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50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建筑工程强条实施计划土建 修复的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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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kV配电装置
根据电气专业需要,新建220kV隔离开关支柱及基础118个,高2.5米;
新建支柱均采用Ф299x7.5等径镀锌成品钢管,上焊接-8x350x350封顶板,基础采用混凝土杯口基础,基础埋深2.0m。
相应拆除原有220kV隔离开关支架及基础59组。
366kV配电装置
新建66kV电容器基础(含串抗)16组,基础尺寸10mx10m,采用钢筋混凝土大板式基础,埋深1.0m,设备荷载较大处局部加深至1.5m,埋件采用镀锌钢板,埋管为镀锌钢管。
新建电容器防火墙10座,采用250厚钢筋混凝土防火墙,高5m,长10m。
新安装66kV电抗器基础48组,基础形式为混凝土块式基础,预埋螺栓,基础埋深1.5m。
设备支架基础:
新建66kV配电装置区支柱及基础共计128个。
其中3.5m高支柱共64根,5.5m高支柱共64根。
4拆除原有设备基础及支架
根据电气专业需要,本站35kV设备全部更换为66kV设备,现有设备基础不满足新上设备要求,应全部拆除,共计拆除电容器基础共16组。
拆除串联电抗器基础及围栏10组,VBM型真空开关支架基础10组,避雷器支架基础10组,接地隔离开关支架基础10组。
5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
本工程场历经多次工程建设和改造的施工活动,场地内现状土扰动较大。
尤其本工程大部分新建基础位于拆除后的场地上,地基土难免受到扰动,如基坑开挖后,基底已位于原土层上,则应将受到扰动的原土清理掉,再采用3:
7灰土回填至基底标高,压实系数0.95。
如如基坑开挖后,基底位于前期换填土上,则应视具体情况,对基底土进行夯实,压实系数0.95。
拆除及新建基础施工需考虑对原有设备基础及设施的保护,做好基坑支护及成品保护工作,尽量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防止土体沉降对原有基础的损害。
6材料
a)混凝土标号:
垫层C15,室外设备基础混凝土采用C25、C30。
b)钢筋:
A~HPB300级,B~HRB335级,C~HRB400级。
c)钢材采用Q235B,焊条采用E43。
所有钢构件及外露铁件、预埋件均采用热镀锌防腐,于不能镀锌处理或现场安装时的局部焊缝或镀锌层破坏处,均采用环氧富锌漆补刷,底漆和面漆各两道。
7给排水及消防设计
本工程给水排水设计包括:
主变压器及电抗器排油设计、主变压器消防水系统设计。
设计内容
昌平站已运行23年,现有埋地及外露管道受到不同程度的腐蚀,原泵房消防水泵及雨淋阀长期缺少相应维护。
本期增容更换全部4组变压器,水工专业需要更换4组变压器的水喷雾灭火系统,对主变水喷雾系统进行改造更新,更换水喷雾主泵、雨淋阀组、4组变压器至雨淋阀组之间的大部分管道、新建4组变压器的水喷雾支、干管及喷头、更换现有排油管道。
本工程现有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400m3,满足本次增容的需要。
2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昌平50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编制本计划,指导工程土建施工全面、规范的执行强制性条文,推动公司输变电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工程创优目标。
3编制依据
序号
名称
颁发部门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建设部
2006-9-1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1-30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2-2-14
5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08-6-1
6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5-9-1
7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7-6-1
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9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000-8-25
1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
2003-6-1
11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10-1
12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006-1-10
13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5-13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2013
15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8
1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
2005-8-9
17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2009-8-1
18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4
2014-4-1
19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14-2014
20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4
2014.1.22
21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4-2014
22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5-2014
2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4
2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8-2014
2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9-2014
2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0-2014
2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1-2014
2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2-2014
29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5-2014
3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国网(基建13)186-2014
3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4
3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8-2014
3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9-2014
34
《直流换流站二次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交接试验规程》
2005-5-25
35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0-2-24
标准配置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级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1993
国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8-1991
行标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DL5009.3-201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46-200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199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4-200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2008
《建筑施工扣件式铜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l30-201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2010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
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来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199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B50303-201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2009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DL/T5024-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
土建工程》
DL/T5210.1-2012
3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37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14-2003
3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39
《建筑施工清水混凝土技术规程》
DB11/T464-2007
40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4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82-2011
4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14-2011
4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4.1组织机构
为确保强制性条文在本工程的有效执行,特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组织机构。
做到责任落实到底,分工明确,使工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的控制,负责实施《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
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组长:
许峰
组员:
张凤琴陆聚怀杜长亮张超王磊李剑
安全负责:
陆聚怀、杜长亮
质量负责:
张超、王胜利
专项负责:
张凤琴
瓦工班
组织结构图
电工班
钢筋班
木工班
运输班
4.
2职责划分
4.2.1组长职责: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负责人,对本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负全面领导责任;
按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进行分工分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
组织项目部成员及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提高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
组织编写并审核本工程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
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后执行。
4.2.2副组长管理职责:
编制本工程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有关内容和执行措施;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基础、杆塔组立、架线等专业的“强制性条文”措施;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和施工人员学习《强制性条文》有关内容并督促实施、检查;
并形成检查记录,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执行问题。
4.2.3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职责:
按照本工程《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进行相关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措施,在工程质量验收中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对认真做好执行“强制性条文”记录。
收集《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技术员、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方面资料的收集,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方面资料的收集。
4.2.4施工班组职责:
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是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直接监管人,现场施工人员是执行人,要将管理手段用在实处,加强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
4.2.5否决权的应用说明
(1)在核查施工项目过程中,参与核查的人员对施工工序或分项工程的实物质量和安全性能有怀疑或认为未达到强条要求时,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并对否决的项目必须进行及时的整改,整改后的项目必须进行复检并进行记录标识。
(2)当对核查项目有争议时也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被否决的项目由组长或由组长委权副组长组织专业负责人、专项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及涉及安全范围的安全人员对否决项目进行复核,复核的定论可作为自检的最终结论。
(3)当对核查的项目无法进行定论时,可委托或约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专业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复核,其复核定论也可作最终结论,并将复核过程进行记录标识。
5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1强条的执行
1)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
①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平常所说的“事前查处”。
②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
认真执行,不得突破。
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即所谓的“事后处理”。
2)执行中要高度重视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时效性
无论强制性条文还是强制性标准均有一定的时效性。
有新标准批准发布,这些新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将补充或替代原强制性条文,原强制性条文中的相应条文将同时废止。
3)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它公共利益的技术要求。
所以,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除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一但写进合同,就成为合同要求,就必须严格遵守。
4)在《强制性条文》执行中,要及时向《强制性条文》相应部分的管理委员会进行咨询和反馈信息。
,当遇到有争议的具体问题时,最好的办法是及时地向《强制性条文》相应部分的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寻求帮助或确认。
当《强制性条文》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困难或技术上处理不妥时,应及时把有关的信息反馈给相应的咨询委员会,以便在修改《强制性条文》时处理,促使《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断趋于合理。
5)应抵制与反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法定义务,遇到不按照《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的情况时,一定要坚持原则,不可听之任之。
既可以坚决拒绝,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5.2强条的执行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关于《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通知的要求,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对于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①项目法人单位应建立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
②对贯彻强制性条文有相应经费支撑;
③建立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并有负责机构和人员;
④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
⑤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⑥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⑦工程中采用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3执行记录
1)培训学习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条内容)
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条内容的,应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
4)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宜增设一栏:
所执行强制性条文标准名称及条款号
5)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
6)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条检验项目检查记录(智能建筑与钢结构验收规范等已有要求)
7)单位工程验收时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施工记录”项目中宜增加强条执行情况记录
5.4整改闭环管理
凡是在各种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
检查单位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
由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整改落实,由检查单位(现场为强条执行领导小组或监理单位)负责整改验收与评定,实现闭环管理。
6附表
6.1施工强条实施计划表
6.1.1表3.0.2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单
位
工
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
监
理
建
设
强制性条文
执行表号
01
主变压器基础及构支架
○
●
00
地基与基础
表4.0.2
定位及高程控制
单位工程定位放线
02
变压器基础
模板
表10.1.2
清水混凝土模板制作
设备基础模板安装
03
模板拆除
混凝土
表10.5.2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
混凝土施工
设备基础混凝土外观及尺寸偏差
卵石敷设
构支架混凝土基础
(包括构架、支架基础)
垫层
清水混凝土基础模板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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