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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今身上我领悟到:
人一辈子,不在于得到了多少,而是付出了多,做到为心无愧,做到无怨无悔。
就算是做一朵无人知晓的“梅花”,也会有“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的阔达。
“你是不是像我在太阳下低头,流着汗水默默辛苦の工作,你是不是像我就算受了冷落,也不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每个人都坚守着自己的梦想:
在酒吧重复唱着心声的艺人,在书桌前写着一封有一封被退稿文章的作家,在滂沱大雨下奋力训练的运动员……或许他们当中有的人是那个跑龙套的“路人甲”,或许他们当中还有人为了那数秒的镜头默默排练,或许他们当中有的人日既一日、年既一年吃着生硬的派分盒饭。
但是他们相信自己这朵野百合也会有春天,相信自己会一鸣惊人!
正如周星驰那部《喜剧之王》诠释地那样,每个人都在坚守着、创造着,为了自己那小小的梦想、大大的愿望,他们相信“天道酬劳”、相信“水滴石穿”,品味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品味跌倒又爬起的励志人生!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当你跋涉千山万水时,当你历尽挫折磨难时,蓦然回首,会发现一切微不足道,发现一切如此多姿多彩,领悟到一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这时苍穹正显深沉,夕阳正值晕红,归林的鸟儿,回家的游人,尽收眼帘。
之前的心酸、落寞会转化为豁达、微笑——坐看云聚云散,行赏花开花落,与明月邀歌,同化蝶共舞,尝仙露琼浆,品励志人生。
【篇二:
品味艺术】
米开朗琪罗穷尽一生的心血为人们奉献出精美绝伦的作品,可是只有他自己才清楚光荣背后的苦难。
为了与教皇尤利乌斯二世和睦相处,米开朗琪罗必须听从他任意摆布。
尤里乌斯二世为了赞扬自己的丰功伟绩,命完全不会铜铸工艺的米开朗琪罗为他造一造一座巨型铜像。
米开朗琪罗反抗无效,只好从头学起。
为了工作,他住在一间环境很糟糕的小屋里。
屋子中只有一张床,却要容纳四个人睡觉。
祸不单行,信任的助手又偷盗自己的钱,米开朗琪罗与助手闹翻了,把他们扫地出门。
接着,那个铜铸匠又暴露了自己的无用——他并不精通铸铜。
工程一次又一次失败,米开朗琪罗的健康受到严重的损害。
可他并没有放弃,依然是夜以继日地工作,自己独自潜心研究。
终于辛苦的劳作完成了,尤里乌斯二世的铜像于1508年2月落成。
可惜结局是可悲的:
铜像在1511年2月毁于尤里乌斯二世的敌人之手,仅在教堂正门前立了四年。
可米开朗琪罗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罗曼罗兰用他充满激情的笔调带我认识了一个除艺术大家身份之外的一个米开朗琪罗,我也会铭记他在困难面前的胜利者的姿态。
【篇三:
品味母爱作文】
爱,在橙黄色的灯光下……
我的笔沙沙地写个不停,学习了一个多小时,我不觉把头伏在桌子上。
“累了吗?
”这时传来一声熟悉而亲切的问候。
我一抬头,桌子上已经摆上了妈妈亲手泡的奶茶。
我端起这杯热气腾腾的奶茶,闻着奶茶散发出来的诱人的草莓香,这是多么熟悉的味道呀!
在这静谧的夜里,我不禁陷入深思。
蓦地,我发现母爱就像这杯浓浓的草莓味儿的奶茶。
它散发着独特的香味,只有它自己所能拥有的味道,浓浓的奶香,甜甜的草莓香,溶入到一起,从头喝到尾都是那么地甜,即使见底了,那杯底也还有糖份沉淀在下面。
这正如那无私奉献的母亲,她的一言一行,她的一句句亲切的问候,一声声嘘寒问暖……这不都是母爱的无私表达吗?
我后悔自己一直以来的熟视无睹。
从十五年前开始,我攫取母亲的乳汁,并开始向家里索取蔽体裹腹的物质,然后才有了今天的自己。
岁月流逝,我从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女孩,长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而母亲两鬓却悄悄地长出了一根根银丝,她为我操碎了心,无怨无悔地献出了她的一切。
母爱,这杯浓浓的香甜的奶茶,我整整品了十五年,今夜才品出她真正的味道。
母亲,十五年来,我的任性,我的无知,给您带来了多少次伤心,我的叛逆给您带来了多少痛苦,而您总是用一颗宽厚仁慈的心,包容了我的一切,我如何才能报答您那博大而又深沉的爱呀!
在这静谧的夜,我又一次,细细地品味了这杯热气腾腾的草莓味的奶茶,我不禁潸然泪下!
【篇四:
谈红尘滚滚,时光流逝;
若行云流水,滑落指腹。
上是一千多年前,耀眼的圆明园譬如一颗明珠,照亮整个大清王朝。
让八国联军军队惘然止步,无人不惊羡它那逼人的魅力。
我早已听说过圆明园的壮丽景象,那一天我去了那里。
可是,我看到的并不是别人眼中的那么美好,有少许的荒凉与寂静。
我不禁触摸身边的石柱,隐约还有一百多年前烈火燃烧了三天三夜时的余温。
几千多年前,普罗米秀发现的火,在那时尽成为帮助八国联军伤害圆明园的刽子手。
我不禁感慨,人类总是爱自欺欺人,圆明园不禁是中国的文物,又是证明人类智慧的凭证。
是人类自己抹杀了自己的智慧,但他们还不以为然,认为这在战争中是合情合理的。
难道在每一次战争中都要有牺牲吗?
错!
他们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
也许,在前世我是一位不知名的吉普赛女郎,是去了双腿,以至于我今生永远的飞翔,不能着地,在无边地天空中唱着流浪的歌,品味着古老的文化艺术。
我喜欢如今的圆明园,虽然没有原来的那么宏大,但也算是小巧玲珑。
它也不断地提醒我们要发展,进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护好我们的古物。
我的脚不停地向前迈动,那优雅的长廊,有的地方被来往的游客磨掉了漆,我认为这才使艺术,是不同人用时间绘画出来的。
这不同与其他艺术,这是独一无二的。
抬眼望去,我看到金碧辉煌的建筑,在灼热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光彩夺人,妖娆妩媚,独占风骚。
一波水帘吸引我们眼球,我站在柳树旁,纤细的柳枝蜻蜓点水般滑过湖面,荡起了涟漪颇有江南湮荡吴侬软雨之感。
这些惟妙惟肖的景色正如艺术一般,刻印到我的脑海之中。
圆明园,这一让人伤感,令人惊羡的景象似一个艺术品,使我流连忘返。
我细细的品味着,哦!
我明白了——它就像笛声一样,委婉扬长……。
【篇五:
值得品味】
我是一个业余的围棋爱好者,在周末,常常会和爸爸下棋,也经常在网上看高手下棋,从中我不但得到了许多乐趣,也感悟到了不少哲理。
“琴棋书画”,其中的“棋”指的就是围棋。
可以说,围棋是所有棋类运动中最完美的,它的棋局变化万千,它的棋盘也不像象棋那样局限,平和的局面可能会暗藏杀机。
从棋局中,我学会了谨慎。
小时候我就听说过一句话“人生如棋局,误落一子,满盘皆输”,但我并不理解这句话,不是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吗,走错了一步可以回头再来。
现在,在棋局中,我终于领悟了其中的道理,在人生中,走错一步有时并不像失败那么简单,这就如同棋局中落子无悔,一手失误如果被对手抓住了机会,整个局面就会陷入被动,几手棋可能难以见出胜负,但到最后,胜负自然分晓了。
棋局让我明白胜负不在于一时得失,万事要顾大局。
棋局总是千变万化的,在每一个变化中,总有大大小小的得失,而这些得失并不意味着胜负。
高手的棋常常让我捉摸不透,明明在这片棋的变化中有着优势,而下着下着反而亏了几目。
听了讲解,再思考了许久后我才明白,在这块棋中,虽然亏了几目,看一看全局会发现,局面有了巨大的优势。
有时为了一边一角的争夺,人们常会忽略了大局,在局部取得了小的胜利而输了全盘。
当然胜利也是有一边一角拼凑而成的,在收官阶段,每一手棋都要小心谨慎,任何小的得失都可能会改变局面,需要我们脚踏实地,才能取得胜利。
除了人生哲理,种种兵法也都能体现在围棋中,古时候的将领都必须有较高的围棋水平,棋局就像战场,制胜之道皆在其中。
围棋中的哲理当然远远不止这些,其中的奥妙可以让人探索一生,它需要我们用心去感悟,细细品味,你会发现,棋局,值得品味。
【篇六:
品味古典之韵】
古典,是一种美,但不是人人都可以陷于其中,只有少数人可懂其中之韵,品味其中之美。
因品而得味。
在充满古香的地方遨游,是一种视觉的享受,同样也是心灵的释放,但是,古典必须用心去品味,同样也需要一个载体——那便是对于我来说的魂魄,古筝。
坐在古筝旁的弹奏者陶醉的眼神,那行云流水般的琴声,仿佛使你无意间跌入仙境,这场景如诗如画。
品味着如诗如画的场景;
品味这古筝带来的阵阵古香;
品味着每一首曲子的韵味、古调;
品味这琴如人生般的哲理。
我躲不开,也不想躲开这美妙的旋律,这只属于我的世界,这种心灵的释放。
也许,有人说,这只是一种音乐,何谈古典,何谈哲理。
我却认为每一首由古筝演绎出来的曲子,都有它独有的古韵——这里面有打渔人满载而归的欣喜,这种古朴的美;
有两株凄美的爱情故事,这种是凄凉而又美好的美;
有春江花月夜的美丽景色,这种是柔和的美……这实在太多太多,数都数不尽。
难道说这些美还不能称为是古典之美,古典之韵吗?
品味这古典之韵,如品茶一般,一缕缕清香沁人心脾,使人心旷神怡。
韵,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内心深处情感的释放,因某首曲子引发出来的联想,与曲子本带的古香,古调相结合,得出来的是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
品味古典之韵,得来的并不只是能生搬硬套的死道理,死韵味。
得来的是一种由人而发,由心而发的真挚情感,是一种包含其中的古朴的味道,仿佛用舌头舔舐,还可以品到一股清淡的,苦中带甜的香味。
置身其中,仿佛已经乘上小舟,嬉戏在西湖之上,有一种江南的隐约柔弱之美;
仿佛置身于辽阔的大草原,一眼望去,虽然只有一片绿,但是足够让我感受到蒙古人民的豪放性格;
仿佛置身于湖南那湘妹子的热情火辣之中,一种火辣之美。
品味古典之韵,得来古典之美,认识古典之物,带有古典之气质。
【篇七:
品味生命中的神话】
“踢踢踏踏”的拖着一双拖鞋,在阴暗的地下室中摸索着前进。
握在手中的手电筒随着我的步伐晃动着,低调的黄色的光,点亮小小的一片黑暗。
另一只手所触及到的是还没有贴上壁砖的墙。
那种凹凸不平的感觉从手心慢慢传入我的心底,墙的纹理似乎带有丝沧桑之感,想极了我要找的那本书——《神话》。
已经记不清买书的时间了,却还能想起这本书不是我买的,只是我爸看着不错,便就付了钱。
对于寻找它的目的,再也不会是当初的好奇。
闲暇时到书店看书,总能发现里柜的书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书籍。
颜色的统一和版式的相同总是让我很惊讶:
都是朱红色的底衬,封面上印着三个或五个的烫金大字,仿佛是古代红瓦楼房的构栏相刻,精美至极。
只是可惜每本书都是被塑料书皮给包裹着,那些书里洋溢着墨香的内容,也只有“书”自己知道……
家里那本陈置的书是否也是如此?
为什么我现在还是未见它的踪影。
昨日,书店里的那些精装书少了一本,我的同学在班里展示了它。
从未曾改变过的朱红色封面,烫金的大字号不掩盖的展示着它的华丽光彩。
他骄傲的向其他同学炫耀着这本书,同学们望着书的那双眼睛中流露出了向往和羡慕。
我瞥了一眼书名,也是《神话》。
在书店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望过这本书,天马行空的幻想着它里面所讲述的内容是什么?
幻想它的编作者给它述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人们把我们古代的神话故事比作一颗永恒不朽的星,一颗以千百万古代劳动人民汗水凝聚而成的星。
天真的想像与美好的希望在他们淳朴的笔下编织。
日日夜夜的思索化作心中不灭的笔,滴滴辛勤的汗水凝做张张纸业,以“淳朴”作为灵感的来源。
我喜欢书,书中的神话。
却不喜欢多人独捧一人式的张扬。
也许当你发现自己心中最真的那一面,不需要过多的修饰,你就有了属于自己的“神话”。
神即是人。
只可惜,那本多年以前的书依旧没有寻见,我关上了手电筒,走出了地下室。
【篇八:
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
阿玛尼,时尚吧?
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
于是,时尚成了啥?
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
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
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
一是花,会花钱;
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
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
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
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
听的人啧啧赞叹:
这真是天使的声音。
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
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
爆炸头。
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
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
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
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
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
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
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
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
杜拉斯说:
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
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
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
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
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
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
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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