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162727
- 上传时间:2022-10-04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2.03KB
某乡镇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某乡镇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乡镇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018年某乡镇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脱贫攻坚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县纪委印发的《关于深化扶贫领域
“3+X”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继续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在脱贫攻坚中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层分级、分口分类、统筹联动,突出精准监督,强化督促整改、责任追究、严查重处、标本兼治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
实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扶贫工作履责不力问题。
重点整治各村及相关单位、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情况。
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否落地落实,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敷衍塞责、调门高、行动少的现象;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是否存在重审批轻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对发现的问题推动整改不力、该处置的线索、该问责的人员(单位)、该查处的案件不及时不到位不到底的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举报推脱应付,甚至压案、捂案等问题。
(二)整治扶贫资金、项目违规违纪违法
的问题。
重点整治农村低保、易地搬迁等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是否存在优亲厚友、
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现象或是黑恶势力强拿、强要、强占扶贫资金、项目等问题。
(三)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重点整治帮扶人员是否存在作风飘浮不在状态;产业扶贫是否存在输血不造血简单送物了事、重建轻管甚至不管浪费资金、应付交差,贫困群众增收无保障;精准帮扶是否还存在识别、措施、退出不精准等问题。
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数字脱贫、虚假摘帽。
(四)继续深化“17+5+2”专项整治。
各
村及相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
选取1个贫困村实施点穴解剖,运用走访了解、资料查看、财务清算等方式,对贫困户认定、产业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建设、五个一帮扶等环节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解剖,发现问题、逗硬查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对2项扶持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产业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惩治截留挪用、侵占贪污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常态监督。
坚持分层分级、分口分类监督的原则,对脱贫任务进度不同的村,因地制宜地开展精准严密的监督。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
将2018年脱贫的村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重点整治扶贫工作履责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整治扶贫惠民政策落地、扶贫精准识别、措施、退出、住房排危方面突出问题,突出监督脱贫攻艰作风建设“八不准”规定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微腐败”。
对已经脱贫的村,重点督查脱贫后扶措施“五跟进”及对脱贫户研究制定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工作的落实情况,严历查处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乡脱贫办、乡纪委、各村监委。
二是督促责任落地。
聚焦乡、村二级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乡纪委及督查组的监督责任。
督促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整治扶贫领域作风“十个方面”问题的责任;采
取每月收集问题线索一次,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半年评估一次的办法实施监督。
对扶贫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重点督办问题的查办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大抽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督办、催办、问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各行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和问题的整改。
责任单位:
乡纪委、各村监委。
三是实行定期检查。
乡纪委组建2个督查组,每季度开展1次定期检查,随机抽取各村开展督查。
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与贫困户面对面了解,点对点检查的方式,在一线和末端发现问题和违纪线索,分析问题原因,层层倒查责任。
责任单位:
乡纪委。
四是凝聚监督合力。
充分发挥乡财政所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作用;运用好乡扶贫办、项目办等单位对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
对扶贫资金及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查快处。
责任单位:
乡纪委、乡财政所、乡脱贫办、乡项目办。
五是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实际情况对各村、各部门和单位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上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巡察。
对督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乡纪委。
责任单位:
乡纪委、乡项目办、乡脱贫办。
六是推动公开透明。
督促村综合运用广播、公开栏、微信等,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地公开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资金、项目等信息。
公开内容要具体到每个项目,每个项目要具体到户到人,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乡党政办、乡民政所、乡财政
所、乡脱贫办、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乡卫计办。
(二)逗硬专项查处。
将2018年确定为扶
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实施最严厉查处,最严格追责问责。
坚决查处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领域的“微腐败”;坚决查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假脱贫”问题;坚决查处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深入、建设图应付、措施不精准等“不作为”问题。
做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优先调查,全部按期办结。
一是摸排问题线索。
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
对2016年以来已受理的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处置。
每月对上级交(转)办、财政检查、监督检查、舆情反映,信访反映、进村入户、集中接访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收集,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每月优先排查处置问题线索。
每季度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梳理一次,并报备县纪委。
责任单位:
乡纪委、乡群工办、各村监委。
二是严查典型问题。
进一步建立完善纪律审查机制,整合各村纪检员监督力量,通过驻片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在发案村及全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组织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对收缴的扶贫领域违纪款,集中公开退还群众,增强群众“获得感”。
责任单位:
乡纪委、各村监委。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
对扶贫工作中各村支部、村委会、村监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假脱贫摘帽的问题,乡纪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
对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做到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
乡纪委。
(三)加强专项整治保障。
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要注重从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工作机制上予以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揽,强化工作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发现问题的监督机制、问题及线索的移送机制、各村、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问题整改反馈机制,做到务实管用。
要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查办台账、监督执纪检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做到全程留痕。
要召开务实管用的动员部署会和工作调度会,做到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工作要求明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
乡纪委和各村监
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本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
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坚持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本级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发挥关键作用,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落实。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
乡纪委加强与各村及相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乡镇 深化 扶贫 领域 突出 问题 专项 整治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