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机关委员会工作安排与民政系统优化教育督导发展计划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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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市委提出的“对接大交通”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对接大交通,民政怎么办”大讨论和征文、演讲比赛。
从谋大局、谋全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务求实效。
引领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基层最急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盼的事情做起、从基层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绩效;
根除本本主义、经验主义、教条主义,以敢破定势的胆识、无私无畏的胸襟,大胆创新各项工作机制特别是民政政策执行机制,做到畅通急事、疏通难事、融通特事;
大力弘扬干不到一流不放弃、争不到第一不罢休的精神,以学先进、勇攀高的激情抬高定位,以赶先进、快超越的斗志挑战自我,使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成为工作常态,高目标、勇争先、创一流成为自觉追求。
为全市民政系统树好样子,当好表率,做好楷模。
着力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突出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二、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
(一)开展“机关党组织健全月”活动。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委要充实人员、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使机关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落实,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一岗双责”,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既抓好民政业务工作,推进中心工作,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支持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
完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机制,既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又协助行政班子搞好民政业务工作,把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助推中心工作作为机关党建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把助推民政业务、助推中心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作为衡量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机制,既履行党员义务,又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帮助机关党务干部更全面地掌握机关党建工作知识和业务技能,切实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
(三)以激励和服务为重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优化机关月度考核办法,强化督查考核,激励党员干部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减灾防灾、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殡葬改革、福材发行等民政工作,打造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新模式。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提高党员素质。
严把质量关,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从教育和管理等重要环节入手,努力创新党员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和工作机制,把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要求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热爱党、忠于党、为党的民政事业不懈奋斗的热情和动力。
(四)创新机关党组织生活方式,加强支部建设。
深入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回乡做好群众工作”、“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城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以狠抓机关党组织生活创新,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学习能力、教育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为重点,推进支部自身建设。
三、以深化“学习王瑛,争做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加强作风建设
机关支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开展“学习王瑛,争做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增强信心,查找不足,抓紧完善,突出重点,改进服务态度,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绩效。
要高度重视社会评议民政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结果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民政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水平。
按照自查自纠的要求,进一步坚持做到边评议、边整改,小事整改看速度,难事整改看进度,实事整改看群众的满意度,积极争取主动。
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认真及时查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取信于民。
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把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以完善的制度规范政风行风,以良好的政风行风落实各项制度。
四、以实施机关党建工作绩效管理为手段,加强制度建设
实行机关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绩效。
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转变考核理念,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主要看工作做了没有,向主要看工作的实绩和实际效果的转变;
调整考核内容,将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助推民政发展的情况列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完善考核办法,重平时,重实绩、重实效,平时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管理的过程变成落实的过程、监督的过程、服务的过程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把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效率、效益、效果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主攻目标。
更加注重传统民政业务的深化、细化、实化,更加注重新拓展民政业务的研究、谋划、创新,更加注重整体民政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完善。
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办事限时制、廉政督查制、服务联系制等制度。
严格依照民政部门的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围绕提高效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五、以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为方针,加强民政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局党组“依法、规范、阳光、优质、高效”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例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制意识,坚持做到知纪知法,守纪守法,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人和保护人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反腐力度,提高制度执行效果。
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利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权力始终处于正确的轨道和监督之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保护民政干部。
六、以中国特色先进文化为导向,加强民政文化建设
整体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六大重点工作。
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继续组织学习贯彻《民政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民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民政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
大力弘扬“新时期精神”,大力培育切合民政机关工作实际的机关精神。
加强管理文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形成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制度体系,把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规范化、制度化,并逐步转化为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促进廉政文化的传播,使机关党员干部在喜闻乐见的活动和浓厚的文化氛围中受到感染、得到教育。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民政在线”——干部学法平台等,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
加强团队文化建设,继续组织贴近民政机关生活、机关人员,参与率高的团体活动,培育机关党员干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
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根据整洁卫生、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市局机关环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加强特色机关文化建设。
围绕“培育民政文化,建设和谐机关”的创建主题,进一步理清创建思路,明确创建目标,加大创建力度,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把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坚持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文明创建的内涵要求,努力提升创建文明机关水平。
继续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和志愿者活动,开展党建共建、综治结对、扶贫助困等结对共建活动。
注重可操作性,注重民政部门个性文化特色,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逐步形成民政文化建设“特色品牌”。
民政系统优化教育督导发展计划
全面落实科教和人才强市战略,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精神。
推进统筹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就进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中不可替代的行政监督体系,是实施依法治教、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教育实现了新突破和新跨越,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教育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教育督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全市教育进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实施“教育民生计划”、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教育需求的新阶段,《教育规划纲要》对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提出了新要求,教育督导在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依法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
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实施“教育民生计划”,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建设“五个”、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加强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责任。
二、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为先导,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保障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开展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的督政工作,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的规定,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自治县)督导评估作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制定指标体系,完善实施方案,强化推进措施,到XX年着力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五个方面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达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标准的区县(自治县),由市政府认定为“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
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力争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法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二)开展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学校督导评估,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牢固树立发展性学校督导评估理念,切实加强以艺体教育为突破口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将“阳光体育”活动、艺术体育课程开设、校园文化建设及其相应的师资配备情况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进行督导评估。
引导学校把内涵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转变教育思想,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
(三)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促进中小学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加强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状况的监测,及时掌握基础教育质量现状,积极探索质量提高规律,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保障。
(四)开展专项督导,促进教育中心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教育专项督导。
开展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导,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根据“教育民生计划”实施情况,开展“教育民生计划”专项督导,改善教育民生,保障教育公平。
围绕“五个校园”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人文校园专项督导,推动“五个校园”建设取得新突破。
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新任务,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推进职业教育取得新发展。
根据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要求,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取得新进展。
三、强化教育督导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将教育督导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在政府统筹下,建立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督导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把教育督政的相关内容纳入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督导机构。
政府教育督导室是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要求,将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创新纳入国家教育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构建新的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提升教育督导地位,增强教育督导权威。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统筹管理教育评估的政策制定、项目规划、结果发布和监督整改等工作。
(三)优化督学队伍。
要按照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导队伍的要求,加大督导队伍建设力度。
各区县(自治县)配备专职督学原则上不少于2名,合理配备兼职督学和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解决专兼职督学的职级和待遇。
要根据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新任务,配备2—3名专兼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人员。
积极构建区县(自治县)督导、片区督导和学校督导网络体系。
创新督学管理机制,完善督学聘用办法,拓宽督学选聘渠道。
加强督学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督学培训体系,将督导评估人员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督学队伍整体素质。
(四)提供条件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教育督导和监测评估专项经费,落实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和督导结果奖励经费。
要为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工作提供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
加快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的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信息化。
搭建教育督导交流开放平台,扩大教育督导和监测评估的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推动教育督导和监测评估的对外开放。
(五)完善督导制度。
完善委托评估制度。
按照建立教育决策、执行、监督评价新机制的要求,在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下,教育评估机构具体实施教育评估工作。
完善片区督导制度。
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片区教育督导制度,围绕督导重点开展督导工作,加强片区教育督导的交流与合作。
完善限期整改制度。
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督导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整改结果。
问题突出的,由政府督查室督促整改。
完善考核奖惩和通报制度。
建立教育督导工作考核制度,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据督导考核情况和整改结果形成督导通报,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对教育督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对教育督导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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