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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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6财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人现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处、行政政法处、国库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协助章其波局长分管办公室(信息中心)。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咬定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民生优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投入政策,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实绩
1、服务大局,以情感商,以情招商。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用心招商,主动出击。
认真学习和掌握我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通过各种途径捕捉招商信息,采取以商引商、外出招商等形式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接待客商时,坦诚相待,不夸大其词,用心和客商相处。
几年来,会同局第一招商团,放弃节假日,多次赴浙江、上海和苏州等地拜访客商,先后引进江苏良胜玻璃、江苏倍耐力电池、江苏百顺集团等亿元以上项目落户**。
二是真心做好帮办工作。
切实把客商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客商事情无小事理念,只要客商需要,第一时间会办解决。
先后帮助巴黎都市、江苏良胜玻璃、江苏倍耐力电池、江苏百顺集团等落户企业协调解决开工和生产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
客商为此对**的投资环境十分满意,主动向朋友宣传、介绍**投资环境。
2、扎实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1)不断强化财政预决算管理
科学合理编制部门(单位)预算。
按照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基本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坚持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原则,合理安排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增加财政对政法、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努力提高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强化部门(单位)预算约束。
一是部门预算下达后,如无特殊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一律不追加经费。
二是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因公出国(境)行为。
三是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加强机关日常办公节约化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认真搞好财政决算编制。
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圆满完成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工作。
(2)认真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等相关政策
圆满完成2016年度财政收入组织工作。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跟踪重点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大力开展综合治税,构建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化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强目标管理,市县区联动,密切联系国、地税以及人民银行,共同抓好财政收入。
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同比增长%,增速位居全省第四,一般预算收入也首次跨上百亿平台。
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
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
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力度,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兑现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争取和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9591万元,实施就业培训万人次,帮助4300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建立失业人员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全市全年共为1万人次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70万元,为在领失业金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有效减轻失业人员负担。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
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180元/人年提高到27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200元,居民缴费70元,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或重残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230元,其中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财政补助200元。
将失业保险金最低支付金额提高到548元/月。
将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
提高弱势群体保障水平。
从7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155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
1-10月份全市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33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8305万元,惠及城市低保对象万人,农村低保对象万人。
继续实施“关爱工程”建设,从7月1日起,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将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扩大到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并按季度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并确保物价补贴发放到位。
规范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专项资金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市人才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明确了市人才资金资助的范围、标准,项目申报评审程序,以及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规定。
拨付省级创业创新人才专项资金1550万元、苏北发展急需人才202万元、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专项补助经费554万元、市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500万元。
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不断巩固新农保“两个全覆盖”工作成果,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新农保扩面续保,截止11月底,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达万人,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万人,全面实现“两个全覆盖”。
全市财政补助新农保资金38227万元,共发放养老金38788万元。
3、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争先创优。
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根据省有关精神,会同人社局在调研测算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了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报告。
市政府印发了《**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各县区新收取的工伤保险全部按月缴入市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各县区按照市里统一标准按月申报,市里按月拨付使用。
截止目前,已实现统收统支。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为贯彻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我市6月份出台了《**市对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在基层一级及一级以下非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使用基本药物,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325万元。
目前软件已开发成功,本月市里将召开推进会,选择部分医疗机构进行试点,年底前全面推开。
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通知》,使财政管理范围真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016年,支付中心共办理集中支付业务21200笔,支付金额50亿元,其中授权支付业务9164笔,支出金额4亿元,占支付总额8%,直接支付12036笔,支出金额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1亿元增长三倍,占支付总额的92%。
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绩效考核制度。
先后出台了《**市市级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审核报账办法》、《**市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市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会审考核细则》等制度,明确从政策执行、单据审核、记账核算、报表编报、财务检查等方面详细考核标准。
继续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
在财政、人民银行等各联网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市共有1个市级、9各区县级、5个乡镇级以及国、地税15个征收单位,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财税库银联网系统。
2016年通过开展“电子扣税签约竞赛月”等活动,全市电子扣税签约率超九成,税收入库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提高了我市税收征管水平,减少了税款入库的中间环节,提高了税收入库的速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创优质服务,努力打造精品财政。
一是推进全市新农保工作,得到了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的通报表扬,在2016年度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得到交流,并在2016年度全省财政社保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发言。
二是2016年度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获省厅表彰。
三是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获省财政决算工作先进单位表彰,2016年度社保基金决算获省二等奖。
四是2016年度财政社保信息获省二等奖。
五是会计集中核算2016年获市委“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
4、切实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为精细化财政打下良好基础。
对市直部门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举办了财务基础工作培训班和市直财政政策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编印了《**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用手册》,进一步提高了市直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开展医药管理政策法规培训工作。
为全面提升我市医疗管理政策水平,加强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和医保基金管理,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会同市物价局、卫生局、人社局11月份在全市开展医疗管理政策法规轮训工作。
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检查。
制定《**市市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并会同人民银行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展年检工作,共检查了市级72个部门、218个单位共592个银行账户。
在检查清理阶段,单位自行撤销银行账户19个,财政部门发文撤并银行账户41个。
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会同市人社局对全市2016年度的失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区强化管理,规范支出。
会同市民政局对县区城乡低保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市纪委开展“医疗机构违规违纪行为治理”,保证了专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开展公务员津补贴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34家单位2016、2016、2016三年的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情况。
开展市区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
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对三县五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27家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公车配备行为,节约财政资金。
规范行政单位支出行为。
一是加强经费审核,对2016年市党政大楼维护支出、市机关食堂支出进行专项审计;二是加强定点饭店管理,制定《关于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定点饭店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规范公车购置及经费运行标准,对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费用支出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2016年公车消耗定额财政预算奠定基础。
二、品行修养、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三项表现
在做好以上业务工作的同时,本人还一着不让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及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处室年度目标责任状,责任到处室、到人。
对分管的处室加强学习,统一文明用语,端正服务态度,改进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得到了单位一致好评,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1、品行修养方面。
能始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党、爱国;能正确对待权利,谨慎行使手中的权利,低调做人,和谐共事;能尊老爱幼、团结同志、关心他人,特别是低保户等弱势群体;能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取人之长,补已之短;能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能服从大局,听取不同意见,自觉地维护了局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
2、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看书看报,经常上网查阅财税、金融等经济方面理论文章。
二是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前沿课堂学习和局中心组学习。
三是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廉政准则》的规定和市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全面查找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廉政建设方面。
能认真执行各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局“廉政文化月”活动,到市看守所接受再教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本人分管处室均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1)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
(2)没有从事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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