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236730
- 上传时间:2022-11-2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0.88KB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文档格式.docx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7)李沧区青峰路社区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3.70万平方米。
(8)市北区夹岭沟小区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4.85万平方米。
(9)李沧路小学换热站一期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30万平方米。
(10)李沧区晟业家园小区完成节能改造面积5.70万平方米。
(11)李沧区文安路小区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4.00万平方米。
(12)李沧区二航校完成改造节能面积3.62万平方米。
(13)李沧区胜利花园完成节能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
(14)李沧区百通花园完成节能改造面积24.02万平方米。
(15)市南区弘信山庄完成节能改造面积6.51万平方米。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专项资金整体评价结论
1.专项资金计划投入5200万元,实际到位5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支出资金52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2.截至2015年底,实际完成改造面积130.00万平方米,节煤约1.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8万吨,整体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按项目分别编写)
1.各项目预算安排数、预算执行数、资金使用结构。
(1)市南区远洋山庄预算安排数137.02万元,预算执行数137.02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2)市南区青大教师宿舍预算安排数170.40万元,预算执行数170.4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3)市南区太平角四路、黄县路及三部四局老干部宿舍预算安排数102.00万元,预算执行数102.0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4)李沧区健发小区预算安排数319.60万元,预算执行数319.6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5)李沧区郑庄老社区预算安排数625.20万元,预算执行数625.2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6)李沧区金麦花园预算安排数137.60万元,预算执行数137.6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7)李沧区青峰路社区预算安排数548.00万元,预算执行数548.0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8)李沧区夹岭沟小区预算安排数594.00万元,预算执行数594.0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9)李沧区李沧路小学换热站一期预算安排数132.00万元,预算执行数132.0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10)李沧区晟业家园小区预算安排数228.00万元,预算执行数228.0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11)李沧区文安路小区预算安排数560.00万元,预算执行数560.0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12)李沧区二航校预算安排数144.80万元,预算执行数144.8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13)李沧区胜利花园预算安排数280.00万元,预算执行数280.0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14)李沧区百通花园预算安排数960.80万元,预算执行数960.80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15)市南区弘信山庄预算安排数260.58万元,预算执行数260.58万元,到位及时率100%,全部用于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2.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市南区远洋山庄完成改造面积3.43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257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35吨、SO2约5.14吨、氮氧化物及粉尘2.56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7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252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三是降低建筑采暖能耗35%,提高供热企业效益,确保供热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完成投资约600万元,拉动产业约120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2)市南区青大教师宿舍完成改造4.26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32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790吨、SO2约6.40吨、氮氧化物及粉尘3.20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13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523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760万元,拉动产业约152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3)市南区太平角四路、黄县路及三部四局老干部宿舍完成改造2.55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19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69吨、SO2约3.80吨、氮氧化物及粉尘1.90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8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340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450万元,拉动产业约90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4)李沧区健发小区完成改造7.99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60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482吨、SO2约12吨、氮氧化物及粉尘6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10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557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1430万元,拉动产业约286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5)李沧区郑庄老社区完成改造15.63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1172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895吨、SO2约23.44吨、氮氧化物及粉尘11.72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20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1414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2800万元,拉动产业约560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6)李沧区金麦花园完成改造3.44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257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35吨、SO2约5.14吨、氮氧化物及粉尘2.57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7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282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620万元,拉动产业约124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7)李沧区青峰路社区完成改造13.70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1026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536吨、SO2约20.52吨、氮氧化物及粉尘10.26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42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1584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2460万元,拉动产业约492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8)市北区夹岭沟小区完成改造14.85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1109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740吨、SO2约22.18吨、氮氧化物及粉尘11.09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19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1670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2670万元,拉动产业约534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9)李沧区李沧路小学换热站一期完成改造3.30万平方米后。
每年可实现节煤约247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10吨、SO2约4.94吨、氮氧化物及粉尘2.47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8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400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590万元,拉动产业约118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10)李沧区晟业家园小区完成改造5.70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426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052吨、SO2约8.52吨、氮氧化物及粉尘4.26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11)李沧区文安路小区完成改造14.00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1048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588吨、SO2约20.97吨、氮氧化物及粉尘10.48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31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1480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2520万元,拉动产业约504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12)李沧区二航校完成改造3.62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27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052吨、SO2约667吨、氮氧化物及粉尘2.7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20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594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650万元,拉动产业约130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13)李沧区胜利花园完成改造7.00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521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030吨、SO2约1287吨、氮氧化物及粉尘5.2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39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1146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1255万元,拉动产业约251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14)李沧区百通花园完成改造24.02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178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443吨、SO2约35.60吨、氮氧化物及粉尘17.80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63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2400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4320万元,拉动产业约864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15)市南区弘信山庄完成节能改造面积6.51万平方米后,每年可实现节煤约48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200吨、SO2约9.60吨、氮氧化物及粉尘4.80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提升17栋老旧建筑面貌,改善650户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
四是完成投资约1160万元,拉动产业约2320万元,有效促进就业及经济发展。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为确保按时完成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市场化”激励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场运作,属地管理”原则和具体实施流程。
即:
投资企业取得社区居民和供热单位同意后,自行投资改造,改造完成并达到国家标准后政府按标准予以奖励;
在实际工作中,市建设、财政、房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计划下达、落实奖励等;
各区市政府作为辖区内改造项目的组织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申请受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专项资金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激励和吸附效应,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综合考虑我市节能改造建筑存量大、居民需求迫切等实际情况,建议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更多居民受益于节能改造。
附件九:
2015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一、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情况
设立时间:
2015年
财政局下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5】1号)
设立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3]715号)、《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青财综【2008】55号)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设定用途:
主要用于绿色建筑及被动式建筑奖励;
对经过查验和认定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监测及咨询;
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
建筑节能调研等。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1.安排概况:
2015年预算共安排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1项,包括:
绿色建筑推广专项经费;
住宅产业化;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
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
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贯彻条例宣传培训;
建筑节能调研;
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及示范。
2.各项目绩效情况:
2.1绿色建筑推广专项经费
该项目预算安排1000万元。
经财政局批准(青财建指【2015】272号)将此专项经费转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2住宅产业化
该项目预算安排2000万元。
2.3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依据为《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青财综【2008】55号),对于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经过查验和认定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主要用于:
1、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贴息和补助;
2、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3、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和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的补贴;
4、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
5、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与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有关的其他开支。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预算2600万元,实际返还4986.66万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主要经验做法是:
1、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事前告知墙材专项基金返还程序,发放《青岛市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程序告知书》,使建设单位尽早了解专项基金返还的政策和程序。
2、建筑工程在建筑节能认定通过后,监督员提醒建设单位办理专项基金返还相关手续,督促其尽快向我办申请结算专项基金。
3、安排专人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与沟通,督促其抓紧申请,确保节能认定的项目墙材基金及时清退。
2.4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
该项目预算安排70万元,实际执行57万元。
根据《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7条规定: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广、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农民自建住宅节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奖励等。
我市自2008年起开始建立“大型用能监管平台”,目前已经初步形成。
该平台的建成,有利于对全市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用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掌握第一手数据,为今后的用能限额制定及用能加价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据。
同时,也为下一步节能改造的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2.5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贯彻条例宣传培训及建筑节能调研
以上建筑节能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批复530万元。
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为:
1、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升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水平。
检查结果将向全国通报。
2、将及时纠正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验收及国家补助资金到位奠定基础。
3、督导,督促既有居住建筑改造进程及其他工作任务落实,发现建筑节能及墙材革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市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4、对全市建设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地墙材革新情况、墙改基金征收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能工程质量。
5、对建设项目的建材应用、建材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可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印发各类宣传材料、举办有关技术讲座和论坛、在媒体上进行报道等活动,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促进全社会建筑节能减排。
2015年,预算执行单位严格遵守上级要求,大力实施压缩开支、简政放权,实际执行26.68万元。
2.6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监测及咨询
该项目预算安排1200万元。
对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后,每年可节约标煤20万吨,节能量达到20—3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2.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000吨,减少粉尘排放量2000吨,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起到良好的作用。
通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为节能量审核、制定能耗定额、建立能效交易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充分激发了节能改造市场需求。
搭建分项计量能耗监管平台的初投资为大型公建年运行能耗费用的2%~3%,平台的运行管理费用不到大型公建年运行能耗费用的万分之一。
通过这个平台促进了节能运行和节能管理,在不增加任何其它初投资的前提下可以降低运行能耗5%~10%。
通过这一平台促成建筑节能改造和节能运行后还可以产生10%~20%的节能效果。
在青岛市全面建成监测系统后,可以使占我市用电30%的大型公共建筑用电量降低5%~10%,相当于我市的建筑用能总量降低2%。
同时成为进一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的各种节能改造节能管理工作的定量管理平台,对动态地掌握建筑能耗状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广各类建筑节能先进技术,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并于2015年12月按规定实施了政府采购,目前款项支付已进入流程审理阶段。
2.7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
该项目预算安排500万元。
按照2015年全市新建100万平方米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相比现行65%节能标准的建筑和燃煤锅炉集中供热,节约标准煤6090吨,减排二氧化碳1.5万吨,同时,每年可节省供热成本1070万。
并于2015年12月按规定实施了政府采购,目前该笔支付款项进入流程审理阶段。
2.8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该项目预算安排为200万元。
2.9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
该项目绩效目标是为了揭示青岛市不同街区形态建筑能耗水平分布规律,建立城市形态与城市能耗之间的关系,探索城市形态特征对城市建筑能耗水平的影响机制,明确青岛低碳宜居城市形态关键指标,提出面向低碳宜居的城市空间形态优化策略,为低碳宜居城市规划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基于青岛市的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开展本项研究工作。
根据项目情况,预算共安排200万元开展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工作,并形成《青岛市低碳宜居城市形态样本选取报告》。
2015按规定实施了政府采购,目前该笔支付款项进入流程审理阶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既有 居住 建筑节能 改造 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