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个规范3运行规范.docx
- 文档编号:1627180
- 上传时间:2022-10-23
- 格式:DOCX
- 页数:60
- 大小:98.71KB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个规范3运行规范.docx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个规范3运行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个规范3运行规范.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个规范3运行规范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运行规范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水利(水务)局
2016年12月
编写人员
主编:
王国荣
副主编:
尹培强贾海峰张旭朱光灿王华成贡瑞金编写人员:
贾海峰孙朝霞张旭李广贺朱光灿苏思慧张芳王华成李兰娟覃榴滨贡瑞金马奕
陈江冷丽敏李友军宋晓恒张杨沈瑜
前言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效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基本术语和定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运行管
理原则、模式及经费,运行管理单位的基本要求,安全运行管理,运行环境管理,运行维护监管考核以及相关附录。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也可供其他地
区或单位参考和借鉴。
本规范由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水利(水务)局组织编制,由苏州市水利(水务)局发布并解释。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
议,请与苏州市水利(水务)局联系。
本规范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东南大学、江苏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
附录1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54
附录2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试行)
......................................................................................................................5..7..
附录3苏州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6..1..
附录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6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还处于初期阶段,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管理模式众多,运行维护的责任不易有效落实,部分地区治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运行率偏低,运行管理人员也存在“对工艺运行及处理设施不熟悉、不专业”的情况。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部门职责,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提高相关部门及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保障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编制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合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以下简称“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管理。
设施运行维护包括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维护,其中农户室内的污水管道和隔油池由农户自行维护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管。
农户之外的设施运营按照本规范进行统一的专业运行和维护。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分布广而分散,处理技术多样化,本规范未能全部涵盖,应根据不同处理技术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行管理模式。
1.3编制依据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2013年10月2日);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月12修订);
《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11月
27日)。
1.3.2国家、省级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6)18号);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2)221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
1.3.3市级政策文件
《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苏委办发(2015)10
号);
《市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府
(2015)66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苏市农污办(2015)8号);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苏市农水办(2015)
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16)93号);
《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苏州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苏市水务〔2015〕14号,苏财农字(2015)61号)。
1.3.4相关标准、规范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水样采集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12997-1991);
《水样采集技术指导》(GB12998-1991);
《水样采集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12999-199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198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
《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
《生物接触氧化法工程技术规范》(HJ2009-2011);
《生物滤池法工程技术规范》(HJ2014-2012);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T54-1993);
《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建村〔2010〕149号);
《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2008年试行);
《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及建设指南》(2016版);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2012年发布稿);
《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2011年试行);
《东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2010年试行)。
2.术语和定义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产生的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排放的污水包括厕所污水、洗浴、洗衣和厨房污水等。
运行管理:
指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其设施操作与维护的生产活动。
隔油池:
专门用于隔除浮油的污水处理设施。
化粪池:
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微生物发酵去除粪便污水或其他生活污水中悬浮物、有机物和病原微生物的污水初级处理设施。
均化池:
使水质水量达到均匀的污水处理设施。
人工湿地:
指用人工筑成水池或沟槽,底面铺设防渗漏隔水层,充填一定深度的基质层,种植水生植物,利用基质、植物、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
按照污水流动方式,分为表面流人工湿地、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用的为潜流人工湿地。
生物接触氧化:
一种基于好氧生物膜的污水处理方法,该系统由浸没于污水
中的填料、填料表面的生物膜、曝气系统和池体构成。
在有氧条件下,污水与固着在填料表面的生物膜充分接触,通过生物降解作用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营养盐等,使污水得到净化。
生物滤池:
一种装有填料的生物反应器,依靠填料的物理截留作用,以及填料上附着生长的生物膜的好氧氧化、缺氧反硝化等生物化学作用联合去除污水中污染物。
通常包括低负荷生物滤池、高负荷生物滤池、塔式生物滤池和曝气生物滤池。
土地渗滤处理系统:
一种人工强化的污水生态处理技术,它充分利用土壤中栖息的动物、微生物、植物根系以及土壤所具有的物理、化学特性将污水净化,属于污水土地处理系统。
土地渗滤根据污水的投配方式及处理过程的不同,可以分为慢速渗滤、快速渗滤、地表漫流和地下渗滤四种类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常用的为慢速渗滤系统。
稳定塘:
是一种天然的或经过一定人工修整的污水处理池塘,通过水生生态
系统的物理和生物作用对污水进行自然处理。
根据塘水中的溶解氧量和生物种群类别及塘的功能,可分为厌氧塘、兼性塘、好氧塘、曝气塘、水生植物塘和生态塘等。
污水回用:
农村生活污水经适当处理达到相应水质要求后作为农业灌溉用水、景观用水或生活杂用水等用途的行为。
污泥: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污泥处置:
污泥处理后的消纳过程,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和焚烧等。
信息化管理:
通过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泵站、管网等的运行数据进行
采集、传输、存储,并初步加工处理,使运行管理人员随时掌握设施运行情况。
3.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苏州市、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强对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城乡一体的排水管理工作。
(2)各县级市(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区域内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责
任主体。
各县级市(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设施运行维护的工作组织;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设施运行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对本区域已建成的、移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和专业化运行维护;联合财政局、环保局、
农委等部门加强督查、指导、服务和考核工作;会同财政局制定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标准和核拨管理办法。
应定期组织各县级市(区)及各镇等相关管理部门、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委托运行单位进行专业培训,以督促专业公司加强内部培训,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市、各县级市(区)环保部门负责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设施运行管理的年度工作考核。
对设施出水达标排放进行监测监管。
每季度选择1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苏州市 农村 生活 污水 治理 三个 规范 运行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