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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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种苗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种禽存栏规模达19.7万只,年出产苗禽1505万只,占2007年全市家禽饲养量79%。
通过品种引进和改良,全市畜禽良种率不断提高。
到2007年底,全市二、三元母猪比重达90%;
节粮型、食草型畜禽快速发展,牛肉、羊肉、兔肉、禽肉占肉类总产比重由2000年17.38%上升到28.13%。
(四)生态畜牧业氛围初步形成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到2007年底,全市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猪场达19个,新建农牧结合生态养猪场19个,建成山区特色畜牧业项目12个,养殖小区4个,畜禽规模场排泄物治理场53个,同时,“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对养殖户给予了政策倾斜,也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畜牧业发展。
(五)畜牧业基础逐步得到改善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取得了明显进步,构筑起进一步推进畜牧业向更高产业层次发展的平台;
全市各级农牧部门在推进牧业结构调整、畜牧业技术进步和培育龙头、促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积累了许多的经验,这些工作措施和工作经验将成为推动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手段。
康庄公路建设、农村水电通讯网络的完善也为畜牧业发展提高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六)生态畜牧业发展空间广阔
一方面我市45万亩的冬闲田和1123万亩可利用草山草坡资源,种植优良牧草和饲料作物,发展食草畜禽。
另一方面,我市山区地域大,劳动力资源丰富,有60万亩果蔬园、30万亩茶园可推广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增加山区农民收入,大力发展生态畜禽业空间较大。
但是,我市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产业规模仍然偏小。
虽然近年来我市畜牧业规模有了发展,但与周边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2007年全市畜牧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只有15.14%。
同时我市生猪自给率严重不足。
其中,苗猪年缺口近25万头,商品猪缺口达21万头。
二是畜牧用地问题突出。
目前我市畜牧业发展用地规划仍然尚未制订,造成产业发展用地规划无从着落。
由于传统和历史原因,以前许多生猪、家禽养殖场为生产经营方便,都在城郊建设。
从当时的情况看,其选址与城镇、道路、居民区保持有一定的距离,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但是,随着城镇扩张,其间距离越来越近,原先可以用于畜牧用地的土地也随着城镇村庄的扩建被征用而逐渐缩小。
同时,我市养殖场还存在着用地审批难的问题,畜牧用地成为困扰我市畜牧业发展瓶颈问题,据2007年2-5月我市畜牧用地调查显示,全市现有畜牧用地5084.3亩,其中耕地1174.4亩、园地1016.5亩、林地及其它2893.4亩,上述用地几乎都没有正式办理手续。
三是畜牧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由于我市部分养殖场主环保意识不强、不舍得投入,以及政府投入畜牧业的资金严重不足等原因,使我市大部分养殖场基础设施条件差,缺乏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排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
截止2007年,全市只有62家500头以上规模猪场纳入“811”治理工程,仅占我市规模以上猪场的5.3%。
四是良种繁育体系不够健全。
我市目前的良种繁育体系不适应畜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是种畜禽场结构不合理。
全市12个种畜禽场中,均为二级繁育场,猪、禽、羊的供种能力分别为20%,67%,30%。
二是基础设施简陋。
由于不少种畜禽场建场时间早,基础设施超期使用,大部分种畜禽场畜舍、饲养设备破损严重。
五是畜产品加工业相对滞后。
畜产品质量不高,名、优、特畜产品数量不足。
畜产品加工与发达地区存在巨大差距。
发达国家畜产品加工量占畜产品生产总量的比重高达60-70%,而我市的加工比重极低,其中肉类加工比重不到10%,且加工技术较落后,企业规模较小。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畜禽产业布局的调整和饲养、经营、增长方式的转变,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友好型畜牧业,构建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总要求。
在继续保持畜牧业生产发展的同时,要加大畜牧服务业和产后加工销售的提升。
利用生态优势,生产出更多的无公害优质畜产品,包括风味畜产品,并在省内外市场上创出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要挖掘当地饲料资源,降低生产成本。
立足农村现实,扶持发展一批中小规模经营的养殖农户,让广大农民通过畜牧业增产增收。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工程和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建设,保障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原则。
通过区域布局规划,有效地利用山区资源;
合理规划畜牧业用地,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畜产品自给水平,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2.坚持保护环境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畜牧业,而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畜牧业,重点发展生态型畜牧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及生产条件,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的目标。
3.坚持生态循环原则。
按照养殖排泄物与消纳平衡原理,充分发挥山区自然和生态资源优势,以发展无公害、绿色、生态畜产品为重点,优先发展具有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禽养殖业,把山区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生态畜牧业的经济优势。
(三)发展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市并举”和“两创”发展战略的要求,我市畜牧业发展目标是建成资源优化、环境友好、生态养殖、循环经济、科技兴牧、加工增值的山区生态畜牧业,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的。
至2012年,畜牧业总产值突破15亿元,比2007年增26%,产值占大农业20%以上,全市年出栏生猪80万头、羊12万头、肉禽2500万只,分别比2007年增23%,51%、84%;
收入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20%;
肉类总产10.5万吨,禽蛋1万吨,奶类1500吨。
在稳定发展数量的同时,着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到2012年,生猪、家禽、羊规模化养殖比重分别达到80%、90%、80%,生猪、家禽生产基本实现产业化。
优质商品猪比重提高到80%,生猪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畜禽场粪便处理率达95%以上。
生态规模养殖场实现品种优良、技术先进、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生态循环、产品安全。
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动物防疫监督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合格率由70%提高到90%;
产地检疫率保持100%;
建立可追溯体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及区域布局
(一)基本思路
实现两个转变,即畜牧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畜牧业发展由平原向山区迈进,山下向山上转变,抓好四项调整,即布局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调整。
实施七项工程,即畜禽良种工程、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规模化畜禽场环境治理工程、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程、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畜牧业管理数字化与信息化工程。
(二)主要任务
1.抓好四项调整
布局结构调整。
根据《丽水市区畜禽禁、限养区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05〕125号),计划到2012年,市、县(市、区)建城区、水源保护区、主要溪流沿岸及风景明胜区为禁止养殖区域,畜牧养殖业全部退出;
乡镇、村200米至1000米以内为控制养殖区,适度发展畜禽业;
按照“畜牧进山,养殖上山”发展战略,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充分利用闲杂地、荒山荒坡等非农用地,充分考虑周边种植业对畜牧粪便的消纳吸收能力,在远离城镇、村庄、公共要道、干流、水源区域布点,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发展融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于一体,养殖、环保、旅游观赏相和谐的生态循环型畜牧业。
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发展生态养猪、山羊、家禽等优势产业,适度发展肉牛、兔及特种养殖业。
一是优先发展畜禽种业。
种猪产业以莲都、松阳、龙泉、遂昌县(市、区)为重点,实现种猪总量翻一番,加快建设一批种猪核心群和良种繁育场;
种羊产业以九县(市、区)山区为重点,以全市种羊自给为目标,山羊杂交覆盖率由50%提高到85%;
种鸡、种鸭产业以缙云、莲都为重点,优良品种覆盖率提高到100%。
二是重点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龙头企业。
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50家,畜牧业龙头企业加工带动能力提高50%。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
培育300家生态养殖示范场,适度规模生态养殖比重由10%提高50%,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
产品结构调整。
推进畜产品结构由初级向精深加工调整,猪肉产品精深加工由5%提高到30%,肉禽由20%提高到50%。
逐年提高无公害、绿色畜产品比重,到2012年,规模饲养场和养殖小区基本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产地认定由10%提高到80%,产品认证由10%提高到50%,绿色食品由2%提高到50%。
加快畜产品品牌建设,推出30个市级以上知名畜产品品牌。
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调整。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已经从简单的技术行为,上升到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高度,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的健康摆在防疫工作的首位;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关口前移,把握工作主动性;
三是遵循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加强科学指导,实现科学防控;
四是坚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
2.实施七项工程
生态畜牧业示范建设工程。
以生猪、家禽为重点,到2012年,在全市建设300个生态畜牧业示范场。
示范场主要从农牧结合生态循环饲养设备、排泄物处理设施设备、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建设,实现布局合理、建筑规范、清洁生产、管理科学的生态循环畜牧业目标。
畜禽良种工程。
为提高生产水平、产品品质和种质资源使用效率,重点建设种猪、种羊、种禽产业基地。
用3至5年时间,建设种猪、种禽、种羊场各10个,优质三元杂交商品猪比重由50%提高到80%以上。
采用人工授精技术实施品种改良;
开展缙云麻鸭、碧湖猪、长江白山羊和中蜂资源开发利用,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实现种猪繁育、商品猪生产信息化管理。
规模化畜禽场排泄物治理工程。
为确保人畜健康和畜产品安全,发展循环经济,到2012年,全面完成对全市100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环境治理,该工程主要是通过农牧结合,排泄物异地治理和发酵床零排放建设等生态治理模式,其中农牧结合利用模式包括明沟改暗沟、粪便发酵池、沉降池、排灌等;
沼气资源利用模式包括发酵池、排污暗沟、沼气净化、异地消纳设备等;
发酵床环保型模式包括建设排污暗沟、发酵车间等设施。
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程。
到2012年,建立与城市、乡村公共卫生水平相匹配的动物防疫体系。
落实四方面保障:
一是体制保障。
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三个体系,建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构建完善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
二是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机制。
三是制度保障。
制定和完善畜禽生产、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制度。
四是物质保障。
落实市、县(市、区)公共财政资金保障和应急物资储备。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设备,实现动物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为建立科学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在队伍、技术、制度三个方面落实保障措施。
规模养殖场的畜产品要求达到无公害标准,并通过畜牧业龙头企业推出10个在省内有影响的品牌畜产品。
畜牧业管理信息化工程。
一是建立畜产品安全监控系统。
应用数字技术,2012年前构建猪肉质量安全数字化监控和可追溯体系,改变传统的畜产品质量监控方式。
二是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与应急处置系统。
建立疫情监测和预警数据库、应急决策咨询专家库,实现对动物疫情的及时采集、科学评估、快速检测、早期预警、高效处置。
三是建立畜牧生产资源与预测预警系统。
提供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畜牧资源、生产情况、畜产品价格、市场需求、分析预测等信息。
定期公布市场预警信息。
四是建立畜牧科技咨询服务系统。
整合市、县(市、区)科技资源,实现网上技术咨询指导、项目申报,开展远程教育。
山区兴牧富民工程。
扶持农户发展中小规模畜牧业,对从事种植业(林业)的小农户进行政策支持,发展一批存栏20头猪、30只羊、300只禽的小规模养殖户,年纯入达到家庭一产收入的30%以上。
(三)区域布局
1、生态养猪发展区域。
重点发展松阳、莲都、遂昌和龙泉等4个传统主产区和缙云、景宁、庆元、云和及青田5个生态优势区域,主要分布为碧湖、大港头、丽新、高溪、富岭、岩泉、西屏、古市、四都、象溪、望松、斋坦、赤寿、妙高、新路湾、北界、云峰、龙渊、剑池、安仁、兰巨、竹羊、城北、新建、舒红、前路、东方、五云、海口、仁庄、高湖、鹤溪、澄照、东坑、松源、黄田、安南、淤上、云和、石塘等40个乡镇。
2、生态养禽发展区域。
重点扶持缙云、莲都、松阳平原地区和山区生态家禽发展区域。
建设绿色无公害、生态型家禽养殖小区,加快家禽养、加、销产业链的联接与延伸,形成浙西南生态型家禽养殖主产区。
主要分布为新建、新碧、五云、七里、壶镇、东方、东渡、碧湖、水阁、水东、岩泉、富岭、大港头、联城、丽新、雅溪、黄村、西屏、三都、板桥、古市、樟溪、谢村、赤寿、望松、龙渊、剑池、安仁、小梅、查田、兰巨、妙高、新路湾、云峰、金竹、云和、石塘、紧水滩、云丰、安溪、松源、屏都、竹口、鹤溪、大均、高湖、东源、石帆、舒桥等50个乡镇。
3、生态养羊发展区域。
重点扶持青田、云和、景宁、庆元、龙泉、遂昌、缙云、莲都山区乡镇,主要分布为舒桥、北山、小舟山、万山、仁宫、船寮、巨浦、岭根、腊口、祯埠、东源、云坛、云丰、大弯、雾溪、大源、赤石、黄源、崇头、景南、梅岐、家地、大均、东坑、雁溪、大地、沙弯、英川、葛山、松源、荷地、贤良、张村、东源、竹口、隆宫、五大堡、官塘、左溪、合湖、江根、安仁、剑池、小梅、查田、兰巨、八都、道太、龙南、住龙、柘岱口、焦滩、应村、三仁、高坪、湖山、安口、新路湾、北界、白竹、胡源、方溪、前路、三溪、石笕、东渡、雁岭、木栗、仙渡、黄村、老竹、大港头、丰源、郑地、丽新、联城、巨溪、双黄、富岭等79个乡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一项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来抓,建立一个领导联系、一个部门负责、一个政策扶持的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畜牧业向环境友好型转变,制定本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生态养殖场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健康生态养殖。
各县(市、区)要落实土地使用政策,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
要制定和落实资金支持政策,在税收、贷款等方面重点扶持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良种工程、生态示范场、环境治理及信息化建设。
在禁止养殖区养殖业退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农民利益。
(三)加强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
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
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控制体系,提高动物疫量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畜产品安全;
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及推广体系,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搞好地方优良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对列入省级畜禽品种保护名录的碧湖猪、缙云麻鸭、中蜂三个品种要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场和保护区,不断优化种质资源;
建立市、县(市、区)分工负责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检测手段,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能力;
逐步完善农技推广分中心支撑体系,增强农业技术普及应用能力。
(四)加强机制创新
创新经营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生态养殖场)”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产销直挂等形式,建立生态型畜牧业基地,以企业带基地,以基地促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紧密联结、互利双赢的经营机制。
创新科技体制,发挥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有利于畜牧业发展的各种人才。
(五)加快科技兴牧
加速畜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主推生态养殖生产、瘦肉型猪配套养殖、优质家禽生产、优质牛羊经济杂交、疫病综合防控、畜产品加工、牧草青贮及秸秆利用、配合饲料生产应用、养殖环境治理等畜牧适用新技术,科技三项经费中要逐年增加用于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比重,由农业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每年选择攻关项目,科技部门给予项目倾斜。
鼓励畜牧兽医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直接带动养殖场户应用科技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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