附近的医院就诊;
协助医院做好病人呕吐的留样和吃剩食品的留样。
(三)组织保护好发生事故的现场,停止生产加工、销售、食用可疑的食品;
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料;
等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来处理。
(四)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的相关资料,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追查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的来源。
(五)追回已销售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发生事故的现场的调查、采样完毕后,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事故的现场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六、后期处置
(一)应急工作结束后,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发生事故的现场的调查结果和提出的相关意见,迅速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整改完成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才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安全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一、采购人员要求:
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和采购索证索票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
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二、采购原则:
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三、禁止采购: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
不得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不得采购无生产许可的商贩所生产的食品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四、索证索票:
采购人员采购时应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向供应商索取证照和相关购货凭据。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二)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三)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
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查验:
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采购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标签上应有品名、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品名、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六、建立采购记录(台账):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食品添加剂:
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设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八、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
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九、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
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十、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
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一、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
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十二、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
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
使用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二、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三、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四、购入食品添加剂时,应当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应索取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五、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罂粟粉、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六、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
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七、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八、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九、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设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
和自制调味料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一、购入食品添加剂时,应当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二、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中文标签,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罂粟壳、罂粟粉等卫生部规定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物品。
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设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品种及相关使用情况应报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凡未备案的食品添加剂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七、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公示火锅底料或饮料、调味品的配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
八、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留样制度
一、集体食堂、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聚餐超过100人宴会应实行食品成品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应设专人负责。
二、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72小时。
三、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四、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五、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六、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求上锁。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配备足量的冰箱、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
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四、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五、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
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六、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
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七、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
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八、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九、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
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规格、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索票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十、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
十一、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
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粗加工及切配
管理制度
一、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
粗加工必须在专用区域内操作。
二、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
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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