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语文教育及蒙学教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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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能食食,教以右手。
能言,男唯女俞;
男鼙革,女鞶丝。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
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
九年,教之数日。
十年,出就外傅。
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
成童舞《象》,学射御。
“成童”为十五岁,按照古代“十五入大学”的说法,则已不属“小学”教育了。
可以看出,《内则》是按年龄的增长来设计教学内容的。
其中六岁教数与方位,八岁教谦让的礼节,九岁教计算日期,这几年的教育似乎都是放在家庭中进行的。
只有十岁以后的”出就外傅”,大体与“小学”相当,而学习的内容为“书计“。
到了十三岁,所学的内容又有些变化,有乐、诗和舞。
到了十五岁后,才学习射御。
这种安排,同《周礼·
地官司徒》的说法不完全一致。
它是否能代表当时的“小学”教育内容,不敢妄论,但可以想见的是,在中国古人的观念里,对儿童的教育,应根据其年龄的大小而安排学业内容。
这一点,客观上表明了中国古人对儿童教育内容(或小学课程)设置的心理学基础,是有着一些朦胧的意识的。
《礼记》另一段较多被人引用的材料是《王制》中的一段话:
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
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
升於司徒者,不征於乡;
升於学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书。
王大子、王子、群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通(嫡)子、国之俊选,皆造焉。
凡入学以齿。
这里的“诗书礼乐以造士”向来同《周礼》的“礼乐射御书数”一起,被用来说明先秦尤其是西周时期小学的教育内容。
《王制》的这种说法究竟是行能体现先秦甚或西周的儿童教育内容,因《王制》本身的成书年代尚待确证而难以肯定。
不过,《王制》对教育内容的设想,同《周礼》的“六艺”一道,对后代中国小学的教育内容产生了巨大影响。
分析《周礼》、《礼记》的相关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所涉及的教育内容基本上可以区分为这样几个方面:
道德教育:
以“礼”为代表:
审美教育:
以“乐”为代表;
知识教育:
以“诗书”、“书数”或“书计”等为代表;
技能圳练:
以“射御”为代表。
2《尚书大传》,《汉书》等有关儿童教育内容的记载
《尚书大传·
略说》,《汉书·
食货志》、何休《春秋公羊解诂》、《白虎通德论·
辟雍》诸书中有关小学的记载,也是今人用来描述先秦乃至西周小学教育内容的主要材料。
归纳这些材料,我们可以把中国古代早期小学的教育内容划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学书计、学小艺。
这类记载见于《大戴礼记·
保傅》、《汉书》、《白虎通》。
其中《汉书·
食货志》在“书计”之外,多了“六甲、五方”。
这一方面的内容,同《周礼》、《礼记》中的“书数”、“书记”是一致的。
二是“见小节,践小义”,见于《尚书大传》、《大戴礼记·
保傅》、《汉书》。
这一方面的内容,同《周礼》、《礼记》中的“礼乐”是一致的。
可以看出,这两个方面实际上是属知识学习和行为规范训练。
但是,由于这些书对入小学年龄的记载不完全一致,它们也不能确证。
可考的是,《尚书大传》的作者伏胜,本为秦博士,汉文帝时年九十余,晁错往学《尚书》。
考晁错在汉文帝前元十五年(公元前165年)举贤良,就学伏胜事在此前。
以此推算,则伏胜应生于公元前255的以前,为战国(前475-前221年)未期。
如果《尚书大传》真为伏胜所作且记载无误,则可推算至少在战国时代已有小学存在,并且是按照所谓“小节、小艺”进行教学的。
总的来说,先秦时代关于小学教育的小学教育课程的设置状况历史记载比较少见,已有的记载也不一定能准确反映当时的小学教育实际。
不过,从先秦时代已有较高水平的数学、天文学、医学、文学等观念和技术,我们可以推想,如果那时没有相应的教育,则这种思想和技术水平是难以达到的。
而这种教育中,不能排除包含小学教育(儿童教育)的可能性。
因此,上述各类著作中的材料,应该能有一定程度上反映先秦的小学教育内容。
(二)汉魏六朝小学教育的课程
有关汉魏朝小学教育课程设置的史料也非常少见。
比较明确的大概只有王充《论衡·
自纪篇》和崔寔《四民月令》中的一点记载。
1、王充《论衡·
自纪篇》所反映的小学教育课程
在《论衡·
自纪篇》中,王充曾描述过他自己小时在“书馆”的学习情形:
八岁出于书馆。
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
充书日进,又无过失。
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
从这条材料看,在东汉时期,蒙馆大概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书馆”,另一种是比“书馆”水平略高的蒙养学校(“经馆”)。
其中,书馆的主要课程似乎只有学“书”一项。
“书”指书写,即写字。
这一点同汉代律令中关于儿童讽书为史的条文是一致的。
在儿童学习写达达到一定水平后,再转去学习儒家经典。
从王充所云的“日讽千字”来看,似乎在后一类蒙养学校中,对儒家经典的教学是以“讽”为主的。
不过,书馆的习“书”应该包含了识字的内容,而教习儒家经典的蒙学在学习内容上也不完全一样。
因此,这两类蒙馆的课程实际上也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类(书馆):
识字、写字;
第二类(经馆):
习经(多经或专经)、粗解经义。
从这些内容来看,这类蒙馆似乎是以知识技能传授为主的。
2、崔宴《四民月令》所反映的小学教育课程
崔宴的《四民月令》也涉及到当时小学的课程:
(正月农事未起),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
八月署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
冬十一月,砚冰冻,命幼童入学,读《孝经》、《论语》、篇章。
注云:
“篇章,谓六甲、九九、《急就》、《三苍》之属。
”按:
《隋书·
经籍志》在小学诸书目后云:
“其字义训读,则有《史籀篇》、《苍颉篇》、《三苍》、《埤苍》、《广苍》诸篇章”。
可以看出,所谓的“篇章”,其实包含了方位、算术和识字诸方面的内容。
从《四民月令》的记载看,在东汉未期,小学的课程基本上还是以识字、计算为主,同时习《论语》和《孝经》。
而且课程的设置,因入学的不同而有些微差异。
3、其他记载所反映的小学教育课程
从正史所记载的小学教材及一些人物的学习经历中,我们也可以对汉魏六朝的小学课程作一点推测。
课业所体现的小学教材,可以从下章中看出,故上下级不赘归纳各类人物学习经历的材料,小学课程内容可分为五类。
其一懦经。
几乎《五经》的每一部,都曾用以教育儿童。
如东汉明帝“十岁能通《春秋》,光武奇之。
后立为皇太子,学通《尚书》”。
;
寇恂“修乡校,教生徒,聘能为《左氏春秋》者,亲受学焉”;
马续“七岁能通《论语》,十三明《尚书》,十六浩《诗》”;
崔骃“年十三,能通《诗》,《易》,《春秋》,博学有伟才”。
其二《论语》和《孝经》。
如王涣“为洛阳令,书佐无事,令读《孝经》”;
邴原年十一人书舍,“一冬之间,诵《孝经》、《论语》”;
张讥“年十四,通《孝经》、《论语》”。
其三道家经典。
如范升“九岁通《论语》、《孝经》。
及长,习《粱丘易》、《老子》”;
刘昭“七岁通《老》、《庄》义”;
庾子陵“七岁能言玄理”。
其四“史书”,亦即前文屡屡提及的“书”和“篇章”。
如王尊“少孤,……尊窃学问,能史书”;
又《汉书·
贡舜传》“史书而仕宦”。
其五算数。
《汉书·
律所志》在涉及十进记数法时说道:
“其法在算术,宜于天下,小学是则。
”可见算数在汉代的小学教育中仍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古代著名的数学著作《九章算术》即产生于汉代,亦从侧面表明了汉代数学教学的发展水平。
而《九章算术》在后代是被当作各类蒙学课本的。
如魏晋时期,刘魏再给《九章算术》作注,自云。
“徽幼习《九章》,可见此书是确实被用于儿童教育的。
类似的记载还可列出一些。
这些材料显示出当时的儿童教育内容,基本以识字、写字(“史书”)和诵习《五经》以及儒家典籍《孝经》、《论语》为主,也有一些涉及到道家经典。
因此,以儿童为教育对象的各类小学,自然不应该将这类内容排除在外。
值得注意的是,为我们现代教育学所习用的”课程”一词,在晋代就已经出现了。
东晋孝武帝,殷茂曾上书请求群臣子弟学,其中云:
自大晋中兴,肇基江左,崇明学校,修建庠序,公卿子弟,并入国学。
寻值多故,训业不终。
陛下以圣德玄一,思隆前美,顺通居方,导达物性,兴复儒肆,佥与后生。
自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
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窃谓群臣内外,清官子侄,普应入学,制以课程。
推绎这段话的意思,所谓的“制以课程”,是指订立学业进度和考核方式,这种说法,与现代的“课程”概念不完全一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汉魏六朝时代,中国的儿童救育课程(包括小学)是比较单一的,即识字、写字、计算训练和学习一些儒家典籍。
而且,并非所有的小学都没有上面这些内容。
不同小学的教学内容在实际的安排上,有着非常大的差异,而小学的类型因之也有一些不同。
如书馆以教字、写字为主,经馆以教经典为主。
不过,通观汉魏时期的小学教育,也可以看出,即便是学习懦经的儿童,在此之前都需要进行基本的识字和写字训练。
而在教习儒经的小学中,《孝经》和《论语》的学习往住是优先的,之后才是真正的经典《五经》中的一经或几经)学习。
(三)隋唐时代的小学课程
隋唐时代,小学的课程开始有了较大变化一方面,由于对传统懦学的重视,儒经的学习仍是小学教育的主要内容;
另一方面,为了适应科举制的需要,当时的小学教育叉发展出了其他内容。
1、隋唐时代小学课程概迷
隋唐时代的小学课程,直接的材料仍付阙如。
从涉及当时儿童教育内容的有关记载中,我们大略可以将那时的小学课程分为五个方面。
其一识字。
这方面的情形同以前差不多,只是由于时代的更替,用于识字和写字的教材有了一些变化。
典型的事例是,在前期非常流行的《急就章》,已经让位于《千字文》和其他教材。
如尹守贞,“七岁诵三雅,能通书契训诂之义,识草术鸟兽之名”。
其二经史。
经史的教学仍是当时儿童教育的主要内容。
这方面的材料,广泛见于各类传记史料中。
其中如权德舆《唐湖南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李公遗爱碑》载,李巽任职湖南时,“稽先师之教,以进儒术;
庠塾经明,岁时计偕”,则是以地方官员的身份而倡导学习儒经。
刘知在自叙少年学习的经历时也说:
年在纨绮,便受《古文尚书》。
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
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
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书而听。
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
因窃叹曰:
“若使书皆如此,吾不复怠矣。
”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期年而讲诵都异。
于时年甫十有二矣。
……次又读《史》、《汉》、《三国志》。
虽然刘氏这里所说的是家学。
但由此可以窥见的是,在唐代,儿童对经籍、史书的学习似乎从很小的年龄就开始了,而且所学的内容也有相当难度。
其三诗赋文章。
在唐代的小学教育中,诗赋文章的教学占有重要地位。
史籍中这类记载也很常见。
如元稹云:
“予于平水市中,见村校诸童竞习诗,招而问之,皆对曰:
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
”明确记载了唐代乡村小学教习诗赋。
他如唐高东第四子许,“年六岁,永徽二年,封雍王,……能日诵古诗赋五百余言,受业于学士徐齐聃,精勤不倦,高宗甚爱之”;
御宗元自云“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
白居易自云“及五六岁,便学为诗。
九岁,谙识声韵”;
元稹“九岁学赋诗,长者往往惊其可教”;
等等。
其四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是中国古代小学教育的一个传统,唐代自然也不会例外。
这可以从唐代在小学和儿童教育中大力提倡教习《孝经》的做法上看出。
其五其他。
如书法、律、算、道家经典、佛经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当时小学的教育内容。
其中书法和算学可能还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唐代保存和流传下来的书法教学的论文和算学著作相当多,应该都能够说明这一点。
在《全唐文》中,我们还见到《对学书判》之类的判文,其试题中有“丁学盘孟书,庚相为引重”语。
此为书学例。
《缉古算经》的作者王孝通,自云“长自闾阎,少小学算”,可见在唐代乡村之间,算学的教学的确是存在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唐代大文豪柳宗元的著作中,我们看到唐人对经籍史书等的学习,有一定的程序要求:
大都文以行为本,在先诚其中。
其外者当先读《六经》,次《论语》、孟柯书,皆经言;
《左氏》、《国语》、屈原之辞,稍采取之;
谷梁子、太史公甚峻洁,可以出入;
馀书俟文成异日讨也。
柳宗元的这段话是针对作文而言,却也体现了在唐人的观念里,各门科目的学习,是有先后主次之分的。
2.唐代的学校制度对小学课程的影响
尽管唐代并没有在制度上全面确立小学教育在国家整体教育部署中的地位,但其学校制度无疑对当时小学教育的课程设置有着影响。
唐代中央设有国子监。
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和广文馆。
除律学、书学、算学限招八品以下官员之子以及通晓这些学问的普通民众子弟外,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对招生对象都有严格的规定。
此外,在年龄上则规定律学生为18~25岁,其余各学为14~19岁。
国家监实行分科教学。
除律学、书学、算学各自代表不同的专科方向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的教学方式完全相同,都按《周礼》、《礼仪》、《礼记》、《毛诗》、《春秋左传》分五个专业方向进行教学。
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的课程设置如下:
课程
内容
修业年限
公共课
《论语》、《孝经》、《老子》
共1年
专业课
《尚书》、《春秋公羊传》、《榖梁传》
各1.5年
《周易》、《毛诗》、《周礼》、《仪礼》
各2年
《礼记》、《春秋左传》
各3年
选修课
隶书、时务策和《国语》、《说文》、《字林》、《三仓》、《尔雅》
空闲时习之
备注
1.《周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为小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礼记》、《春秋左传》为大经。
《论语》、《孝经》、《老子》作中经看待。
2.学生一经未习完,不得改习他经。
3.每旬放假一天。
每年五月放田假,九月放授衣假。
4.正课之外,还需学习吉礼、凶礼。
律学、书学、算学的教学内容比较单一。
其中律学以各种律令为专业必修课,兼习判案的格式和案例;
书学以《三体石经》(限三年习完)、《说文解字》(限二年习完)、《字林》(限1年习完)为专业必修课,兼习其他字书。
算学的课程设置如下:
专业
必修课
1
《孙子算经》、《五曹算经》
《张丘建算经》、《夏侯阳处经》
各1年
《周髀算经》、《五经算术》
《九章算术》、《海岛算经》
共3年
2
《缀术》
4年
《缉古算术》
3年
两专业有公共课《数术记遗》、《董泉三等数》
显而易见,国子监中各学的课程设置,本身就要求各学的学生具备相应的基础知识。
但是,在唐代的学校结构中,地方官学同国子监在教育程度上是完全一样的。
换句话说,除了行政隶属的级别有高低之外,地方官学的教育同国子监并无不同。
因此,这批进入国子监学习的学生和在地方学校学习的学生,在进入各学校前,就应该完成相应的基本训练。
从国子监的学生人学年龄来看,这种训练显然应该是在儿童阶段就完成了,这其中当然包含了小学教育。
如罗响在庐江,“命乡塾党庠,缉其墙室,乡先生总童冠子弟,以淹中之《礼》、田何之《易》、上代帝王遗书与《鲁春秋》及百王之言以教之”,这里的“童冠子弟”就包含了幼童。
我们在上文罗列的各类材料,也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不过,唐代学控制度之影响到小学课程的设置,更深的原因还在于当时的科举制,从《新唐书》等书的记载看,唐代的科举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
此外还有童子科。
童子科限十岁以下,对考试内容的要求显然会直接影响到当时的小学教育其他各科的考试内容也各有特点,无疑都会影响当时的各类学校教育。
如明算科,即“试《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缀术》、《缉古》”。
这些内容同国子监算学的学习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科举考试设置这些科目,应该说对唐代小学课程的多样化是有促进作用的。
此外,科举对唐代小学教育也有一些负面影响。
这种负面影响就是由于急功近利,小学的教育课程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
时人张参就曾就此发表过议论:
今制:
国子监里书学博士,立《说文》、《石经》、《字林》之学,举其文义,岁登下之,亦古小学也。
自顷考功、礼部课试贡举,务于取人之急,许以所习寿通。
人苟趋便,不求当吾,字失六书,犹为壹事,《五经》本文荡而无守矣。
国子监尚且如斯,等而下之,其他各类学校的教育就可想而知了。
(四)隋唐及其以前小学教育课程的特点
虽然“课程”一词在唐代以前就已经出现,但从比较严格的意义上说,在隋唐以前,中国并没有一种可以称之为“课程论”的课程学说。
我们以上的考察,只是为了让读者便于看出中国古代小学对实际教学内容的区分和安排,并无意于将它们同我们今天所说的“课程”相提并论。
但是,对隋唐及其以前的小学来说,教育内容的安排往往同设学的规模和教师的身份、学识相关联,并不具备多
大的计划性。
因此,同后代相比,隋唐及其以前的小学教育课程至少表现出四个特点。
第一,除先秦的“六艺”可能还带有学科区分的色彩外,汉唐间的小学课程都是以教材的形式而不是以学科编排的形式体现的,因此,除教材本身所显示的特征(知识或道德)外,小学里并没有不同学科的划分。
第二,对于不同的小学来说,其教学内容不完全相同,但都比较单一,故课程的设置基本谈不上“有组织、有计划”。
第三,小学教育内容的设置,往往同政府的某些教育行为联系在一起。
从汉到唐,各类小学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都与政府的某些教育政策相关。
典型的事例如汉唐间《论语》和《孝经》大量应用于小学教育,成为小学教育中持久稳固的内容,这都与各朝对两书的推重有关。
汉文帝时,即设有《论语》、《孝经》博士,显示出汉初统治者对两书的重视。
汉平帝时在庠序设《孝经》师,则是以行政命令将《孝经》推广到民间。
魏晋时代,《论语》和《孝经》仍是当时小学和儿童教育中非常流行的课本。
这自然也是受到了当时官方行为的影响。
据记载,几乎魏晋六朝各朝的帝王,都曾讲读过《孝经》和《论语》。
这种讲读虽然不限于小学教育,但无疑会影响到社会上一般民众子弟的教育。
在唐代,《孝经》既是“童子科”的考试内容之一,也是国子监中的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共同课程。
唐玄宗时,又明令老百姓读《孝经》,这些做法自然会对当时的小学教育内容产生影响。
”
第四,不同小学的课程在内容深度上不完全一致。
这一点,在王充《论衡·
自纪篇》以及上文对各朝课程的考察中就可以看出。
推测导致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大约在于当时的小学并没有特别规范的设置要求,也没有规范的课程设置纲领。
除中央政府设立的小学可能情形会好一些外,乡村小学的设置完全依赖于设置者本人对小学教育的认识水平和自身的学识。
比如教习经书还有分经的不同,这些都显然同任教者自己的知识水平有关。
不过,我们对隋唐及其以前小学教育课程的考察,是依据现存史料作出的。
由于这些史料都不具体,这种考察不能说就展现了那时小学课程设置的原貌。
从汉唐间有不少小学是专门教习识字、写字的情形看,当时儿童教育课程的进度还是有所区分的。
因此,从一般情形推断,小学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对所教的内容也应该有着相应的进度划分。
二、宋元小学的课程
宋元两代小学课程的设置,因小学被纳人国家整体教育部署而趋于规范,同时由于思想界新思潮的出现,对小学教育的理论探讨逐步加深,有关小学课程编制的思想开始大量出现。
(一)宋代小学的课程
宋代的小学,从开办的性质上来分,大体可以分为官办和民办两种。
由于这种性质的不同,小学的课程设置也不完全一样。
1.宋代官办小学的课程
宋代的官办小学,有诸王官小学、宗学中的小学、内小学、国于监小学(在京小学)和地方小学几种类型。
除诸王宫小学、宗学小学、内小学是为宗室年少子弟专门设立而外,其他小学的招生对象基本上来自各类符合招生条件的阶层。
这些小学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都是有着一定的规定的。
据《宋会要·
崇懦二》记载。
崇宁五年(1106年)十二日二十三日,学制局言:
“小学虽有置历诵经、随其长少设为课程之制,仍依太学生例,量破饮食。
”所谓“置历诵经、随其少长设为课程”,是指订立诵经的日程,并根据学生年龄的大小而确定课业的进度(包括考试)。
似乎当时在官方的政策中,对小学教育的课业还有一些硬性的规定。
(1)宗室所设各类小学的课程
各类宗室小学的课程,史料中也缺乏明确具体的记载真宗大中祥符三年令年龄十岁以上的宗子就学教授,“受经学书”;
仁宗庆历四年诏大宗正司”令睦亲宅、北宅诸院教授官,常具听习经典或文词书翰功课以闻”;
英宗治平元年诏宗子入学,云:
“使成童而上,讲诵经书;
小学之居,通达名数”根据这种说法,则宗摩小学所学的内容,大约包含了通常的识字(“名”)算数(“数”)、文词书札以及儒家经典。
不过,宗室小学的课程在各朝似乎并不完全一致,哲宗元祐,八年三月,诏皇第诸郡王国公出就外学,“各赐《九经》及孟苟杨子书一部”,似乎宗子的学业范围还是相当广泛的。
但哲宗绍圣三年正月,诸王位说书传楫上言:
“将来诸王听读日,乞依旧互讲《论语》、《孝经》、《孟子》。
如唐诗、对句之类,一切罢之。
据此推断,在哲宗以前,宗室大小学中讲授的内存似乎较多限于《论语》、《孝经》、《孟子)和唐诗、对句。
但是,从下列两条材料看,宗室小学虽设有儒经课,却只是“点授”而不是“讲解”:
(高宗绍兴五年)八月十九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钱观复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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