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选修3 知识提纲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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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
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②专政政体国体与政体,即是国家制度中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
③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影响它形成的因素主要有:
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影响等。
二、现代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一)代议制-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
1、含义:
由选举产生、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2、优点
(1)能保证公民广泛参与管理国家
(2)能避免全体公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所有事务
3、意义:
充当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政治纽带,成为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
(二)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
1、划分标准:
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区分
2、民主共和制(为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是同君主专制相对立的政体,是遵循民主的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民主政体。
(2)主要表现:
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经过选举产生的。
(3)各国的民主共和制存在差异的原因:
①决定因素:
国家性质。
②影响因素:
具体国情。
虽然民主共和制为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但由于各国的国家性质和具体国情不同,不仅其具体形式和运行方式不尽相同,而且实际作用也存在重大差异。
3、君主立宪制
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但在宪法框架内,君主的权力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的一种国家管理形式。
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2)原因:
一般来说,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或对君主制进行改良的产物。
(3)类型: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政权的实际运行与民主共和制国家大体相同)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4)代表国家:
英国、西班牙、日本、泰国、比利时、瑞典、挪威等
(三)议会制和总统制
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区分
2、议会制:
又称内阁制、议会内阁制、责任内阁制。
(1)特点:
①议会制,在议会制国家,政府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
②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政府首脑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政府首脑往往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③政府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当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时,政府必须集体辞职,或由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根据新的议会选举结果成立新的政府。
(2)代表国家:
意大利、德国、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
3、总统制
①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②总统不仅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而且直接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
③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依宪法规定,一般有任期限制。
④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等
4、半总统制
①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掌握一定的行政权;
②政府中仍设内阁总理,向议会而不向总统负责。
(四)我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
小结:
国家
国家权利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职权范围
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
民主共和制
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
总统制
半总统制
英国
√
法国
德国
俄罗斯
日本
美国
三、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
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2、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1)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归根到底是阶级、民族、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
(2)人口、领土和主权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问题。
3、类型
(二)单一制和联邦制
1、单一制
(1)组成单位:
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2)特征:
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
①从法律体系看:
一个立法机关,一部宪法
②从国家机构看:
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司法系统
③从权力划分看:
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权力由中央授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
④从对外关系看:
国家是一个独立主体,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政府不能代表国家行使外交权。
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3)代表国家:
现在大多数国家是单一制,如中国、法国、意大利、英国、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
(4)分类:
2、联邦制
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即是由若干个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双重”
两套宪法
两套立法机关、政府、司法系统
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保证联邦行使国家主要权力,同时又规定单位成员享有较大的自治权(自身固有非整体授予)。
各自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
个别允许组成成员有外交权,具有两个国籍
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3、邦联制
①若干主权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
②无统一宪法和法律;
③无统一国籍,只有各成员国国籍;
④无统一的中央政府;
⑤成员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⑥严格地说,邦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2)典型:
英联邦、欧盟、东非共同体、独联体等
(三)统一的国家神圣的主权
1、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1)法律体系:
全国只有一部现行宪法;
(2)国家机构构成:
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只有一个中央人民政府;
(3)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
各地方行政区域的权力来自中央授予,必须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其职权。
(4)对外关系:
包括台湾省在内的各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都是我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它们不具有外交权。
(5)公民国籍:
只有一个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必须维护国家统一
(1)原因:
在当代中国,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的图谋,终究是不能得逞的。
(2)维护国家统一必需做到的两个方面(措施):
①一方面要维护民族的团结,维护民族团结,就要不断增强包括各民族在内②一方面要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
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就要坚决反对任何外来势力的入侵或占领,坚决反对分裂国家的行为。
4、国际组织概观
(一)国际组织及其分类
1、国际社会的构成:
主权国家(基石)、国际组织(重要成员)
2、国际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1)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形成和发展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要求。
(2)第二次工业革命:
国际行政组织出现
新科技革命:
二战后国际组织迅猛增加
3、国际组织的主要特征:
(1)国际性:
国际组织是国家、地区之间的组织,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的政府、团体或公民才能建立国际组织。
(2)目的性:
国际组织有特定的宗旨和目的有固定明确的章程。
国际组织的宗旨和目的是其开展活动的指导原则,也是其在国际社会存在的意义所在。
(3)组织性:
国际组织设有多层次的机构来开展活动,实现其宗旨和目标,其常设性机构处理日常事务。
(4)自主性:
国际组织代表各成员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某个特定成员的单方利益。
在一定程度上,国际组织自主开展活动,独立运作,其诀议也有某种强制力。
4、国际组织的分类
分类标准
具体类型
具体特点
典型组织
按照成员
性质分类
政府间国际组织
成员是主权国家或地区的政府
联合国、欧盟、世贸组织
非政府国际组织
成员主要是团体或公民等
国际红十字会、国际商会
按照地理
范围分类
世界性国际组织
向全世界开放,任何国家都可以申请加入
联合国、世贸组织、国际奥委会
区域性国际组织
成员限于某一特定的地域范围,或基于某一共同的军事、经济利益,或基于某种共同的文化、宗教、民族背景
欧盟、亚太经合组织
按照职能
一般性国际组织
职能范围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
联合国、欧盟
专门性国际组织
一般只具有专业技术职能,主要开展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性活动
国际奥委会、国际红十字会
(二)国际组织的机构和作用
1、一般机构:
议事和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秘书处、司法机构
2、国际组织的作用
(1)积极作用
①可以促进国际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协调、合作。
②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冲突和经济纠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2)局限性
①原因:
国际组织参与国际事务受诸多因素制约,有其局限性。
②表现:
某些大国依仗实力,力图控制国际组织,使之成为其推行强权和霸权的工具。
(三)中国与国际组织
1、中国与各种国际组织的关系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对外开放,广泛参加各种国际组织,主动参与各个领域的多边外交活动,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为促进人类和平、发展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
中国高度重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区域合作,为本地区的繁荣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3、中国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关系
中国积极发展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关系,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努力。
专题二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1、英国国王与君主立宪制
(一)“光荣革命”与英王的保留
1、英国政体的显著特点:
存在君主
由于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原因,君主制经过改造得以保留下来,成为现代英国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历程:
君主专制→共和国→专制复辟→光荣革命→君主立宪制
2、英国国王的地位:
虚位元首(统而不治)
(1)名义上:
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
(2)形式上:
①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授权)
②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
③有权批准法律;
(3)实际上:
①仅具有象征性的地位,真正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
②国王每年的开销用度,都需要议会审批。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
1、形成原因: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各阶级、各社会阶层反复较量的结果,是英国特殊国情下各阶级之间斗争和妥协的产物。
★决定因素:
英国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2、国王作用(职能):
(1)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
(2)承担国家元首的礼仪性职责(授勋、会见);
(3)向首相和大臣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作用;
(4)成为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3、国家结构的特点:
(1)英国的国家机构主要有国王、议会和内阁
(2)国王:
虚位元首,按内阁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承担国家元首的礼仪性职责
(3)议会:
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立法者和监督者
(4)内阁: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
4、运行特点:
(1)国王、议会和内阁三者之间有分权,但界限不清,权力交叉情况突出。
(2)宪法赋予议会至尊无上的地位。
但20世纪以来,权力重心逐步向内阁和首相倾斜,首相成为英国最有权势的人。
2、英国的议会和政府
(一)议会
1、英国议会的地位
(1)议会的地位:
现代资本主义政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主要体现。
(2)英国议会的影响:
①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制的国家。
②资本主义国家都效法英国建立起各具特色的议会。
③因此,被称为“议会之母”。
(3)英国现代议会的形成:
①影响因素:
历史、文化、政治传统、阶级力量对比等
②确立方式:
英国资产阶级在与封建势力的斗争和妥协中,通过渐进的方式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对议会的绝对统治。
③既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共性,也有自身的特性。
2、英国议会的构成
①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主要由上议院(上院)和下议院(下院)组成。
②下院(“至尊议会”),拥有极大的权利,包括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
③上院只起辅助作用,表现在监督下院工作、协助下院立法、通过行使“延搁权”修改和否决议案,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
3、英国议会的现状及形成原因
(1)现状:
①20世纪以来,英国议会的实际权力不断萎缩。
②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议会的工作日程受到内阁左右。
①由下院多数党组织的内阁,要求其议会党团服从党纪,议员很难自己作出决定。
②议员受到专业限制,多数情况是根据内阁的提案作出选择。
(2)内阁与首相
1、内阁的产生及权力
(1)产生:
①议会大选后,由国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并授权组阁。
②该党领袖从本党议员中提出内阁人员名单(相关链接),请国王任命(≠首相任命)。
③首相和内阁要向议会负责,阁员人数由首相确定(稳定在20人左右)。
(2)权力:
①制定内外政策;
②向议会提交议案以及需要议会审议的政策;
③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④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门职权;
⑤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采取紧急行动;
⑥必要时宣布提前大选。
2、首相的权力及制约
(1)权力:
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
①政府人事大权(管人);
②对重大问题作出最终裁决(管事);
③控制国家财政大权,预算决策权(管钱);
④建议国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
⑤武装部队实际最高领导人,可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
(2)首相权力受到种种制约
①内阁、党团中的多数人不信任须下台
②议会有权监督内阁和首相
③国王的磋商权与警告权
④舆论和反对党监督
(三)君主立宪制的实质
1、本质:
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2、表现:
(1)英王和王室:
世代承袭,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代表,拥有巨大的资产,英国社会的最上层;
(2)议会:
是“有钱人议事的场所”。
①上院由贵族组成,是英国保守势力的大本营;
②下院由工党和保守党掌控,维护资本主义制度;
(3)内阁及政党:
保守党和工党轮流组阁,维护资本主义制度。
两党的关系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竞争关系。
3、法国的民主共和制与半总统制
(一)民主共和制的形成与主要权力机关
1、法国政体的历史演变
(1)法国现行政体:
半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2)始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
是各阶级力量不断角逐的产物。
(3)先后采用过共和制、帝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和半总统制等。
(4)第四共和国(1946~1958)是典型议会制国家,议会的权力达到顶峰,多党制隐含弊端——各党派在议会翻云覆雨,导致政局持续震荡。
第五共和国(1958年至今)权力中心有所转移,由议会转到总统。
2、法国的国家机构:
总统、政府和议会
(1)法国总统和总理的地位、产生及职权
总统
总理
地位
国家元首,武装部队统帅
国家权力的中心(掌握最高行政权力)
政府首脑
与总统分享部分行政权力(具体行使权力)
产生
选民直接选举
总统任命
任期
选民直接选举产生(5年)
总统任命(不定期)
职权
①任命总理,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命其他政府成员
②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
③有权解散议会(不能在同一年解散2次)
④拥有外交权(与总理分享,但总统权力更大)
⑤可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表决
⑥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可行使非常权力
①领导政府活动,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
②向总统建议任免政府各部部长和国务秘书
③除宪法规定的例外情况,副署总统的文件、法令和命令
④对国家防务负有责任
⑤可代替总统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
①国民议会
②参议院
(二)法国政体的运行
1、总统是国家权力中心,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在法国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统通过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主持内阁会议,直接领导国家行政权力的实施,尤其是在国防和外交领域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国家遇到重大问题时,总统可以通过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控制国家局势,决定国家命运。
2、政府施政纲领及各项改革方案、立法修正案和提案,必须经过两院议会通过才能生效;
(立法权)
年度财政预算须经议会通过;
(财政权)
议会可以通过“政府对议会负责”的规定制约政府行动,可以通过质询、投不信任票甚至弹劾等方式,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
(监督权)
(三)法国政体的特点
1、半总统制
(1)总统制因素:
总统由普选产生;
总统掌握最高行政权力;
总统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
总统不对议会负责。
(2)议会制因素:
政府对议会而不对总统负责;
议会可以通过表决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来决定政府的去留等。
2、行政双头制
法国政体的特点之一——“行政双头制”
(1)总统和总理都有行政权
(2)总统与总理的分工
出现“左右共治”现象(原因:
总统与总理来自不同党派)
3、多党制
未能形成两个左右政治局势的大党;
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党派林立;
左右翼政党都向中间靠拢。
4、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
(一)两国政体的差异
关系
不
同
点
政体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①议会
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
只是立法机关
②国家元首
英国国王一般只承担“礼仪性职责”、“虚位”
法国总统是“国家行政权力中心”、“实权”
③政党制度
两党制,议会多数党组阁
多党制,多党联合政府
④政府首脑
英国首相,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权力很大
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权力较小
权力重心
首相
(二)政体相异的缘由
比较
历史背景
英国革命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深入农村,是原来的封建贵族分化为新贵族和旧贵族。
法国大革命前,总体上是一个封建农业国。
阶级力量对比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结成联盟,形成比封建势力更强大的力量。
封建势力特别强大,王权高度集中,对资产阶级和农民采用高压政策。
道路方式
妥协的道路
革命+改良
无法妥协
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
政治文化传统
比较保守,善于妥协,政体变革往往采用渐进的方式。
受启蒙思想影响,革命政治文化比较激进
(三)殊途同归实质无异
相
从政体与国体的关系来看
英法两国的政权性质相同,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形式。
两国的政权都是资产阶级政权,执政的根本目的都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从执政党的性质和作用来看
英法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
执政党都体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
从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来看
英法两国权力机关的变化趋势相近,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行政权力加强的趋势。
从政体的发展态势来看
英法两国的政体渐趋成熟,但仍面临困扰、存在弊端。
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矛盾无法通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
专题三联邦制、两党制、三权分立:
以美国为例
1、美国的联邦制
(一)从邦联制到联邦制
1、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典型的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州分权。
2、邦联制
(1)依据:
1781年的《邦联条例》,美利坚合众国由13个州组成,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
(2)特点
①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
②邦联仅仅是各州之间松散的联合体,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最根本的弱点);
③邦联国会由各州代表组成;
④国家真正的权力在各州,中央的权力很软弱。
(3)影响:
美国在实行邦联制期间,政府难以应付经济衰退、社会动荡和外部军事威胁等问题。
3、联邦制的建立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2)国家结构:
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
(3)权力转交:
各州的部分权力转交联邦中央政府(州转政府)
(4)主权变化:
联邦享有充分主权
☆根本原因:
美国资产阶级的需要,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二)美国联邦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权力分配上)
特点
联邦政府
州政府
(1)分享政治权力
行使宪法明确“列举的权力”及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引申出的权力。
拥有“保留的权力”,一般而言,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
(2)各自的权利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
设有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主体。
不能任命、监督、考核州官员或施政行为。
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也不得干涉联邦事务。
(3)联邦地位高于州
联邦宪法、法律以及以联邦名义缔结的条约在全国范围适用,各州必须遵守
州的宪法或法律,凡与联邦宪法、法律或条约相抵触时一律无效,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优先。
(三)联邦制的利与弊
1、最大优点(利):
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国家的同时,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调和矛盾)
2、最大问题(弊):
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利益接近时,既保护州灵活性又保证中央权威;
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有矛盾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相互扯皮、推诿,各州政府之间各自为政。
(效率不高)
3、实质:
全国性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与地方性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分享权力,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资产阶级则利用国家结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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