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林业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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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重点抓好林业两大工程建设的同时,要说围绕“工业原料培育业、经济林果及种苗业、林产加工业和生态旅游”四大产业,推进林业事业的全面发展,壮大林业经济。
2、社会对森林资源的多功能、多种效益的需求,为林业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林业具有三效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大量林材及其制品需求的同时,更多地需求优质(林)果品、森林食品、森林休憩等多种林产品。
3、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林业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县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现有森林面积78526.1公顷、蓄积295万立方米,一些林果产品(如米枣、核桃、油橄榄等)发展的基础条件良好。
特别是我县林地面积与耕地面积相当,但是林业产值仅占农业产值的7.4%,开发林业资源具有很大的潜力。
4、技术实力雄厚,可为林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全县有林业职工173名,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2名。
县、乡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可为良种、技术的引进、推广和林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二、“十一五”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的意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新的经济思想和经营理念促进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加快“绿川富民建小康”进程。
抓住实施丘区经济工作试点的契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综合利用,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形成特色产业,提高加工转化水平,全面推进我县林业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双赢”的新型林业产业,促进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林业事业。
3、坚持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原则。
大力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做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
4、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
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吸收国内外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林业事业发展。
5、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
以产业富县、农民增收为目的,使林业真正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支柱产业。
6、坚持科技兴林原则,采用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支撑林业发展的原则。
7、坚持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林业资源发展,保护、利用相结合,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导的林业发展方向。
8、坚持依法治林原则。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县林业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是:
初步形成生态林与经济林结构合理,特色林业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竞争力较强的林业发展格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
森林覆盖率增长6.5%,达到36%以上;
大林业总产值达到13.8亿元,年均增长30%(2003年数,含蚕桑、生态旅游的产值为2.2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力争达到850万元(2003年170元)。
三、林业发展的重点和任务
(一)天保工程
继续抓好天保工程建设,研究探索森林管护体制,加强对104.165万亩森林资源的管理和管护,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在“十一五”期间,建设公益林5.65万亩,其中:
封山育林4.89万亩,人工植苗造林(点播)0.76万亩。
(二)退耕还林工程
到2010年,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目标为5.38万亩(荒造另计,以省下达计划为准),到时我县将实现250以上的坡耕地全面退耕。
1、建设重点。
(1)对已建设完成任务的4.0万亩的退耕还林造林加强管护、技术指导。
(2)建设好竹材基地、桑树基地。
(3)新发展油橄榄5000亩,使油橄榄基地达到10000亩,低改2000亩。
(4)干果基地建设主要在富顺、金光、金鼓、三元以及南路镇乡。
(5)水果基地建设主要在金石、乐安、建平、西平、芦溪等镇乡发展桃、梨、枇杷等。
(6)对已建设的基地加强管护、补植等。
2、建设内容:
发展干果类3.2万亩,水果类1万亩,木本油料(油橄榄)0.5万亩,中药材0.3万亩。
3、建设的关键环节。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按作业设计进行。
(2)培育优质壮亩,加大优良品种的推广力度。
(3)科技含量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始终。
(三)林业产业发展
1、工业原料大基地建设。
(1)新建20万亩竹材工业原料林。
对2005年前已有的20万亩竹林进行科学管理,品种改造,提高产量30%以上。
2006年至2008年,充分利用江河沿岸、荒河滩、溪沟、渠系两旁、房前屋后、山脚、坟坪、疏林栽竹20万亩,使全县竹材总面积达到40万亩。
再新建20万亩竹材基地,使本县竹材基地总规模达到40万亩。
(2)新建1.5万亩骨干密植桑园。
规划在协河、刘营、芦溪、鲁班、石安、争胜、菊河等乡(镇)发展骨干密植桑园1.5万亩,新栽植四边桑3500万株、3.5万亩,改造低产桑8万亩,使全县桑树总面积保持在13万亩以上,做大做强茧、丝、绸产业。
2、经果林及林木种苗建设。
(1)经果林建设。
“十一五”期建设经济林果基地10.8万亩,其中:
新发展5万亩、低效林改造5.8万亩,新建加工龙头企业3个,贮藏保鲜企业5个,经济林果年产值将达到5.5亿元,基本形成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经济林果产业体系。
(2)种苗建设。
改扩建骨干苗圃1个,面积150亩,主要发展景绿化苗木、花卉、经果苗木;
新建种苗、花卉生产基地200亩。
到2010年全县种苗、花卉基地面积达850亩,可实现年产值500万元。
3、林产品加工业。
(1)竹材加工业。
以“东方纸业”为龙头,发展林纸工业,使我县竹材产业加工年产值达到4.2亿元,年上交税金5000万元。
(2)木材加工业。
发展10至15户有一定规模的家具生产企业,利用县境内森林间伐材,搞深、精加工。
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左右,利税达到200万元。
(3)油橄榄开发利用。
在扩大种植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油橄榄加工利用,到“十一五”期达到加工鲜果50万公斤,产值达800万元的规模。
(4)支持丝绸企业的壮大发展。
提高养蚕发种量,增加产茧量,使丝绸企业在“十一五”期间达到产值3亿元以上,年上交税收2000万元以上。
4、林业生态旅游业。
(1)实施凤凰山森林公园二期间建设。
扩大公园规模,将公园后山农耕地退耕还林,建成以凤凰山顶至长坪罗家湾的休闲观光公路,与琴泉寺连成一片。
加快现有部分景点的改造,提高人工景点的档次和接待能力,将凤凰山森林公园建成城市生态休闲中心。
(2)加强云台观景区、鲁班湖景区以及通往景区公路的绿化、美化,打造三台生态、历史、文化旅游的精品。
(3)优化旅游环境,以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吸引游客,使我县的生态旅游业形成气候。
规划“十一五”期达到年接待游客500万人次,旅游收入1亿元。
(四)林政资源管理
(1)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治林。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森林资源管理落到实处。
(4)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①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
②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实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继续争取实施人工林商品采伐试点,“十一五”期间年采伐活立木10000立方米以上,年商品材收入300万元。
③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管理,实行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
④做好林权确权发证及补换发林权证工作。
⑤做好林地、林木运输管理工作。
⑥加强资源管理监测和数据信息系统建设。
(5)加强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6)搞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7)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五)林业队伍建设
1、林业站建设。
把63个镇乡的林业工作人员从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抽调出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经费的前提下,建立十三个片区林业站,作为县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属财政差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
在“十一五”期间建成“林业站标准化合格县”。
2、人才队伍建设。
(1)成立林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积极选送各类优秀技术人才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每年两次由县林业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并对各类工程实施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十一五”期间培养晋升高工1名,晋升工程师3名。
(3)鼓励林业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国民再教育,参加林业在专班、本科班学习。
(4)针对林业部门人才队伍年龄老化、聘用干部多的现象,采用以后的缺额人员一律本专业林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3、执法队伍建设。
(1)将现在的森林公安股改为森林警察大队,逐步建立起一支文化水平高、业务技能强、体魄健壮、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2)全县林业执法队伍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年培训两次,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局内采取内部调整充实完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发展林业的紧迫感。
加快林业事业发展,为人们提供丰富的林产品和生态服务,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意见》的重大措施,是落实学科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林业的历史使命。
我县林地面积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约40%,而GDP只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7.4%,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只有170元,低于全省乃至全市的水平。
而森林林种单一,结构不合理、粗放经营、未形成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是导致林业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
我县人均耕地少,劳动力资源充足,林业基础较好,林业事业发展的潜力还很大。
因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发展林业的重要性,要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发展林业的紧迫性,积极发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身林业事业建设,参与林业开发、形成变部门办林业为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发展林业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
要认真落实抓林业发展的领导责任制,县政府领导亲自抓,林业主管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配合抓,树立林业发展一盘棋的思想,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以新的思路、超前的意识、锲而不舍的精神,推进林业事业建设。
(二)抓住实施丘区经济工作实施契机,推进我县林业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期间,正好是我县实施丘区经济试点工作的最后五年,我们一定要抓住省、市支持三台经济发展的大好机遇,包装好我们的林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林业的支持,推动我县林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做大做强竹产业,争取将我县栽竹-制浆-造纸产业化纳入全省竹产业扶持行列,每年从退耕还林、天保公益林建设计划、产业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确保背后建30万亩微处理机才工业原料林工程如期实现。
二是做大做强栽桑-养蚕-制丝织绸产业,争取银泰丝绸纳入省级龙业产业龙头企业,争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支持,实现桑树总面积达13万亩,养蚕30万张,产茧15万担,产值3亿元的目标。
三是包装好我县油橄榄、崭山米枣、核桃、板枣等干果特色经济林产业项目,争取省、市科研项目和科技示范项目的支持,建成10000亩油橄榄、2万亩米枣、5万亩优质干果基地。
四是在搞好天然林保护和人工商品材采伐试点的同时,积极争取扩大人工商品材采伐的范围和数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效益,培植1-2户产值上千万的木制品加工经营大户。
通过以上的努力,使我县林业事业和林业产业有一个质的飞跃。
(三)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为林业发展注入活力。
一是明晰所有权。
依法明晰林地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积极培育林地和人工林活立木市场。
对过去集体荒山分给农户和承包给大户经营管理的,要及时颁发林权证,明确权属关第,调动经营者的营造林积极性。
二是放活经营权,允许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利用形式。
三是落实处置权。
对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人工商品林实行限额内单报单报;
对省、市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业主、造林大户营造的商品林优先安排采伐;
对胸径小于10厘米(含厘米)的抚育间代材,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
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允许依法上市销售,产销直接见面;
允许通过拍卖、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处置或享有继承权。
四是确保收益权。
要减轻林业税,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确保经营者有合理的收益。
要依法维护林木、林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肃依法查处违反承包合同损害承包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规范流转权,减少审批环节,鼓励合理流转,集体、个体经济组织的森林、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否进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村民大会或个人决定。
(四)大力推进以招商引资、集约经营为主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民间资金向民营资本改变。
我县林业事业发展滞后、效益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跳出农民家家户户经营林业,无力投入,粗放经营,形不成规模,形不成产业,只能卖原始产品,附加值低。
因此,要抓住丘区经济工作试点的契机,加大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林业招商引资、业主开发、大户承包经营等方式,促进森林、林木、林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使分散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使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转变,从而大大提高森林经营的效益,促进林业事业的发展。
要大力推广林业招商引资,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促进民间资金向民营资本转变。
要消除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机制障碍,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林业建设和开发,促进林地、林木和森林资源经营权的有效合理流转。
特别是要加大对我县油橄榄、崭山米枣、退耕还林核桃、竹产业等特色林业的招商引资和大户租赁承包经营的力度,使其不断扩大规模,早见效益,形成特色产业。
要积极推行现有天保工程人工林经营权的有偿转让和大户承包抚育管理、经营试点。
争取国家政策搞好现有低效林的改造,培育一批高质量的特色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逐步形成我县的优势特色林业。
(五)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林业的综合竞争力。
调整优化结构、培育新型林业,根本出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林业,提升林业的整体素质。
因此,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发展林业事业的核心之一。
要重点推广运用以下林业科学技术。
一是对现有森林的间伐抚育管理和经营技术,使之合理密植,乔灌草结合,实行森林的分类经营,纯生态林重绿化率和郁闭度,商品林生态、经济效益兼顾,经济林注重发挥经济效益。
二是低效林更新换代技术。
争取国家政策对现有的人工低效林进行稳步改造,通过科学规划、合理疏伐的方式,更新栽植既有生态效益,更有经济效益的林种(竹、干果类林木、三木药材),逐步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
三是退耕还林幼林的科学管理技术。
在保证成活、科学抚育、封山管理、早见效益上下功夫。
要认真落实《退耕还林管护制度》,严厉打击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保护和调动退耕还林农户的积极性。
四是普及工业原料林的科学管理技术。
搞好竹产业、蚕桑产业的基地培育,推广科学管理技术,建设一批速丰工业原料林基地。
五是推广林产品加工转化保鲜贮藏等实用技术,培育壮大竹木加工、丝绸等龙头企业,推广米枣等名优果品保鲜贮藏技术,提升龙头企业档次的知名度,提高林产品经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引导特色优势林产品上规模、上水平、创名牌。
要加快林业科技体制创新,广泛吸引各类人才投身林业建设和开发,鼓励林业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创办龙头企业和建设商品林示范基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允许和支持科研单位、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林业建设和开发,获得合法收入。
(六)抓点示范,扶强做大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林业产业发展。
龙头企业和以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为先导的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现阶段农村先进生产力的突出代表,是联结国内外大市场与广大农户的桥梁和纽带,是新世纪、新阶段带动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增收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带头羊和排头兵。
发展林业,实现产业化经营,扶强做大龙头企业是关键,带动农户建立商品基地是基础,建立完善利益机制是保证。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精神,把抓点试范、培植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发展产林产业工作的重点,结合现有林业资源的实际,重点扶持东方纸业、银泰丝绸两个龙头企业。
使东方纸业在2010年达到年产10万吨浆、5万吨纸的规模,实现年产值4.2亿元,利润6200万元,上交税金5000万元。
使银泰丝绸公司2010年达到年产生丝1000吨,绸缎500万米,练染绸1000万米,工业总产值3亿元以上,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实现财政税收2000万元以上。
同时,随着人工林间伐材指标的增加,着力培育2-3户产值500-1000万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按照“谁有能力谁牵头、准是龙头扶持谁”的原则,打破所有制、行业、地域界线,鼓励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企业、专业大户、种植业主当龙头,采用合资、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创龙头,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范围。
要培值一批林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和大户,放活林地的使用权,促进林地、森林、林木由分散经营向业主承包产业化经营方面快速流转。
要在全县培育10户面积500亩以上的竹产业大户,辐射带动新建20万亩竹材工业原料林基地;
10户面积超500亩的林果大户,辐射带动5.5万亩干果、2万亩优质水果基地;
5户面积超500亩的油橄榄大户,辐射带动1万亩油橄榄基地;
20户收入超5万元的米枣大户,辐射带动2万亩米枣基地。
巩固发展崭山米枣,金石、中太果树、山顺果蔬等林果专业技术协会,成立中介机构县林竹经营公司。
通过以上努力,力争在基地建设、森林旅游、林产品精深加工与贮藏保鲜等方面抓出一批典型,带动林业跨越式发展。
(七)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林业发展环境。
林业部门既是各级政府发展林业事业的参谋部,更是发展林业事业的组织实施者。
与时俱进,加强林业队伍的自身建设,结合新时期林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是加快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是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宏观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要积极争取恢复和建立镇乡林业站或片区林业中心站,并加强对其人员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制定科学的林业发展规划。
要坚持面向市场,在认真分析本地资源基础、比较优势和不良因素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发展重点、发展目标,合理规划产业内部的比例关系、生产规模和空间布局,同时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以增强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
三是认真执行林业政策。
要充分发挥林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以明确林业建设的发展方向,对符合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点产业,经济效益好、带头作用大的项目,要给予重点扶持,以促进优势产业的成长。
大力支持投资林业建设的各类经济主体,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适应能力和调节能力,从而逐步减少主管部门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促进林业事业通过自身调节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组织。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发展只能当“裁判员”,不能当“运动员”直接参与竞争。
林农又因信息不灵,对于种什么,怎么种、如何卖都需要加强指导,分散经营又难以应对市场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组织非常必要。
首先要在各类林、果的主要产区建立专业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如林竹协会、蚕桑协会、米枣协会),再通过它们开展技术培训、良种栽培、提供信息等服务活动,协调产、供、销各个环节,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抗御市场风险、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连接政府与企业、农民与市场的桥梁作用。
(八)强化法制建设,依法保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林业事业建设的各项工作必须在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内进行。
要从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出发,按照依法治林的总体要求,在依法惩处和严厉打击各类林业违法行业和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保证林业生产经营者的权益。
要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依法明确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机制和分配关系,保护他们各自按合同约定的既得利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林业工作人员要尽快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林业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管理的转变,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高效的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为林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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