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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可分为三类:
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
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材料2:
“地沟油”确实是人们健康的大敌,尤其是对人们的肠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
1、“地沟油”会导致消化不良。
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
砷,就是其中的一种,人一旦使用砷量巨大的“地沟油”后,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
2、“地沟油”会导致腹泻。
“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3、“地沟油”会引发强烈腹痛。
“地沟油”中混有大量污水、垃圾和洗涤剂,经过地下作坊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
所有的“地沟油”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食用了含铅量超标的“地沟油”做成的食品,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
4、“地沟油”可导致胃癌、肠癌。
令人作呕的炼制过程,是地沟油毒素滋生的原因。
“地沟油”是对从酒店、餐馆收来潲水(泔水、残菜剩饭等)和地沟油进行加工提炼,去除臭味而流到食用油市场的成品油。
潲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其中,“泔水油”中的主要危害物——黄曲霉素的毒性则是砒霜的100倍。
5.“地沟油”竟还重复利用。
据了解,回锅油又称“万年油”,泛指长期使用后,变色变质劣化后的食用油。
常见特征是油质偏混浊,颜色深,甚至变黑(或存在明显的油炸过后的悬浮物),搅拌时明显地黏稠等。
据一位曾经经营油炸食品的谢女士透露,因为成本问题,食用油很少进行更换,一般采取的措施就是过滤和添油。
材料:
3今日,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一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据了解,这也是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以地沟油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这起案件也暴露了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共查获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成品100余吨、已灌装为假冒品牌食用油100余箱。
从收购地沟油的黄长水,到加工食用地沟油的柳立国,再到销售食用地沟油的袁一,一条黑色产业链看上去简单明了。
“地沟油案件看上去链条清晰,实际上,由于环节众多,而且不同环节在„罪与非罪‟上界限不太清晰,这给警方侦查带来了不少困难。
”王伟标说,比如,仅仅收购地沟油原料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地沟油进行深加工也不一定是犯罪,因为它可以用于正当目的;
把地沟油当作食用油销售很可能涉嫌犯罪,但这个环节往往比较隐蔽。
这也是地沟油传闻很多却鲜闻案发的重要原因。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表示,这起案件的侦办实践证明,食品安全案件环节多、链条长,隐蔽性强、跨区域广,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相互交织等特点十分鲜明。
此次案件的成功侦破,是各警种密切合作、区域警务合作、公安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合作的成功典范,对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打击“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充分证明,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仅是简单的物理分离。
此前一些专家称“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技术工艺复杂,一般人难以掌握,且炼制费用昂贵、得不偿失”,是不符合事实的误导。
除此之外,本案背后更折射出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标准缺失。
“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
”“现在国家对什么是地沟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
”王伟标说。
二是监管不力。
在警方侦破的这起地沟油案件中,在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身影……结果,涉及多个环节的地沟油犯罪往往成为监管盲区。
三是出口不畅。
只要有餐厨垃圾就会有地沟油,地沟油原本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格林公司为什么要冒险生产食用地沟油呢?
“因为我们生产的生物柴油根本卖不出去。
各地的加油站不收,我们的产品就没有销路。
”柳立国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检测标准,并对真正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材料4:
距离9月中旬公安部公布破获跨省地沟油大案已有一个月的时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日透露,目前征集到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特异性不强,有关部门将再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法。
资料显示,从各国情况看,目前,地沟油并无特效的检测技术。
何谓对“地沟油并无特效的检测技术”,就是无法“很好地分辨出哪些是地沟油,哪些是食用油”,这个结论是根据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中的相关指标,有关权威部门“明明拿了地沟油检测,但是检测不出来”。
从某种意义上说,“地沟油”好像是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
如果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能确保人们的食品安全,那么,在这种“可靠的”卫生标准检验下没有发现问题的“地沟油”也应该是安全的;
如果这种卫生标准还存在着连臭名昭著的“地沟油”都可以蒙混过关的漏洞,那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下检验合格的“家庭出身”好的食用油,是不是都没有现实“污点”?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称没有办法“很好地分辨出哪些是地沟油,哪些是食用油”,是一个可怕的信号。
这让消费者无法躲避“地沟油”的侵害,因为连权威部门都无法鉴别,老百姓还能如何选择?
这也让惩治制售“地沟油”不法分子缺乏最有力的法律依据,因为找不到“地沟油”危害食品安全的证据,“地沟油”最大的恶就不存在了,最多是生产和销售的资质问题。
假如完善了制售的环节,从能源再生的角度看,这种在《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下和合格食用油几乎一模一样的东西,还貌似有点能源开发成果的味道呢!
材料5: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家王竹天表示,目前尚未找到“地沟油”的有效识别手段。
检测“地沟油”成本高、难度大,控制“地沟油”重在加强食用油源头和过程监管。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下,卫生部近期召开了有科技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粮食局以及中国疾控中心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研讨会,专题研究“地沟油”检验方法的公开征集与技术论证方案,还成立了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13位权威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
目前征集到7家技术机构研制的5种“地沟油”检验方法,并对这5种检验方法进行了盲样测试。
据王竹天介绍,专家组对测试结果及检验方法进行论证后认为,现有“地沟油”检验方法特异性不强,尚不能作为“地沟油”判定手段。
下一步,有关部门和机构还将协同攻关,继续开展“地沟油”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食用油的监管,严禁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
同时,要鼓励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并加强废弃油脂的源头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一经发现,要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部署,一查到底,追踪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材料6:
昨天,筹备计划长达3年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京挂牌成立,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支持工作。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成立评估中心是实现食品安全“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跨出的关键一步。
评估中心要主动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作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学决策,努力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
主要职能是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
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建议。
评估中心将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风险评估分析结果,经其确认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卫生部,再由卫生部依法统一向社会发布。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我国在制定、修改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时候,接到举报或者是风险监测后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时候,都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如今年8月,上海对燕窝产品全面抽检,检测亚硝酸盐和人工色素两项指标,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评估来确认燕窝是在加工过程中被人为添加亚硝酸盐还是天然形成,从而制定应对措施。
有专家介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像是天气预报,对有可能出现的灾难性安全问题进行预警。
首先要监测可能引起食品安全的因素,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然后告知公众,危害有多大,以做好防范。
此外,评估中心将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改变目前分散、混乱的食品监管局面。
卫生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质检总局等19个部门都是评估中心理事单位。
评估中心要定期向这些单位收集相关数据,将分析结果返还至各个单位部门,使全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形成体系,更加完善。
材料7:
检测标准不能出炉固然令人失望,但一些问题无解也很正常。
因为“地沟油”这一概念本就模糊,是各种劣质油的统称,生产过程不同,所含有害物质不一定相同。
何况,目前各国对地沟油并无特效的检测技术。
所以,公众也要做好地沟油检测标准无解的心理准备,在这点上不必苛责卫生部。
地沟油检测无方并不可怕,怕的是监管无术。
一些发达国家虽无对地沟油的检测标准,但有一套成熟的监管体系,所以不会出现地沟油回流餐桌的问题。
国外的经验一是从源头上管理,对餐厨垃圾的去向掌握得一清二楚,从而确保其能被合理利用;
二是有完善的奖惩机制,会对违规者科以重罚,全面提升其违法成本。
虽然我国政府也在借鉴这些经验,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一是政府虽表示对地沟油“零容忍”,也拿出一些漂亮的解决方案,可工作重在落实,监管措施和落实过程应及时公开;
二是司法机关还未明确制售地沟油者涉嫌何罪,难以从法律上震慑违法者;
三是政策未充分考虑相关群体的利益,可执行性欠佳。
比如,一些地方以超低价回收餐厨垃圾,有的地方甚至准备让餐馆无偿提供。
其实,若通过补贴使得政府回购价不低于地沟油生产者给的价格,那么就有更多餐馆乐于配合了。
总之,整治地沟油更需要的是公共治理的智慧,而不必寄望于检测技术。
材料8:
针对“地沟油”问题,
2010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
《紧急通知》指出:
近日,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加工“地沟油”。
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请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务于4月底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三、作答要求
(一)概括所给材料反映的主要内容。
(要求:
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不超过150字)
(二)根据材料中反应的地沟油泛滥问题,谈谈国家监督机构在工作实践中应如何履行自身的职责?
条例清楚,概述全面,语言流畅,不超过200字)
(三)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论文。
条理清晰,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对策行之有效,字数要求为1000-1200字)
参考
答案:
1.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长期食用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时会引发癌症,但由于销售地沟油存在不小的经济利益,加之,对地沟油的检测标准缺失,相关部门监督不力等,有些人铤而走险销售地沟油,导致目前我国地沟油泛滥,针对这一问题,公安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地沟油生产活动。
2.在工作实践中,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找准定位、履行职能,着力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建立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统筹规划食品安全工作。
通过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强化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应对、组织协调地方及时处置,充分发挥政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作用。
3.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们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
近几年,有关部门在安全工作上做了很多努力,但也要看到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今后食品安全工作仍然责任重大,任务繁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才能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
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使食品安全法制化,即构建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与国际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
食品安全体系中“角色不清”、食品安全管理中“权限不清”、不同安全等级的食品“定义不清”,食品卫生管理取代了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法律的系统性不够等。
因此,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建设就成为我国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发展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第二,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恶化态势,原因固然很多,但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惩罚力度较弱不能不说是一条重要原因。
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第三,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按国际标准规程,全面系统地实施先进的管理技术,努力提高科技含量,加速食品生产标准化进程,尽快制定我国食品生产的质量标准,使我国食品的生产、流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四,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高企业入市门槛以确保食品安全。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加工;
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
食品出厂必须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
应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
如果食品安全无法达到承诺要求,生产厂商有将产品召回的义务。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即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要食品卫生部门及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认识,就一定能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保证社会的稳定,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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