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耕地质量分等技术指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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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已有的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成果确定分等基本参数、分等因素、因素分级及权重,采用《规程》规定“因素法”开展耕地质量分等。
5评定程序
5.1资料收集
按照附录A收集相关基础资料。
5.2指标确定
确定耕地所在县(市、区)所属的指标区、分等因素、权重、指定作物及其分等因素记分规则等。
工作步骤如下:
a)依据附录B确定耕地所在县(市、区)所属指标区、熟制类型和标准耕作制度。
b)依据附录C表C.1确定各指标区指定作物分等因素和权重。
c)依据附录C表C.2~表C.14确定各指标区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记分规则。
d)依据附录D确定各类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
e)参考附录E,以本县(市、区)的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数据确定光温生产潜力指数。
5.3单元划分
按照《规程》“地块法”将耕地划分为若干评定单元,同时确保评定单元边界不得跨越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5.4外业调查
调查每个评定单元的立地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有效土层厚度、耕作层厚度、基础肥力、地下水埋深、耕地土壤理化性质等。
填写实地调查表(见附录F)。
5.5数据转换
对照耕地质量分等因素记分规则(见附录C),将评定单元因素属性转换成分等因素分值。
5.6等别计算
按照《规程》规定的方法步骤计算评定单元质量等指数,再换算为国家等指数,根据质量等指数与等别对应关系表确定评定单元耕地质量等别。
计算方法见附录G。
5.7结果校验
评定单元等别与邻近相同地类耕地等别比对相差2个等别以上的,应对评定结果进行校验,重点审查因素属性及其取值、等指数计算是否正确。
5.8成果编制
a)文字报告。
主要包括评定工作过程,包括地块名称、评定人员和评定单位、评定日期、耕地地块基本情况描述、分等过程与结果、相关建议等。
b)数据库。
主要包括各评定单元的基本参数、因素属性、评定等别、面积等信息。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耕地质量分等收集资料清单
a)县(市、区)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成果;
b)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库、1:
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c)其他能反映耕地立地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有效土层厚度、耕作层厚度、基础肥力、地下水埋深、耕地土壤理化性质等相关材料。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耕地质量分等指标区与参数体系
表B.1浙江省各分等因素指标区分布表
指标区代号及名称
分布范围(县、市、区)
Ⅰ浙北平原区
嘉兴市区(含南湖、秀洲)、嘉善、桐乡、平湖、海宁、海盐;
湖州市区(吴兴、南浔)、长兴、德清;
余杭、西湖、拱墅、江干、滨江、萧山、上城、下城;
绍兴市区(越城、柯桥、上虞);
宁波市区(含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余姚、慈溪、奉化(共31个)
Ⅱ浙西北山丘区
安吉;
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
开化(共7个)
Ⅲ浙中丘陵盆地区
常山、江山、衢江、柯城、龙游;
义乌、金东、婺城、兰溪、浦江、武义、东阳、永康、磐安;
诸暨、嵊州、新昌;
天台、仙居(共19个)
Ⅳ浙西南山地区
遂昌、松阳、庆元、云和、莲都、龙泉、缙云、青田、景宁;
永嘉、文成、泰顺(共12个)
Ⅴ浙东南沿海区
温州市区(含龙湾、鹿城、瓯海)、瑞安、平阳、苍南、乐清;
宁海、象山;
三门、临海、温岭、台州市区(椒江、路桥、黄岩);
玉环(共16个)
Ⅵ浙东海洋岛屿区
舟山市区(含定海、普陀)、岱山、嵊泗;
洞头(共5个)
表B.2浙江省各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
熟制类型
标准耕作制度
一年三熟
麦-稻-稻或油-稻-稻
一年两熟
油-稻或稻-稻
油-稻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耕地质量分等因素记分规则表
表C.1浙江省各指标区耕地质量分等因素及权重表
区域
作物
分等因素
浙北平原区
水稻
因素
基础肥力
表层土壤质地
土壤有机质含量
耕作层厚度
灌溉保证率
排水条件
权重
0.25
0.1
0.2
0.15
油菜
pH
地下水埋深
小麦
浙西北山丘区
海拔高度
有效土层厚度
坡度
浙中丘陵盆地区
浙西南山地区
浙东南沿海区
浙东海洋岛屿区
表C.2浙北平原区水稻-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质量分值
100
≥80
壤土
≥30
≥20
≥70
≥10
95
18~20
90
粉砂壤土
粘壤土
25~30
15~18
5~10
85
70~80
50~70
80
壤粘土
砂壤土
20~25
75
70
60~70
15~20
10~15
3~5
65
60
粘土
30~50
55
50~60
50
<10
45
40
砂土
35
40~50
30
<30
<3
20
<5
15
<40
0.10
0.20
注:
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表C.3浙北平原区小麦-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6.5~7.5
≥100
80~100
5.5~6.5
60~80
40~60
4.5~5.5
7.5~8.5
20~40
>8.5
<4.5
<20
表C.4浙北平原区油菜-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表C.5浙西北山丘区水稻-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10
10~50
50~150
150~300
300~500
500~800
800~1000
10
>1000
表C.6浙西北山丘区油菜-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0~2
2~6
6~15
30~60
15~25
5
>25
表C.7浙中丘陵盆地区水稻-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表C.8浙中丘陵盆地区油菜-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表C.9浙西南山地区水稻-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表C.10浙西南山地区油菜-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表C.11浙东南沿海区水稻-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表C.12浙东南沿海区油菜-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表C.13浙东海洋岛屿区水稻-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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