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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会议对政府通过绿色金融带动民间资本进入绿色投资领域达成全球性的共识。
许多国家面临财政资源的制约,中国为全球在绿色投资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战略框架和政策指引。
在2017年7月举办的德国G20峰会上,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再次受到全球关注。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而开展的经济活动,即对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未来要通过这种创新性的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及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和碳金融等金融工具,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推动力。
“十三五”期间,我国潜在的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将达5.4万亿元,而在可持续能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治理、能源与资源节约五大领域,绿色融资需求为14.6万亿元。
截至2017年6月,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8.22万亿元(此数据为目前各方所公布的可得数据),较年初增长9.45%,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为10%(见图1)。
21家主要银行发布的《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显示,五大国有银行的绿色信贷占比为55%,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两大政策性银行的占比为27.5%,股份制银行的占比为16.3%,邮储银行的占比为1.2%。
总体来看,仅2017年上半年绿色信贷市场规模就超过了2016年全年,国有大型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仍担任绿色信贷主力,股份制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仍有上升空间。
图1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及其占各项贷款比例
1.绿色债券呈爆发式增长
截至2016年底,我国仅用一年时间就成为世界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
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金融频道绿色债券数据库统计,2016年中国大陆实际发行贴标绿色债券1985.3亿元(包括熊猫债,不包括境内主体在境外发行的绿色债券,也不包括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共计52只。
据Wind资讯统计,2016年中国债券市场上的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2052.31亿元,包括33个发行主体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国际机构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债券共53只。
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统计,中国绿色债券规模在2016年迅速增长,符合国内和国际绿色定义的绿色债券从几乎为零增加到2380亿元(约合362亿美元),占全球发行规模的39%。
2017年中国依然是全球绿色债券市场上最大的发行来源之一,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现状报告(2017)》显示,中国境内外共发行绿色债券118只,其中在岸发行113只共计2045亿元,离岸发行5只共计441亿元,合计2486亿元(371亿美元),符合国际绿色定义的债券发行量达1543亿元(229亿美元),占全球发行量的15%。
中国与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情况见图2。
图2中国与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从募集资金用途看,根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的六个领域进行划分,在中国所有的绿色债券中,清洁能源是发行绿色债券最多的领域,其次是清洁交通和能源节约领域,生态保护和气候变化适应是发行量最小的领域。
同时,绿色金融债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但其占比有所下降,显示出非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的热情逐渐高涨。
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统计,截至2017年11月13日,全球绿色债券的总发行量已经达到957亿美元,全年有望达到1300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60.5%。
2017年绿色债券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2017年1~11月,绿色项目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共发行107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近50%。
但是由于绿色信贷标准化程度低、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论是绿色项目ABS还是绿色信贷ABS,换手率均几近于零,显示出市场流动性不足。
不仅绿色ABS,绿色债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也非常有限(见图3)。
金融机构大多通过持有绿色债券,以较低的管理成本实践和彰显自身的社会责任,因此交易动机不足。
图3各类绿色债券发行量及市场流动性
2.绿色基金发展展现出巨大的市场爆发力
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节能环保、绿色基金共265只。
其中,59只由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占比达到22%;
2012年以前共成立21只,2013年共成立22只,2014年共成立21只,2015年共成立80只,2016年共成立121只,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
其中,股权投资基金159只,占比达到60%,创业投资基金33只,证券投资基金28只,其他类型基金45只。
据不完全统计,有10余个省份建立了至少有50个地方政府支持的绿色基金,还有很多民间资本、国际组织等也纷纷参与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我国以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为核心的ESG社会责任投资基金共计106只。
据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包括基金、信托等在内的各类资管产品规模达97.81万亿元,在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下的资产管理规模达52.80万亿元,占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54%。
从国际经验看,ESG投资相较于一般投资而言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和稳定的长期回报等特点,因此ESG投资理念有助于资产管理行业实现价值增长的目标。
在经济追求绿色、循环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践行责任投资和绿色投资正当时。
我国省级绿色基金和地市级绿色基金发展迅速。
在省级绿色基金中,浙江产业基金、广东环保基金、新疆绿色产业基金、贵州大数据基金和绿色金融交易平台、山东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节能投资引导基金、陕西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庆市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引导基金、江苏省环保产业基金、宁夏环保产业基金等发展比较迅速;
在地市级绿色基金中,云南普洱市绿色经济发展基金、河北张家口市绿色发展产业基金、安徽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等也积极开展绿色投融资工作。
另外,中保投京杭大运河建设发展基金、中国绿色能源发展基金、青云创投积极推动绿色发展股权投资机构、中美绿色基金、绿色能源(上海)创新中心投资基金、绿丝路基金、通用绿色发展基金、绿民投产业链基金、中关村并购母基金等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绿色投资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有效地推动了绿色产业融资和绿色低碳城市发展。
(三)各地绿色金融发展进入试点阶段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会议同时决定,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绿色金融和绿色基金再次引起各界关注。
就目前而言,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各地的资源条件和经济特点发挥本地优势,走出一条适合本地特点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首批试点的五省区是国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阶段、空间布局、地区特色产业等因素选出的。
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实现了东部、中部和西部的空间全覆盖,五省区前期对绿色金融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在前期的探索和实践中,五省区已建立或承诺了财政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激励机制,为绿色金融的试点营造了合适的发展环境,为更广泛地推进绿色金融政策和工具落地奠定了基础。
目前,地方政府参与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很高,其中浙江、贵州、广东、新疆、内蒙古、云南、河北、湖北、山东、陕西、江苏等地已开始了绿色金融的初步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在部分地区已开花结果,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和法律标准以及评估口径,各地绿色金融发展也存在很多问题,亟待配套政策的落地。
(四)中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互动成效显著
在国际合作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美成立了中美绿色基金,中英、中法开展财金对话,讨论了绿色金融合作等内容。
中国和法国欢迎旨在实现《巴黎协定》全面和有效实施的国际推动力,并致力于尽最大努力在2018年前完成关于《巴黎协定》实施的工作规划。
双方认同低碳和气候适应性投资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领域,将采取措施鼓励资金流向资源集约、可持续、低碳和气候适应性项目。
鼓励双方金融机构落实国际国内“绿色融资”相关倡议,支持中法绿色投资合作,并提升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风险的评估与管理。
2017年9月5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七个行业协会和机构共同发布了《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
此倡议旨在鼓励和引导中国金融机构与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遵循责任投资原则,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二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2017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指出,缺乏清晰和持续的政策信号、方法论和相关数据缺失、金融机构能力不足、期限因素、投资条款和绩效激励不足等,是全球绿色金融体系面对的最大障碍。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
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创新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推广责任投资理念也值得深入探讨。
绿色金融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是金融机构和普通投资者普遍存在的误区。
相关研究表明,绿色投资的长期回报率高于普通投资。
因此,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厘清绿色经济的投入产出模式,是协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系的关键。
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完善收益成本风险共担机制,实现政府低碳发展目标。
投资者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分享低碳项目的投资收益。
同时,如何协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绿色金融自上而下的推广方式与自下而上的落实方式有效结合,是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挑战之一。
如如何实现GDP考核与绿色生态效益的可替代性考核,帮助地方政府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绿色经济效益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走在世界前列,但与国际绿色金融技术交流还存在一些障碍。
中国的绿色定义和国际公认的绿色定义存在差异,国外资本对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了解有限,国内市场准入、资本项目开放、风险对冲机制等亟待完善。
三绿色金融发展趋势
中国作为最重要的新兴经济体,需要使绿色金融“中国标准”成为“世界标准”,以体现中国在绿色金融方面的领导力,提升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
中国在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在国际上充分展示了绿色金融方面的领导能力。
同时,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提升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跨境绿色投融资的机遇处于巨大的风口之上。
中国正站在引领全球金融治理与区域金融治理的重大历史关口,要抓住这一机遇,制定标准、制定规则,引领潮流、引领世界,推动我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化,拓展全球金融市场,畅通绿色资本的跨境流动渠道,拓展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列为五大重点工程之一,大力推进落实。
2017年11月11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在第23届联合国气候大会举行地德国波恩联合发布《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TheNeedforaCommonLanguageinGreenFinance)白皮书,为提升中国与欧盟的绿色债券可比性和一致性提供了基础,也为推动绿色金融的定义和标准的一致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风向标。
一方面,通过G20峰会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为全世界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引领全球经济和金融向着绿色、可持续方向前进,推动绿色金融在广度上进一步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在国内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探索不同地区发展绿色金融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助推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积极作用,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同时,绿色金融工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将成为趋势。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组的测算,未来几年,全部绿色投资中政府财政出资进行绿色投资部分仅占10%~15%,而绝大部分来自社会投资,社会绿色投资比重预计将达到85%~90%。
近年来,中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为绿色产业引入社会资本8万亿元左右。
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190个成员单位中的中资金融机构所管理的金融资产,则为绿色投资提供了可持续的动力。
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业务撬动民间资金投资于绿色项目,在财政资金不足甚至缺位的情况下,引导社会资本逐步进入新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绿色产业或者环保低污染的服务型行业,将有效地支持环境治理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此外,投资于节能技术和治理污染技术等绿色科技领域,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四绿色金融发展展望
目前资金瓶颈是绿色低碳发展的一大挑战。
中国应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包括银行绿色化转型以及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担保体系的构建,细化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债券、股权、基金、保险市场建设,积极发展排污权交易,加快建立高效的绿色低碳交易市场,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需求,提高市场整体竞争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而如何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担保支持)、财政税收支持、金融服务支持等,减免低碳行业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台环境保护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内节能减排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值得政策制定者深入研究。
要转变传统金融思维定式,以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为突破口,引导投资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金融支持绿色产业政策落地。
(一)探索建立绿色信贷业务机制
截至2017年2月,21家主要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7.51万亿元,占全部信贷的比重为8.8%,其比重和增长速度正快速提升。
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建议逐步建立以绿色信贷理念为主导的信贷业务体系和风险管理框架,突出“绿色优先、一票否决”。
同时,确定绿色信贷风险评估口径,进行动态评估与分类,相关结果作为其评级、信贷准入、贷款“三查”、贷款定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绿色信贷统计、报告制度及考核和问责机制,切实将绿色信贷落到实处。
建议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相关指标体系,一方面完善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建立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二)大力支持地方绿色基金发展
绿色基金是绿色金融体系中资金来源最广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产业基金、担保基金、碳基金、气候基金等。
鼓励各级政府以多种形式发起或参与发起PPP模式的绿色发展基金。
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通过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鼓励各地在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支持绿色基金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在实践中还需要在不同层面予以推进落实。
建议根据绿色发展基金的不同特点合理确定政府定位和参与方式。
政府出资的绿色发展基金要在确保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
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保障社会资本进入的公平性;
积极创立绿色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产业的投资,为地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融资手段支持。
同时,积极通过机制创新引导民间资本进行绿色投资。
相关部门应陆续出台具体政策以解决民间资本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例如,内蒙古、江苏、浙江、重庆等地应设立民营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低碳环保、市政基础设施、先进装备制造、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未来也可以考虑设立担保基金,包括绿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绿色PPP项目担保等,并通过市场化与差别化的担保政策、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综合调整。
目前内蒙古、云南、河北、湖北等地已经纷纷建立起绿色发展基金和环保基金。
也可以考虑运用担保基金有效解决环保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担保基金可以涵盖绿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绿色PPP项目担保等,以担保的完善推进绿色产业融资的风险管理与激励机制创新。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也可考虑成立专业性的绿色担保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担保服务,还可考虑多级政府(如省、市、县)共同出资,建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真正搭建民间资金与政府项目之间的普惠桥梁。
“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市场潜力巨大。
建立公共财政和私人资本合作的PPP绿色发展基金,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积极性,是推动绿色基金发展的重要路径。
绿色基金可以用于雾霾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治理、污染防治、绿化和风沙治理、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保护和气候适应等领域。
目前,我国已在内蒙古、山西、河北、山东、四川等地建立了绿色发展基金。
考虑到国际市场的因素,产业基金的发展不仅可以寻求国内投资,而且可以引进外资,引进国外专业人员,建立绿色产业基金项目库,进一步获得国际资金在基金和技术上的支持。
加快推进建立帮助环保企业上市的绿色证券政策。
绿色产业基金的退出机制主要是通过扶持环保企业上市,应尽量降低上市门槛和交易费用,同时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另外,通过推广责任投资理念促进机构投资者参与绿色投资的进程。
目前,节能减碳、生态环保已成为很多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关注的热门投资领域。
2010年以来,一些大型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如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联合银行、保险公司、工商企业等设立的绿色基金已超过50亿元;
建银国际联合上海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共同设立建银环保基金;
亿利资源集团、泛海集团、正泰集团、汇源集团、中国平安银行等联合发起设立了“绿丝路基金”,致力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生态改善和光伏能源发展;
等等。
借鉴国际经验,社会投资论坛(SIF)对欧美绿色投资基金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建议进一步发挥社会投资论坛的力量,推广PRI可持续发展原则和ESG投资原则,以责任投资理念推动绿色投资基金的发展。
(三)适时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创新债券市场绿色产品
鼓励各银行依据已有经验创新性地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同时建立绿色信贷审批通道,增加绿色信贷资金来源,扫除绿色项目获得绿色信贷的障碍。
支持绿色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依据《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利用政府增信、第三方增信等方式发行公司绿色债券。
对绿色公司开辟绿色IPO通道,给予绿色企业上市政策优惠,增加股票市场中绿色企业的数量,推动大盘绿色化。
提高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能力。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规定,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应发挥绿色债券工具的特色优势,从政策上引导绿色债券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融资便利,提升投资者对中长期绿色项目的信心。
试点地方政府应出台支持绿色债券的专项财政激励政策,加强对绿色债券发行的市场教育,有效促进地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鼓励潜在发行人进行绿色项目或绿色资产的再融资。
建立发债公司和项目的绿色评级体系,将社会效益型产品纳入评级考核体系。
降低外部认证成本,避免增加绿色债券发行者的负担。
支持地方和市场机构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保证绿色债券的发行,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
建立绿色项目库,完成本地区绿色资产的确认,将符合绿色标准的项目作为绿色债券发行的长期资本。
作为债券市场的创新品种,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亟待相关政策的出台。
要完善绿色债券的相关规章制度,将各种有助于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激励机制尽快通过制度框架予以明确。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完善并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除了绿色债券和发行项目标准的界定,也需要在资金投向、信息披露、第三方认证、信用评级、绿色债券指数、担保、次级债券与再保险等信用增信工具、环境效益评价体系、项目评估和资金使用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加以完善。
此外,我国已相继出台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发行指引等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市政债的发行可以很好地解决地方政府发展环保产业的投融资问题。
美国很大一部分市政债用于环境工程和能源建设,而日本和英国的污水处理融资大多来自市政债。
未来我国可以考虑出台相关制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通过发行绿色市政债,引导投资于绿色基础设施和环保等产业,创新推进低碳绿色城市化的发展。
在我国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全球化布局范围正从亚洲向欧洲、北美洲以及南美洲等地区拓展,德国法兰克福、英国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已成为亚洲以外全球最重要的人民币离岸中心。
从企业跨境融资的角度来看,应积极推动境内环保类企业、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的进程,助力绿色企业提高海外投融资的效率。
同时,应逐步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吸引国际投资者投资于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加强各离岸市场、货币当局、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以人民币国际化推进低碳节能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融资进程。
(四)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丰富机构投资者的层次
从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角度看,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为绿色债券发行人或投资人提供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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