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经济法差异论文2300字西方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289417
- 上传时间:2022-11-22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3.23KB
中西方经济法差异论文2300字西方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Word下载.docx
《中西方经济法差异论文2300字西方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西方经济法差异论文2300字西方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Word下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中西方经济法生成差异表现
(一)经济背景和启动因素具有差异
我国的经济法产生原因比较独特,首先其不是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自然产生,也不是因为市场的自由竞争环境需要规范而产生,而是由于国家推进改革开放以及国家相关体制改革,而作为“法制工程”一部分,为了国家经济应对外部挑战以及时代需要而出现的。
这种启动方式并不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因素推动的,而是由政府作为主要力量直接推动,属于政府推动性。
而西方则是资本主义经济市场由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向垄断型的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其遵循的是社会生活中各类经济条件在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而出现的,属于市场自我完善,自行演化的那种类型。
(二)经济体系形成的路径不同
根据经济法的内容,其包括两个部分,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则法部分。
通过西方经济法体系的形成过程,市场规则法要早于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则法产生于资本主义私人垄断时期,但宏观调控法则部分则是在后来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产生的。
其产生的顺序则和中国的经济法相反,在中国,宏观调控法是最先产生的,而市场规则法则是我国推进市场体制,是经济法在市场中已经获得一定的检验,具有了一定的实际基础之后才产生的。
在经济法出现之前,社会关系的调整方面,西方主要依靠民商法,杰出代表有法国拿破仑时期出台的《民法典》。
中国有所不同,中国经济法的产生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计划商品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诞生的。
因此,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成为了我国首部经济法,后来相继出现了《个人所得税法》之类经济法,在十四大之后,党和国家进一步落实法制建设,对经济立法投入了较多的关注,经济立法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具备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体系的雏形。
在这个时期,市场规则法才迅速发展,和先前发展的宏观调控共同组成了我国经济法的主体部分。
二、中西方经济法生成道路差异形成原因
(一)经济动因和市场基础差异的影响
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经历过血腥的原始积累过程,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完成了这个阶段之后,随着工业革命的持续推进,都相继进入了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国家的经济政策也由原始时期的重商主义向西方放任主义转变,不过由于放任主义容易导致生产的集中,出现垄断,会致使自由市场失灵,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对市场失灵进行调控,因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市场的缺陷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之前,经济体制属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遏制了人的创造性,这种经济体制的实施完全依赖于作为计划主体的政府官员。
但是政府官员与受市场利益驱动的人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其计划并不会比其他任何的组织的规则和结构更合理。
以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导致了我国经济体制效率和发展动力的缺乏,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动荡。
为了改变这种失败,国家在改革的过程中,开始有计划的引入市场的力量,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相结合,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经济法诞生了。
因此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动因就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
另外一条根本原因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法是在拥有了完备的市场基础和生成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中国是在市场环境不太完善以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建立的。
(二)中西方经济法生产文化背景差异的影响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非常重视人的自主性以及独立性,契约和竞争就是在这样的精神特质的引导下,以及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而出现的,因此西方经济法的出现是其文化发展的必然。
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无节制发展,为民商法带来了一些难以解决的权力滥用以及垄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当冲突加剧的时候,问题就不可避免的转移到了政治层面,在经历了经济危机后,干预主义开始产生,同时伴随着干预的进一步加强,就产生了一个不能归于传统私法和公法的新领域,西方经济法就产生了。
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不能催生民商法和经济法,这是中国经济法产生、发展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存在很大不同的原因。
这也决定了中国经济法只能依靠政府的外力推动,由于中国没有相应的文化背景推动经济法的产生,同时还会受到这种文化所带来的强大阻力,可以说阻碍作用远超过促进作用。
中国的传统文化非常注重礼治和伦理的传统,人权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使得人治成为可能,其是一种牢固的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这与经济法需要的科学、民主以及理性精神难以契合。
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现有的选择,中西方由于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同,注定了中国与西方之间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道路是不同的。
所以,对中国经济法,既要充分借鉴西方经济立法的优秀部分,同时结合中国实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个性的独特经济法道路。
西方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二):
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差异的文化解释
摘要:
中西方经济法在经济背景及启动因素、法律体系形成的路径、生成的民商法秩序基础、社会本位和发展起点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中西方经济法赖以生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中西经济法生成道路的差异。
其中,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是两者差异存在的重要原因,从文化的视角可以从更深的层面审视和解释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
中西方经济法;
产生发展;
文化
中图分类号:
D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4-0544(2007)11-0141-03
一、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差异分析
经济法现象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共同趋势,从根本上说,科学意义上的经济法,同样是植根于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以尊重市场机制为前提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所以各国经济法就存在可比的基础,也就产生了可比的必要。
[1]中西方经济法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从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干预、协调、平衡和调节,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率的兼顾,实现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中西方经济法赖以生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中西经济法生成道路的差异,通过对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历史轨迹的分析,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差异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就经济背景及启动因素而言,我国经济法并非脱胎于自由竞争的经济环境,并非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水到渠成的产物,而是政府在推行体制改革与改革开放过程中作为‘法制工程’的一部分,同时亦是国家作为主体在应对外部挑战与时代要求时的一种积极回应。
[3]其启动因素并非社会内部自发产生,而是政府这一外部力量的直接推动,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实际上是政府自身自觉地从漫无边际的管理不断放权的过程,属于政府推进型。
而西方经济法则是在自由市场经济向垄断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经济条件不断成熟的背景下产生的。
至于其具体途径,则为市场失灵--民商法无以弥补--为限制自由主义国家进行干预--经济法产生,其为市场经济内部不断完善的产物,属于自然演进型。
2.中西方经济法体系形成的路径不同。
经济法主要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部分组成。
在西方经济法体系形成过程中,一般来说,市场规制法先于宏观调控法产生,市场规制法产生于私人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宏观调控法产生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而在中国经济法体系中,最先产生的是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是在经济法得到初步发展后才产生的。
[4]西方经济法出现之前,调整经济关系的主要是民商法。
《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明治民法典》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西方国家在经济法出现之初十分重视市场秩序规制立法,二十世纪中期以来都强调对经济实行宏观管理与监督,着手制定各种不同的计划,试图在“无形之手”和“国家之手”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点。
[5]中国经济法体系形成路径与其不同。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的转换,经济法在中国诞生了。
1979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首部经济法。
这期间的经济法还有《统计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
党的十四大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抓住法制建设的契机,重视经济立法,从而使我国经济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法体系。
这一阶段,市场规制法异军突起,和先前发展起来的宏观调控法一起组成了我国经济法的主体部分。
3.中西方经济生成的民商法秩序基础不同。
中国历史上过于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及相应的自给自足封闭的经济形式,加上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市场经济的扼杀以及受苏联否认私法存在观念,导致我国市场经济基础薄弱,横向经济关系萎缩,反映在法律上,即为民商法缺位,相关立法几近空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微观经济日渐放活,政府职能也不断转变。
民商法、经济法等几乎同时上马,这也是导致后来各部门法之间脉络不清及地盘之争的原因所在。
而西方的市场经济由于是不断发展逐渐自然成熟的过程,故与此相对应,各种调控经济行为的法律制度也不断孕育、分离、独立、成熟。
在继刑法、民商法及行政法充分发展之后,经济法也自然分娩了。
西方经济法是在民商法发达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产生是为了弥补民商法调节经济关系的不足,走的是一条“反民法”、“异民法”的道路,中国经济法是民商法缺位下发展起来,其产生并非为弥补民商法不足,走的是一条同民商法同生同荣、共同发展的道路。
4.中西方经济法社会本位形成路径是反向的。
在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阶段,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通过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来配置资源,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尊重个人选择发展到了顶点,但是,个人权利的极度推崇带来了社会公共利益被忽视和侵犯的严重弊端,导致个人利益也无法很好实现。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对个人利益的一定限制来实现社会的利益,并普遍加强了对经济的介入,以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的干预和谐互动,从而导致经济法这一新型法律的出现。
可见,西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在个体本位上发展起来,是对个体本位的扬弃。
中国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由国家本位发展而来,是对国家本位的修正。
在计划体制下,整个国家的资源都通过计划由政府官员的配置,而资源配置的指针是国家利益的满足,而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被严重忽视。
由计划作为资源配置手段而导致的政府垄断必然会使我国经济体制失去效率和发展动力,从而引发社会危机,必然要求在计划体制中引入市场力量,在“国家之手”和“市场之手”的结合过程中,中国经济法也就应运而生。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迈进,随着“国家之手”和“市场之手”的协同作战,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日益必然得到尊重。
5.中西方经济法发展起点和规制重点不同。
中国经济法是从打破政府垄断、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开始的,从一开始就以放松政府管制、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行为为己任。
西方与中国社会市民社会建构完全是相反的,西方市民社会是自然生成的,政治国家的出现是其内在需求的必然结果,中国不是由市民社会呼唤和扶植国家,而是国家呼唤和培植市民社会,这就造成了中国市民社会建构对国家的高度依赖性和市民社会的人工培植性。
[6]中西方市民社会建构的差异影响到中西经济法生成民商法秩序基础和对“国家之手”依赖性的差异。
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国市民社会很幼稚,还不能发挥对政治国家的制衡作用,如果任“国家之手”随意干预,中国经济法发展所需要的市民社会基础将逐渐萎缩。
这就决定了我们既要发挥“国家之手”对经济的调控作用,更重要的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行为。
西方经济法产生于自由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起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因垄断、不正当竞争而损害的市场正常的竞争机制,发展起点和重点在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二、中西文化的差异分析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但不能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创造,而是只能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传统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7]西方有“怎么信仰就怎么生活”的谚语。
文化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传统。
中西文化的差异必然会对建构于上的具有现代性的经济法打下不同的印记,从文化的视角可以从更深的层面去审视中西经济法产生发展道路差异的原因所在。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精神产品的总和,主要包括人类所创造的制度文化和思想文化。
综合一些权威的较有深度的客观概括中西文化基本差异的理论,[8]笔者认为,相对而言,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有四个方面:
1.对待自然态度价值方面的差异——天人合一与征服自然。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思想模式,中国传统哲学儒家、道家、墨家和中国文学、艺术都把自然看作是文化流行的有机整体,是可以和人感应的有情宇宙,认为人应尊重自然;
而西方文化则把自然作为人类认识的对象,把自然宇宙看作是人类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强调主客两分,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注意发挥人对自然的主体性和人对统治者的主体性——前者为科学,后者为民主。
2.在人性问题上的差异——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
中国传统文化倾向人性本善,西方传统文化倾向于认为人性本恶。
这种对人性的看法决定了中西方不同的行为、观念模式。
如果一个人认为人性本恶,人生下来就有原罪,人的恶是与生俱来的,那么他就会接受和理解现实中恶的人和事,包括自己的恶的想法和做法,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会努力地去克服恶。
西方的政治体制也体现了克服、限制错误发生的观念,比如“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实际上含有一种权力之间互相制衡、监督使被监督的对象免于犯错误的意味。
上述观念和行为模式构成了西方文化的“罪文化”的特征。
一个人如果认为为性本善,人之初性本善,他就会对人和事充满美好期望,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文化带有“羞耻文化”的特征,形成了重伦理重德治的传统。
3.在对个人定位上的差异——家庭本位和个人本位。
印度人是在永恒的意义上理解自我,中国人是在“关系”的意义上理解自我,而西方人则是在个体意义上理解自我;
由于在个体意义上理解自我,自我就是权利、义务、尊严、心理和生理等诸要素的实体,由于在“关系”意义上理解自我,自我就是各种关系、各种角色的复合,由于在“永恒”意义上理解自我,自我就是摆脱尘世之累的如来境界。
4.在思维方式上差异——重视和谐与重视斗争。
看中和谐、坚持中道,是浸透中华民族文化每一个毛孔的精神。
西方传统文化认为,社会冲突是由于争夺社会地位、权利、资源及价值观不同而引起的,这种斗争可以促进社会权利关系的改善,新社会规范的创立以及社会系统适应能力的提高,防止整个社会出现严重的分裂和分解。
三、中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差异的文化解释
在全球化的大潮中,文化之间的相互碰撞和相互吸收是必然趋势。
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对我国传统文化精华的继承和对西方先进文化的借鉴。
但文化的变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比如日本的现代化程度有目共睹,其法律改革也以“泰西主义”脱亚入欧的宗旨而闻名全球,但是日本人的厌诉情结依然紧锁,温情脉脉的调解制度远比“非白即黑”的法庭诉讼更受欢迎。
[9]具有现代性质的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需要契约自由、需要民主和权利的文化背景,需要法治和有限政府的理念支持。
纵观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它特有的家族本位和和谐理念总的来说无法与契约精神、竞争意识联系在一起的。
在这种宗法式的社会结构中,个人的权利、利益是靠家长来维持,个人既不可能有大量的私有财产,也不能因为具有一定的私有财产而脱离家庭,更不可能通过交换走向社会。
因而不会产生交换的欲求和竞争的意识,建国以来“集体主义”思想成为我们的精神力量,个人权利也没有得到尊重。
人性本善和家族本位相结合,形成了中华民族重伦理、重礼治的传统,形成礼与法的相互渗透结合,“引礼入法”在制度上将中国的政治和法律定格在君权至上,使人治成为必然和可能。
总的来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少民商法和经济法生长的土壤,经济法也就没有民商法秩序基础,其产生也不可能是为弥补民商法之不足。
中国传统文化作为特定民族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主导性的生存模式,它体现的是典型的农业文明精神,它无法与现代工业文明的科学、民主、理性的精神契合。
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要从现代化的阻滞力变为现代化的内在驱动力,则必须经历深刻的、根本性的转型或重建。
中国的现代化是属于外发型的,是外部刺激引发或外在力量直接促成的传导性的社会变迁。
体现在法律建设上,则是一种变法式的或者说是“政府推进型”的法律现代化过程。
中国的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起来的,两者因此都带有浓烈的人工培植性和内含强烈的权力因子。
事实上,中国经济法就是从改变旧的经济体制,转变政府经济职能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我们也应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可供经济法利用的文化资源,如中国文化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注重合作,注重家庭伦理、个人修养,注重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等,这些积极因素对于建构我国经济法是大有裨益的,但必须以现代法治理念加以发掘和创造性转化。
中国传统文化中许多因素毫无疑问可以作为中国现代化的积极因素而被整合到中国社会的新文化中,但是必须注意这是一种文化整合,它是将中国传统法文化整合到以科学技术理性和人本精神为标志的工业文明精神之中。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文艺复兴、光荣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和工业革命以来,形成了一种浓厚的权利本位、个人主义文化传统。
这种文化传统强调“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重个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而然会产生契约精神和竞争理念。
与之相随的必然是对权力的不信任和对权力制约,有限政府和法治理念是其个人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曾说:
“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交换的文化实质上就是权利的文化。
由是可见,西方民商法的产生有其文化上的必然性。
个人主义和竞争的无限制的发展必须会带来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权利滥用、垄断、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当市场主体的利益冲突无法继续在私人领域内部得以解决,冲突便会向政治层面转移,从而使干预主义得以产生;
而随着资本集中和国家干预的加强,在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过程中,便产生了不完全归于传统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的一个新领域,这是对古典的私法制度的突破。
[10]这就是西方经济法产生的文化原因。
总的来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民商法和经济法所需要的文化土壤,这就使中国经济法的发育方式和发展起点不同于西方经济法。
由于中国经济法和民商法缺乏内在的文化根基,决定了它们只能依靠政府外力的主导建构。
因为没有相应的文化背景,经济法和民商法都会在实践中必然会遇到传统的强力阻击。
中国政府不仅要承担建构市场体系的任务,而目还应当承担培育市场文化的重任,向社会公众灌输市场经济观念,逐渐培育起“法治国家”所需要的文化背景。
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政府要成为守法的模范,对中国这种具有浓厚的“人治”文化传统的国家来说,政府守法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对中国经济法来说,一方面要强调政府去干预经济,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为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确立规范、划定边界,可见,中国经济法的重点应是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行为。
西方传统文化有着民商法和经济法所需要的浓郁的权利和文化法治传统,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西方经济法主要以弥补民商法不足为目的,它的重点在于规制市场竞争行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西方 经济法 差异 论文 2300 西方 毕业论文 范文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