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装修施工合同完整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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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完工,做好本职工作,不能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行为;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室内陈设的保护工作;
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和卫生清洁。
八、双方责任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
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篇二:
工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二0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协议内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工程设计
3.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
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3.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
材料供应4.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4.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进场前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计(大写);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计(大写)。
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
工程工期
6.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6.3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6.4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6.6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7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8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9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7.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7.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
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8.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9.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9.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9.4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
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9.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条:
维修约定10.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个工作日。
10.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尝维修10.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尝服务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篇三:
工装装修合同范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泉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福建省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xxxxx售楼处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11.2项目名称:
xxxxx售楼处
1.2工程内容:
本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及做法详见项目报价表(附件一)。
1.3施工面积:
190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包工、包料;
各材料品牌、规格及市场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二)。
1.4工程期限:
天。
1.5开工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竣工日期:
年月第二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壹拾柒万元整,小写:
170000.00。
2.1材料款2.2税金、管理费(8%2.3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发包方义务
4.1开工前___三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
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办
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和其他事宜;
4.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方义务
5.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示、等手续。
5.
2、指派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
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拢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
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与约定
7.1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
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7.2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
费。
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2000元整。
7.3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应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7.4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7.5甲方对油漆、颜色、用料、设备等要在施工前认定,施工后不得以不满意或其他借口拖欠工程款。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
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9.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
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9.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9.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
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
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
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
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1.1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发包方按本合同约定账户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5%预付款,作为材料的备料款,计76500.00元;
工程进度至水泥漆付总价的40%,计68000.00元;
余款15%计25500.00元,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乙方账户:
开户行:
工行泉州刺桐支行
户名:
福建省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账号: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
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1.4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乙方应发正式变更通知或修改通知给施工单位,并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证,待本工程结束,甲方根据增减工程量按实计算并入结算书;
合同内原有单价的按合同单价,合同内没有单价的,根据市场价由乙方书面提出适当的价格,甲方确认后施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
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
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发包价1%向承包方支付
违约金,十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发包价1%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份,双方各执二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
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承包方(签字、盖章):
发包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工装)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工程项目名称:
。
2、工程施工地址:
3、房屋结构:
,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见附件《预算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按实际施工项目及数量结算。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7、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约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
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
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
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分项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50%
元
施工过程中
施工完成过半
45%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后期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单时
100%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统一工程结算总价收据。
3、工程结算:
见附件四《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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